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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总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服务职工,建设服务型工会,扎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缓解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压力,娄底市总工会近日下文,并召开有关专题会议,全力推进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该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全市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助济精神,按照权利义务相结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群众性、互助性、公益性的活动。实施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于推进工会工作创新,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将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落到实处,市总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肖有胜任组长,市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邓焕章任副组长,市总全体班子成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工会主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彭宏志任办公室主任。
娄底市总工会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服务职工、为职工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全市工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工会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分配挂钩。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5个县市区总工会设代办点,代办点设立在职工维权服务中心。
为切实搞好医疗互助活动,娄底市总要求各级工会积极主动向当地(同级)党委、政府(行政)汇报,提请解决有关问题,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名册、住院结算单等基础数据信息;要把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拓宽工会服务渠道,用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切实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会集中抓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力量配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互助活动的目的意义、具体条款、补助标准、办理流程及相关内容,大力宣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公益性、互助性、群众性,努力把实惠讲清、道理讲明,为广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该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全市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助济精神,按照权利义务相结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群众性、互助性、公益性的活动。实施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于推进工会工作创新,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将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落到实处,市总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肖有胜任组长,市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邓焕章任副组长,市总全体班子成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工会主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彭宏志任办公室主任。
娄底市总工会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服务职工、为职工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全市工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工会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分配挂钩。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5个县市区总工会设代办点,代办点设立在职工维权服务中心。
为切实搞好医疗互助活动,娄底市总要求各级工会积极主动向当地(同级)党委、政府(行政)汇报,提请解决有关问题,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名册、住院结算单等基础数据信息;要把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拓宽工会服务渠道,用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切实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会集中抓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力量配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互助活动的目的意义、具体条款、补助标准、办理流程及相关内容,大力宣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公益性、互助性、群众性,努力把实惠讲清、道理讲明,为广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