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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活动的表达能力可分为诉诸听觉的示范性、灵活性、启发性和感染性等有声语言的表达能力和诉诸视觉的举止从容、仪表优雅、态度和蔼、表情自然等无声语言的表达能力两个方面。语文教师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有声语言、无声语言的修养,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左右逢源、游刃有余,并有效达到塑造“求真”、“向善”、“崇美”的创造性的人才和“健全的人格”的理想目标与“人的发展和完整性建构”的全新境域,从而为构筑具有鲜明特色的“真善美融合”的语文教育理论大厦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