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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劳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这三种理论都并不完美,都存在合理之处和不合理成分,因此,在当今时代的特征下,有关统一价值理论的思考是必要的。价值的形成分为劳动的凝结和价值的实现两个阶段;生产要素同样参与价值的形成;效用的准确定义应该是对一件商品的理性认识和需求或者欲望满足程度的综合评价,既包含对人类无差别劳动的评价,也有感性的认同。价值应该是劳动和效用的共同作用的产物;统一价值理论力图突破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实现价值理论的大融合。
关键词:价值;劳动;生产要素;均衡;效用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008-04
商品价值论是经济学的基础。自从经济学产生以来,经济学家对商品的价值一直持有不同的观点,并对商品的价值的厘定进行各自的理论解释,但从未出现过真正的大统一。劳动价值论由英国William Petty 提出,经过Adam Smith和大卫·李嘉图的发展,最后在马克思的根本性改造之后,焕发出强盛的生命力,并一直统治着整个经济学界。近代随着西方经济学的兴起,马歇尔的均衡价值理论和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逐渐以对立者的姿态开始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进行挑战和批判,并引发了学术界有关价值理论的大讨论。马克思通过对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实现了对它的根本改造,并将其与剩余价值理论联系在一起,将商品价值理论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整个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歇尔在价值理论上对以下几方面实现了创新: 一是用价格范畴替代价值范畴; 二是将供给价值论扩展为四要素论,即增加了企业家的管理,这是适应了企业组织形式变化需要而提出的; 三是运用供求分析法取代过去的单一供给分析法和单一需求分析法,从而提出了混合多元的均衡价值理论,即需求价值和供给价值共同决定现实市场价值(或价格)[1] 。马歇尔通过对暂时、短期和长期三种均衡价格的分析,提出了弹性理论、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概念,并创立了均衡价值理论,一直作为《经济学原理》的核心和基础,并为西方经济学中的微观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是在19世纪70年代初,由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斯提出的,以主观心理解释了价值形成的过程,还提出了市场价格论,认为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边际效用价值论一直被用来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三者理论之间既有联系又相互对立,却从未实现过统一。
为了研究价值理论,我们要思考几个与价值的形成与决定相关的问题。首先是价值的定义;其次是不等劳动量交换;然后是需求的价值、劳动量的构成、劳动价值理论的不合理之处、效用的再定义和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只有把这些问题理解清楚了,我们才能对价值理论的形成有一个深层次的、全面的理解。
一、价值的厘定
什么是价值?这是一个从古至今经济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大卫·李嘉圖指出价值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是作为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关系的体化物的抽象劳动生产的凝结[2]。这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基础。
亚当·斯密说:价值这个词有两种不同的含义,有时表示某种特殊物品的效用,有时则表示占有这一物品所显示的购买他物的能力[3]。杜冈—巴拉诺夫斯基则认为价值范畴无非是意识范畴的形式之一。凡是意志所企求的一切,我们称之为肯定的价值;凡是意志想要摆脱的一切我们称之为否定的价值。意志之外,没有价值;价值之外,没有意志[4]。
马克思指出,应该把价值现象置身于人类特有的对象生活中的普遍内容,而不是外在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某种先验的、神秘的现象。价值的本质是客体属性同主体需要和能力之间的一种统一,是世界的存在对人的意义:价值产生于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之中。
亚当·斯密认为:价值由劳动决定的原理只适用于“初期野蛮社会”。价值的基础不只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之间直接交换的基础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应反映时代的特征[5]。
维塞尔在他的《自然价值》一书中指出,价值理论必须说明需要的价值,这是价值的最初表现形式[6]。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过分的重视商品的内在属性,而忽略了商品的社会属性,以及商品与人的关系,只适合于简单的物物交换;在价值的决定方面,劳动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绝不是唯一的因素,价值的决定应反映时代特征,在决定商品价值方面效用和市场的均衡是必不可少的。
巴拉诺夫斯基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指出,经济物品的价值不在物品本身,而是我们借助它想要得到的某些基本的价值。当我们把价值归于某一单个人时,这是主观经济价值;当我们抛开单个人的心理并从客观成果的观点看待价值时,这是客观的经济价值[4]。
商品价值物与人之间的综合,必要劳动时间是商品客观的内在属性,而效用以及均衡是商品在人与人之间的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属性,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分割。价值的部分源泉是人类的活劳动,并非全部,这只是最基础的一步,必须要经过价值的实现阶段,人类的劳动的凝结只是构成了商品的客观内在属性,必须要经过市场中消费者和供给者之间的均衡才能决定商品的边际效用,从而才能完成商品价值的实现。商品的价值并不是形成于劳动的凝结阶段而是在商品流入市场之后,客体的属性同主体的需要和能力之间的统一中实现的,并且凸显出商品的意义就在于能给整个社会带来福利(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总剩余)。价值的形成要分成两个阶段,一是人类无差别劳动在商品中凝结的阶段;二是价值的实现阶段。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形成的第一阶段进行了有力的论证,但却只停留于此,并未对商品在人与人之间的流通和对社会的影响作有效的解释。
马歇尔用商品的均衡价格来衡量商品的价值,认为均衡价格和价值是一致的,而需求价格的决定和供给价格的决定有很大的区别。他通过对需求和供给的分析,提出均衡价格论,指出在供给和需求达到均衡状态时,产量和价格也同时达到均衡。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商品价值的具体决定取决于效用和稀少性。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效用,并以稀少性为条件;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不能直接满足人的欲望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由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市场价格是买卖双方物品效用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价值无非是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关系,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与评价”。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是形成价值的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价值的形成还要以物品的稀缺性为前提。效用并非只是简单的感觉和评价,把效用定义为简单的感觉和评价,实质已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深渊。而真正的效用是关于商品的理性和感性的综合评价,既包括对商品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的评价又有对商品满足人类需要和欲望的评价,既有客观的成分,又必须有主观的因素,这才是真正的效用。 均衡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共同解释了价值形成的第二阶段,前者是现象分析,后者是心理分析,商品流入市场后正像两种理论所描绘的那样,在现象层面和心理层面上共同决定了商品的价值。
所以,由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完成凝结阶段生产出来的商品流入市场,进入商品的价值实现阶段,在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力量均衡之间所能达到的、使社会总剩余最大的商品的边际效用才是商品的价值。
二、商品自动交换机
在初期原始社会,人们通过简单的物物交换,从而实现了商品的流通和价值。在那个时期,价值由人类无差别的劳动决定。人们交换劳动的过程其实就是交换劳动的过程,其等式可表示为X单位劳动量=X单位劳动量。但是从货币产生之后,简单的物物交换的模式被打破了,商品的流通开始变得复杂起来,特别是货币实现一般等价物到通货的转变之后,商品的交易的程度越来越复杂。
为了更好地理解商品的价值变化,我们不妨假设整个社会存在一个无限大的商品自动交换机,并且不考虑购买力等因素的影响。人们输入自己的劳动,然后得到相应的商品,其他一切烦琐的商品交易的过程都在虚拟的商品交换机中完成,从而实现了劳动和商品的交换。而这一简化可以令人们的交换模式回到了初期原始时期,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输入的劳动量必然和输出的劳动量是相同的,因为商品是等价值的交换。但在这一情况下劳动量的等式却是X单位劳动量=Y单位劳动量。两种情况下劳动所得到的商品所包含的劳动量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变化正是由于市场的均衡所产生的,所以可以证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用来研究远离了物物交换年代的商品交易问题是存在不合理之处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于商品的意义固然重大,人类无差别的劳动并非是决定价值的唯一因素,那只是商品赖以交换的基础,商品流入市场后,有了人的因素,商品才真正进入商品价值的决定阶段。商品价值在市场均衡中的决定,就是均衡价值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
三、交换的目的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人们为什么进行交换?为什么不自给自足?在研究了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学说之后,笔者对这个问题逐渐有了新的理解,并慢慢找到了问题的答案。从原始的物物交换开始研究,假设一袋大米的劳动量=两担木柴的劳动量,如果商品的价值仅仅以劳动量来衡量的话,那么两者所消耗的人类无差别劳动量相同,其价值也必然相同,那么木柴的拥有者为何要与大米的拥有者进行交换呢?他们在交换中没有获得任何好处,而且还很有可能产生交易费用,他们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他们生活也就避免了交易的烦琐。但是事实是,他们进行了交易,并且乐此不疲。人都是趋利避害型的,进行交换必然有好处存在。那么,好处存在于哪里呢?在物物交换中,如果只存在劳动量的交换,那么交易不可能发生。交易既然发生,那就證明交换中另一种因素的存在,这种因素便是交换者对商品的评价。大米拥有者认为,两担木柴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会大于自己生产一袋大米的劳动量,并且木柴的拥有者也同样肯定了大米的好处,然后交换才能发生。在这里,交易中所进行的已不再是简单的劳动量的交换,而是交易者所肯定的好处的交换。这里的好处是对商品价值的肯定,既有劳动量的评价又有主观的评价。如果生产木柴的劳动量很小,那么大米的拥有者完全可以用一袋大米的劳动量换取更多数量的木柴,而不仅仅是两担。所以交易者进行交易是基于商品有一定的劳动量基础的,这是对劳动量的评价,也是劳动的价值。木柴的拥有者也许很饿,他需要换取大米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大米的拥有者可能非常需要生火的木材,他也需要换取木柴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主观的因素,这也是需要的价值。
而在远离了物物交换的时期,货币充当了一般等价物。货币提供了一个转移好处的平台,人们可以把商品给他带来的好处寄存在这个平台,然后当人们发生消费行为时,正是他获取“寄存的好处”的时候。不过在这里已经不是直接的物物交换,所以当人们在“寄存”和“获取”的时间间隔内,“寄存的好处”会发生变化。这正是由市场均衡所引起的,市场的供求均衡所达成的最后一单位商品的边际效用决定了人们所能获取的边际好处是多少。这些边际好处就是商品在远离了物物交换的时期的价值。
人们进行交换的原因在于商品除了有劳动的价值,还有需要的价值。而进行交换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劳动价值以外的需要的价值。这就是效用价值理论所推崇的效用的价值。
四、商品中所凝结的劳动量的解释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指出,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而很多人对此并不认同。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晏志杰教授认为:在价值的决定和变动方面,劳动绝不是唯一的要素;在劳动之外,还有各种因素在发挥作用。在决定和影响价值的诸多因素中,各种生产要素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各种生产要素中,土地、劳动和资本都曾经先后起过决定性作用。劳动价值论的一元论与实际生活中的多元论之间,出现明显的矛盾[5]。
许友伦教授在《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辩证关系》一文中指出“要素创造价值”和“价值的源泉是要素” [1]。
当我们在考虑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量,不应该只关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些活劳动固然是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全部。当商品被生产的过程中,并不仅仅是活劳动在发挥着作用,生产过程需要机器、设备(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参与,并且这些生产要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不应该仅仅被当作与活劳动有很大差别的要素,可以把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当作一些特殊的劳动,这些要素都由人类创造,都蕴含着人类曾经凝结的劳动,当它们在生产过程中被使用时,正是那些先前注入的劳动被消耗的时候,而那些消耗的劳动便凝结到了商品中,比如机器设备使用过后会磨损,土地耕作之后会变得贫瘠,而管理和技术会随着人的应用和扩散在与新的管理和技术的竞争中被淘汰(管理和技术所蕴含的人类劳动一般非常大,生产对其造成的消耗不太明显,生命比较长久)。当一件商品被生产的过程中,不仅投入了当时的人类无差异劳动,并且许多以前凝结在土地、资本和技术等要素中的人类无差异劳动也被使用。从这个层次上讲,商品所凝结的劳动既包括当时的人类无差异劳动,又包括凝结了先前的人类无差异劳动的生产要素的劳动。 所以,商品生产阶段,人类无差异劳动和生产要素的劳动共同凝结于商品的价值中。
五、价值规律的不合理因素
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种结论只适合于原始的物物交换时期,那时物物交换实际上就是劳动力之间的交换。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物物交换的实质就是人们用自己的辛苦和烦恼换取别人的辛苦和烦恼。但在远离了物物交换的年代,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商品在人类无差别劳动的凝结阶段的价值,它是商品价值量的基础,但并非全部。真正的价值量是由商品流入市场,在市场供求均衡中所能达到的边际效用决定的。没有人类无差别劳动凝结的商品无法流入市场,更无法实现它的价值,但仅有人类无差别劳动凝结的商品也无法实现它的价值,因为它还停留在自然阶段,并未发生人与商品的关系。只有流入市场,在均衡中才能实现商品的价值。
马克思还指出,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也是有不合理之处的。商品只有流入市场,体现了商品的社会属性之后才能实现其价值,而均衡中所能达到的使社会总剩余最大的边际效用便是商品出卖时的价格,所以在这个层次上价格和价值是统一的,不会出现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现象。至于价格波动的原因可以归结于各种导致的市场均衡的变化,所能达到的边际效用也随之变化。曲线波动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除去历史上最初出现的实物交换阶段以外,价格始终是商品生产和交换中的一个本质事实和存在。至于人们通常所说的价值,其实只是价格中的一种形式即长期价格水准罢了。
六、效用的扩展定义
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商品价值的具体决定取决于效用和稀少性。维塞尔首先提出了“边际效用”的概念,主张边际效用决定价值。庞巴维克进一步指出,效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必要條件,稀缺性是商品价值形成的充分条件。他说:“一切物品都有用途,但不是一切物品都有价值。一切物品具有价值,必须有有用性,也具有稀缺性——不是绝对稀缺性,而是相对于特种物品需求而言的稀缺性。
在通常的情况下,效用通常被定义为对于消费者通过消费或者享受闲暇等使自己的需求、欲望等得到满足的一个度量。效用论者认为,价值不是商品的内在属性,而是人对商品的感觉与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由于效用论者将效用衡量的标准主观化,从而使边际效用价值实际上成为主观的产物,将价值的形成与决定同劳动生产完全割裂,使商品价值成为纯粹意义上的一个心理范畴。如果两种矿泉水,都是无色无味的,一种经过特殊的加工,一种没有经过加工,两种矿泉水的产量相同,不过加工A比B成本较高,消费者在不了解情况下仅凭借主观的感觉和评价以及商品的稀缺性,两种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是无差别的,但当消费者洞悉了两种商品生产所消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A商品的消费者一定比B商品的消费者所获得边际效用高。
在这里,效用不再仅仅是消费者需要或者欲望的满足程度,更应该是对商品理性和感性的综合评价,包括对商品所凝结的人类无差别劳动的评价,和对商品满足自己需求和欲望的程度的评价。再回到关于钻石和水的问题的讨论。在效用的狭义解释下,是因为钻石的效用小,但是很稀缺,所以比较昂贵;水效用很大,但是由于数量很大所以价值比较小。其实这种解释是很狭隘的,而且不合理的。钻石的效用凝结了很多人类无差别劳动并且给人带来的心理需求或者欲望的满足程度很大,所以其价值会很高;水虽然能给人带来生理需求或者欲望的满足比较大,但是水所凝结的人类无差别劳动的量很小,所以其价值量比较小。这一点在均衡理论中可以证明。钻石的市场均衡状态最后一单位商品的边际效用等于它的价格,之所以钻石昂贵,是因为钻石的边际效用很大,这就证明了狭义效用的不合理性。
七、商品的生产和流通
当消费者面对一件商品并考虑是否购买时,消费者首先会思考这种商品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效用,它的成本(人类无差别劳动),是否耐用和舒适度以及服务如何等等(需要和欲望的满足),然后自己愿意以多大的代价换取这个商品,这个代价一定要小于它给自己带来的效用。商品的生产者必然会考虑到消费者的想法,只有消费者的效用大于生产者的成本,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能在一个均衡中实现平衡,生产者才会开启生产机器。
当商品生产之后流入市场便适用于均衡理论和边际效用理论,商品的价格在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中达到了一个均衡,消费者从商品中所获取的边际效用等于了商品的价格,交易达成,从而完成了商品价值的实现,而最后一个商品单位的边际效用就是商品的价值。在这个均衡点上,实现了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最大化,也是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八、唯物主义发展的产物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讨论,我们对价值的形成和决定的过程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将劳动作为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陷入了工业时期的唯物主义的误区。而边际效用价值论则狭义的将商品的价值归结于商品给人带来的需要或者欲望的满足,实质已经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的深渊。而马歇尔的均衡价值理论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均衡价值论只是实现了对商品在市场流通中均衡的现象分析,并没有对商品的价值本质做深入的探讨,只注重现象不注重本质,割裂了商品的价值与社会必要劳动之间的关系。三种理论都不能很好的解释当今时代商品价值的内涵,于是对价值理论的进一步研究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以人类历史及文明的发展为背景,唯物主义哲学的发展是人类后工业文明亦即信息文明的必然结果。从20世纪初的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产生,到20世纪中的电脑的发明和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及耗散结构理论等现代方法论科学的,创建,再到20世纪末互联网技术和通讯产业的蓬勃生长,同时,克隆技术绘制完成人类基因组图谱,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世界,并将对人类的未来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人类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可是唯物主义哲学却停留在19世纪的工业社会里,已经不能充分体现时代的精神,更难以引领世界哲学发展的潮流。唯物主义哲学要发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像唯心主义一样,唯物主义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阶段。甚至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于是,新的价值理论就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产生了。
新理论试图突破主观唯心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和工业时期唯物主义的劳动价值论的禁锢,力图将两种理论在市场均衡中实现融合,完成对价值理论全面的诠释。统一价值论是一种体现了时代特征并融合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价值论,在马克思价值论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并融入了西方经济学中的均衡价值理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三者相辅相成,解释了商品生产的驱动、商品的生产以及商品价值的形成,并且以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形式解释了商品的起源、生产和消费以及价值形成的原因。
关键词:价值;劳动;生产要素;均衡;效用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008-04
商品价值论是经济学的基础。自从经济学产生以来,经济学家对商品的价值一直持有不同的观点,并对商品的价值的厘定进行各自的理论解释,但从未出现过真正的大统一。劳动价值论由英国William Petty 提出,经过Adam Smith和大卫·李嘉图的发展,最后在马克思的根本性改造之后,焕发出强盛的生命力,并一直统治着整个经济学界。近代随着西方经济学的兴起,马歇尔的均衡价值理论和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逐渐以对立者的姿态开始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进行挑战和批判,并引发了学术界有关价值理论的大讨论。马克思通过对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实现了对它的根本改造,并将其与剩余价值理论联系在一起,将商品价值理论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整个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歇尔在价值理论上对以下几方面实现了创新: 一是用价格范畴替代价值范畴; 二是将供给价值论扩展为四要素论,即增加了企业家的管理,这是适应了企业组织形式变化需要而提出的; 三是运用供求分析法取代过去的单一供给分析法和单一需求分析法,从而提出了混合多元的均衡价值理论,即需求价值和供给价值共同决定现实市场价值(或价格)[1] 。马歇尔通过对暂时、短期和长期三种均衡价格的分析,提出了弹性理论、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概念,并创立了均衡价值理论,一直作为《经济学原理》的核心和基础,并为西方经济学中的微观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是在19世纪70年代初,由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斯提出的,以主观心理解释了价值形成的过程,还提出了市场价格论,认为市场价格是在竞争条件下,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边际效用价值论一直被用来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三者理论之间既有联系又相互对立,却从未实现过统一。
为了研究价值理论,我们要思考几个与价值的形成与决定相关的问题。首先是价值的定义;其次是不等劳动量交换;然后是需求的价值、劳动量的构成、劳动价值理论的不合理之处、效用的再定义和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只有把这些问题理解清楚了,我们才能对价值理论的形成有一个深层次的、全面的理解。
一、价值的厘定
什么是价值?这是一个从古至今经济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大卫·李嘉圖指出价值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是作为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关系的体化物的抽象劳动生产的凝结[2]。这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基础。
亚当·斯密说:价值这个词有两种不同的含义,有时表示某种特殊物品的效用,有时则表示占有这一物品所显示的购买他物的能力[3]。杜冈—巴拉诺夫斯基则认为价值范畴无非是意识范畴的形式之一。凡是意志所企求的一切,我们称之为肯定的价值;凡是意志想要摆脱的一切我们称之为否定的价值。意志之外,没有价值;价值之外,没有意志[4]。
马克思指出,应该把价值现象置身于人类特有的对象生活中的普遍内容,而不是外在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某种先验的、神秘的现象。价值的本质是客体属性同主体需要和能力之间的一种统一,是世界的存在对人的意义:价值产生于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之中。
亚当·斯密认为:价值由劳动决定的原理只适用于“初期野蛮社会”。价值的基础不只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之间直接交换的基础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应反映时代的特征[5]。
维塞尔在他的《自然价值》一书中指出,价值理论必须说明需要的价值,这是价值的最初表现形式[6]。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过分的重视商品的内在属性,而忽略了商品的社会属性,以及商品与人的关系,只适合于简单的物物交换;在价值的决定方面,劳动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绝不是唯一的因素,价值的决定应反映时代特征,在决定商品价值方面效用和市场的均衡是必不可少的。
巴拉诺夫斯基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指出,经济物品的价值不在物品本身,而是我们借助它想要得到的某些基本的价值。当我们把价值归于某一单个人时,这是主观经济价值;当我们抛开单个人的心理并从客观成果的观点看待价值时,这是客观的经济价值[4]。
商品价值物与人之间的综合,必要劳动时间是商品客观的内在属性,而效用以及均衡是商品在人与人之间的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属性,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分割。价值的部分源泉是人类的活劳动,并非全部,这只是最基础的一步,必须要经过价值的实现阶段,人类的劳动的凝结只是构成了商品的客观内在属性,必须要经过市场中消费者和供给者之间的均衡才能决定商品的边际效用,从而才能完成商品价值的实现。商品的价值并不是形成于劳动的凝结阶段而是在商品流入市场之后,客体的属性同主体的需要和能力之间的统一中实现的,并且凸显出商品的意义就在于能给整个社会带来福利(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总剩余)。价值的形成要分成两个阶段,一是人类无差别劳动在商品中凝结的阶段;二是价值的实现阶段。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形成的第一阶段进行了有力的论证,但却只停留于此,并未对商品在人与人之间的流通和对社会的影响作有效的解释。
马歇尔用商品的均衡价格来衡量商品的价值,认为均衡价格和价值是一致的,而需求价格的决定和供给价格的决定有很大的区别。他通过对需求和供给的分析,提出均衡价格论,指出在供给和需求达到均衡状态时,产量和价格也同时达到均衡。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商品价值的具体决定取决于效用和稀少性。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效用,并以稀少性为条件;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不能直接满足人的欲望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由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市场价格是买卖双方物品效用主观评价彼此均衡的结果。价值无非是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关系,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与评价”。边际效用价值论者认为,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是形成价值的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价值的形成还要以物品的稀缺性为前提。效用并非只是简单的感觉和评价,把效用定义为简单的感觉和评价,实质已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深渊。而真正的效用是关于商品的理性和感性的综合评价,既包括对商品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的评价又有对商品满足人类需要和欲望的评价,既有客观的成分,又必须有主观的因素,这才是真正的效用。 均衡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共同解释了价值形成的第二阶段,前者是现象分析,后者是心理分析,商品流入市场后正像两种理论所描绘的那样,在现象层面和心理层面上共同决定了商品的价值。
所以,由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完成凝结阶段生产出来的商品流入市场,进入商品的价值实现阶段,在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力量均衡之间所能达到的、使社会总剩余最大的商品的边际效用才是商品的价值。
二、商品自动交换机
在初期原始社会,人们通过简单的物物交换,从而实现了商品的流通和价值。在那个时期,价值由人类无差别的劳动决定。人们交换劳动的过程其实就是交换劳动的过程,其等式可表示为X单位劳动量=X单位劳动量。但是从货币产生之后,简单的物物交换的模式被打破了,商品的流通开始变得复杂起来,特别是货币实现一般等价物到通货的转变之后,商品的交易的程度越来越复杂。
为了更好地理解商品的价值变化,我们不妨假设整个社会存在一个无限大的商品自动交换机,并且不考虑购买力等因素的影响。人们输入自己的劳动,然后得到相应的商品,其他一切烦琐的商品交易的过程都在虚拟的商品交换机中完成,从而实现了劳动和商品的交换。而这一简化可以令人们的交换模式回到了初期原始时期,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输入的劳动量必然和输出的劳动量是相同的,因为商品是等价值的交换。但在这一情况下劳动量的等式却是X单位劳动量=Y单位劳动量。两种情况下劳动所得到的商品所包含的劳动量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变化正是由于市场的均衡所产生的,所以可以证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用来研究远离了物物交换年代的商品交易问题是存在不合理之处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于商品的意义固然重大,人类无差别的劳动并非是决定价值的唯一因素,那只是商品赖以交换的基础,商品流入市场后,有了人的因素,商品才真正进入商品价值的决定阶段。商品价值在市场均衡中的决定,就是均衡价值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
三、交换的目的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人们为什么进行交换?为什么不自给自足?在研究了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学说之后,笔者对这个问题逐渐有了新的理解,并慢慢找到了问题的答案。从原始的物物交换开始研究,假设一袋大米的劳动量=两担木柴的劳动量,如果商品的价值仅仅以劳动量来衡量的话,那么两者所消耗的人类无差别劳动量相同,其价值也必然相同,那么木柴的拥有者为何要与大米的拥有者进行交换呢?他们在交换中没有获得任何好处,而且还很有可能产生交易费用,他们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他们生活也就避免了交易的烦琐。但是事实是,他们进行了交易,并且乐此不疲。人都是趋利避害型的,进行交换必然有好处存在。那么,好处存在于哪里呢?在物物交换中,如果只存在劳动量的交换,那么交易不可能发生。交易既然发生,那就證明交换中另一种因素的存在,这种因素便是交换者对商品的评价。大米拥有者认为,两担木柴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会大于自己生产一袋大米的劳动量,并且木柴的拥有者也同样肯定了大米的好处,然后交换才能发生。在这里,交易中所进行的已不再是简单的劳动量的交换,而是交易者所肯定的好处的交换。这里的好处是对商品价值的肯定,既有劳动量的评价又有主观的评价。如果生产木柴的劳动量很小,那么大米的拥有者完全可以用一袋大米的劳动量换取更多数量的木柴,而不仅仅是两担。所以交易者进行交易是基于商品有一定的劳动量基础的,这是对劳动量的评价,也是劳动的价值。木柴的拥有者也许很饿,他需要换取大米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大米的拥有者可能非常需要生火的木材,他也需要换取木柴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主观的因素,这也是需要的价值。
而在远离了物物交换的时期,货币充当了一般等价物。货币提供了一个转移好处的平台,人们可以把商品给他带来的好处寄存在这个平台,然后当人们发生消费行为时,正是他获取“寄存的好处”的时候。不过在这里已经不是直接的物物交换,所以当人们在“寄存”和“获取”的时间间隔内,“寄存的好处”会发生变化。这正是由市场均衡所引起的,市场的供求均衡所达成的最后一单位商品的边际效用决定了人们所能获取的边际好处是多少。这些边际好处就是商品在远离了物物交换的时期的价值。
人们进行交换的原因在于商品除了有劳动的价值,还有需要的价值。而进行交换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劳动价值以外的需要的价值。这就是效用价值理论所推崇的效用的价值。
四、商品中所凝结的劳动量的解释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指出,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而很多人对此并不认同。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晏志杰教授认为:在价值的决定和变动方面,劳动绝不是唯一的要素;在劳动之外,还有各种因素在发挥作用。在决定和影响价值的诸多因素中,各种生产要素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各种生产要素中,土地、劳动和资本都曾经先后起过决定性作用。劳动价值论的一元论与实际生活中的多元论之间,出现明显的矛盾[5]。
许友伦教授在《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的辩证关系》一文中指出“要素创造价值”和“价值的源泉是要素” [1]。
当我们在考虑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量,不应该只关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些活劳动固然是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全部。当商品被生产的过程中,并不仅仅是活劳动在发挥着作用,生产过程需要机器、设备(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参与,并且这些生产要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不应该仅仅被当作与活劳动有很大差别的要素,可以把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当作一些特殊的劳动,这些要素都由人类创造,都蕴含着人类曾经凝结的劳动,当它们在生产过程中被使用时,正是那些先前注入的劳动被消耗的时候,而那些消耗的劳动便凝结到了商品中,比如机器设备使用过后会磨损,土地耕作之后会变得贫瘠,而管理和技术会随着人的应用和扩散在与新的管理和技术的竞争中被淘汰(管理和技术所蕴含的人类劳动一般非常大,生产对其造成的消耗不太明显,生命比较长久)。当一件商品被生产的过程中,不仅投入了当时的人类无差异劳动,并且许多以前凝结在土地、资本和技术等要素中的人类无差异劳动也被使用。从这个层次上讲,商品所凝结的劳动既包括当时的人类无差异劳动,又包括凝结了先前的人类无差异劳动的生产要素的劳动。 所以,商品生产阶段,人类无差异劳动和生产要素的劳动共同凝结于商品的价值中。
五、价值规律的不合理因素
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种结论只适合于原始的物物交换时期,那时物物交换实际上就是劳动力之间的交换。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物物交换的实质就是人们用自己的辛苦和烦恼换取别人的辛苦和烦恼。但在远离了物物交换的年代,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商品在人类无差别劳动的凝结阶段的价值,它是商品价值量的基础,但并非全部。真正的价值量是由商品流入市场,在市场供求均衡中所能达到的边际效用决定的。没有人类无差别劳动凝结的商品无法流入市场,更无法实现它的价值,但仅有人类无差别劳动凝结的商品也无法实现它的价值,因为它还停留在自然阶段,并未发生人与商品的关系。只有流入市场,在均衡中才能实现商品的价值。
马克思还指出,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也是有不合理之处的。商品只有流入市场,体现了商品的社会属性之后才能实现其价值,而均衡中所能达到的使社会总剩余最大的边际效用便是商品出卖时的价格,所以在这个层次上价格和价值是统一的,不会出现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现象。至于价格波动的原因可以归结于各种导致的市场均衡的变化,所能达到的边际效用也随之变化。曲线波动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除去历史上最初出现的实物交换阶段以外,价格始终是商品生产和交换中的一个本质事实和存在。至于人们通常所说的价值,其实只是价格中的一种形式即长期价格水准罢了。
六、效用的扩展定义
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商品价值的具体决定取决于效用和稀少性。维塞尔首先提出了“边际效用”的概念,主张边际效用决定价值。庞巴维克进一步指出,效用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必要條件,稀缺性是商品价值形成的充分条件。他说:“一切物品都有用途,但不是一切物品都有价值。一切物品具有价值,必须有有用性,也具有稀缺性——不是绝对稀缺性,而是相对于特种物品需求而言的稀缺性。
在通常的情况下,效用通常被定义为对于消费者通过消费或者享受闲暇等使自己的需求、欲望等得到满足的一个度量。效用论者认为,价值不是商品的内在属性,而是人对商品的感觉与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由于效用论者将效用衡量的标准主观化,从而使边际效用价值实际上成为主观的产物,将价值的形成与决定同劳动生产完全割裂,使商品价值成为纯粹意义上的一个心理范畴。如果两种矿泉水,都是无色无味的,一种经过特殊的加工,一种没有经过加工,两种矿泉水的产量相同,不过加工A比B成本较高,消费者在不了解情况下仅凭借主观的感觉和评价以及商品的稀缺性,两种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是无差别的,但当消费者洞悉了两种商品生产所消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A商品的消费者一定比B商品的消费者所获得边际效用高。
在这里,效用不再仅仅是消费者需要或者欲望的满足程度,更应该是对商品理性和感性的综合评价,包括对商品所凝结的人类无差别劳动的评价,和对商品满足自己需求和欲望的程度的评价。再回到关于钻石和水的问题的讨论。在效用的狭义解释下,是因为钻石的效用小,但是很稀缺,所以比较昂贵;水效用很大,但是由于数量很大所以价值比较小。其实这种解释是很狭隘的,而且不合理的。钻石的效用凝结了很多人类无差别劳动并且给人带来的心理需求或者欲望的满足程度很大,所以其价值会很高;水虽然能给人带来生理需求或者欲望的满足比较大,但是水所凝结的人类无差别劳动的量很小,所以其价值量比较小。这一点在均衡理论中可以证明。钻石的市场均衡状态最后一单位商品的边际效用等于它的价格,之所以钻石昂贵,是因为钻石的边际效用很大,这就证明了狭义效用的不合理性。
七、商品的生产和流通
当消费者面对一件商品并考虑是否购买时,消费者首先会思考这种商品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效用,它的成本(人类无差别劳动),是否耐用和舒适度以及服务如何等等(需要和欲望的满足),然后自己愿意以多大的代价换取这个商品,这个代价一定要小于它给自己带来的效用。商品的生产者必然会考虑到消费者的想法,只有消费者的效用大于生产者的成本,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能在一个均衡中实现平衡,生产者才会开启生产机器。
当商品生产之后流入市场便适用于均衡理论和边际效用理论,商品的价格在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中达到了一个均衡,消费者从商品中所获取的边际效用等于了商品的价格,交易达成,从而完成了商品价值的实现,而最后一个商品单位的边际效用就是商品的价值。在这个均衡点上,实现了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最大化,也是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八、唯物主义发展的产物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讨论,我们对价值的形成和决定的过程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将劳动作为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陷入了工业时期的唯物主义的误区。而边际效用价值论则狭义的将商品的价值归结于商品给人带来的需要或者欲望的满足,实质已经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的深渊。而马歇尔的均衡价值理论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均衡价值论只是实现了对商品在市场流通中均衡的现象分析,并没有对商品的价值本质做深入的探讨,只注重现象不注重本质,割裂了商品的价值与社会必要劳动之间的关系。三种理论都不能很好的解释当今时代商品价值的内涵,于是对价值理论的进一步研究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以人类历史及文明的发展为背景,唯物主义哲学的发展是人类后工业文明亦即信息文明的必然结果。从20世纪初的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产生,到20世纪中的电脑的发明和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及耗散结构理论等现代方法论科学的,创建,再到20世纪末互联网技术和通讯产业的蓬勃生长,同时,克隆技术绘制完成人类基因组图谱,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世界,并将对人类的未来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人类已经进入了信息社会,可是唯物主义哲学却停留在19世纪的工业社会里,已经不能充分体现时代的精神,更难以引领世界哲学发展的潮流。唯物主义哲学要发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像唯心主义一样,唯物主义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阶段。甚至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于是,新的价值理论就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产生了。
新理论试图突破主观唯心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和工业时期唯物主义的劳动价值论的禁锢,力图将两种理论在市场均衡中实现融合,完成对价值理论全面的诠释。统一价值论是一种体现了时代特征并融合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价值论,在马克思价值论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并融入了西方经济学中的均衡价值理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三者相辅相成,解释了商品生产的驱动、商品的生产以及商品价值的形成,并且以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形式解释了商品的起源、生产和消费以及价值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