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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书议》是唐代书法理论家张怀瓘晚期的一部书法理论著作,与其之前划时代的鸿篇巨著《书断》不同,《书议》言简意赅、论述精巧、见解深邃,通过对十九名前代书法名家及其书体的客观评价,旗帜鲜明地树立了“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的审美标准。其中对“书圣”王羲之的客观评论发前人未敢发之语,对整个唐代书坛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试从《书议》入手,结合时代特征与作者的美学理念,阐述作者所反映的书法创新理念。
【关键词】:《书议》;张怀瓘;盛唐;书法;王羲之
宋代欧阳修曾说:“书之盛,莫盛于唐。”[1]这不仅体现在唐代书家之多,书法水平之高,也体现在书法理论体系的成熟。有唐一代,书法论著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见解深邃,在当时甚至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张怀瓘著述颇多,传世的有《书断》、《书估》、《六体书论》、《文字论》、《玉堂禁经》、《论用笔十法》、《评书药石论》以及《书议》等。
一、《书议》创作的时代背景
張怀瓘生卒年不详,生平不详,通过相关研究者的研究表明,他应当是一位主要活跃于唐开元时期的书法理论家,官翰林书待诏,为当时的皇家提供专业的书法服务[2]。
《书断》文末记载“开元甲子岁,广陵卧疾,始焉草创。……岁在丁卯荐笔削焉”[3],可知《书断》自唐玄宗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开始创作到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修改完成;《书估》文末记载“天宝十三载正月十八日”,当为完成于唐玄宗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书议》文末的记载则为“乾元元年四月日张怀瓘述”,当在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完成。
根据以上这几条作者自己著作中的记载来看,张怀瓘创作的高峰时期应当在唐玄宗开元中期至唐肃宗乾元初年这三十年的时间内,而《书议》应属其晚期作品。这段时期恰好处在唐代最为鼎盛的“盛唐时期”,经济发达,社会稳定,“是时,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之间斗才三钱。绢一匹钱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驿驴,行千里不持尺兵”[4],就是在这样空前的太平盛世里,文化一扫前代遗风,发展出了雄壮恢弘的盛唐气息。成书于此时的《书议》恰好反应了书坛正在发生变革。
二、《书议》中对王羲之的论述及认识
张怀瓘在《书议》之中罗列了十九位书法大家,认为“千百年间得其妙者,不越此十数人”,并特别提到“惟逸少笔迹遒润,独擅一家之美,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给予了王羲之极高的评价。但紧接着张氏就在对真、行、章、草的排名中将其排在了章草第五和草书第八,并随后以问答的形式,回答了世人的疑惑:
或问曰:“此品之中,诸子岂能悉过于逸少?”答曰:“人之材能,各有长短,诸子于草,各有性识,精魄超然,神彩射人。逸少则格律非高,功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无戈戟銛锐可畏,无物象生动可奇,是以劣于诸子。得重名者,以真、行故也,举世莫之能晓,悉以为真、草一概。”
“诸子岂能悉过于逸少”是当时书坛的普遍认知,认为他“古今莫二”(羊欣语)、“尽善尽美”(李世民语),初唐四家受其影响,达到了个人前所未有的艺术高峰。因而有唐一代,特别是初唐时期,王羲之潇洒飘逸的书风在书坛占据了统治地位。因而有人认为张氏的这段评述是对王羲之这种潇洒飘逸书风的否定,是为了宣扬自己“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的书法审美理念。
其实并非如此,张氏对王羲之及其书法成就的评价是非常高的,《书断》中说:“逸少善草隶、八分、飞白、章行,备精诸体。自成一家法。千变万化,得之神功。”《书断》对书法家品评的客观性历来为后世学者所推崇,王羲之在此获得如此之高的评价,可见张氏对其的态度。
张怀瓘这段评述并非是要否定其书风,而是要扭转当时世人学“王”而不得其法,不知取舍,进而形成的一种柔媚书风。张氏认为王羲之的书法“得之神功”,并且“其道微而味薄,固常人莫之能学;其理隐而意深,故天下寡于知音”,所以王羲之的书法成就有很重要的一部分要归于他自身的书法天赋,后世若是能领悟他书法中的“道”、“味”、“理”、“意”固然能展现其风采进而有所变化自成一家,成功者如初唐的虞世南、褚遂良等,若是不能则不免走上妍美的道路。
张怀瓘否定了当时书坛传统的习书风气,又在《书议》中以草书为例,详细论述了新时代所呼唤的美学理念,同时也间接地给出了他的书法发展观念——创新。这在他对王献之的一段话的记载中可以看出:
子敬年十五六,尝白其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操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且法不既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
张怀瓘对王献之的这段话及其对草书的创新大为赞赏,认为他“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张氏借这个故事向读者表达了“法不既定,事贵变通”的创新精神,以及“学者宜自损益也”的书学理念。
三、《书议》创新观点产生历史背景
“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后世书评家认为唐代书法最为讲究法度,唐朝建立以后以“二王”书风为法度,力图建立起一种主流的书法审美标准,这期间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唐楷的逐步成熟。统一的标准便于书法艺术的普及,却也限制了发展的步伐,所幸此时“二王”书风还有拓展发挥的空间,“各书家力求在法则之下形成自己的书法风格来”[5]。
初唐著名书法家虞世南在其著作《笔髓论》中有“释草”一文,其中对草书艺术的阐述深得草书之妙:
草即纵心奔放,覆腕转蹙,悬管聚锋,柔毫外拓,左为外,右为内,起伏连卷,收揽吐纳,内转藏锋也,既如舞袖挥拂而萦纡,又若垂藤樛盘而缭绕。蹙旋转锋,亦如腾猿过树,逸蚪得水,轻兵追虏,烈火燎原。或体雄而不可逸,或势逸而不可止,纵于狂逸,不违笔意也。
虞世南的这段描述对草书雄浑纵逸之美进行了生动形象地描述,其表达的审美理念已经与潇洒飘逸的“二王”书风有了显著的区别,这可以算作他对“二王”书风取舍后的一种感悟,然而虞世南草书造诣不及真、行,没能更进一步。其后的书家对此也有进一步的探索与实验,例如孙过庭《书谱》中虽然仍尊初唐传统,但他提出“质以代兴,妍因俗易”,“驰鹜沿革,物理超然”,[6]这样历史进化的观念充分反映了当时书坛对于变化的一种渴望,可惜《书谱》仍未彻底摆脱初唐书风的影响。
直到盛唐时期,张怀瓘以其独特的目光和深厚的书法理论修养明锐地发现了草书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创新因素,特别是此时“草圣”张旭彻底摆脱初唐书风的束缚,将草书的雄逸奔放推向极致,完全脱离了实用功能,成为一种彻底的艺术形式,让他能够以更为坚实的实践和理论相结合,阐述书法创新的进步意义。
四、结语
张怀瓘《书议》所阐述的创新观点意义重大,他将自初唐以来书法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变化,用一种更为明确更为理论化的语言表达出来。行文中也不再受初唐传统的影响,并且通过对王羲之客观公允的品评由浅入深地完成了对“古法”取舍观点的表达,肯定了时代新书风的价值,同时也对颜真卿、柳公权创立完全脱离“二王”风格的颜体、柳体产生了间接影响。
参考文献:
[1](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6:1167.
[2]薛春龍.张怀瓘生平考[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4(2):044-048.
[3]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选编点较.历代书法论文选[C].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4](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5:1346.
[5]王朝闻,邓福星.中国美术史(隋唐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6]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三联书店,2009:139.
【关键词】:《书议》;张怀瓘;盛唐;书法;王羲之
宋代欧阳修曾说:“书之盛,莫盛于唐。”[1]这不仅体现在唐代书家之多,书法水平之高,也体现在书法理论体系的成熟。有唐一代,书法论著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见解深邃,在当时甚至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张怀瓘著述颇多,传世的有《书断》、《书估》、《六体书论》、《文字论》、《玉堂禁经》、《论用笔十法》、《评书药石论》以及《书议》等。
一、《书议》创作的时代背景
張怀瓘生卒年不详,生平不详,通过相关研究者的研究表明,他应当是一位主要活跃于唐开元时期的书法理论家,官翰林书待诏,为当时的皇家提供专业的书法服务[2]。
《书断》文末记载“开元甲子岁,广陵卧疾,始焉草创。……岁在丁卯荐笔削焉”[3],可知《书断》自唐玄宗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开始创作到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修改完成;《书估》文末记载“天宝十三载正月十八日”,当为完成于唐玄宗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书议》文末的记载则为“乾元元年四月日张怀瓘述”,当在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完成。
根据以上这几条作者自己著作中的记载来看,张怀瓘创作的高峰时期应当在唐玄宗开元中期至唐肃宗乾元初年这三十年的时间内,而《书议》应属其晚期作品。这段时期恰好处在唐代最为鼎盛的“盛唐时期”,经济发达,社会稳定,“是时,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之间斗才三钱。绢一匹钱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驿驴,行千里不持尺兵”[4],就是在这样空前的太平盛世里,文化一扫前代遗风,发展出了雄壮恢弘的盛唐气息。成书于此时的《书议》恰好反应了书坛正在发生变革。
二、《书议》中对王羲之的论述及认识
张怀瓘在《书议》之中罗列了十九位书法大家,认为“千百年间得其妙者,不越此十数人”,并特别提到“惟逸少笔迹遒润,独擅一家之美,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给予了王羲之极高的评价。但紧接着张氏就在对真、行、章、草的排名中将其排在了章草第五和草书第八,并随后以问答的形式,回答了世人的疑惑:
或问曰:“此品之中,诸子岂能悉过于逸少?”答曰:“人之材能,各有长短,诸子于草,各有性识,精魄超然,神彩射人。逸少则格律非高,功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无戈戟銛锐可畏,无物象生动可奇,是以劣于诸子。得重名者,以真、行故也,举世莫之能晓,悉以为真、草一概。”
“诸子岂能悉过于逸少”是当时书坛的普遍认知,认为他“古今莫二”(羊欣语)、“尽善尽美”(李世民语),初唐四家受其影响,达到了个人前所未有的艺术高峰。因而有唐一代,特别是初唐时期,王羲之潇洒飘逸的书风在书坛占据了统治地位。因而有人认为张氏的这段评述是对王羲之这种潇洒飘逸书风的否定,是为了宣扬自己“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的书法审美理念。
其实并非如此,张氏对王羲之及其书法成就的评价是非常高的,《书断》中说:“逸少善草隶、八分、飞白、章行,备精诸体。自成一家法。千变万化,得之神功。”《书断》对书法家品评的客观性历来为后世学者所推崇,王羲之在此获得如此之高的评价,可见张氏对其的态度。
张怀瓘这段评述并非是要否定其书风,而是要扭转当时世人学“王”而不得其法,不知取舍,进而形成的一种柔媚书风。张氏认为王羲之的书法“得之神功”,并且“其道微而味薄,固常人莫之能学;其理隐而意深,故天下寡于知音”,所以王羲之的书法成就有很重要的一部分要归于他自身的书法天赋,后世若是能领悟他书法中的“道”、“味”、“理”、“意”固然能展现其风采进而有所变化自成一家,成功者如初唐的虞世南、褚遂良等,若是不能则不免走上妍美的道路。
张怀瓘否定了当时书坛传统的习书风气,又在《书议》中以草书为例,详细论述了新时代所呼唤的美学理念,同时也间接地给出了他的书法发展观念——创新。这在他对王献之的一段话的记载中可以看出:
子敬年十五六,尝白其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操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且法不既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
张怀瓘对王献之的这段话及其对草书的创新大为赞赏,认为他“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张氏借这个故事向读者表达了“法不既定,事贵变通”的创新精神,以及“学者宜自损益也”的书学理念。
三、《书议》创新观点产生历史背景
“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后世书评家认为唐代书法最为讲究法度,唐朝建立以后以“二王”书风为法度,力图建立起一种主流的书法审美标准,这期间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唐楷的逐步成熟。统一的标准便于书法艺术的普及,却也限制了发展的步伐,所幸此时“二王”书风还有拓展发挥的空间,“各书家力求在法则之下形成自己的书法风格来”[5]。
初唐著名书法家虞世南在其著作《笔髓论》中有“释草”一文,其中对草书艺术的阐述深得草书之妙:
草即纵心奔放,覆腕转蹙,悬管聚锋,柔毫外拓,左为外,右为内,起伏连卷,收揽吐纳,内转藏锋也,既如舞袖挥拂而萦纡,又若垂藤樛盘而缭绕。蹙旋转锋,亦如腾猿过树,逸蚪得水,轻兵追虏,烈火燎原。或体雄而不可逸,或势逸而不可止,纵于狂逸,不违笔意也。
虞世南的这段描述对草书雄浑纵逸之美进行了生动形象地描述,其表达的审美理念已经与潇洒飘逸的“二王”书风有了显著的区别,这可以算作他对“二王”书风取舍后的一种感悟,然而虞世南草书造诣不及真、行,没能更进一步。其后的书家对此也有进一步的探索与实验,例如孙过庭《书谱》中虽然仍尊初唐传统,但他提出“质以代兴,妍因俗易”,“驰鹜沿革,物理超然”,[6]这样历史进化的观念充分反映了当时书坛对于变化的一种渴望,可惜《书谱》仍未彻底摆脱初唐书风的影响。
直到盛唐时期,张怀瓘以其独特的目光和深厚的书法理论修养明锐地发现了草书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创新因素,特别是此时“草圣”张旭彻底摆脱初唐书风的束缚,将草书的雄逸奔放推向极致,完全脱离了实用功能,成为一种彻底的艺术形式,让他能够以更为坚实的实践和理论相结合,阐述书法创新的进步意义。
四、结语
张怀瓘《书议》所阐述的创新观点意义重大,他将自初唐以来书法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变化,用一种更为明确更为理论化的语言表达出来。行文中也不再受初唐传统的影响,并且通过对王羲之客观公允的品评由浅入深地完成了对“古法”取舍观点的表达,肯定了时代新书风的价值,同时也对颜真卿、柳公权创立完全脱离“二王”风格的颜体、柳体产生了间接影响。
参考文献:
[1](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1986:1167.
[2]薛春龍.张怀瓘生平考[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4(2):044-048.
[3]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选编点较.历代书法论文选[C].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4](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5:1346.
[5]王朝闻,邓福星.中国美术史(隋唐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6]李泽厚.美的历程[M].北京:三联书店,200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