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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桃洪镇曙光村42岁的村民黄少海,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伙同他人骑摩托、乘"的士"、租货车作案5次,单独作案2次,共盗伐集体和他人所有的松树、杉树297株,计活立木蓄积59.538立方米。3月9日,隆回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盗伐林木罪判处主犯黄少海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