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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保密原则贯穿于整个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一个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工作者尊重案主、以案主为本的专业精神。同时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明确提出案主有自决权,社会工作者有责任保护案主隐私,但在实际工作中出于各种原因,保密原則本身也会遇到各种挑战。在面对复杂的情况时,社会工作者应该如何走出伦理困境,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工作;伦理困境;保密原则
一、核心概念
(一)伦理困境
现行美国社会工作协会伦理守则修订委员会主席Frederic.G.Reamer(1999)认为伦理困境是:“所谓伦理困境是当专业核心价值中对专业人员要求的责任与义务发生相互冲突的情形,而社会工作者必须决定何种价值要优先考量。”1
(二)保密原则
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2010)中对保密原则是这样理解的:“社会工作中的保密是指社会工作者有义务使服务对象在专业关系中透露的信息不被曝光,在教学或研究中对服务对象的资料作适当的保护,从而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在没有得到服务对象的允许或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者不得把自己掌握的关于服务对象的私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是,保密也不是绝对的,即保密原则必须是以遵守法律和法规为前提的,而且社会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之初,就应当明确告诉服务对象这一点。即使服务对象没有明确的要求,工作人员也应自觉遵守保密原则,保守与服务对象有关的、在助人过程中透露给社会工作者的秘密资料。”2
二、保密原则下伦理困境的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王某,男,已婚,30岁,因为吸毒进入戒毒所一年,期间妻子张某生下一子,王某出来之后妻子不予接受要求协商离婚,王某不同意并请求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希望留住妻子和儿子。在与妻子沟通和协调之后,妻子要求王某与原来的朋友断绝联系,不得有半丝沾染,并且保证不会复吸,否则立即离婚。于是王某向妻子保证不会和朋友联系并且不会再犯毒瘾。同时,社工链接资源在社区超市帮其找到一份超市采购员的工作,超市规定有不良行为倾向,立即停职。这样一来王某有了稳定的收入,加之有了孩子的羁绊,妻子还是比较接受现在的生活,家庭还算和睦。但在半年之后,社工跟进观察发现王某与原来老友重新联系,有复吸的迹象。
(一)确认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中相关规定如下:“社会工作者应在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第八条)。”
首先案例中的王某有自决权,他和毒友联系一事没有告诉其他人;但是社会工作者要不要为王某保密此事,如若不告知对其妻子和超市负责人不公平,告知则违反了案主自决,由此可见社工陷入了关于保密问题的伦理困境。
(二)分析可能的解决方案及后果
1.是否与王某本人对质并讨论保密问题
社会工作者虽然发现王某与老友联系,但是并没有其复吸的实证,直接与其对质存在信任危机。但是妻子张某与超市负责人已经提前说明不能接受王某与之前的朋友往来,虽然不涉及人身安全与法律问题,但是这与王某之前和妻子张某以及超市负责人的口头约定相违背,于是造成冲突与伦理困境。
假设社工与王某对质得到的结果是王某没有复吸,只是单纯的见面。这会让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前建立的信任关系产生危机。假设王某复吸,根据为案主保密的原则,不仅会危害王某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其妻子与超市负责人造成不平等的对待。
2.要不要告诉妻子张某
社工不告诉张某是为案主保密却违反了与其口头约定,而告诉其妻子必然导致张某的强烈反感以致离婚。
3.要不要告诉超市负责人
社工不告诉超市负责人也是为案主保密,却违反了双方之前的口头约定;而告诉超市负责人虽然违背了保密原则,却尊重了案主与超市的约定。
(三)伦理抉择
社会工作者面对案主时首先应该讨论保密原则的适用范围及其例外情况。比如说,王某这次和朋友见面虽然不涉及违反法律和危及生命的情况,但是违反了和妻子以及超市负责人的口头约定。其次结合案主的实际状况,讨论不同情况引发的不同后果。最后共同确定保密范围,明确告诉案主如果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和之前的朋友断绝联系,则告知其妻子和超市负责人,离婚和失业的后果案主自行承担。
三、面对保密冲突情况的对策
(一)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伦理准则为基础
社会工作者首先要提高自身素养,以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实践经验为基础,在加强职业训练的同时,要严格遵守社会工作伦理准则。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应该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了解相关的伦理守则和规定。在面对具体的案例和案主时,做到尊重案主的意愿,耐心倾听,遵循保密原则。
(二)秉持价值中立的原则
社会工作者要做到价值中立很不容易,但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正所谓“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价值观念的不同可能导致对同一事件做出完全不同的处理。社会工作者必须秉持价值中立的原则,并且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宝贵的经验将案主的实际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讨论,做出全面的分析将服务效率达到最高。
(三)保护案主的切实利益
社会工作是一项以一颗心影响另一颗心的事业,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人为本,以案主的切身利益为中心。除了保密原则的一些特殊情况外,社会工作者有责任保护案主隐私。要站在案主的角度考虑,详细分析事件的利弊,尊重案主自决,最终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四、结语
社会工作是在利他主义价值观指导下助人自助的服务,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出发点是为了案主可以摆脱困境,最终达到“自助”的目标。而作为社会工作伦理重要原则之一的保密原则是使案主能够安心以及放心地接受社会工作者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郭明军.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困境及解决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8(23):333-334.
[2]杨静娴.社会工作在保密困境中的伦理抉择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7.
[3]邹文静,裴林亮.社会工作实务中保密原则的伦理困境解决—基于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分析[J].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11):71-73.
[4]高榕卿.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伦理困境—以保密原则与自决原则为例[J].现代妇女(下旬),2013(06):107-108.
作者简介
靳莉,女,现就读于甘肃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
注释
1 Frederic.G.Reamer.包承恩译.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台北:洪业文化有限公司,2000.74.
2 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关键词:社会工作;伦理困境;保密原则
一、核心概念
(一)伦理困境
现行美国社会工作协会伦理守则修订委员会主席Frederic.G.Reamer(1999)认为伦理困境是:“所谓伦理困境是当专业核心价值中对专业人员要求的责任与义务发生相互冲突的情形,而社会工作者必须决定何种价值要优先考量。”1
(二)保密原则
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2010)中对保密原则是这样理解的:“社会工作中的保密是指社会工作者有义务使服务对象在专业关系中透露的信息不被曝光,在教学或研究中对服务对象的资料作适当的保护,从而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在没有得到服务对象的允许或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者不得把自己掌握的关于服务对象的私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是,保密也不是绝对的,即保密原则必须是以遵守法律和法规为前提的,而且社会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之初,就应当明确告诉服务对象这一点。即使服务对象没有明确的要求,工作人员也应自觉遵守保密原则,保守与服务对象有关的、在助人过程中透露给社会工作者的秘密资料。”2
二、保密原则下伦理困境的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王某,男,已婚,30岁,因为吸毒进入戒毒所一年,期间妻子张某生下一子,王某出来之后妻子不予接受要求协商离婚,王某不同意并请求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希望留住妻子和儿子。在与妻子沟通和协调之后,妻子要求王某与原来的朋友断绝联系,不得有半丝沾染,并且保证不会复吸,否则立即离婚。于是王某向妻子保证不会和朋友联系并且不会再犯毒瘾。同时,社工链接资源在社区超市帮其找到一份超市采购员的工作,超市规定有不良行为倾向,立即停职。这样一来王某有了稳定的收入,加之有了孩子的羁绊,妻子还是比较接受现在的生活,家庭还算和睦。但在半年之后,社工跟进观察发现王某与原来老友重新联系,有复吸的迹象。
(一)确认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中相关规定如下:“社会工作者应在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第八条)。”
首先案例中的王某有自决权,他和毒友联系一事没有告诉其他人;但是社会工作者要不要为王某保密此事,如若不告知对其妻子和超市负责人不公平,告知则违反了案主自决,由此可见社工陷入了关于保密问题的伦理困境。
(二)分析可能的解决方案及后果
1.是否与王某本人对质并讨论保密问题
社会工作者虽然发现王某与老友联系,但是并没有其复吸的实证,直接与其对质存在信任危机。但是妻子张某与超市负责人已经提前说明不能接受王某与之前的朋友往来,虽然不涉及人身安全与法律问题,但是这与王某之前和妻子张某以及超市负责人的口头约定相违背,于是造成冲突与伦理困境。
假设社工与王某对质得到的结果是王某没有复吸,只是单纯的见面。这会让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前建立的信任关系产生危机。假设王某复吸,根据为案主保密的原则,不仅会危害王某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其妻子与超市负责人造成不平等的对待。
2.要不要告诉妻子张某
社工不告诉张某是为案主保密却违反了与其口头约定,而告诉其妻子必然导致张某的强烈反感以致离婚。
3.要不要告诉超市负责人
社工不告诉超市负责人也是为案主保密,却违反了双方之前的口头约定;而告诉超市负责人虽然违背了保密原则,却尊重了案主与超市的约定。
(三)伦理抉择
社会工作者面对案主时首先应该讨论保密原则的适用范围及其例外情况。比如说,王某这次和朋友见面虽然不涉及违反法律和危及生命的情况,但是违反了和妻子以及超市负责人的口头约定。其次结合案主的实际状况,讨论不同情况引发的不同后果。最后共同确定保密范围,明确告诉案主如果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和之前的朋友断绝联系,则告知其妻子和超市负责人,离婚和失业的后果案主自行承担。
三、面对保密冲突情况的对策
(一)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伦理准则为基础
社会工作者首先要提高自身素养,以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实践经验为基础,在加强职业训练的同时,要严格遵守社会工作伦理准则。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应该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了解相关的伦理守则和规定。在面对具体的案例和案主时,做到尊重案主的意愿,耐心倾听,遵循保密原则。
(二)秉持价值中立的原则
社会工作者要做到价值中立很不容易,但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正所谓“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价值观念的不同可能导致对同一事件做出完全不同的处理。社会工作者必须秉持价值中立的原则,并且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宝贵的经验将案主的实际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讨论,做出全面的分析将服务效率达到最高。
(三)保护案主的切实利益
社会工作是一项以一颗心影响另一颗心的事业,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人为本,以案主的切身利益为中心。除了保密原则的一些特殊情况外,社会工作者有责任保护案主隐私。要站在案主的角度考虑,详细分析事件的利弊,尊重案主自决,最终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四、结语
社会工作是在利他主义价值观指导下助人自助的服务,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出发点是为了案主可以摆脱困境,最终达到“自助”的目标。而作为社会工作伦理重要原则之一的保密原则是使案主能够安心以及放心地接受社会工作者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郭明军.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困境及解决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8(23):333-334.
[2]杨静娴.社会工作在保密困境中的伦理抉择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7.
[3]邹文静,裴林亮.社会工作实务中保密原则的伦理困境解决—基于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分析[J].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11):71-73.
[4]高榕卿.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伦理困境—以保密原则与自决原则为例[J].现代妇女(下旬),2013(06):107-108.
作者简介
靳莉,女,现就读于甘肃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
注释
1 Frederic.G.Reamer.包承恩译.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台北:洪业文化有限公司,2000.74.
2 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