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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2日下午,当我翻过封锁现场的铁门,从保安的眼皮底下溜过“隔离带”,爬向“最牛钉子户”户主杨武据守的孤堡时,我以为自己对这个报道已经至少有了七成把握。
当年3月19日,九龙坡区法院裁定开发商在三日内拆迁杨武的住房,而22日是期限的最后一天,也是我到重庆的第一天。我给杨武留下我的名片,亲眼看着他存储了我的手机号码,叮嘱他夜里如果遭遇强拆,一定要给我打电话,才放心离去。
一夜无事,为了拉近关系,我在半夜给杨武发了问候短信,对方并没有回复,但这无碍于我的乐观,我相信我对他的采访会在一个上午内结束,留给我大量的时间去打电话,查资料,说服开发商接受我的采访,不过这种乐观在第二天早上便荡然无存。
从第二天开始,杨武不再对我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回复,而是让我把所有的问题都去留给他的妻子吴苹,他告诉我,吴苹会在上午接待记者——显然这是夫妻早已明确的分工。
吴苹直到午饭后才在记者的簇拥中姗姗来迟:她的穿着是人群中少见的大红大绿,鲜艳而繁复,其妆容在她这个年龄的人而言绝对是浓妆艳抹——她的这一身装扮接下来会密集的出现在各类报刊杂志和电视节目当中。这对她而言似乎是一次盛装出席,人们常常凭借器物、装饰,提醒自己置于表演状态当中,吴苹的情况正是如此。无疑她只希望记者看到她希望被人看到的一面,而对于自身真实状况,她根本不是一个愿意说真话的人。
而之前的媒体也出于新闻时效考虑,大多直接采纳了吴苹的说法。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吴苹面对着上百家媒体的同时,也等于不给任何一家媒体留下和她充分交谈,然后提出质疑和反问的机会。
据吴苹说,她父亲是一名检察官,言语中暗示出这个家庭在体制内颇有实力,一位当地的原住户也告诉记者,吴苹的家庭确实有背景,因为她曾经打赢过一次官司。
我不得不花时间找吴苹的街坊们,从她过去的职业开始打听,终于在下午,找到了吴苹曾经工作过的供销社,几十年后这个单位的组织机构仍然健在,甚至还保存着吴苹的个人档案。这份写于1977年的材料显示,吴苹的父母只是畜牧场和饮食商店的普通职工,写这份材料的时候她哥哥待业在家,一个妹妹尚在读书,一家人政治面貌皆为群众,并无党员。
上世纪80年代初,在与另一家国营饮食公司——富林公司的普通职工杨武结婚后,吴苹申请病休,从此下海经商。
相比吴苹的云山雾罩,开发商的保密性一样不低,吴苹一直宣称开发商“有官方背景”,但两家开发商均拒绝回应此类问题。
通过让律师检索工商资料可以发现,拆迁申请者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登记成立于1992年12月19日的港资企业,法人代表林明哲是香港人,时任香港福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但在1992年11月17日,尚未通过重庆市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南隆公司,就经重庆市规划局批准,获得了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的旧城改造工程,几乎可以肯定,是有人先拿到了这个项目,然后注册了这家公司作为变现手段。1993年以后,南隆公司又先后与重庆市地房局签订了三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290.98万元。
拿到土地后的南隆公司一直没有开发该片区。重庆市地房局曾经计划收回南隆的土地使用权,2002年,南隆公司与地房局在重庆市高院的官司获得胜诉,保住了土地使用权。
2004年,由于南隆公司只能提供95万美金的验资证明,曾导致企业年检延迟。
而负责拆迁和建设施工的重庆正升置业有限公司透露,南隆的联建合作方智润公司是自己的股东,正升公司董事长喻杨曾任重庆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从2001年9月起,担任重庆出版社副总编辑,后又担任副社长。
而智润又只占正升公司49%的股份,另51%属于重庆盛博实业有限公司,盛博由重庆出版社控股96.66%,其前任董事长,包括当时的重庆出版社社长,前重庆市南岸区区委副书记罗小卫。
一个十几年前以旧城改造项目为名出让的土地,为什么变成了商业地产开发,其性质的转变与官方色彩浓厚的正升、盛博两公司有无关系?拆迁执行方九龙坡区房管局始终坚持,拆迁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其理由是“鹤兴路片区改造之前,80%的房屋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已成危旧房,火灾隐患严重,危及数百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关于此事件的对外情况通报,也沿用了此说法。不过,正升公司在其对“正升·百老汇广场”项目进行公示的“项目类别”栏中,却明明白白写着“商业、住宅开发”。
而九龙坡区法院支持强制拆迁的理由仍然是“公共利益”。但何谓商业目的,何谓公共利益?钉子户一家“以开发目的并非基于公共利益”为理由抵制法院裁决,并得到不少法律界人士支持,然而,包括江平在内的另一些法律人士,则认为既然法院做出判决,杨武便应该接受。
钉子户之所以如此轰动,不可不提的大背景是,当时《物权法》刚刚通过,人们对拆迁变局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参与立法的民法专家梁彗星在《物权法》通过之前曾表示:《物权法》将彻底解决“强制拆迁”“圈地运动”等问题;因为该法对征收制度的规定,将商业目的用地排除于国家征收之外,企业取得商业用地要与土地使用权人谈判签约。
其实,在《物权法》立法过程中,专家们曾希望通过列举法来划定“公共利益”范围,因为如果公共利益只包括被列举的内容,政府在很多事情上就再也不能借公共利益之名行事,不过《物权法》最终未能做到这一点。
直到2010年底,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才取消行政强拆,改为强拆时必须走司法程序。也才第一次将“公共利益”限定为国防设施、公共事业、保障性住房等七个方面——这是后话。
2011年6月的一条微博曾经让人们再次回忆起重庆钉子户:“2007年,重庆九龙坡区,杨武、吳苹夫妇坚守老宅两年,获称‘最牛钉子户’。然而,‘最牛钉子户’并没有被政府忘记。事后,杨武很快因偷税漏税进了监狱。最新消息,杨武已在监狱死亡数年之久。对抗政府,最终都难有好下场。”传言还称,吴苹其后也死于香港。
很快便有媒体辟谣,吴苹没有死,她仍在重庆生活,杨武也没有进监狱,只是“离家出走”。
6年后,《中国新闻周刊》重新找到吴苹。她自称,这些年并不顺利,做生意稍有起色却陷入和房东的纠纷;和九龙坡法院打过几次官司,她怀疑是法院有意报复;出走的丈夫杨武已经回家,但对于婚姻和家庭现状,她不愿多谈。
调查记者常常同时面对人性的乖张和制度的荒诞,“最牛钉子户”也是如此——它其实是两个故事,一个是荒唐的拆迁和土地制度,另外一个则是吴苹夫妻的命运。关于前一件事,2012年底,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了对2012年网络维权事件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因强拆强征事件发起的网络维权共275起,占社会民生类网络维权事件的80%以上,占全部网络维权事件的30%左右。拆迁与钉子户的故事远未结束。
关于吴苹一家拿到赔偿之后发生了什么,媒体似乎并不关注,这是我记者生涯的小小遗憾。我很想知道钱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怎样的改变,以及杨武为什么离家出走,但无论如何,这都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当年3月19日,九龙坡区法院裁定开发商在三日内拆迁杨武的住房,而22日是期限的最后一天,也是我到重庆的第一天。我给杨武留下我的名片,亲眼看着他存储了我的手机号码,叮嘱他夜里如果遭遇强拆,一定要给我打电话,才放心离去。
一夜无事,为了拉近关系,我在半夜给杨武发了问候短信,对方并没有回复,但这无碍于我的乐观,我相信我对他的采访会在一个上午内结束,留给我大量的时间去打电话,查资料,说服开发商接受我的采访,不过这种乐观在第二天早上便荡然无存。
最牛钉子户的“罗生门”
从第二天开始,杨武不再对我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回复,而是让我把所有的问题都去留给他的妻子吴苹,他告诉我,吴苹会在上午接待记者——显然这是夫妻早已明确的分工。
吴苹直到午饭后才在记者的簇拥中姗姗来迟:她的穿着是人群中少见的大红大绿,鲜艳而繁复,其妆容在她这个年龄的人而言绝对是浓妆艳抹——她的这一身装扮接下来会密集的出现在各类报刊杂志和电视节目当中。这对她而言似乎是一次盛装出席,人们常常凭借器物、装饰,提醒自己置于表演状态当中,吴苹的情况正是如此。无疑她只希望记者看到她希望被人看到的一面,而对于自身真实状况,她根本不是一个愿意说真话的人。
而之前的媒体也出于新闻时效考虑,大多直接采纳了吴苹的说法。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吴苹面对着上百家媒体的同时,也等于不给任何一家媒体留下和她充分交谈,然后提出质疑和反问的机会。
据吴苹说,她父亲是一名检察官,言语中暗示出这个家庭在体制内颇有实力,一位当地的原住户也告诉记者,吴苹的家庭确实有背景,因为她曾经打赢过一次官司。
我不得不花时间找吴苹的街坊们,从她过去的职业开始打听,终于在下午,找到了吴苹曾经工作过的供销社,几十年后这个单位的组织机构仍然健在,甚至还保存着吴苹的个人档案。这份写于1977年的材料显示,吴苹的父母只是畜牧场和饮食商店的普通职工,写这份材料的时候她哥哥待业在家,一个妹妹尚在读书,一家人政治面貌皆为群众,并无党员。
上世纪80年代初,在与另一家国营饮食公司——富林公司的普通职工杨武结婚后,吴苹申请病休,从此下海经商。
相比吴苹的云山雾罩,开发商的保密性一样不低,吴苹一直宣称开发商“有官方背景”,但两家开发商均拒绝回应此类问题。
通过让律师检索工商资料可以发现,拆迁申请者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登记成立于1992年12月19日的港资企业,法人代表林明哲是香港人,时任香港福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但在1992年11月17日,尚未通过重庆市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南隆公司,就经重庆市规划局批准,获得了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的旧城改造工程,几乎可以肯定,是有人先拿到了这个项目,然后注册了这家公司作为变现手段。1993年以后,南隆公司又先后与重庆市地房局签订了三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290.98万元。
拿到土地后的南隆公司一直没有开发该片区。重庆市地房局曾经计划收回南隆的土地使用权,2002年,南隆公司与地房局在重庆市高院的官司获得胜诉,保住了土地使用权。
2004年,由于南隆公司只能提供95万美金的验资证明,曾导致企业年检延迟。
而负责拆迁和建设施工的重庆正升置业有限公司透露,南隆的联建合作方智润公司是自己的股东,正升公司董事长喻杨曾任重庆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从2001年9月起,担任重庆出版社副总编辑,后又担任副社长。
而智润又只占正升公司49%的股份,另51%属于重庆盛博实业有限公司,盛博由重庆出版社控股96.66%,其前任董事长,包括当时的重庆出版社社长,前重庆市南岸区区委副书记罗小卫。
一个十几年前以旧城改造项目为名出让的土地,为什么变成了商业地产开发,其性质的转变与官方色彩浓厚的正升、盛博两公司有无关系?拆迁执行方九龙坡区房管局始终坚持,拆迁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其理由是“鹤兴路片区改造之前,80%的房屋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已成危旧房,火灾隐患严重,危及数百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关于此事件的对外情况通报,也沿用了此说法。不过,正升公司在其对“正升·百老汇广场”项目进行公示的“项目类别”栏中,却明明白白写着“商业、住宅开发”。
而九龙坡区法院支持强制拆迁的理由仍然是“公共利益”。但何谓商业目的,何谓公共利益?钉子户一家“以开发目的并非基于公共利益”为理由抵制法院裁决,并得到不少法律界人士支持,然而,包括江平在内的另一些法律人士,则认为既然法院做出判决,杨武便应该接受。
拆迁与钉子户的故事远未结束
钉子户之所以如此轰动,不可不提的大背景是,当时《物权法》刚刚通过,人们对拆迁变局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参与立法的民法专家梁彗星在《物权法》通过之前曾表示:《物权法》将彻底解决“强制拆迁”“圈地运动”等问题;因为该法对征收制度的规定,将商业目的用地排除于国家征收之外,企业取得商业用地要与土地使用权人谈判签约。
其实,在《物权法》立法过程中,专家们曾希望通过列举法来划定“公共利益”范围,因为如果公共利益只包括被列举的内容,政府在很多事情上就再也不能借公共利益之名行事,不过《物权法》最终未能做到这一点。
直到2010年底,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才取消行政强拆,改为强拆时必须走司法程序。也才第一次将“公共利益”限定为国防设施、公共事业、保障性住房等七个方面——这是后话。
2011年6月的一条微博曾经让人们再次回忆起重庆钉子户:“2007年,重庆九龙坡区,杨武、吳苹夫妇坚守老宅两年,获称‘最牛钉子户’。然而,‘最牛钉子户’并没有被政府忘记。事后,杨武很快因偷税漏税进了监狱。最新消息,杨武已在监狱死亡数年之久。对抗政府,最终都难有好下场。”传言还称,吴苹其后也死于香港。
很快便有媒体辟谣,吴苹没有死,她仍在重庆生活,杨武也没有进监狱,只是“离家出走”。
6年后,《中国新闻周刊》重新找到吴苹。她自称,这些年并不顺利,做生意稍有起色却陷入和房东的纠纷;和九龙坡法院打过几次官司,她怀疑是法院有意报复;出走的丈夫杨武已经回家,但对于婚姻和家庭现状,她不愿多谈。
调查记者常常同时面对人性的乖张和制度的荒诞,“最牛钉子户”也是如此——它其实是两个故事,一个是荒唐的拆迁和土地制度,另外一个则是吴苹夫妻的命运。关于前一件事,2012年底,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了对2012年网络维权事件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因强拆强征事件发起的网络维权共275起,占社会民生类网络维权事件的80%以上,占全部网络维权事件的30%左右。拆迁与钉子户的故事远未结束。
关于吴苹一家拿到赔偿之后发生了什么,媒体似乎并不关注,这是我记者生涯的小小遗憾。我很想知道钱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怎样的改变,以及杨武为什么离家出走,但无论如何,这都是另外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