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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工具,它的社会影响面是非常广泛的。通过传播,它不仅能够影响到一个个体,而且还可以影响到一个群体、一个领域甚至整个社会。电视新闻节目正是通过正当的社会引导和媒介素养教育,才使观众具有正确的媒介认识和自我行为约束。那么,如何正确面对和处理采访中出现的激情行为,已成为电视新闻报道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激情行为背后的媒介责任。
去年11月22日,中央电视台12频道《大家看法》栏目,播出了一期探讨公证机关公信力问题的节目。节目以一个名为《复活记》的“101℃热度故事”开始,讲述了成都市一名公证员尹某在售房者杨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具了一份荒唐的虚假房产继承权公证书,将他这个“大活人”公证为死人。7年后,当杨某偶然得知自己已经被公证为“死亡”的当事人,便前往公证处找尹某讨公道。故事现场,在杨两次出手打人的过程中,摄像镜头始终客观而冷静地记录着这一幕,采访记者没有干涉的语言和动作,拍摄方式类似“真实电影”。解说词对杨某的行为称之为“当众殴打”,但是主持人并没有评论这次暴力事件,而是话锋一转:“那么这个农民哪儿来这么大的火气,怎么能当众殴打公证员呢?在他们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呢?”接下来就直接转到了故事的前因后果上。
无独有偶,在足球世界杯赛报道过程中,曾出现过一些不可思议的画面。2002年韩日世界杯赛,阿根廷输给瑞典的那场球,一位央视女主持人竟然演戏般地失声痛哭。后来在德国世界杯赛上,当阿根廷以6 0的比分战胜塞黑后,一位央视著名主持人便手舞足蹈,挥舞双臂鼓动观众为阿根廷欢呼,还称自己是什么铁杆“阿迷”,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如果这位主持人只是代表一个普通球迷,他完全可以是“阿迷”或者“德迷”、“巴迷”,也可以为阿根廷大胜而高兴,没人能管得着他!可是作为一个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他代表的是中央电视台,代表了我们的国家电视台。正如一些有正义感的球迷说的那样:中央电视台是财政拨款单位,我们用贫困地区好几个家庭好几年的收入来养活他,难道就是派他去德国给阿根廷捧场。
事实上,当前公民的媒介素养是有限的,对媒体权力与记者角色的认知还存在着误区。作为受害者和弱势一方,往往把记者的到来看作一种社会求助方式,产生“背后有媒体撑腰”的心理暗示,因而底气大增,极可能因为社会助长和摄像机影响而产生不理智行为,甚至会产生激情暴力。所以说,电视新闻节目应该通过正当的社会引导和媒介素养教育,使人们具有正确的媒介认知和自我行为约束。
二、“公共利益”下的激情行为也有悖媒体职业道德。
电视记者在实际采访中,往往会遇到种种情况。有些情况可以让人喜出望外,激情满怀;也有些社会问题令人伤感,义愤填膺!今年3月,中新社浙江分社记者不断接到群众热线,批评和投诉医院看病贵、乱检查、无病也当有病治的情况。记者头脑激情大发,决定对部分医院进行暗访,便以茶水充尿液,送往杭州10家医院化验,结果6家医院不同程度地从送检的茶水中检测出了白细胞和红细胞。根据检验结果,医生还为记者开出了消炎药方,媒体曝光后,在全国范围引起了强烈反响。
媒体的公信力,说白了就是“良心”和“责任”!不少电视媒体把“良心”和“责任”举过了头顶,但也有少数媒体则加快变卖公信力换取自己口中的一块奶酪或是一片面包。外国一些电视新闻曾以“宁给人‘鲜肉’,不给人‘罐头’”的新闻理念,以其真实性、时效性、现场感强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美国电视新闻节目著名主持人克朗凯特在大众心中的公信度曾超过当时的总统!可见公信度即为媒体的生命。
特别是在信息逐渐走向丰富的今天,一批有眼光的读者被培养起来。他们或者从自身出发、或者从自己的社会角色出发,对报道的基本事实、报道的科学性、报道的公正与公平、报道的格调、报道的方式方法、新闻媒体的角色与责任、媒体报道的合法性、媒体怎样面对自身的商业利益等问题提出了质疑和建议。正是这一批有眼光的受众率先打破了“媒体崇拜”,他们开始质疑新闻媒体的一些做法,并反思媒体与公民、媒体与政府、媒体与社会的关系。
三、社会道德激情重于泰山。
在新的形势下,电视记者怎样率先垂范、激情满怀,有效地运用自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可以说是众多电视媒体一直思考的课题。
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曹爱文,2006年7月10日下午,在采访落水少女报道现场,由于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激情之下她不是先急于采访,而是挺身而出,不顾女孩嘴中不断涌出的污物,为她做人工呼吸。虽经多次努力,女孩最终没能醒来,曹爱文却伤心地哭了,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因抢救生命而放弃采访,这种在危难时刻、激情下挺身而出的举动,体现了记者的正义感和责任心,体现了一名新闻工作者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更体现了记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精神。
有学者认为:激情是一种突发、强烈而又难以控制的情绪,它往往表现出情境性、冲动性、盲目性、自我失控的特点。但是,自制力强的人,善于控制自己的喜怒哀乐,调节支配自己的行动,无论外界对其刺激如何,都能始终保持自身心理平衡,头脑清醒,处事理智。一般说来,人在激情下控制自己的能力会减弱,这时,自制力弱的人就容易一意孤行,不顾及后果。那么,如何适时控制好自己的激情行为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是记者要加强自身学习、注重道德修养。激情行为,一般容易发生在心胸狭窄、患得患失和缺乏理想、情绪波动较大的人身上。这些人平时厌倦学习,头脑简单,自控能力低,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缺乏修养”。这里所说的修养,是特指逐渐养成的在待人处事方面的正确态度,与人的意志分不开。因此要加强理论和自身的广泛学习,修养和增强意志力的锻炼,平常时时处处都不应该松懈。
二是记者处事必须客观公正、与人为善。处事的起码标准是公正,与人为善的核心成分就是爱心,就是尊重别人。与此相反,那些对人怀有敌意的人,心理上往往失去平衡,容易采取极端行为。同时,“愤怒心情”产生的敌意常常使人做出缺乏理智的行为。在此,应该特别注意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时,要时刻提醒自己冷静、冷静、再冷静,要多想想后果,以延缓激情行为爆发的时间,从而使自己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三是记者在事态发展中要善于果断干预。通常情况下,情境刺激是激情行为发生的最直接原因,解决的有效方法只有改变事情发生的情境。在当事人处于剑拔弩张时,电视记者在拍摄过程中必须果断制止其危险行为,警告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使当事人激情中断,以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事实上,在拍摄过程中,采访记者的介入和制止并不会妨碍镜头的视觉效果,相反熟视无睹则是对电视媒体的最大伤害,给受众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
(作者为河南电视台主任记者)
编校:杨彩霞
一、激情行为背后的媒介责任。
去年11月22日,中央电视台12频道《大家看法》栏目,播出了一期探讨公证机关公信力问题的节目。节目以一个名为《复活记》的“101℃热度故事”开始,讲述了成都市一名公证员尹某在售房者杨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具了一份荒唐的虚假房产继承权公证书,将他这个“大活人”公证为死人。7年后,当杨某偶然得知自己已经被公证为“死亡”的当事人,便前往公证处找尹某讨公道。故事现场,在杨两次出手打人的过程中,摄像镜头始终客观而冷静地记录着这一幕,采访记者没有干涉的语言和动作,拍摄方式类似“真实电影”。解说词对杨某的行为称之为“当众殴打”,但是主持人并没有评论这次暴力事件,而是话锋一转:“那么这个农民哪儿来这么大的火气,怎么能当众殴打公证员呢?在他们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呢?”接下来就直接转到了故事的前因后果上。
无独有偶,在足球世界杯赛报道过程中,曾出现过一些不可思议的画面。2002年韩日世界杯赛,阿根廷输给瑞典的那场球,一位央视女主持人竟然演戏般地失声痛哭。后来在德国世界杯赛上,当阿根廷以6 0的比分战胜塞黑后,一位央视著名主持人便手舞足蹈,挥舞双臂鼓动观众为阿根廷欢呼,还称自己是什么铁杆“阿迷”,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如果这位主持人只是代表一个普通球迷,他完全可以是“阿迷”或者“德迷”、“巴迷”,也可以为阿根廷大胜而高兴,没人能管得着他!可是作为一个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他代表的是中央电视台,代表了我们的国家电视台。正如一些有正义感的球迷说的那样:中央电视台是财政拨款单位,我们用贫困地区好几个家庭好几年的收入来养活他,难道就是派他去德国给阿根廷捧场。
事实上,当前公民的媒介素养是有限的,对媒体权力与记者角色的认知还存在着误区。作为受害者和弱势一方,往往把记者的到来看作一种社会求助方式,产生“背后有媒体撑腰”的心理暗示,因而底气大增,极可能因为社会助长和摄像机影响而产生不理智行为,甚至会产生激情暴力。所以说,电视新闻节目应该通过正当的社会引导和媒介素养教育,使人们具有正确的媒介认知和自我行为约束。
二、“公共利益”下的激情行为也有悖媒体职业道德。
电视记者在实际采访中,往往会遇到种种情况。有些情况可以让人喜出望外,激情满怀;也有些社会问题令人伤感,义愤填膺!今年3月,中新社浙江分社记者不断接到群众热线,批评和投诉医院看病贵、乱检查、无病也当有病治的情况。记者头脑激情大发,决定对部分医院进行暗访,便以茶水充尿液,送往杭州10家医院化验,结果6家医院不同程度地从送检的茶水中检测出了白细胞和红细胞。根据检验结果,医生还为记者开出了消炎药方,媒体曝光后,在全国范围引起了强烈反响。
媒体的公信力,说白了就是“良心”和“责任”!不少电视媒体把“良心”和“责任”举过了头顶,但也有少数媒体则加快变卖公信力换取自己口中的一块奶酪或是一片面包。外国一些电视新闻曾以“宁给人‘鲜肉’,不给人‘罐头’”的新闻理念,以其真实性、时效性、现场感强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美国电视新闻节目著名主持人克朗凯特在大众心中的公信度曾超过当时的总统!可见公信度即为媒体的生命。
特别是在信息逐渐走向丰富的今天,一批有眼光的读者被培养起来。他们或者从自身出发、或者从自己的社会角色出发,对报道的基本事实、报道的科学性、报道的公正与公平、报道的格调、报道的方式方法、新闻媒体的角色与责任、媒体报道的合法性、媒体怎样面对自身的商业利益等问题提出了质疑和建议。正是这一批有眼光的受众率先打破了“媒体崇拜”,他们开始质疑新闻媒体的一些做法,并反思媒体与公民、媒体与政府、媒体与社会的关系。
三、社会道德激情重于泰山。
在新的形势下,电视记者怎样率先垂范、激情满怀,有效地运用自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可以说是众多电视媒体一直思考的课题。
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曹爱文,2006年7月10日下午,在采访落水少女报道现场,由于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激情之下她不是先急于采访,而是挺身而出,不顾女孩嘴中不断涌出的污物,为她做人工呼吸。虽经多次努力,女孩最终没能醒来,曹爱文却伤心地哭了,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因抢救生命而放弃采访,这种在危难时刻、激情下挺身而出的举动,体现了记者的正义感和责任心,体现了一名新闻工作者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更体现了记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精神。
有学者认为:激情是一种突发、强烈而又难以控制的情绪,它往往表现出情境性、冲动性、盲目性、自我失控的特点。但是,自制力强的人,善于控制自己的喜怒哀乐,调节支配自己的行动,无论外界对其刺激如何,都能始终保持自身心理平衡,头脑清醒,处事理智。一般说来,人在激情下控制自己的能力会减弱,这时,自制力弱的人就容易一意孤行,不顾及后果。那么,如何适时控制好自己的激情行为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是记者要加强自身学习、注重道德修养。激情行为,一般容易发生在心胸狭窄、患得患失和缺乏理想、情绪波动较大的人身上。这些人平时厌倦学习,头脑简单,自控能力低,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缺乏修养”。这里所说的修养,是特指逐渐养成的在待人处事方面的正确态度,与人的意志分不开。因此要加强理论和自身的广泛学习,修养和增强意志力的锻炼,平常时时处处都不应该松懈。
二是记者处事必须客观公正、与人为善。处事的起码标准是公正,与人为善的核心成分就是爱心,就是尊重别人。与此相反,那些对人怀有敌意的人,心理上往往失去平衡,容易采取极端行为。同时,“愤怒心情”产生的敌意常常使人做出缺乏理智的行为。在此,应该特别注意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时,要时刻提醒自己冷静、冷静、再冷静,要多想想后果,以延缓激情行为爆发的时间,从而使自己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三是记者在事态发展中要善于果断干预。通常情况下,情境刺激是激情行为发生的最直接原因,解决的有效方法只有改变事情发生的情境。在当事人处于剑拔弩张时,电视记者在拍摄过程中必须果断制止其危险行为,警告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使当事人激情中断,以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事实上,在拍摄过程中,采访记者的介入和制止并不会妨碍镜头的视觉效果,相反熟视无睹则是对电视媒体的最大伤害,给受众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
(作者为河南电视台主任记者)
编校: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