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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的培训,强化规范操作,最低程度地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关键词】 血站;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6082-02
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接触具有潜在危险的献血者和病原体,所以为保护工作人员,加强工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安全操作尤为重要。
1 职业暴露的定义和分类
1.1 定义 职业暴露指的是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意外被含有病原微生物的血液或血液采集、成分制备过程中被尖锐器具刺伤皮肤或黏膜,以及含有病原微生物的血液或血液成分飞溅到工作人员的面部等皮肤或粘膜,有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感染的情况。
1.2 分类 采供血机构职业暴露主要是皮肤、黏膜接触、血液接触、针头刺破、气溶胶的接触等。
2 职业暴露的预防
2.1 建立与职业暴露有关的站内感染监控制度、消毒与工作制度等,最大限度杀灭工作环境中感染性病原体,减少病原体与工作人员接触的机会。
2.2 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的培训工作 每年至少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预防方面的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危险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2.3 强化工作人员规范操作,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是减少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重要保证。
2.3.1 从事易发生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可能直接接触阳性血液的工作人员必须戴一次手套。操作完毕后,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消毒。
2.3.2 严禁工作人员双手对针头进行回套针帽操作,如需进行针头回套针帽操作,应用单手借助辅助器具进行操作。
2.3.3 使用后针头等金属或其它锐器,应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进行消毒处理。
2.3.4 采供血活动产生废弃物的存放地和存放器应由消毒管理人员进行消毒,防止环境污染和人员沾染事故的发生。
2.4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应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阴性的员工进行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1]加强工作人员的防护,提供主动和被动免疫,新工作人员入站时进行健康体检,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
2.5 制定消毒和清洁程序,按规定要求,对血站工作环境和人员手指进行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车或臭氧消毒机对环境进行有效消毒;物体表面的消毒是用规定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对物表进行消毒;人员手指的消毒是用75%的酒精进行消毒1-3分钟。
3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3.1 工作人员锐器刺伤后应急处理措施
3.1.1 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3.1.2 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1.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处理,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3.2 工作人员暴露于污染血后的处理措施
3.2.1 先按3.1进行紧急处理,并记录被污染血液的信息,确定被污染物是否是具有血液性传播疾病。
3.2.2 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 如被乙肝阳性血液、体液污染,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定期化验。如被丙肝病人血液污染,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使用三天的干扰素,并定期追踪6-9月。如被艾滋病病毒阳性患者的血液污染后,应在暴露后4小时内用药,最迟不超过24小时,上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并在暴露后4、8、12周、六个月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2]。
4 职业暴露后的登记与报告
4.1 质量管理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情况登记和报告工作,包括:暴露发生时间、暴露方式、暴露部位、暴露种类和级别等。
血站把职业暴露的预防作为重点来抓。加强对职工职业暴露的培训,职工严格按规程操作,同时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确保将献血者、用血者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风险降至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 卫医发[2006]167号.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2]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2004.
【关键词】 血站;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6082-02
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接触具有潜在危险的献血者和病原体,所以为保护工作人员,加强工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安全操作尤为重要。
1 职业暴露的定义和分类
1.1 定义 职业暴露指的是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意外被含有病原微生物的血液或血液采集、成分制备过程中被尖锐器具刺伤皮肤或黏膜,以及含有病原微生物的血液或血液成分飞溅到工作人员的面部等皮肤或粘膜,有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感染的情况。
1.2 分类 采供血机构职业暴露主要是皮肤、黏膜接触、血液接触、针头刺破、气溶胶的接触等。
2 职业暴露的预防
2.1 建立与职业暴露有关的站内感染监控制度、消毒与工作制度等,最大限度杀灭工作环境中感染性病原体,减少病原体与工作人员接触的机会。
2.2 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的培训工作 每年至少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预防方面的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危险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2.3 强化工作人员规范操作,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是减少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重要保证。
2.3.1 从事易发生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可能直接接触阳性血液的工作人员必须戴一次手套。操作完毕后,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消毒。
2.3.2 严禁工作人员双手对针头进行回套针帽操作,如需进行针头回套针帽操作,应用单手借助辅助器具进行操作。
2.3.3 使用后针头等金属或其它锐器,应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进行消毒处理。
2.3.4 采供血活动产生废弃物的存放地和存放器应由消毒管理人员进行消毒,防止环境污染和人员沾染事故的发生。
2.4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应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阴性的员工进行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1]加强工作人员的防护,提供主动和被动免疫,新工作人员入站时进行健康体检,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
2.5 制定消毒和清洁程序,按规定要求,对血站工作环境和人员手指进行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车或臭氧消毒机对环境进行有效消毒;物体表面的消毒是用规定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对物表进行消毒;人员手指的消毒是用75%的酒精进行消毒1-3分钟。
3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3.1 工作人员锐器刺伤后应急处理措施
3.1.1 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3.1.2 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1.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处理,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3.2 工作人员暴露于污染血后的处理措施
3.2.1 先按3.1进行紧急处理,并记录被污染血液的信息,确定被污染物是否是具有血液性传播疾病。
3.2.2 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 如被乙肝阳性血液、体液污染,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定期化验。如被丙肝病人血液污染,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使用三天的干扰素,并定期追踪6-9月。如被艾滋病病毒阳性患者的血液污染后,应在暴露后4小时内用药,最迟不超过24小时,上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并在暴露后4、8、12周、六个月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2]。
4 职业暴露后的登记与报告
4.1 质量管理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情况登记和报告工作,包括:暴露发生时间、暴露方式、暴露部位、暴露种类和级别等。
血站把职业暴露的预防作为重点来抓。加强对职工职业暴露的培训,职工严格按规程操作,同时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确保将献血者、用血者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风险降至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 卫医发[2006]167号.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2]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