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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江苏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省纲要》)指出:义务教育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等方面.信息技术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学习《省纲要》精神,研读分析教材,针对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过程进行合理设计,使教学达到预设的学习目标,有的放矢地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