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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代大学生的义利观是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和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的结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并凝结了当代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的先进智慧,从此角度来探究培育当代大学生的正确义利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义利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非洲期间提出正确义利观,并在处理周边国家关系会议上作了全面论述。正确义利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核心价值理念和伦理价值观,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伦理文化和价值目标。
在高速变革的中国,不可避免的是价值观的迅速变化也开始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新论题。正确的义利观是大学生思想教育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既有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有对马克思主义义利观的超越,是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型义利观。培育正确义利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要义。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阐述
正确义利观,在精神实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和社会主义义利观的科学阐述和全面概括,是中国传统道德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基元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伦理价值观的继承和扬弃,在精神上具有“义利统一”和“义利并重”的精神特质,在实质上具有互惠互利、和谐共生的价值基础,标示着正在崛起的中国价值观念自我规范和与人共处的道德文化标准。
1.“重义轻利”—传统价值取向
“义利之辩”“重义轻利”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主流价值取向。儒家理论划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准就是“义利之争”。“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论语·里仁》)“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表达了儒家伦理思想中君子重义轻利,追求崇高的精神理想高于追求眼前的个人私利的道德标准。
而舍生取义,更是在义利之间作出明确抉择。《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也。”孟子倡导的是一种非此即彼,两者不能兼顾时义的至高无上,更有一种大义凛然,浩然超脱的大丈夫气概。
“重义轻利”的思想在宋、元、明、清时代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如汉代的董仲舒和朱熹在《答陈同浦书》中“天理人欲之分,有毫厘必计,丝发不爽者”,天理是要取义的。《北溪字义》“义与利相对而实相反,才出乎义,出乎利,其间相去甚微。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强调的是道德和功利的对立,在道德层面的对物质利益的全面抹杀。
传统文化中除了重义轻利的主流价值观外,“义利并举”甚至“见利忘义”的价值观也是一直存在中国人的道德挣扎中。《墨子》“兴天下之利,灭天下之害”,先秦墨家的功利观强调义利统一,反对义利对立。《宋元学案·龙川学案》“禹无功,何以成六府?乾无利,何以具四德?”深刻地指出,无利无仁义,主张将功利和仁义统一起来,没有功利为基础的义利都是空虚,但这些作为负面文化的价值观念虽然一直都是主流社会痛斥和批判的对象,但也没有彻底消失,总是在历史的轮回中时常沉渣泛起,搅起阵阵波澜。
2.“义利并举”—传统正确义利观
封建伦理对“义”的片面强调有其阶级目的,即用片面 “义”的追求来固化封建等级中的帝王和君臣的人身依附关系,让普通人无法超越“义”所焕发的精神束缚,从而在道德的自我约束下放弃对物质的追求,遵循封建社会中的君臣父子的道德标准。“对整个文化和文明世界的抽象否定”,是“向贫穷的、没有需求的人—他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的非自然的单纯倒退”[1]。中国社会在这种愚民价值观的限制下,直接的后果就是社会发展长期以来被拉缓,民众物质欲望的发展被压抑。
被扭曲的儒家经典对“舍生取义”的最终解释并不是对物质的极端否定。“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即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即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孔子认为物质是教育的基础,国家具有了充足的物质条件才可以教化民众。“今也制民之产,抑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瞻,奚暇治礼仪哉?王欲行之,则盖反其本质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强调物质利益是接受道德教化的基础。孔孟的义利一直都是并存不废的,是中华民族一直绵延遵守的价值观。“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史记·管晏列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正确义利观
义利问题涵盖道德理想与物质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阶级利益与民族利益的关系,更包含人生抉择等诸多问题。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中国传统文化,结合马克思主义的义利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角下,提出了正确义利观的概念,代表着当代中国在治国理政、处理内政外交复杂的国内国际事务所秉承的政治智慧和价值观念,更对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引领有指导作用。
正确义利观的“尚利贵义”是有其鲜明特色的。但更致力于建立一种“义利并重”“以义制利”“见利思义”的伦理价值观。“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 “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3] “每个人都应该有其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绝不是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4]
1.“利和义”的纠缠
“利”就是物质利益,“义”是道德情操。在“义利之辩”,物质和道德的关系是最基础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了不同伦理观和价值观的本质。正确的义利观对于片面强调“义”或“利”持否定态度。义利关系既不能割裂也不能混同,主张在唯物论的基础上辩证地看待义利的关系。“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这些重义轻利、强调道德价值的义利学说是传统儒学对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表述,强调博施济众的人道主义和克己复礼的道德修养。强调道德理想、道义关怀在追求物质利益中的能动作用和制约,在二者产生矛盾时强调义的重要性和义的不可舍弃性,更在精神境界提出超越的追求模式,舍利取义的辩证统一。 2.“公和私”的纠结
“公”“私”之辩从来就是与“义”“利”之辩如影随行。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义利的更深一层探讨。对这一层面的回答产生伦理关系上的不同地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人生境界追求。正确义利观,强调先公后私和先人后己的利群的集体主义精神,主张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优先的价值均衡主义。“一般而言,私德方面的个人修养有助于公德的提高。因为他们来自共同的出发点,即人的世界观。一个贪婪纵欲的人很难做到爱人,而一个有慎独反思精神的人却很容易做到诚实”。[5]
3.正确对待物质追求和精神价值平衡
由于热衷于“义利之辩”,所引发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伦理发展阶段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探讨。奠基于孔孟的儒学,以“贵仁”“重礼”“尚义”为核心,面对儒佛道的道义伦理鼎立局面,嬗变为理学,坚信树立纲常,才能造就理想人格,由内圣而外王,使天下长治久安。强调依靠道德来调节社会的利益关系,以稳定社会的经济、政治秩序。“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难事。惟义利而已”,[6]为理学的义利观蒙上了偏执的色彩,但细究发现“古之君子所以善学者,以其能通于此而已”,[7]理学的最终目的是超越儒学的个人道德修养范畴,进入现实社会,超越君子独善其身,并要兼济天下,为社会尽其所能,到达物质和精神的平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义利观的培育
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义利观的培育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大学生的培养首要是价值观问题,即培养大学生具有什么样品格的问题,其实就是德育问题。《资治通鉴》中关于德才关系有一段论述“聪明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姿也;德者,才之帅也……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虽然才德问题对于大学生来说还有些空洞。但“道德的形成是全社会学习的结果,是人类社会经过几万年的学习,个人之见经过无数次的博弈,才形成了大家公认的道德规范” [8]。对大学生正确义利观的培育,就是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就是培养大学生对自身的道德品行有一个正确认识和理解,培养负责精神活动的“中枢系统”,在个人奋斗的生涯中寻找到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才不会忽视道德的影响。
一是摆正“义利”的辩证统一有利于大学生正确对待物质追求和道德修养的关系。物质利益的追求起源于人的本能,道德修养却来自于要成为更好的自己的一种修为。当代大学生显然处在一个物质诱惑极端丰富的时代,对于成功的准则很大程度取决于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多寡的社会现状,很难用语言简单地阐述清楚选择物质的同时如何做到不丢弃道德,而且要时刻将道德举过头顶。“社会转型因现代化而起,又以现代化为归宿。当这个过程中的大众由直观而感知的现代化,恐怕大部分都是面对纷至沓来的种种变化而不得不全力应变和不断求变。人们日行起居,医疗、教育制度在变,传播媒介在变,交往方式在变,代际关系在变;当下国民焦虑,社会信任下降,情感冷漠,人际疏离,归宿感缺乏等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无止境的变动使得人们得到很多东西的同时,又不能不放弃种种熟悉的东西。”[9] “用钱袋的影响来衡量每一种活动的意义。”[10]对物质财富热切追求带给社会的负面影响正在显现,对于生活目的的茫然和价值信念的丧失使很多人,尤其使生命力旺盛的大学生们产生了困惑,如何看待“义利”的关系将是大学生在塑造自我人生价值观时不可逾越的一道坎。
二是正确对待“公私”的关系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情感。传统文化中“重义轻利”表现在义利观中就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是“大义”,个人的利益是“小利”。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在这种制度中,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是由于在本质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涵的新型义利观,对大学生的道德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当代大学生是社会的优选人才,是国家未来的主人,如果没有树立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的义利观来对待学习、工作和生活,对个人的发展乃至整个民族的未来,结果都是不乐观的。因此,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重大义轻小利的正确义利观,都是对大学生人格理想、人生追求的正确引导和合理规划。要让大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的发展和辉煌都是建立在民族和国家的伟大复兴之上,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个人的利益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从谈起,这些都是经过历史验证的真理。
三是正确对待物质利益和精神价值平衡有利于大学生对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义利”并举的含义在正确义利观中并不赞成对“义”的片面绝对追求,避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追捧,避免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李克强总理在河南考察工作时,曾勉励电商企业员工“你们都是大学毕业生,有专长,每个人都要有这样的理想,有创客精神把经济蛋糕做得更大,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让大家生活更幸福!我希望你们保持这种创业创新的热情。不要怕质疑,要在质疑声中成长,在风浪中搏击,接受合理的建议,在克服困难中成长壮大。”中国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接受并形成了效益观念、竞争观念、正当的个人利益观念、艰苦创业观念等。大学生们重视利益,努力实现自我价值,兼顾个人和社会,兼顾索取和奉献。这些追求也都对大学生本身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如果认为大学生都要重义轻利,才是理想的目标,也会有失偏颇。人的生存是需要物质条件的,人不去追求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没有获利的权利,会挫伤大学生的创造力和劳动的积极性,轻则会抑制社会经济的持续良性发展,重则会导致社会矛盾爆发。因此,义利观的教育必须在重视大学生现有生产力的基础上有序平衡地展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18.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6.
[4]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7.
[5] 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8:82.
[6]程颐,程颢.二程遗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1.
[7]程颐,王鹤鸣,殷子和.周易程氏传[M].北京:九洲出版社,2010:3.
[8] 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8:198.
[9]杨国强.寻找安身立命之地[N].南方周末,2012-12-27.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00.
(作者单位:外交学院基础教学部)
[责任编辑:张 雯 实习编辑:陈 栓]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义利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非洲期间提出正确义利观,并在处理周边国家关系会议上作了全面论述。正确义利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核心价值理念和伦理价值观,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伦理文化和价值目标。
在高速变革的中国,不可避免的是价值观的迅速变化也开始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新论题。正确的义利观是大学生思想教育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既有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有对马克思主义义利观的超越,是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型义利观。培育正确义利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要义。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阐述
正确义利观,在精神实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和社会主义义利观的科学阐述和全面概括,是中国传统道德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基元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伦理价值观的继承和扬弃,在精神上具有“义利统一”和“义利并重”的精神特质,在实质上具有互惠互利、和谐共生的价值基础,标示着正在崛起的中国价值观念自我规范和与人共处的道德文化标准。
1.“重义轻利”—传统价值取向
“义利之辩”“重义轻利”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主流价值取向。儒家理论划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准就是“义利之争”。“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论语·里仁》)“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表达了儒家伦理思想中君子重义轻利,追求崇高的精神理想高于追求眼前的个人私利的道德标准。
而舍生取义,更是在义利之间作出明确抉择。《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也。”孟子倡导的是一种非此即彼,两者不能兼顾时义的至高无上,更有一种大义凛然,浩然超脱的大丈夫气概。
“重义轻利”的思想在宋、元、明、清时代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如汉代的董仲舒和朱熹在《答陈同浦书》中“天理人欲之分,有毫厘必计,丝发不爽者”,天理是要取义的。《北溪字义》“义与利相对而实相反,才出乎义,出乎利,其间相去甚微。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强调的是道德和功利的对立,在道德层面的对物质利益的全面抹杀。
传统文化中除了重义轻利的主流价值观外,“义利并举”甚至“见利忘义”的价值观也是一直存在中国人的道德挣扎中。《墨子》“兴天下之利,灭天下之害”,先秦墨家的功利观强调义利统一,反对义利对立。《宋元学案·龙川学案》“禹无功,何以成六府?乾无利,何以具四德?”深刻地指出,无利无仁义,主张将功利和仁义统一起来,没有功利为基础的义利都是空虚,但这些作为负面文化的价值观念虽然一直都是主流社会痛斥和批判的对象,但也没有彻底消失,总是在历史的轮回中时常沉渣泛起,搅起阵阵波澜。
2.“义利并举”—传统正确义利观
封建伦理对“义”的片面强调有其阶级目的,即用片面 “义”的追求来固化封建等级中的帝王和君臣的人身依附关系,让普通人无法超越“义”所焕发的精神束缚,从而在道德的自我约束下放弃对物质的追求,遵循封建社会中的君臣父子的道德标准。“对整个文化和文明世界的抽象否定”,是“向贫穷的、没有需求的人—他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的非自然的单纯倒退”[1]。中国社会在这种愚民价值观的限制下,直接的后果就是社会发展长期以来被拉缓,民众物质欲望的发展被压抑。
被扭曲的儒家经典对“舍生取义”的最终解释并不是对物质的极端否定。“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即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即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孔子认为物质是教育的基础,国家具有了充足的物质条件才可以教化民众。“今也制民之产,抑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瞻,奚暇治礼仪哉?王欲行之,则盖反其本质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强调物质利益是接受道德教化的基础。孔孟的义利一直都是并存不废的,是中华民族一直绵延遵守的价值观。“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史记·管晏列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正确义利观
义利问题涵盖道德理想与物质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阶级利益与民族利益的关系,更包含人生抉择等诸多问题。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中国传统文化,结合马克思主义的义利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角下,提出了正确义利观的概念,代表着当代中国在治国理政、处理内政外交复杂的国内国际事务所秉承的政治智慧和价值观念,更对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引领有指导作用。
正确义利观的“尚利贵义”是有其鲜明特色的。但更致力于建立一种“义利并重”“以义制利”“见利思义”的伦理价值观。“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 “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3] “每个人都应该有其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绝不是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4]
1.“利和义”的纠缠
“利”就是物质利益,“义”是道德情操。在“义利之辩”,物质和道德的关系是最基础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了不同伦理观和价值观的本质。正确的义利观对于片面强调“义”或“利”持否定态度。义利关系既不能割裂也不能混同,主张在唯物论的基础上辩证地看待义利的关系。“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这些重义轻利、强调道德价值的义利学说是传统儒学对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表述,强调博施济众的人道主义和克己复礼的道德修养。强调道德理想、道义关怀在追求物质利益中的能动作用和制约,在二者产生矛盾时强调义的重要性和义的不可舍弃性,更在精神境界提出超越的追求模式,舍利取义的辩证统一。 2.“公和私”的纠结
“公”“私”之辩从来就是与“义”“利”之辩如影随行。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义利的更深一层探讨。对这一层面的回答产生伦理关系上的不同地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人生境界追求。正确义利观,强调先公后私和先人后己的利群的集体主义精神,主张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优先的价值均衡主义。“一般而言,私德方面的个人修养有助于公德的提高。因为他们来自共同的出发点,即人的世界观。一个贪婪纵欲的人很难做到爱人,而一个有慎独反思精神的人却很容易做到诚实”。[5]
3.正确对待物质追求和精神价值平衡
由于热衷于“义利之辩”,所引发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伦理发展阶段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探讨。奠基于孔孟的儒学,以“贵仁”“重礼”“尚义”为核心,面对儒佛道的道义伦理鼎立局面,嬗变为理学,坚信树立纲常,才能造就理想人格,由内圣而外王,使天下长治久安。强调依靠道德来调节社会的利益关系,以稳定社会的经济、政治秩序。“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难事。惟义利而已”,[6]为理学的义利观蒙上了偏执的色彩,但细究发现“古之君子所以善学者,以其能通于此而已”,[7]理学的最终目的是超越儒学的个人道德修养范畴,进入现实社会,超越君子独善其身,并要兼济天下,为社会尽其所能,到达物质和精神的平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义利观的培育
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义利观的培育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大学生的培养首要是价值观问题,即培养大学生具有什么样品格的问题,其实就是德育问题。《资治通鉴》中关于德才关系有一段论述“聪明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姿也;德者,才之帅也……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虽然才德问题对于大学生来说还有些空洞。但“道德的形成是全社会学习的结果,是人类社会经过几万年的学习,个人之见经过无数次的博弈,才形成了大家公认的道德规范” [8]。对大学生正确义利观的培育,就是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就是培养大学生对自身的道德品行有一个正确认识和理解,培养负责精神活动的“中枢系统”,在个人奋斗的生涯中寻找到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才不会忽视道德的影响。
一是摆正“义利”的辩证统一有利于大学生正确对待物质追求和道德修养的关系。物质利益的追求起源于人的本能,道德修养却来自于要成为更好的自己的一种修为。当代大学生显然处在一个物质诱惑极端丰富的时代,对于成功的准则很大程度取决于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多寡的社会现状,很难用语言简单地阐述清楚选择物质的同时如何做到不丢弃道德,而且要时刻将道德举过头顶。“社会转型因现代化而起,又以现代化为归宿。当这个过程中的大众由直观而感知的现代化,恐怕大部分都是面对纷至沓来的种种变化而不得不全力应变和不断求变。人们日行起居,医疗、教育制度在变,传播媒介在变,交往方式在变,代际关系在变;当下国民焦虑,社会信任下降,情感冷漠,人际疏离,归宿感缺乏等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无止境的变动使得人们得到很多东西的同时,又不能不放弃种种熟悉的东西。”[9] “用钱袋的影响来衡量每一种活动的意义。”[10]对物质财富热切追求带给社会的负面影响正在显现,对于生活目的的茫然和价值信念的丧失使很多人,尤其使生命力旺盛的大学生们产生了困惑,如何看待“义利”的关系将是大学生在塑造自我人生价值观时不可逾越的一道坎。
二是正确对待“公私”的关系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情感。传统文化中“重义轻利”表现在义利观中就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是“大义”,个人的利益是“小利”。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在这种制度中,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是由于在本质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涵的新型义利观,对大学生的道德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当代大学生是社会的优选人才,是国家未来的主人,如果没有树立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的义利观来对待学习、工作和生活,对个人的发展乃至整个民族的未来,结果都是不乐观的。因此,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重大义轻小利的正确义利观,都是对大学生人格理想、人生追求的正确引导和合理规划。要让大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的发展和辉煌都是建立在民族和国家的伟大复兴之上,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个人的利益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从谈起,这些都是经过历史验证的真理。
三是正确对待物质利益和精神价值平衡有利于大学生对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义利”并举的含义在正确义利观中并不赞成对“义”的片面绝对追求,避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追捧,避免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李克强总理在河南考察工作时,曾勉励电商企业员工“你们都是大学毕业生,有专长,每个人都要有这样的理想,有创客精神把经济蛋糕做得更大,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让大家生活更幸福!我希望你们保持这种创业创新的热情。不要怕质疑,要在质疑声中成长,在风浪中搏击,接受合理的建议,在克服困难中成长壮大。”中国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接受并形成了效益观念、竞争观念、正当的个人利益观念、艰苦创业观念等。大学生们重视利益,努力实现自我价值,兼顾个人和社会,兼顾索取和奉献。这些追求也都对大学生本身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如果认为大学生都要重义轻利,才是理想的目标,也会有失偏颇。人的生存是需要物质条件的,人不去追求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没有获利的权利,会挫伤大学生的创造力和劳动的积极性,轻则会抑制社会经济的持续良性发展,重则会导致社会矛盾爆发。因此,义利观的教育必须在重视大学生现有生产力的基础上有序平衡地展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18.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6.
[4]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7.
[5] 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8:82.
[6]程颐,程颢.二程遗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1.
[7]程颐,王鹤鸣,殷子和.周易程氏传[M].北京:九洲出版社,2010:3.
[8] 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8:198.
[9]杨国强.寻找安身立命之地[N].南方周末,2012-12-27.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00.
(作者单位:外交学院基础教学部)
[责任编辑:张 雯 实习编辑:陈 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