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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村社会的蜕变与转型,社会治理的着眼点不仅仅在于城市的良性发展,还在于乡村地区的善治。乡村承载着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与活动,是维系村民间相互感情的公共空间,是传统“熟人社会”文化的延续。乡村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社区发展的滞后,制约着我国社会综合治理的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 社区 社区治理 乡村社区建设
一、引言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在人类的发展进化史上,农耕文明一直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农业生产方式不仅决定了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决定了基层群体的管理形式。提高乡村社区的治理能力,是我国政治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处于加快建设城镇化以及国家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基层组织尤其是乡村社区管理的发展与创新,越来越成为学术界和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
二、苏南地区乡村社区治理的现状分析
苏南,主要是指苏州、无锡、常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苏南地区是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是我国政治改革的前沿地带。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苏南任地区根据自身地区的特点和优势,开发出了卓有成效的乡村治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模式有“苏南模式”、“富人治村”模式,“政社互动”模式。
1.以乡镇企业为牵头的“苏南模式”。20世纪80年代,基于苏南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费孝通先生率先提出了“苏南模式”。所谓苏南模式,是指在我国江苏省南部经济较发达地区,该区域的农民在当地乡镇、村干部的引导下,以创立集体经济为主导的乡办和村办企业的方式,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乡村重构模式。21世纪以来,为创新发展路径,苏南地区基层政府开始实施政企分开的举措,推行以社区所有制为主、乡镇企业为主、基层政府推动为主的新型苏南模式。
2.带有魅力型权威因素的“富人治村”模式。在我国长期的历史文明中,尤其是在乡村治理史上,乡村精英治理乡村一直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封建时期,其主要表现为乡村精英依靠国家自上而下延伸的保甲制和乡村内享有社会性权威的权势人物的影响,共同治理乡村。近代以来,这种带有魅力型权威的精英治村方式仍占有重要地位。“富人治村”是指在乡村社区的村民中,少数先致富的村民,因其突出的办事能力和人格魅力,并获得村民认可的社会性权威,在处理乡村公共事务中起着主导型的作用。
2.3村民精英自治型的“政社互动”模式。“政社互动”模式,是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動的简称。在2008年时,江苏苏州太仓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一系列专家研讨会,经过反复上下协商后,在全国率先出台互动纲领提出“政社分开”新思想,剥离旧有的行政责任制,把它改为签订《委托协议》的形式、并实施“双向评估”机制等一系列举措的方式,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府放权、社会善治”的创新实践。由此,“政社互动”模式应运而生。
三、当前苏南地区乡村治理面临的主要难题
从上文可以得知,虽然苏南地区在推动乡村自治和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都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我国在乡政村治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机制尚不完备,社会经济发展也不够成熟,公民参政的意识也不够强烈,苏南地区的乡村治理仍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1.现行行政管理体制陈旧,职能界定不明确。我国《村委法》明确规定,村委会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实际上多数地方村委会必须执行乡镇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并办理他们交代的各项事宜。这种带有强制性色彩的集权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不仅没有具体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职责权限,同时,还因为乡镇政府经常分派临时性任务而充满随机性,因其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下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总是处在忙于应付上级行政机关的状态。
2.社区管理人员能力缺失。从当前来看,苏南地区的乡村社区管理人员总体呈现出管理观念落后,管理能力的欠缺的迹象,这种不足主要表现为封闭的村委工作人员,不能满足乡村社区日益开放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中央政府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发展战略后,出台了许多切合民情,有利于乡村自治发展的政策,然而,由于社区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与其职权难以匹配,文化素质较低,工作人员的懒政思想盛行,服务型管理的意识不强,传统“行政化”管理的色彩浓厚等因素,许多关于乡村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管理能力滞后的村委工作人员,严重阻碍了乡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3.社区功能不完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方针政策,主要涉及了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然而,当前乡村社区还面临着社区整体性功能不齐备的难题:第一,乡村社区缺乏足够的管理资金,资金不足是制约乡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因素;第二,乡村社区缺乏完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包括文化娱乐设施、医疗保健设施和教育设施等;第三,社区社会组织的短缺,尤其是专业型社工的稀少,不能够在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很好地满足村民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这些不完备的社区功能,使得乡村社区居民的生活单一,制约了乡村社区的多元化发展。
四、乡村社区治理的转型与新型管理机制的创建
在推进新型乡村社区的建设中,基层政府要积极转变观念,将基层政府大量的服务职能下放到乡村社区,全面落实为公众服务的宗旨,使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转变为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使政府由管理越位到退位,由服务缺位到补位。村委会一直都是乡村自治的主导力量,村委会要跳出自己是“乡镇政府下设机关”的误区,积极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责,扩大基层民主,提高村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实现村民自治。
1.建设法制型的乡村社区。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更是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乡村社区的法制建设也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以看出,法治化的长效机制是乡政村治的保障,乡村社区只有实现法制性管理,村民在享有自治权利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促进乡政村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奠定基础。
2.村规民约的约束。村规民约是由生活在同一乡村社区的村民在生产、生活中依照当地的习俗,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的约束村民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属于自治性规范,也即是一种道德规范,是村民自我约束的管理方式。“村规民约”的实施,把“扬善而不是惩恶”的管理方式引进到乡村治理中,让广大村民自觉主动地参与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治理,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等村务管理中来,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增强社区村民间的凝聚力,推动乡村自治的有序发展。
3.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村民公民意识。从苏南乡村社区的发展史来看,一直有着精英参与治理乡村事务的传统。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和飞速发展,封闭的乡村管理人员,不能满足乡村社区日益开放的发展趋势。村委工作人员的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也间接影响着群众的行为,影响新型乡村建设的进程。因此,社区要聘用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定期培训这些村委工作人员,加强社区的人才队伍建设,并带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培育村民的公民意识。
五、结语
从古至今,我国一直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有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长期以来,乡村治理都是我国的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关于如何善治乡村的课题,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我国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的善治,需要有完善的乡村社区管理机制做保障,较发达的经济体做助推器,村民强烈的公民意识做支撑,乡村精英的治理能力做后援等治理体系的支撑,充分调动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村民自治,建设和谐美好乡村。
参考文献:
[1]贺雪峰.乡村治理与秩序:村治研究论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金太军.村庄治理与权力结构[M].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
[3]陆留生,王剑峰,史卫民:中国和谐社区:太仓模式·太仓市“政社互动”调研报告[M].2012
作者简介:张国富(1994.07—)男。民族:汉。贵州瓮安人。硕士在读。主要研究:社区治理。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 社区 社区治理 乡村社区建设
一、引言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在人类的发展进化史上,农耕文明一直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农业生产方式不仅决定了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决定了基层群体的管理形式。提高乡村社区的治理能力,是我国政治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处于加快建设城镇化以及国家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基层组织尤其是乡村社区管理的发展与创新,越来越成为学术界和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
二、苏南地区乡村社区治理的现状分析
苏南,主要是指苏州、无锡、常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苏南地区是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是我国政治改革的前沿地带。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苏南任地区根据自身地区的特点和优势,开发出了卓有成效的乡村治理模式,比较典型的模式有“苏南模式”、“富人治村”模式,“政社互动”模式。
1.以乡镇企业为牵头的“苏南模式”。20世纪80年代,基于苏南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费孝通先生率先提出了“苏南模式”。所谓苏南模式,是指在我国江苏省南部经济较发达地区,该区域的农民在当地乡镇、村干部的引导下,以创立集体经济为主导的乡办和村办企业的方式,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乡村重构模式。21世纪以来,为创新发展路径,苏南地区基层政府开始实施政企分开的举措,推行以社区所有制为主、乡镇企业为主、基层政府推动为主的新型苏南模式。
2.带有魅力型权威因素的“富人治村”模式。在我国长期的历史文明中,尤其是在乡村治理史上,乡村精英治理乡村一直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封建时期,其主要表现为乡村精英依靠国家自上而下延伸的保甲制和乡村内享有社会性权威的权势人物的影响,共同治理乡村。近代以来,这种带有魅力型权威的精英治村方式仍占有重要地位。“富人治村”是指在乡村社区的村民中,少数先致富的村民,因其突出的办事能力和人格魅力,并获得村民认可的社会性权威,在处理乡村公共事务中起着主导型的作用。
2.3村民精英自治型的“政社互动”模式。“政社互动”模式,是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動的简称。在2008年时,江苏苏州太仓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一系列专家研讨会,经过反复上下协商后,在全国率先出台互动纲领提出“政社分开”新思想,剥离旧有的行政责任制,把它改为签订《委托协议》的形式、并实施“双向评估”机制等一系列举措的方式,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府放权、社会善治”的创新实践。由此,“政社互动”模式应运而生。
三、当前苏南地区乡村治理面临的主要难题
从上文可以得知,虽然苏南地区在推动乡村自治和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都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我国在乡政村治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机制尚不完备,社会经济发展也不够成熟,公民参政的意识也不够强烈,苏南地区的乡村治理仍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1.现行行政管理体制陈旧,职能界定不明确。我国《村委法》明确规定,村委会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实际上多数地方村委会必须执行乡镇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并办理他们交代的各项事宜。这种带有强制性色彩的集权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不仅没有具体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职责权限,同时,还因为乡镇政府经常分派临时性任务而充满随机性,因其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下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总是处在忙于应付上级行政机关的状态。
2.社区管理人员能力缺失。从当前来看,苏南地区的乡村社区管理人员总体呈现出管理观念落后,管理能力的欠缺的迹象,这种不足主要表现为封闭的村委工作人员,不能满足乡村社区日益开放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中央政府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发展战略后,出台了许多切合民情,有利于乡村自治发展的政策,然而,由于社区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与其职权难以匹配,文化素质较低,工作人员的懒政思想盛行,服务型管理的意识不强,传统“行政化”管理的色彩浓厚等因素,许多关于乡村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管理能力滞后的村委工作人员,严重阻碍了乡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3.社区功能不完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方针政策,主要涉及了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然而,当前乡村社区还面临着社区整体性功能不齐备的难题:第一,乡村社区缺乏足够的管理资金,资金不足是制约乡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因素;第二,乡村社区缺乏完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包括文化娱乐设施、医疗保健设施和教育设施等;第三,社区社会组织的短缺,尤其是专业型社工的稀少,不能够在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很好地满足村民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这些不完备的社区功能,使得乡村社区居民的生活单一,制约了乡村社区的多元化发展。
四、乡村社区治理的转型与新型管理机制的创建
在推进新型乡村社区的建设中,基层政府要积极转变观念,将基层政府大量的服务职能下放到乡村社区,全面落实为公众服务的宗旨,使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转变为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使政府由管理越位到退位,由服务缺位到补位。村委会一直都是乡村自治的主导力量,村委会要跳出自己是“乡镇政府下设机关”的误区,积极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责,扩大基层民主,提高村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实现村民自治。
1.建设法制型的乡村社区。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更是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而乡村社区的法制建设也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以看出,法治化的长效机制是乡政村治的保障,乡村社区只有实现法制性管理,村民在享有自治权利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促进乡政村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奠定基础。
2.村规民约的约束。村规民约是由生活在同一乡村社区的村民在生产、生活中依照当地的习俗,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的约束村民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属于自治性规范,也即是一种道德规范,是村民自我约束的管理方式。“村规民约”的实施,把“扬善而不是惩恶”的管理方式引进到乡村治理中,让广大村民自觉主动地参与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治理,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等村务管理中来,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增强社区村民间的凝聚力,推动乡村自治的有序发展。
3.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村民公民意识。从苏南乡村社区的发展史来看,一直有着精英参与治理乡村事务的传统。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和飞速发展,封闭的乡村管理人员,不能满足乡村社区日益开放的发展趋势。村委工作人员的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也间接影响着群众的行为,影响新型乡村建设的进程。因此,社区要聘用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定期培训这些村委工作人员,加强社区的人才队伍建设,并带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培育村民的公民意识。
五、结语
从古至今,我国一直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有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长期以来,乡村治理都是我国的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关于如何善治乡村的课题,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我国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的善治,需要有完善的乡村社区管理机制做保障,较发达的经济体做助推器,村民强烈的公民意识做支撑,乡村精英的治理能力做后援等治理体系的支撑,充分调动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村民自治,建设和谐美好乡村。
参考文献:
[1]贺雪峰.乡村治理与秩序:村治研究论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金太军.村庄治理与权力结构[M].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
[3]陆留生,王剑峰,史卫民:中国和谐社区:太仓模式·太仓市“政社互动”调研报告[M].2012
作者简介:张国富(1994.07—)男。民族:汉。贵州瓮安人。硕士在读。主要研究:社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