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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浮士德》是德国著名的思想家、剧作家、诗人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的毕生力作,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巨著之一。它取材于16世纪关于浮士德博士的民间传说,以欧洲近代的历史和现实为背景,运用浪漫主义手法,通过诗剧的形式反映了欧洲自文艺复兴以来三百年的思想和文化的发展。《浮士德》中人物的关系脉络是推动诗剧故事情节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通过分析诗剧中三对非典型性主仆关系,探究了这部作品的主仆共生的文化价值,从而对这部堪称“世俗的《圣经》”作品以全新的角度进行了深度的解读。
关键词:《浮士德》 主仆关系 共生 文化价值
《浮士德》是一部内容复杂、内涵丰富的12111行的庞大诗剧,它是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历时60年创作而成的。这部作品倾注了歌德一生的经历和思想,他以浮士德和梅非斯特两个主人公的经历为主线,通过对来自不同阶层、纷繁复杂的各个人物形象的刻画,阐述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矛盾发展的辩证关系这一深刻的哲学思想,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进取精神和宏伟气魄。特殊的主仆关系是推动《浮士德》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主人公浮士德博士的双重身份,以及他一生的追寻与沉沦都建立在他与其他人的关系中。歌德在《浮士德》中以赌注、约定、固有观念等方式将人神魔三界相连,构建起了一张天主与梅非斯特、天主与浮士德、浮士德与梅非斯特三对主仆关系网。通过主仆双方冲突,以及主仆制约下的多样性的人物活动,体现出一种特定的主仆共生的文化价值。
一 《浮士德》中的三对主仆分析
人类社会的等级分化是主仆关系产生的根源,《浮士德》是一部讲述人神魔共生的作品,作品中有三对非典型性的主仆关系,即天主与梅非斯特、天主与浮士德、浮士德与梅非斯特之间主仆关系,作者对这三对主仆关系的设定,是推动整部诗剧情节发展、深化主题的重要手段。
1 天主与梅非斯特
天主是宇宙始创者,是主宰世界、至高无尚的大神,他是万物之主,无论是人还是魔鬼都要臣服于他。梅非斯特是因反叛天主而坠入地狱的魔鬼,如同《旧约·约伯记》中的撒旦,他服从于天主的统治之下,为天主服务。梅非斯特骨子里的邪恶叛逆精神使他能够与天主达成一种制约下的相互认同,他们之间维持着一种相对平衡的主仆关系。歌德在《浮士德》中沿用了《旧约·约伯记》中魔鬼撒旦与上帝的赌局模式,在诗剧第一幕“天上序曲”中,通过天主与梅非斯特这一对主仆拿浮士德作为赌注打赌,来展开浮士德一生的故事。梅非斯特心怀抱怨与天主对话,他认为人类渺小堕落、痛苦不堪,容易受到享乐主义的诱惑,而天主则认为善的力量最终会使人们走向光明,为了验证二人的正确性,他们以人类的代表——拥有着崇高追求的浮士德为赌注,打了一个赌。在这一幕中,歌德延续了《圣经》中的主题,将梅非斯特与天主定位于主仆关系,梅非斯特要尽其所能博取主人的欢心,剧中这样描述:“我常爱跟这位老者会晤,唯恐失掉他的欢心。我真心钦佩他这位伟大的主,跟恶魔交谈也这样合乎人情。”在《浮士德》中梅非斯特与天主的主仆关系相互制约互为平衡,天主是全剧发展的决定力量,是整个事件的主导,梅非斯特作为天主的仆人必须服从天主的计划,“赌局”是天主通过激发魔鬼的主动性,使之作为一个媒介来促进人类的觉醒的手段。虽然梅非斯特对他和天主的赌约充满胜利的信心,“我的打赌万无一失”,“如果我达到我的目的,允许我高唱凯歌,满腔欢欣。”但作为一个与权威抗衡且非正义化的形象,他注定摆脱不了失败的结局,天主最终拯救了浮士德的灵魂。梅非斯特与天主的主仆关系是建立在以契约可得的利益为条件的对天主的恭敬与顺从上的。
2 天主与浮士德
宗教的经典《圣经》中指出:上帝是天地间至高的主宰,是人类的主人。人与神是一种主人与奴仆的关系,作为臣子的人类必须履行上帝的一切旨意。歌德受宗教气息的熏陶,在《浮士德》中遵从《圣经》中的这一理念,让人类代表浮士德成为了天主忠实的信徒。在遇到梅非斯特前,浮士德按部就班地通过“刻苦学习、彻底钻研”,在哲学、法学、医学、神学等领域取得了不凡的成就,是一名受人爱戴和尊敬的成功人士。但在天主面前,他觉得自己非常渺小,歌德在诗剧中对浮士德作出了这样描写:“我肖似神的形象,我自己认为已跟永恒的真理之镜接近,悠游于天国的光辉与澄明之境,已经脱却世人的凡胎”,“我跟神不肖相似!这一点我颇有深感;我像那蠕虫,在尘土里面乱钻,它在尘土中谋生,摄取营养,被行人一脚踏死而遭埋葬。”他虔诚的坚持着对天主的信仰,在浮士德与天主主仆关系中,他沿着天主的指引,“寻找着情感与理性的统一,寻找着既张扬人的主体精神,又不与外在客体冲突,既满足个人欲望,又不违背道德律令的两全其美的道路。”浮士德虽是天主的创造物,却具备了主观能动性,在敬奉天主的同时开掘着属于自己的价值。
3 浮士德与梅非斯特
浮士德与梅非斯特是一种“契约”约束下的主仆关系,两个人的关系通过契约而确立。梅非斯特与浮士德定立了一份契约,他以作为浮士德的仆从和他一起去世间游历,并以魔鬼的妙计完成凡人不可实现之事作为交换条件,要求浮士德在对于未达成欲望感到满足时,就要变作魔鬼的奴隶为魔鬼服务。梅非斯特想通过自己超凡法力帮助浮士德达成他不可能实现的愿望,从而窃取浮士德的灵魂,他们的这种主仆关系是因天主与魔鬼的赌注而形成的。在这一关系中,貌似浮士德享有绝对的权力,但魔鬼梅非斯特实则是最占优势的一方,他操控着事件的整个进程,想尽招数将浮士德引向歧途从而带走他的灵魂,一旦得手两者的主仆关系则即刻换位。浮士德与梅非斯特这种“契约”约束下的特殊主仆关系,使作品的主题和思想内涵得以充分展现。
二 主仆共生的文化价值
1 主仆冲突中的价值体现
在《浮士德》中,歌德通过浮士德与梅非斯特的“契约”和梅非斯特与天主的赌注为纽带,使之形成了三种非典型性的主仆关系,这体现了一定的平等性,但这种主仆身份的限定带来的更多的则是一种因等级约束的不平衡性而呈现出的矛盾冲突,在主仆关系中,位于从属地位的仆人需要先放弃某种权利才能从主人那里获得更高的价值认同。在《浮士德》中,天主位于主人之位,它象征着权威和社会的选择,梅非斯特作为天主仆人的个体,其价值选择与主人天主存在着激烈的矛盾,体现出自我实现与社会选择的冲突。因此作为个体的仆人必须要永远服从主人,才能实现自我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同。梅非斯特作为天主的仆人,要达成自己的目标,就要争取被“权威”天主认同,要获得这种自我价值的认同,梅非斯特就要以所处的社会文化为基础,在社会的价值评判的范围之下,通过赌注、契约建立起来一种区别于传统等级制度下的主仆关系,以仆人的身份为主人服务,从而在作恶的个人价值中实现助善的社会意义,从而实现自我价值。 在《浮士德》中,对于浮士德与梅非斯特这对主仆,平等“契约”使梅非斯特的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同时,也影响着主人的生命历程和价值选择。契约中规定梅非斯特以作为浮士德的仆从和他一起去世间游历,并以魔鬼的妙计完成凡人不可实现之事,这恰恰是给了梅非斯特一个主动权,他通过以奴仆的形式为主人服务的同时,用尽各种手段促使浮士德堕落,偷走浮士德的灵魂。他借助于“契约”,以权利、贪念、享乐为诱饵,力图使浮士德受骗从而实现作为魔鬼的价值,赢得与天主的赌局。而浮士德则在各种经历中不断进取,实现了真正的人生价值,“做为恶的化身,魔鬼梅非斯特在剧中的确起到了‘杠杆的’作用,”他推动了善的发展,实现了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选择的完美融合。
2 古希腊文化与基督文化的二元整合
神话和史诗是古希腊文学的代表,古希腊文化的本质特征是张扬个性、宣泄原欲,肯定世俗生活、确认与追求个体生命价值与独立自由精神。《浮士德》体现出一种自由的张扬与赞美。在《浮士德》中,主人公浮士德的进取精神和对人性的解放渴求再现了希腊精神中的人本主义。浮士德通过与梅非斯特定立契约,利用梅非斯特的魔力向天主证明了人类是可以控制住自己的思想和欲望的。他认识到自身所受束缚,勇敢的以自己的性命和灵魂为代价,来试图改变现状,这种探索精神承袭了古希腊文化中的英雄精神。浮士德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依然未能停止对事业和成功追求的脚步,通过同命运的抗争,体现出人的自由与主体意识,也体现出希腊文化中的悲剧式精神。魔鬼梅非斯特则是一个人性深处的矛盾体,他作为浮士德的对立面,充分发挥了杠杆作用,让我们看到了浮士德对人性的无止歇的探寻。作为被天主打入地狱的奴仆,梅非斯特无所不能,他将冲动给予了浮士德,使得浮士德成就了伟大的幻想事业。他不畏惧权势,嘲讽对教会,戏弄皇帝,他服侍浮士德却又尖锐地指出主人的弱点,他在造恶的过程中成就了浮士德对自由和人性以及对欲望的渴求,同时也现实了对个人的批判和对个性的张扬。
《浮士德》还深深受到了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它建立在神学的信仰之上,以天主为中心来言说人与主、主与魔鬼以及人的自救与他救的关系,它秉承了《圣经》的框架和情节,以赌注和契约为纽带,达成了三对主仆关系。虽为主仆但相互之间都为对方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又保持着独立的人格。浮士德对天主的敬畏源于他的信仰,他认为自己是天主的仆从,是在绝对权力的统治下相对有限的个体。这种意识与基督教新教的救赎观念和上帝的观念不谋而合。他崇拜神,信奉上帝是永恒和无限的以及上帝为本源这一神学观念。所以他敢于拿灵魂做筹码与梅非斯特做赌注,在自我意志和上帝信仰者两种精神的支配下,游弋于上帝之仆与魔鬼之主这两种身份之间,勇于追寻信仰,始终保持着追求和探索的精神,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我们在浮士德身上看到了一种特殊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使他日益高尚和纯洁化,因此他获得了上帝永恒之爱的拯救。《浮士德》继承了古希腊文化理念,使理性时代下的新的人文价值观得到了重新认定。它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在解构了传统的宗教观的同时,也建立了富有人文内容的思想体系。歌德通过以神作为参照体系来建立人的思想体系,利用“人与神的对峙”来展现特有的历史文化情境,从而将古希腊文化与基督文化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与吸收。
三 结语
歌德巨作《浮士德》描绘了一幅复杂的中世纪启蒙时代的社会图景,通过以赌注、约定、固有观念等方式将人神魔三界相连,构建起了一张主仆关系网,通过人物间的主仆关系,展现了人物的思想,心理活动以及价值取向,体现出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典型的时代意义。它展示出了矛盾中的人与命运,争议中的宗教与理性,通过主仆双方冲突以及主仆制约下的多样性的人物活动,展现了主人公浮士德内心的矛盾与斗争,体现出一种特定的主仆共生的文化价值。
参考文献:
[1] 刘建军、李冰辉:《东北师范大学文库·演进的诗化人学:文化视界中西方文学的人文精神传统》,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 李晓雯:《试析歌德与〈浮士德〉中神魔冲突之关系》,《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S1期。
[3] 叶绪民:《试论〈浮士德〉中靡菲斯特形象的辩证逻辑》,《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3期。
(杨双菊,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副教授)
关键词:《浮士德》 主仆关系 共生 文化价值
《浮士德》是一部内容复杂、内涵丰富的12111行的庞大诗剧,它是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历时60年创作而成的。这部作品倾注了歌德一生的经历和思想,他以浮士德和梅非斯特两个主人公的经历为主线,通过对来自不同阶层、纷繁复杂的各个人物形象的刻画,阐述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矛盾发展的辩证关系这一深刻的哲学思想,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进取精神和宏伟气魄。特殊的主仆关系是推动《浮士德》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主人公浮士德博士的双重身份,以及他一生的追寻与沉沦都建立在他与其他人的关系中。歌德在《浮士德》中以赌注、约定、固有观念等方式将人神魔三界相连,构建起了一张天主与梅非斯特、天主与浮士德、浮士德与梅非斯特三对主仆关系网。通过主仆双方冲突,以及主仆制约下的多样性的人物活动,体现出一种特定的主仆共生的文化价值。
一 《浮士德》中的三对主仆分析
人类社会的等级分化是主仆关系产生的根源,《浮士德》是一部讲述人神魔共生的作品,作品中有三对非典型性的主仆关系,即天主与梅非斯特、天主与浮士德、浮士德与梅非斯特之间主仆关系,作者对这三对主仆关系的设定,是推动整部诗剧情节发展、深化主题的重要手段。
1 天主与梅非斯特
天主是宇宙始创者,是主宰世界、至高无尚的大神,他是万物之主,无论是人还是魔鬼都要臣服于他。梅非斯特是因反叛天主而坠入地狱的魔鬼,如同《旧约·约伯记》中的撒旦,他服从于天主的统治之下,为天主服务。梅非斯特骨子里的邪恶叛逆精神使他能够与天主达成一种制约下的相互认同,他们之间维持着一种相对平衡的主仆关系。歌德在《浮士德》中沿用了《旧约·约伯记》中魔鬼撒旦与上帝的赌局模式,在诗剧第一幕“天上序曲”中,通过天主与梅非斯特这一对主仆拿浮士德作为赌注打赌,来展开浮士德一生的故事。梅非斯特心怀抱怨与天主对话,他认为人类渺小堕落、痛苦不堪,容易受到享乐主义的诱惑,而天主则认为善的力量最终会使人们走向光明,为了验证二人的正确性,他们以人类的代表——拥有着崇高追求的浮士德为赌注,打了一个赌。在这一幕中,歌德延续了《圣经》中的主题,将梅非斯特与天主定位于主仆关系,梅非斯特要尽其所能博取主人的欢心,剧中这样描述:“我常爱跟这位老者会晤,唯恐失掉他的欢心。我真心钦佩他这位伟大的主,跟恶魔交谈也这样合乎人情。”在《浮士德》中梅非斯特与天主的主仆关系相互制约互为平衡,天主是全剧发展的决定力量,是整个事件的主导,梅非斯特作为天主的仆人必须服从天主的计划,“赌局”是天主通过激发魔鬼的主动性,使之作为一个媒介来促进人类的觉醒的手段。虽然梅非斯特对他和天主的赌约充满胜利的信心,“我的打赌万无一失”,“如果我达到我的目的,允许我高唱凯歌,满腔欢欣。”但作为一个与权威抗衡且非正义化的形象,他注定摆脱不了失败的结局,天主最终拯救了浮士德的灵魂。梅非斯特与天主的主仆关系是建立在以契约可得的利益为条件的对天主的恭敬与顺从上的。
2 天主与浮士德
宗教的经典《圣经》中指出:上帝是天地间至高的主宰,是人类的主人。人与神是一种主人与奴仆的关系,作为臣子的人类必须履行上帝的一切旨意。歌德受宗教气息的熏陶,在《浮士德》中遵从《圣经》中的这一理念,让人类代表浮士德成为了天主忠实的信徒。在遇到梅非斯特前,浮士德按部就班地通过“刻苦学习、彻底钻研”,在哲学、法学、医学、神学等领域取得了不凡的成就,是一名受人爱戴和尊敬的成功人士。但在天主面前,他觉得自己非常渺小,歌德在诗剧中对浮士德作出了这样描写:“我肖似神的形象,我自己认为已跟永恒的真理之镜接近,悠游于天国的光辉与澄明之境,已经脱却世人的凡胎”,“我跟神不肖相似!这一点我颇有深感;我像那蠕虫,在尘土里面乱钻,它在尘土中谋生,摄取营养,被行人一脚踏死而遭埋葬。”他虔诚的坚持着对天主的信仰,在浮士德与天主主仆关系中,他沿着天主的指引,“寻找着情感与理性的统一,寻找着既张扬人的主体精神,又不与外在客体冲突,既满足个人欲望,又不违背道德律令的两全其美的道路。”浮士德虽是天主的创造物,却具备了主观能动性,在敬奉天主的同时开掘着属于自己的价值。
3 浮士德与梅非斯特
浮士德与梅非斯特是一种“契约”约束下的主仆关系,两个人的关系通过契约而确立。梅非斯特与浮士德定立了一份契约,他以作为浮士德的仆从和他一起去世间游历,并以魔鬼的妙计完成凡人不可实现之事作为交换条件,要求浮士德在对于未达成欲望感到满足时,就要变作魔鬼的奴隶为魔鬼服务。梅非斯特想通过自己超凡法力帮助浮士德达成他不可能实现的愿望,从而窃取浮士德的灵魂,他们的这种主仆关系是因天主与魔鬼的赌注而形成的。在这一关系中,貌似浮士德享有绝对的权力,但魔鬼梅非斯特实则是最占优势的一方,他操控着事件的整个进程,想尽招数将浮士德引向歧途从而带走他的灵魂,一旦得手两者的主仆关系则即刻换位。浮士德与梅非斯特这种“契约”约束下的特殊主仆关系,使作品的主题和思想内涵得以充分展现。
二 主仆共生的文化价值
1 主仆冲突中的价值体现
在《浮士德》中,歌德通过浮士德与梅非斯特的“契约”和梅非斯特与天主的赌注为纽带,使之形成了三种非典型性的主仆关系,这体现了一定的平等性,但这种主仆身份的限定带来的更多的则是一种因等级约束的不平衡性而呈现出的矛盾冲突,在主仆关系中,位于从属地位的仆人需要先放弃某种权利才能从主人那里获得更高的价值认同。在《浮士德》中,天主位于主人之位,它象征着权威和社会的选择,梅非斯特作为天主仆人的个体,其价值选择与主人天主存在着激烈的矛盾,体现出自我实现与社会选择的冲突。因此作为个体的仆人必须要永远服从主人,才能实现自我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同。梅非斯特作为天主的仆人,要达成自己的目标,就要争取被“权威”天主认同,要获得这种自我价值的认同,梅非斯特就要以所处的社会文化为基础,在社会的价值评判的范围之下,通过赌注、契约建立起来一种区别于传统等级制度下的主仆关系,以仆人的身份为主人服务,从而在作恶的个人价值中实现助善的社会意义,从而实现自我价值。 在《浮士德》中,对于浮士德与梅非斯特这对主仆,平等“契约”使梅非斯特的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同时,也影响着主人的生命历程和价值选择。契约中规定梅非斯特以作为浮士德的仆从和他一起去世间游历,并以魔鬼的妙计完成凡人不可实现之事,这恰恰是给了梅非斯特一个主动权,他通过以奴仆的形式为主人服务的同时,用尽各种手段促使浮士德堕落,偷走浮士德的灵魂。他借助于“契约”,以权利、贪念、享乐为诱饵,力图使浮士德受骗从而实现作为魔鬼的价值,赢得与天主的赌局。而浮士德则在各种经历中不断进取,实现了真正的人生价值,“做为恶的化身,魔鬼梅非斯特在剧中的确起到了‘杠杆的’作用,”他推动了善的发展,实现了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选择的完美融合。
2 古希腊文化与基督文化的二元整合
神话和史诗是古希腊文学的代表,古希腊文化的本质特征是张扬个性、宣泄原欲,肯定世俗生活、确认与追求个体生命价值与独立自由精神。《浮士德》体现出一种自由的张扬与赞美。在《浮士德》中,主人公浮士德的进取精神和对人性的解放渴求再现了希腊精神中的人本主义。浮士德通过与梅非斯特定立契约,利用梅非斯特的魔力向天主证明了人类是可以控制住自己的思想和欲望的。他认识到自身所受束缚,勇敢的以自己的性命和灵魂为代价,来试图改变现状,这种探索精神承袭了古希腊文化中的英雄精神。浮士德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依然未能停止对事业和成功追求的脚步,通过同命运的抗争,体现出人的自由与主体意识,也体现出希腊文化中的悲剧式精神。魔鬼梅非斯特则是一个人性深处的矛盾体,他作为浮士德的对立面,充分发挥了杠杆作用,让我们看到了浮士德对人性的无止歇的探寻。作为被天主打入地狱的奴仆,梅非斯特无所不能,他将冲动给予了浮士德,使得浮士德成就了伟大的幻想事业。他不畏惧权势,嘲讽对教会,戏弄皇帝,他服侍浮士德却又尖锐地指出主人的弱点,他在造恶的过程中成就了浮士德对自由和人性以及对欲望的渴求,同时也现实了对个人的批判和对个性的张扬。
《浮士德》还深深受到了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它建立在神学的信仰之上,以天主为中心来言说人与主、主与魔鬼以及人的自救与他救的关系,它秉承了《圣经》的框架和情节,以赌注和契约为纽带,达成了三对主仆关系。虽为主仆但相互之间都为对方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又保持着独立的人格。浮士德对天主的敬畏源于他的信仰,他认为自己是天主的仆从,是在绝对权力的统治下相对有限的个体。这种意识与基督教新教的救赎观念和上帝的观念不谋而合。他崇拜神,信奉上帝是永恒和无限的以及上帝为本源这一神学观念。所以他敢于拿灵魂做筹码与梅非斯特做赌注,在自我意志和上帝信仰者两种精神的支配下,游弋于上帝之仆与魔鬼之主这两种身份之间,勇于追寻信仰,始终保持着追求和探索的精神,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我们在浮士德身上看到了一种特殊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使他日益高尚和纯洁化,因此他获得了上帝永恒之爱的拯救。《浮士德》继承了古希腊文化理念,使理性时代下的新的人文价值观得到了重新认定。它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在解构了传统的宗教观的同时,也建立了富有人文内容的思想体系。歌德通过以神作为参照体系来建立人的思想体系,利用“人与神的对峙”来展现特有的历史文化情境,从而将古希腊文化与基督文化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与吸收。
三 结语
歌德巨作《浮士德》描绘了一幅复杂的中世纪启蒙时代的社会图景,通过以赌注、约定、固有观念等方式将人神魔三界相连,构建起了一张主仆关系网,通过人物间的主仆关系,展现了人物的思想,心理活动以及价值取向,体现出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典型的时代意义。它展示出了矛盾中的人与命运,争议中的宗教与理性,通过主仆双方冲突以及主仆制约下的多样性的人物活动,展现了主人公浮士德内心的矛盾与斗争,体现出一种特定的主仆共生的文化价值。
参考文献:
[1] 刘建军、李冰辉:《东北师范大学文库·演进的诗化人学:文化视界中西方文学的人文精神传统》,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 李晓雯:《试析歌德与〈浮士德〉中神魔冲突之关系》,《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S1期。
[3] 叶绪民:《试论〈浮士德〉中靡菲斯特形象的辩证逻辑》,《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3期。
(杨双菊,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