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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鸡蛋》是舍伍德·安德森的代表作之一,他以工业化浪潮为背景,描述了一个乡村小人物的“美国梦”从实施到失败的过程。主人公“父亲”的种种荒诞想法和行为让读者在哑然失笑之后却为他感到悲哀。在新时代的冲击下,“父亲”放弃了原有简单快乐的生活而不断追寻着“美国梦”,最终却惨淡收场,发人深思。
关键词: 小说《鸡蛋》 “父亲” 工业化浪朝 “美国势” 悲剧
舍伍德·安德森是美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小说代表作家之一,他被威廉·福克纳称为“我们这一代作家的父亲”。他不仅开创了新一代的写作风格和手法,而且为小说创作开辟了一片新视野,即更关注于“美国乡村生活的心理和感情层面,尤其是生活在那里的底层人民,他们中有的生活失败,有的道德沦丧,还有的不善言辞”。[1](248)作为安德森的代表作之一,小说《鸡蛋》便描述了这样一位不善表达的乡下人,他“雄心勃勃”,渴望成功,虽然不懈努力但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这是一部“蕴含着喜剧因素的悲剧”。[2]
《鸡蛋》最早发表于1920年的《日晷》杂志,后收录于安德森的短篇小说集《鸡蛋的胜利》。这一时期,正是美国工业化进程的高潮期。内战前,美国的工业区主要集中于新英格兰大西洋沿岸中部,内战后的几十年间,工业中心逐渐转移至中西部地区,“大批的新兴工业城市兴起于中西部”。[3]小说的故事便发生在位于美国中部的俄亥俄州,那里曾经以农业为主,但是在工业化的浪潮下人民的生活在悄然发生着改变。乡村里,耕地面积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化,机械农机具被引进,这些都成为了潮流,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不断向小城镇弥漫。无数原本生活在小乡村的人们怀揣着“美国梦”开始在这股工业化浪潮中挣扎前行。小说主人公“父亲”便是其中之一,他的种种行为看似荒诞可笑,但背后却让人心酸。
在小说开篇,那是“父亲”婚前的时光,他本是个活泼快乐的人,每周六都会骑马到镇上的酒馆喝上几杯,同来往的雇农们聊上一会儿,在酒馆里到处都是觥筹交错之声,那时的父亲毫无出人头地的念头,生活虽然平淡但无忧无虑。这段简短的介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幅波澜不惊但却透着小快乐的乡村青年的生活片断。然而结婚后的“父亲”在“母亲”的影响下有了“远大理想”,不再甘于“平庸”。他卖掉了无数次载着自己通往镇上酒馆的马,这就斩断了通往简单快乐之路,用换来的钱开始了认为能给自己带来成功喜悦的投资,但结果如何呢?十年来“累死累活”的苦心经营却惨淡收场。“父亲”也不再是那个快乐的青年,岁月的磨砺除了使他体形略胖、头发谢顶,也逐渐使他变得少言寡语、闷闷不乐。“出人头地”的梦想破碎了,他不仅丝毫未尝到成功的喜悦,而且在经历了种种艰辛后连最初那点简单快乐都不可得。这种前后对比无疑使这个悲剧收场显得格外悲凉。
“父亲”在奔向“成功”的道路上的怪诞行为让人在忍俊不禁的同时对他充满怜悯。首先是父亲在养鸡场的荒诞想法:他认为养活这些畸形“神鸡”并在全国各地展览是条不错的生财之道。虽然他竭尽全力,但这些“神鸡”是注定不可能活下来的,不过父亲并未因此放弃,他竟然用酒精将尸体保存起来,并视若珍宝。这在常人看来是不可理解的行为,然而父亲一心都是发财致富的梦想,多年的艰辛劳作不能一无所有,哪怕是多么微弱渺茫的希望也要当最后的救命稻草般牢牢抓住,即使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当“父亲”坚定地煞有介事地将装着这个“怪物”尸体的瓶子摆放在小酒馆货架正中时,他的荒诞的膜拜式的举动让读者在瞠目嘲笑之余却为他感到无比悲哀。然而“父亲”这种令人“捧腹”的异化之举并未结束。在这个倾注最后希望的小酒馆里,“父亲”的荒诞行为终于达到顶峰。他冒出了一个想法,他要为客人们特别是年轻客人们表演助兴,他幻想着镇上的年轻人每天晚上在他的小酒馆里载歌载舞。在“父亲”的潜意识里,年轻男女们和新兴的大都市是划等号的,他们是“父亲”心里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新兴力量的代表,只有他们才是娱乐消费的主体,和他们打得火热、靠得近才是向新时代迈进,因此他们也就成为“父亲”扬名立万的最后希望。在这样一种意念的唆使下,“父亲”的小丑式的行为最终登场了。一天夜里,他自认为的潜在客户出现了,那是一个当地商人的儿子,叫乔·凯恩。他本来只是因为火车晚点才走进小酒馆里打发时光,但被“父亲”的怪异搞得困惑不解,他甚至以为“父亲”是讨厌自己的出现。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乔·凯恩的到来对于父亲来说如同看到了曙光,他酝酿了许久的表演计划终于可以好好实施了。但是作为一个本就很木讷、不善言辞的人,“父亲”想要“突破自我”,突然间变得“能说会道”,绝非易事。因此在他正式表演“小丑戏”之前这一系列在凯恩眼里看似突兀怪异的举动也就不难理解了。终于“父亲”突破了“舞台恐惧症”,在说了几句和表演毫不相干的开场白后,“鸡蛋戏法”开始了。他说他能让鸡蛋站立,他费尽周章却一次又一次失败,好不容易让鸡蛋站了一会儿,却发现他的客人眼望别处。为了弥补鸡蛋站立的失败,“父亲”拿出他的法宝——那个装着畸形鸡尸体的瓶子。“父亲”还学着当年在镇上小酒馆里喝酒时见到人们打招呼那样使劲拍着乔·凯恩的肩膀以此来套近乎,本以为这一定能吸引住客人的眼球,却换来客人的厌恶和意欲离开。“父亲”强忍住心中的怒火开始了最后一搏,这一次他要将完整的鸡蛋加热并且不弄碎外壳把它装入瓶中。可想而知,在“父亲”一阵手忙脚乱后,在他自认为快要成功之时,火车进站了,乔·凯恩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酒馆,这时蛋液四溅,“父亲”的愤怒也在这一刻爆发了。小说至此也临近尾声,“父亲”的荒诞闹剧即将谢幕。正因为“父亲”举动荒唐,异于常人,不合常理才为这篇小说带来了喜剧元素,但是在这喜剧色彩背后,当闹剧落幕,“父亲”拿着鸡蛋上楼颓然跪在床边决定今晚关掉酒馆时,在这种闹剧之后陡然的无声无息中让读者感到了“父亲”的无尽悲凉。那是付出十多年艰辛依然“一事无成”的悲凉,是不能被人理解的悲凉,更是“父亲”无法融入那个时代,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悲凉。
大工业时代到来了,城市化进程越来越迅猛,火车开到了小镇上,大城市的气息逐渐向周边乡镇渗透,乡村人原来那种田园式的的生活方式被打破,他们不能再按照旧有的方式去理解适应这个新时代。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他们必须找到新的途径去融入社会,才不至于被新时代所抛弃。“父亲”本来生活得快乐满足,然而身为小学老师的“母亲”在读了无数宣传很多从贫困中崛起的美国人的书和杂志后,促使“父亲”树立起雄心壮志,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美国的一种现状——无数的美国人在这股工业浪潮下怀揣着“美国梦”踏上了“淘金之旅”。这是潮流,这是时代要求,“父亲”不顾一切地竭尽全力去迎合,才演绎了这样一段头脑发热的闹剧。“父亲”的行为没有人理解,因为没有人会去关心他这样的“小人物”的生存状态。“父亲”的悲剧结局是时代的悲哀,也是自己的悲哀。
参考文献:
[1]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2]申丹.从安德森的《鸡蛋》看聚焦越界的问题.国外文学,1993,(12)
[3]何顺果.美国史通论.学林出版社,2001.
[4]丁健,郭向荣.异化的人性——析安德森的《鸡蛋的胜利》.文学界,2010,(9).
关键词: 小说《鸡蛋》 “父亲” 工业化浪朝 “美国势” 悲剧
舍伍德·安德森是美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小说代表作家之一,他被威廉·福克纳称为“我们这一代作家的父亲”。他不仅开创了新一代的写作风格和手法,而且为小说创作开辟了一片新视野,即更关注于“美国乡村生活的心理和感情层面,尤其是生活在那里的底层人民,他们中有的生活失败,有的道德沦丧,还有的不善言辞”。[1](248)作为安德森的代表作之一,小说《鸡蛋》便描述了这样一位不善表达的乡下人,他“雄心勃勃”,渴望成功,虽然不懈努力但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这是一部“蕴含着喜剧因素的悲剧”。[2]
《鸡蛋》最早发表于1920年的《日晷》杂志,后收录于安德森的短篇小说集《鸡蛋的胜利》。这一时期,正是美国工业化进程的高潮期。内战前,美国的工业区主要集中于新英格兰大西洋沿岸中部,内战后的几十年间,工业中心逐渐转移至中西部地区,“大批的新兴工业城市兴起于中西部”。[3]小说的故事便发生在位于美国中部的俄亥俄州,那里曾经以农业为主,但是在工业化的浪潮下人民的生活在悄然发生着改变。乡村里,耕地面积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化,机械农机具被引进,这些都成为了潮流,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不断向小城镇弥漫。无数原本生活在小乡村的人们怀揣着“美国梦”开始在这股工业化浪潮中挣扎前行。小说主人公“父亲”便是其中之一,他的种种行为看似荒诞可笑,但背后却让人心酸。
在小说开篇,那是“父亲”婚前的时光,他本是个活泼快乐的人,每周六都会骑马到镇上的酒馆喝上几杯,同来往的雇农们聊上一会儿,在酒馆里到处都是觥筹交错之声,那时的父亲毫无出人头地的念头,生活虽然平淡但无忧无虑。这段简短的介绍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幅波澜不惊但却透着小快乐的乡村青年的生活片断。然而结婚后的“父亲”在“母亲”的影响下有了“远大理想”,不再甘于“平庸”。他卖掉了无数次载着自己通往镇上酒馆的马,这就斩断了通往简单快乐之路,用换来的钱开始了认为能给自己带来成功喜悦的投资,但结果如何呢?十年来“累死累活”的苦心经营却惨淡收场。“父亲”也不再是那个快乐的青年,岁月的磨砺除了使他体形略胖、头发谢顶,也逐渐使他变得少言寡语、闷闷不乐。“出人头地”的梦想破碎了,他不仅丝毫未尝到成功的喜悦,而且在经历了种种艰辛后连最初那点简单快乐都不可得。这种前后对比无疑使这个悲剧收场显得格外悲凉。
“父亲”在奔向“成功”的道路上的怪诞行为让人在忍俊不禁的同时对他充满怜悯。首先是父亲在养鸡场的荒诞想法:他认为养活这些畸形“神鸡”并在全国各地展览是条不错的生财之道。虽然他竭尽全力,但这些“神鸡”是注定不可能活下来的,不过父亲并未因此放弃,他竟然用酒精将尸体保存起来,并视若珍宝。这在常人看来是不可理解的行为,然而父亲一心都是发财致富的梦想,多年的艰辛劳作不能一无所有,哪怕是多么微弱渺茫的希望也要当最后的救命稻草般牢牢抓住,即使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当“父亲”坚定地煞有介事地将装着这个“怪物”尸体的瓶子摆放在小酒馆货架正中时,他的荒诞的膜拜式的举动让读者在瞠目嘲笑之余却为他感到无比悲哀。然而“父亲”这种令人“捧腹”的异化之举并未结束。在这个倾注最后希望的小酒馆里,“父亲”的荒诞行为终于达到顶峰。他冒出了一个想法,他要为客人们特别是年轻客人们表演助兴,他幻想着镇上的年轻人每天晚上在他的小酒馆里载歌载舞。在“父亲”的潜意识里,年轻男女们和新兴的大都市是划等号的,他们是“父亲”心里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新兴力量的代表,只有他们才是娱乐消费的主体,和他们打得火热、靠得近才是向新时代迈进,因此他们也就成为“父亲”扬名立万的最后希望。在这样一种意念的唆使下,“父亲”的小丑式的行为最终登场了。一天夜里,他自认为的潜在客户出现了,那是一个当地商人的儿子,叫乔·凯恩。他本来只是因为火车晚点才走进小酒馆里打发时光,但被“父亲”的怪异搞得困惑不解,他甚至以为“父亲”是讨厌自己的出现。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乔·凯恩的到来对于父亲来说如同看到了曙光,他酝酿了许久的表演计划终于可以好好实施了。但是作为一个本就很木讷、不善言辞的人,“父亲”想要“突破自我”,突然间变得“能说会道”,绝非易事。因此在他正式表演“小丑戏”之前这一系列在凯恩眼里看似突兀怪异的举动也就不难理解了。终于“父亲”突破了“舞台恐惧症”,在说了几句和表演毫不相干的开场白后,“鸡蛋戏法”开始了。他说他能让鸡蛋站立,他费尽周章却一次又一次失败,好不容易让鸡蛋站了一会儿,却发现他的客人眼望别处。为了弥补鸡蛋站立的失败,“父亲”拿出他的法宝——那个装着畸形鸡尸体的瓶子。“父亲”还学着当年在镇上小酒馆里喝酒时见到人们打招呼那样使劲拍着乔·凯恩的肩膀以此来套近乎,本以为这一定能吸引住客人的眼球,却换来客人的厌恶和意欲离开。“父亲”强忍住心中的怒火开始了最后一搏,这一次他要将完整的鸡蛋加热并且不弄碎外壳把它装入瓶中。可想而知,在“父亲”一阵手忙脚乱后,在他自认为快要成功之时,火车进站了,乔·凯恩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酒馆,这时蛋液四溅,“父亲”的愤怒也在这一刻爆发了。小说至此也临近尾声,“父亲”的荒诞闹剧即将谢幕。正因为“父亲”举动荒唐,异于常人,不合常理才为这篇小说带来了喜剧元素,但是在这喜剧色彩背后,当闹剧落幕,“父亲”拿着鸡蛋上楼颓然跪在床边决定今晚关掉酒馆时,在这种闹剧之后陡然的无声无息中让读者感到了“父亲”的无尽悲凉。那是付出十多年艰辛依然“一事无成”的悲凉,是不能被人理解的悲凉,更是“父亲”无法融入那个时代,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悲凉。
大工业时代到来了,城市化进程越来越迅猛,火车开到了小镇上,大城市的气息逐渐向周边乡镇渗透,乡村人原来那种田园式的的生活方式被打破,他们不能再按照旧有的方式去理解适应这个新时代。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他们必须找到新的途径去融入社会,才不至于被新时代所抛弃。“父亲”本来生活得快乐满足,然而身为小学老师的“母亲”在读了无数宣传很多从贫困中崛起的美国人的书和杂志后,促使“父亲”树立起雄心壮志,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美国的一种现状——无数的美国人在这股工业浪潮下怀揣着“美国梦”踏上了“淘金之旅”。这是潮流,这是时代要求,“父亲”不顾一切地竭尽全力去迎合,才演绎了这样一段头脑发热的闹剧。“父亲”的行为没有人理解,因为没有人会去关心他这样的“小人物”的生存状态。“父亲”的悲剧结局是时代的悲哀,也是自己的悲哀。
参考文献:
[1]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2]申丹.从安德森的《鸡蛋》看聚焦越界的问题.国外文学,1993,(12)
[3]何顺果.美国史通论.学林出版社,2001.
[4]丁健,郭向荣.异化的人性——析安德森的《鸡蛋的胜利》.文学界,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