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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首次就政府工作发表系统讲话时,突出强调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通读温总理报告,在民生领域历史投入不足、财政支出改革艰难、改革方案优选过程复杂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在提高社会事业水平与“花钱买民生改革机制”两者之间正进行务实的平衡。
党的十七大对政府建设提出一个总体性的改革目标,即“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也描绘了通过改革希望达到的行政管理体制新目标、政府职能转变新状态、政府机构新规模。
但是,除了大部门体制引发社会各种联想和期望外,30年来首倡推进全面改革的十七大,会激发政府建设发生哪些新转变?十七大后,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型政府方面,会有多大范围、何种深度的新动作?在政府建设问题上,高层意愿与公众需求,会在多大程度上求得平衡?经历十六大以来历时5年的探索与打磨,在政府的规范性建设取得突破后,政府建设和改革又面临哪些新难题?总而言之,党的十七大精神究竟会怎样影响政府的理想性建设与现实性抉择,十七大后政府建设的“规划总图”与“操作分图”会是什么样等等,都为社会公众急切关注。
而两会的召开提供了初步的答案。
节奏与态势
政府建设同样需要解放思想。除了要有推进全面改革的意愿、勇气和信念,还要有适应经济社会变化,有步骤而又不停顿的科学精神。
2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就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发表讲话,就政府工作发表了系统性意见。他对5年来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探索思路予以肯定,并提出未来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因为,从执政党建设的长远需要来看,只有将政府的公共服务“做实”,才谈得上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基本条件,才谈得上让社会公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谈得上更好地在发展中执好政、用好权、保持先进性。执政党有充足的理由格外看重政府建设中的这项建设。
紧接着,25日至27日,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要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并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目标。这可以看作是吹响了以行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有步骤实施包含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全面改革的号角。
3月5日开始召开的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又讨论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年初,政治局集体学习为服务型政府建设定调,二中全会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时间表,《政府工作报告》系统梳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绩与缺憾,中央高层以服务型政府建设来回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方式的转变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带动推动全面改革的决心和态势,一目了然。
阶段性成效
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央作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来,政府自身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也有了明显进展,主要包括:
(1)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加突出社会转型期的公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现实诉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十六字政府职能,鲜明地展示了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核心内容的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
(2)2005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2004年4月,国务院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10年左右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3)5年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92项。
(4)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
(5)多种方式和渠道推动政务信息公开。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政府和各部委按照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政务消息或回应社会质询。
(6)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纳入民生问题解决的渠道。
(7)建立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体系,形成了从国家总体预案到专项预案,从国家部门预案到地方预案的预案体系。各级政府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
可以说,5年来,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至少达到了三方面效果:一是政府工作重心开始由计划管制型到服务型的转变。二是政府工作机制与民生难题的对接更加密切。政府财政增加了社会发展事业的投入,政府加强了涉及民生问题改革的调研,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对民生领域的体制改革的各种意见得以掌握,深化民生改革的意愿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法治化、透明化建设框架初步建立,政府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行为约束机制初显端倪,政府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新关系初步建立。
可以说,5年来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管理的服务型理念、政府管理的公共性理念、政府与民众合作管理的社会治理理念逐步融入各级政府官员的头脑,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的态势日渐清晰。由中央政府推动的这种观念启蒙,对进一步深化政府改革,对在2020年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具有重要作用。
转入实体性建设
自执政党的十六大后开创政治局集体学习传统以来,政治局首次以政府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作为专题学习的内容,胡锦涛总书记也是首次就政府工作发表系统的讲话。这个讲话,再加上随后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预示着下一步的政府建设要在机构整合力度,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取得突破。
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肯定了过去5年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主线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基础性努力,但是又突出强调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即“围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阅读新华社通稿,可以发现,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讲话,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构想包含三个层次:
党的十七大对政府建设提出一个总体性的改革目标,即“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也描绘了通过改革希望达到的行政管理体制新目标、政府职能转变新状态、政府机构新规模。
但是,除了大部门体制引发社会各种联想和期望外,30年来首倡推进全面改革的十七大,会激发政府建设发生哪些新转变?十七大后,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型政府方面,会有多大范围、何种深度的新动作?在政府建设问题上,高层意愿与公众需求,会在多大程度上求得平衡?经历十六大以来历时5年的探索与打磨,在政府的规范性建设取得突破后,政府建设和改革又面临哪些新难题?总而言之,党的十七大精神究竟会怎样影响政府的理想性建设与现实性抉择,十七大后政府建设的“规划总图”与“操作分图”会是什么样等等,都为社会公众急切关注。
而两会的召开提供了初步的答案。
节奏与态势
政府建设同样需要解放思想。除了要有推进全面改革的意愿、勇气和信念,还要有适应经济社会变化,有步骤而又不停顿的科学精神。
2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就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发表讲话,就政府工作发表了系统性意见。他对5年来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探索思路予以肯定,并提出未来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因为,从执政党建设的长远需要来看,只有将政府的公共服务“做实”,才谈得上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基本条件,才谈得上让社会公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谈得上更好地在发展中执好政、用好权、保持先进性。执政党有充足的理由格外看重政府建设中的这项建设。
紧接着,25日至27日,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要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并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目标。这可以看作是吹响了以行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有步骤实施包含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全面改革的号角。
3月5日开始召开的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又讨论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年初,政治局集体学习为服务型政府建设定调,二中全会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时间表,《政府工作报告》系统梳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绩与缺憾,中央高层以服务型政府建设来回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方式的转变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带动推动全面改革的决心和态势,一目了然。
阶段性成效
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央作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来,政府自身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也有了明显进展,主要包括:
(1)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加突出社会转型期的公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现实诉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十六字政府职能,鲜明地展示了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核心内容的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
(2)2005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2004年4月,国务院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10年左右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3)5年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92项。
(4)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
(5)多种方式和渠道推动政务信息公开。2007年4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政府和各部委按照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政务消息或回应社会质询。
(6)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纳入民生问题解决的渠道。
(7)建立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体系,形成了从国家总体预案到专项预案,从国家部门预案到地方预案的预案体系。各级政府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
可以说,5年来,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至少达到了三方面效果:一是政府工作重心开始由计划管制型到服务型的转变。二是政府工作机制与民生难题的对接更加密切。政府财政增加了社会发展事业的投入,政府加强了涉及民生问题改革的调研,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对民生领域的体制改革的各种意见得以掌握,深化民生改革的意愿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法治化、透明化建设框架初步建立,政府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行为约束机制初显端倪,政府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新关系初步建立。
可以说,5年来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管理的服务型理念、政府管理的公共性理念、政府与民众合作管理的社会治理理念逐步融入各级政府官员的头脑,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的态势日渐清晰。由中央政府推动的这种观念启蒙,对进一步深化政府改革,对在2020年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具有重要作用。
转入实体性建设
自执政党的十六大后开创政治局集体学习传统以来,政治局首次以政府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作为专题学习的内容,胡锦涛总书记也是首次就政府工作发表系统的讲话。这个讲话,再加上随后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预示着下一步的政府建设要在机构整合力度,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取得突破。
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肯定了过去5年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主线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基础性努力,但是又突出强调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即“围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阅读新华社通稿,可以发现,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讲话,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构想包含三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