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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代以来,记载贵州自然灾害的文献愈渐丰富,其中水灾、旱灾、雹灾、地震是发生频率最高的四种灾害,其对贵州社会造成了诸如人口锐减、基础设施遭受破坏、物价上涨等消极影响。贵州地区的受灾情况与其地域特点有着强烈的相关性。明朝廷对贵州自然灾害采取了相应的救济措施——灾前预防与灾中救济,有助于缓解灾情和维护地方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