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生的美好是人情的美好;人生的丰富是人际关系的丰富。人一生的成长、发展、成功和幸福,都离不开与他人的合作、交往与正当竞争。
在当今的社会里“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要使学生能够成为将来社会的有用之材,就必须引导学生适应社会,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竞争”意识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要教育学生认识“竞争”、学会“竞争”,合法的参与“竞争”、正确的看待“竞争”。
学校各部门每学期都组织一系列的活动,班主任和同学们也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通过竞争,得出了结果。有的班得到了奖,有的班没能获得奖项;有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有人一脸惆怅满腹牢骚,有人耸耸肩作无可奈何状。对此,本人有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争“第一”不能勉为其难,不能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
争“第一”并不是一件坏事,但不能超越自己的能力范围,更不能以损害自己和别人为代价,我们培养的是“四有”新人,是为社会培养新型劳动者,并不是培养竞技人才;人生也不是竞技体育,不需要“永远争第一”、“事事争第一”。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简直是永远争不来“第一”——圈子稍稍拓宽一点,就又有比你这儿强那儿强的了,哗啦啦,一数就是一大串,谈何“第一”呢?
二、要有良好的心态参与竞争
1.正确理解“进取心”与“争强好胜”两个概念我们的班主任在教育学生时也一定要区分“进取心(上进心)”和“争强好胜”这两个概念。是的,有“进取心”的人生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但“进取心(上进心)”和“争强好胜”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进取心”或者是“上进心“是纵向的,是个人的、线上的比较。每往前走一点,每有一点长进,都可以让人对自己更满意。“自我感觉良好”在汉语词典里永远含有着些许贬义,但细想一下,这又有什么不好呢?难道非得自我感觉很糟,才是美满的人生?我知道“幸福”的一种定义,就是“对自己满意”,这是一位很有阅历的人给出的,让人服气。
“争强好胜“,要点是在“争胜”上,这决定了其是横向比较的方式。而“人比人,气死人”,这可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啊!这种比较之下,是永远都不会有快乐和幸福的,如果有则也是稍纵即逝的。
争强好胜,让人对自己的状况不满,而长期困于对自己的不满意里,往往还导致对别人的不满意,好像别人哄抢了他的机会、他的资源,由此充满被掠夺感。这种情绪恶性蔓延,会导致迁怒于人,致力于发掘别人的弱点、别人的不足,直至觉得全世界都欠自己的。
我们的班主任如果不把这两个重要的概念讲清楚或者是混淆了这两个概念,我认为这将是很多不幸人生的开始。
2.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参与竞争在学校各部门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以及班级管理与考核中,班主任和同学们也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然而“第一”只有一个,就有人这样讲过,我跟谁比差不多,凭什么他就如何,我就不能如何?抑郁、焦虑、不满、愤愤不平乃至嫉恨等等种种负面情绪均根植于此。我认为,如果没有得到好的名次,应当多检查自己的不足,这是其一;不是还有下次吗,再努力吧,这是其二;同时,还要牢记这样一句话“重在参与”。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参与竞争,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看待评判,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对待名次。
三、要合法的参与竞争
国家制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保证有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确保参与竞争的合法性。在一些活动中确有人在搞一些小动作,获得了一个好的名次,得到了一时的快乐,你可知否,你的这一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你所得到的不是一个合法的东西,是一个不该得到的别人的东西。说大了是违反了竞争法,说小了也影响你自己个人的形象,损害了自己的人格。得到了一个虚名,有如此多的损害,得之可益?
竞争意识,是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我们应当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学生,认识“竞争”、学会“竞争”,合法的参与“竞争”、正确的看待“竞争”。就应当从我做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在这里我不妨给大家一个忠告:如果有一样东西,你踮踮脚尖就能够到,那就去够吧,这叫做努力,也叫做进取;如果非要跳起来才能够到,就别费劲了,因为这已经超出了你的能力了,这叫做勉为其难。那些咬牙切齿的攀升,用力过猛的向上,再搞一些小动作,代价是对自己和别人的伤害。
在当今的社会里“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要使学生能够成为将来社会的有用之材,就必须引导学生适应社会,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竞争”意识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要教育学生认识“竞争”、学会“竞争”,合法的参与“竞争”、正确的看待“竞争”。
学校各部门每学期都组织一系列的活动,班主任和同学们也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通过竞争,得出了结果。有的班得到了奖,有的班没能获得奖项;有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有人一脸惆怅满腹牢骚,有人耸耸肩作无可奈何状。对此,本人有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争“第一”不能勉为其难,不能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
争“第一”并不是一件坏事,但不能超越自己的能力范围,更不能以损害自己和别人为代价,我们培养的是“四有”新人,是为社会培养新型劳动者,并不是培养竞技人才;人生也不是竞技体育,不需要“永远争第一”、“事事争第一”。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简直是永远争不来“第一”——圈子稍稍拓宽一点,就又有比你这儿强那儿强的了,哗啦啦,一数就是一大串,谈何“第一”呢?
二、要有良好的心态参与竞争
1.正确理解“进取心”与“争强好胜”两个概念我们的班主任在教育学生时也一定要区分“进取心(上进心)”和“争强好胜”这两个概念。是的,有“进取心”的人生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但“进取心(上进心)”和“争强好胜”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进取心”或者是“上进心“是纵向的,是个人的、线上的比较。每往前走一点,每有一点长进,都可以让人对自己更满意。“自我感觉良好”在汉语词典里永远含有着些许贬义,但细想一下,这又有什么不好呢?难道非得自我感觉很糟,才是美满的人生?我知道“幸福”的一种定义,就是“对自己满意”,这是一位很有阅历的人给出的,让人服气。
“争强好胜“,要点是在“争胜”上,这决定了其是横向比较的方式。而“人比人,气死人”,这可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啊!这种比较之下,是永远都不会有快乐和幸福的,如果有则也是稍纵即逝的。
争强好胜,让人对自己的状况不满,而长期困于对自己的不满意里,往往还导致对别人的不满意,好像别人哄抢了他的机会、他的资源,由此充满被掠夺感。这种情绪恶性蔓延,会导致迁怒于人,致力于发掘别人的弱点、别人的不足,直至觉得全世界都欠自己的。
我们的班主任如果不把这两个重要的概念讲清楚或者是混淆了这两个概念,我认为这将是很多不幸人生的开始。
2.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参与竞争在学校各部门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以及班级管理与考核中,班主任和同学们也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然而“第一”只有一个,就有人这样讲过,我跟谁比差不多,凭什么他就如何,我就不能如何?抑郁、焦虑、不满、愤愤不平乃至嫉恨等等种种负面情绪均根植于此。我认为,如果没有得到好的名次,应当多检查自己的不足,这是其一;不是还有下次吗,再努力吧,这是其二;同时,还要牢记这样一句话“重在参与”。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参与竞争,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看待评判,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对待名次。
三、要合法的参与竞争
国家制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保证有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确保参与竞争的合法性。在一些活动中确有人在搞一些小动作,获得了一个好的名次,得到了一时的快乐,你可知否,你的这一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你所得到的不是一个合法的东西,是一个不该得到的别人的东西。说大了是违反了竞争法,说小了也影响你自己个人的形象,损害了自己的人格。得到了一个虚名,有如此多的损害,得之可益?
竞争意识,是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我们应当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学生,认识“竞争”、学会“竞争”,合法的参与“竞争”、正确的看待“竞争”。就应当从我做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在这里我不妨给大家一个忠告:如果有一样东西,你踮踮脚尖就能够到,那就去够吧,这叫做努力,也叫做进取;如果非要跳起来才能够到,就别费劲了,因为这已经超出了你的能力了,这叫做勉为其难。那些咬牙切齿的攀升,用力过猛的向上,再搞一些小动作,代价是对自己和别人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