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来源 :文化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obushilaj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及无过错原则。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
  关键词:医疗侵权;归责原则;构成要件
  一、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
  1、国外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关于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各国大都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处理,如德国、法国、日本、美国等。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过错是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核心要件。正如德国学者耶林所言:正如使蜡烛燃烧的是氧气,而不是光一样,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不是行为,而是其过错。
  德国处理医疗侵权案件的法律依据是《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的规定,即原则上由病人承担举证责任,病人需要证明医生没有遵守相应的标准、医生存在过错、医生的过错与其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只有医生出现重大过错时,才由医生承担没有过错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法国的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实行“双轨制”,即医疗科学过错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由受害人承担;医疗伦理过错则实行过错的推定原则,将医疗行为的举证责任彻底归之于医疗机构。
  日本法的医疗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考虑到受害患者一方的实际状况,可以采用过错大致推定规则。 实行举证责任缓和。如果采用违约责任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过失要件由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承担举证责任。
  在美国,医疗侵权责任采用过失责任主义,即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医疗人员未尽注意义务,致被害人发生损害,始负损害赔偿责任。
  2、我国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历程
  《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自己具有医疗过失的医疗损害,就应当承担医疗侵权责任。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八)项规定,对医疗侵权纠纷的过错要件和因果关系要件进行推运.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失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确定的归责原则
  ⑴过错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侵权责任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也就是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是需要患者证明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过错责任是指造成损害并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行為人是否有过错,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在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因该过错造成患者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当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时,便可以认定其存在过错,因此而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⑵过错推定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58条列举了在三种情况下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在过错的做法:“患者有损害,因下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该法律条款确立了我国《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侵权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
  ⑶无过错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该法律条款确立了我国侵权责任认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该条款规定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二、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认定医疗侵权责任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即医疗主观过错、医疗违法行为、医疗损害事实、医疗因果关系。
  1、主观过错
  按照一般的标准,主观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具体到医师侵权责任中的主观过错则是指医疗主观过失。医疗主观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预见到某种损害结果的发生,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医疗主观过失不同于一般的过失,它在判定标准上比一般的过失要严格。也就是说,一般人在正常情况下不能预见或不能避免的情况在医师那里就应当预见或想方设法避免。这一方面是源于医师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对医师医疗技术的要求。
  《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以医师的合理诊疗义务为判定标准。
  《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是以违法即过错为判定标准。
  《侵权责任法》第60条第1款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2、违法行为
  医疗违法行为就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了相关的义务,侵犯了患者相应权利的行为。《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各项义务,如该法第55条规定了医疗告知义务,第56条规定了紧急情况救助义务,第57条规定了医疗注意义务,第62条规定了医疗保密义务,第63条规定了合理诊疗义务。而患者的权利则更为广泛,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作了相关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即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了常规状况下的义务也是可以免除相关责任的,这种违反义务的行为不构成医疗违法行为。责任的免除只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
  3、损害事实
  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损害事实(结果)决定着侵权责任的有无和大小。在医疗侵权责任的认定中,损害事实同样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还是医疗产品损害责任都要求损害事实的存在,即没有损害事实就无法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然而,损害事实在不同的医疗侵权责任类型中却有不同的内容与表现形式。
  4、因果关系
  医疗因果关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患者人身等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判断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医疗因果关系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医疗侵权责任中的医疗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当事入主观臆造的;第二,医疗侵权责任中的医疗因果关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造成患者的损害结果。
其他文献
摘 要:公司担保,往往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成为公司控制者掠夺债权人的非法手段。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肯定了公司的担保能力,规定了完善的担保程序,尤其注重了对于第三人特别是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关键词:公司担保;公司瑕疵行为;善意第三人保护  公司担保,无论是为自身债务提供抑或为第三人提供皆是经济生活之常态,亦为经济生活和交易安全之必须,然而公司为第三人提供担保,往往并未给公司带来明显收益反而
期刊
国有企业的发展直接作用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要想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依靠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绩效考核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绩效考核,不仅能够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能够提升其工作效率,同时为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已经
期刊
【摘要】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内部评价机制,能够对企业的运行和管理起到独立的审查和评估的作用。本文首先详细阐述了内部审计的相关概念和建筑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意义,分析了建筑集团内部审计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强化建筑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管理的途径。  【关键词】内部审计;制度管理;途径  0.引言  21世纪新时代的企业管理制度中内部审计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评估和监督企业的运行和管理方面的作用巨大。建
期刊
摘 要:医患双方是既面对共同世界,又相互制约的共同体。医患关系从自然经济时期的以“仁爱”为核心。医患法律关系的核心是“平等、自愿、有偿”  关键词:医患关系;仁爱;医方利益;平等有偿  医患双方是既面对共同世界,又相互制约的共同体。摒弃戒备、对峙,走向理解、合作,走向和谐通融、主客合一,是医患关系由觉醒达至觉悟境界的必由之路。当医患双方遭遇纠纷甚至冲突,发生涉法行为甚至犯罪的时候,需要一种独立、客
期刊
近年來,连城发电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以安全文化为引领,按照理念引导、制度创新、科技支撑、机制保障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化“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以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安全信息透明化、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保障机制化和作业流程“六规”常态化,营造了“大安全”文化氛围,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发展。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级企业”;集团公司 “安
期刊
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企业发展能力的代名词,职工群众的创新创造,更解决实际问题,更贴近生产实际,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近年来,吉林油田公司工会在群众经济技术创新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提升认同感,强化创新意识,是激发职工创造热情的关键。马克思说:“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 ①
期刊
摘要:新时期电力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和变化,文章分析了电力企业工会工作变化的现状及影响力,职能组织与队伍建设。  关键词:电力企业 工会工作 新举措  现阶段.我国电力企业在深化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及内部组织机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而这些变化的出现.无疑增加了电力企业工会工作的难度。为发挥电力企业工会应有的纽带、桥梁作用,我们就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和解决电力企业工会当
期刊
摘 要:医学科学与法律存在着密切关系。法律为医学和医生提出了强有力的界限,对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医学是法源,疾病是文化,医学与法律存在着互动作用。法律是人民的圣经,医学法律是更具体、更人性化的经典。  关键词:医学;法律  人们常说法律是无情的。然而,无论是立法、执法、还是法官判案,主体都是人。人是否有爱心,就决定了法是否有爱心、判案是否有爱心。最高的法律是爱,但是以“爱”来分析和解决纷繁杂乱的法律
期刊
摘 要: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是公司法领域中的“资本三原则”。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将受到限制。  关键词: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股东权利  2005年我国《公司法》重新修订完毕,在修法过程中贯彻的一条原则就是促进投资。在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往往存在着不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的现象,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期刊
摘 要:我国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二者的启动程序、鉴定人员的组成、鉴定方式、鉴定内容等不相同,司法实践中对鉴定模式的选择意见不一。医疗损害鉴定的二元平行机制,使医患纠纷的解决模式更加复杂化。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  一、二元化鉴定模式  处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医学鉴定,鉴定结论决定着整个案件的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根据我国现行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