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今天,我们早已步入了文明的法制社会,人们保护自己的主要武器便是法律。然而,我国中小学生犯罪率在不断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几乎是一片空白。因此,加强对中小学生尤其是高中生的法制教育,就成了我们教育者的主要课题。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便成为了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语文学科是基础学科,肩负着人文教育的重大责任,在语文教学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能让学生在课堂上获得学科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双丰收,使学生不但获得学科知识,而且能用法律这一武器在实际生活中保护自己。那么,如何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呢?以下是本人的一些浅显的看法。
关键词:高中语文;渗透制教育;法律教育
一、用现代眼光看待以前的黑暗社会,学习法律知识
在教学《水浒传》中的《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时,林冲杀了陆虞侯、富安等人,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让人痛快至极,大声叫好,它是林冲性格上的突破: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也是林冲被逼上 梁上的真实写照。这种暴力行为在封建时代“恶人横行,好人受欺”的黑暗背景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而在今天的法治社会中,作为教师的我们应告诉学生不能仿效林冲的这种行为。同时教育学生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别人欲致我们于死地,放火烧了我们的住所并沾沾自喜时,应根据我们自身的实际情况,正确对待,不可也不应该鲁莽行事,更不动刀杀人。同时,对于我们高中学生来讲,我们应该机智,充满智慧地去解决问题。可以请求他人,可以发短信,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总之,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牺牲或损失。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法制观。这样,学生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就学会了法律知识,何乐而不为?
二、用现代眼光解读传统观念,渗透法制教育
在教学《孔雀东南飞》时,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让我们十分惋惜,因为在封建社会中,维系婚姻的是封建传统观念,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只能选择在天堂里相聚。这让我们看到那个社会黑暗,腐朽,毫无人性的一面。但在现实生活中,倡导婚姻自由,绝不可像焦仲卿与刘兰芝那样选择殉情,我们可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来保护自己的婚姻。再如教学诗经《氓》时,也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们可以像诗中女主人翁那样选择离开,但应通过法律程序离婚,得到自己应得的,捍卫自己的权益。在这两篇课文中可树立学生在以后生活中的正确婚姻观念,倡导婚姻的和谐。
三、在阅读中进行法制教育
学生读书阅读,我们能够利用好这个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就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在语文教学中,要求学生必读的课外名著有很多篇目,而《西游记》、《水浒传》等又是学生非常愿意的古典名著。以《水浒》为例,谈自己是如何利用课外阅读这一平台适时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
《水浒》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小说情节曲折、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的,尤其《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文,人物形象鲜明,描写手法精妙,教师在引导学生阅读、交流评价时,都注重了鲁提辖值得歌颂,因为他嫉恶如仇,仗心相助,而郑屠仗势欺人,自私可恶,应该被打死。作为教师,是否可以考虑周全,让学生讨论郑屠是否该死?即使该死,是否由个人快意恩仇?要让学生明白,这种行为在宋朝,在今天乃至将来都是一种犯罪。要知道,文学作品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要远大于空洞的法律读本。试想:如果让学生都认同鲁智深、宋江等的激情犯罪,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都仿而效之,那么对创建和谐的法制社会是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所以,我们在认同情感的基础上,对处理问题的方式应存疑、存异。要让学生明白:他们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英雄”,是历史的产物,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必须由公安机关依靠严格的程序,用铁的证据来裁定。所以说,在语文课堂教学中进行法制意识的培养是法制教育的核心。
四、在学生的写作中进行法制教育
在习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诱发学生思考、分析、比较、反思、议论、总结,不仅可以深化学生的思想认识,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而且还可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
1、利用法律条文的语言特点,引领学生品味事理说明文的写作方法,体会准确使用词语的重要性。说明文是文体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说明文的教学、尤其是事理性说明文的教学则因其枯燥、乏味而让大多数语文教师头痛不已。其实,法律条文便可以成为我们教学事理说明文的最佳助手。例如,指导学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可以从中体会其法律说明语言的准确性、条理性、简明性以及法律条文特有的严肃性、严密性;此外,还可以抓住某几句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第29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和第五章第35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学生揣摩其中“应当”、“不得”、“鼓励”这几个词在条文中的含义和用法,从而认识到说明文用词准确、严密的要求,并揣摩在写作说明文时锤炼词语的技巧和方法。
2、利用法律文书,指导学生学习记叙的表达方式在议论文、应用文中的合理运用。由于学生长期写作记叙文,养成了在叙述中大量运用渲染、铺排、夸张、加工、虚构等细节刻划手法的写作习惯,而这些在议论文和调查报告等应用文的写作中是不妥当的。为了帮助学生完成这个写作思维的转变,可以找来一些诉状、辩词、判决书之类的法律文书,让学生在阅读中懂得,在特定文体中的叙事要做到客观、准确、清楚、明了、简洁、平实。由于有了最为形象、直观而典型的范例,学生们便能很清楚地区分叙述在不同文体中的不同用法了。
所以,在語文教学这个主阵地上进行法制教育内容就显得尤为必要。作为语文教师,我们应当积极想办法,充分、合理、科学地挖掘语文课程中的法制教育资源,在日常琐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开动脑筋,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素质,为学生的健康快速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肖兰. 高中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探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6.
[2]金海梅.浅议法制教育在语文教学中的有机渗透[J].现代语文(教学研究版),2013(12):111-112.
[3]曹骞,申晶晶.浅议高中语文教学中的环境渗透教育[J].内蒙古环境保护,2001(02):47-48.
关键词:高中语文;渗透制教育;法律教育
一、用现代眼光看待以前的黑暗社会,学习法律知识
在教学《水浒传》中的《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时,林冲杀了陆虞侯、富安等人,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让人痛快至极,大声叫好,它是林冲性格上的突破: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也是林冲被逼上 梁上的真实写照。这种暴力行为在封建时代“恶人横行,好人受欺”的黑暗背景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而在今天的法治社会中,作为教师的我们应告诉学生不能仿效林冲的这种行为。同时教育学生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别人欲致我们于死地,放火烧了我们的住所并沾沾自喜时,应根据我们自身的实际情况,正确对待,不可也不应该鲁莽行事,更不动刀杀人。同时,对于我们高中学生来讲,我们应该机智,充满智慧地去解决问题。可以请求他人,可以发短信,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总之,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牺牲或损失。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法制观。这样,学生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就学会了法律知识,何乐而不为?
二、用现代眼光解读传统观念,渗透法制教育
在教学《孔雀东南飞》时,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让我们十分惋惜,因为在封建社会中,维系婚姻的是封建传统观念,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只能选择在天堂里相聚。这让我们看到那个社会黑暗,腐朽,毫无人性的一面。但在现实生活中,倡导婚姻自由,绝不可像焦仲卿与刘兰芝那样选择殉情,我们可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来保护自己的婚姻。再如教学诗经《氓》时,也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们可以像诗中女主人翁那样选择离开,但应通过法律程序离婚,得到自己应得的,捍卫自己的权益。在这两篇课文中可树立学生在以后生活中的正确婚姻观念,倡导婚姻的和谐。
三、在阅读中进行法制教育
学生读书阅读,我们能够利用好这个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就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在语文教学中,要求学生必读的课外名著有很多篇目,而《西游记》、《水浒传》等又是学生非常愿意的古典名著。以《水浒》为例,谈自己是如何利用课外阅读这一平台适时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
《水浒》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小说情节曲折、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的,尤其《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文,人物形象鲜明,描写手法精妙,教师在引导学生阅读、交流评价时,都注重了鲁提辖值得歌颂,因为他嫉恶如仇,仗心相助,而郑屠仗势欺人,自私可恶,应该被打死。作为教师,是否可以考虑周全,让学生讨论郑屠是否该死?即使该死,是否由个人快意恩仇?要让学生明白,这种行为在宋朝,在今天乃至将来都是一种犯罪。要知道,文学作品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要远大于空洞的法律读本。试想:如果让学生都认同鲁智深、宋江等的激情犯罪,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都仿而效之,那么对创建和谐的法制社会是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所以,我们在认同情感的基础上,对处理问题的方式应存疑、存异。要让学生明白:他们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英雄”,是历史的产物,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必须由公安机关依靠严格的程序,用铁的证据来裁定。所以说,在语文课堂教学中进行法制意识的培养是法制教育的核心。
四、在学生的写作中进行法制教育
在习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诱发学生思考、分析、比较、反思、议论、总结,不仅可以深化学生的思想认识,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而且还可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
1、利用法律条文的语言特点,引领学生品味事理说明文的写作方法,体会准确使用词语的重要性。说明文是文体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说明文的教学、尤其是事理性说明文的教学则因其枯燥、乏味而让大多数语文教师头痛不已。其实,法律条文便可以成为我们教学事理说明文的最佳助手。例如,指导学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可以从中体会其法律说明语言的准确性、条理性、简明性以及法律条文特有的严肃性、严密性;此外,还可以抓住某几句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第29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和第五章第35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学生揣摩其中“应当”、“不得”、“鼓励”这几个词在条文中的含义和用法,从而认识到说明文用词准确、严密的要求,并揣摩在写作说明文时锤炼词语的技巧和方法。
2、利用法律文书,指导学生学习记叙的表达方式在议论文、应用文中的合理运用。由于学生长期写作记叙文,养成了在叙述中大量运用渲染、铺排、夸张、加工、虚构等细节刻划手法的写作习惯,而这些在议论文和调查报告等应用文的写作中是不妥当的。为了帮助学生完成这个写作思维的转变,可以找来一些诉状、辩词、判决书之类的法律文书,让学生在阅读中懂得,在特定文体中的叙事要做到客观、准确、清楚、明了、简洁、平实。由于有了最为形象、直观而典型的范例,学生们便能很清楚地区分叙述在不同文体中的不同用法了。
所以,在語文教学这个主阵地上进行法制教育内容就显得尤为必要。作为语文教师,我们应当积极想办法,充分、合理、科学地挖掘语文课程中的法制教育资源,在日常琐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开动脑筋,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素质,为学生的健康快速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肖兰. 高中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探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6.
[2]金海梅.浅议法制教育在语文教学中的有机渗透[J].现代语文(教学研究版),2013(12):111-112.
[3]曹骞,申晶晶.浅议高中语文教学中的环境渗透教育[J].内蒙古环境保护,2001(02):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