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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东北大学党委书记孙家学当选为张学良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孙家学在会上称,张学良教育基金会不仅对东北大学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也为社会各界了解、关注和支持东北大学搭建了重要平台。他要求基金会“建立起与捐资者良性互动的机制,尊重捐资者的意愿和需求,推进学校发展和捐资者事业的共赢”。
推进学校发展,是所有高校基金会的基本诉求,甚至希望学校的基金会,能够像国外名校那样,成为学校财政的第四财政。这一美好的愿望能否实现,笔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高校募捐与高校基金会
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主要由国家包办,学校自主权较小,学校不太重视发挥校友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高等学校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市场竞争也逐渐加剧,高等学校必须寻求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扩大学校的办学空间,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在这—背景下,校友工作在我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学校都成立了依托校友会的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开大学等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校友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我国高校较早设立大学基金的是清华大学。1994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核准登记,成立了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1994年4月,浙江大学成立竺可桢教育基金会,2006年更名为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1995年,北京大学也成立了自己的教育基金会。此后,各个高校尤其是一些综合性大学相继设立了自己的基金会等组织。总的来说,中国的大学基金在这一段时期发展得比较迅速。截至2013年4月底,全国性的大学校友会或者基金会就有50个,如下表所示,全国教育基金会数量究竟有多少,由于很多省市的民间组织查询功能不可用,只能期待官方的数据公布了。
在民政部和个别省市登记的高校教育基金会、校友会
登记管理机关 数量
民政部 50个
北京市民政局 26个
上海市民政局 24个
天津市民政局 5个
江苏省民政厅 72个(仅基金会)
募捐成效
那么,高校基金会接受的捐赠从何而来呢?各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个人捐赠不是高校接受捐赠的主体。以2005年度为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教育基金会,从各自的捐赠收入数据中可以看出。
2005年度部分高校捐赠收入
学校
名称 捐赠
收入 境内 境内自然人 境内非自然人
北京
大学 12832
万元 10431
万元 573
万元 9858
万元
清华
大学 12936
万元 5472.8
万元 176
万元 5296.8
万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0
万元 2000
万元 0 2000
万元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04年12月成立,截至2005年11月,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总计4659万元。其中,社会捐赠1333万元,占29%;企业捐赠3049万元,占65%;校友捐赠276万元,占6%。著名民营企业家赵汉青捐资创建汉青国际教育创新基金,计划10年内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1亿元,2005年11月首批捐赠1000万元。
从以上几家基金会的数据可以看出,境内自然人的捐赠在高校全部捐赠中只是很小的一个部分。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2005年接受的捐赠中,境内自然人捐赠占4.5%,而清华教育基金会接受的境内自然人捐赠占捐赠总数的1.3%。2005年刚刚成立的北航教育基金会境内自然人捐赠为零。一位高校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校友捐赠在该校接受的全部捐赠中所在比例并不多,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裔人士的捐赠是该校的主要捐赠方。此外,在华的跨国企业也是该教育基金会的主要捐赠者。
部属高校基金会募捐成效,从中央财政的配比资金可见一斑:2011年中央财政为高校募捐配比资金达20亿元(即高校募捐来100万元,则中央财政给学校另行奖励100万元作为配套,但要求单笔捐赠在100万元以上)。
囿于成长的基金会
高校基金会作为高校募集社会资金的专门机构,国家给予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之高校自身的社会资本和较强的社会公信力等,享有独特的优势:依托高校、有丰富的校友资源。有时候,独特的优势,意味着独特的困难。
其一,筹资渠道不畅。目前,众多高校已经意识到成立基金会的必要性,但很多新成立的基金会主要收入只是成立之初的零散捐赠资金,或凭借校庆之际接收的部分校友和兄弟单位的礼金。在基金会启动后,囿于基金会的资金规模较小,就必然影响到基金会的资金运作问题,基金会造血功能明显不足。相比之下,在英、美等国高校的社会捐赠约占学校经费的10%,日本公立高校的社会捐赠约占学校总收入的15%,私立学校则高达50%以上,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名校的年捐赠额甚至高达5亿美元以上。
其二,对捐赠工作不够重视。正因为依托高校,法律上独立的基金会,实质上并不独立,只不过是学校的一个小部门而已。多数高校对社会捐赠的认识不够,宣传力度较小,没有很好地开发校友和学校资源。一些重点院校由于校友实力较强,加之名校名气所向,其自身吸引社会捐赠的能力也较强。而地方高校由于历史较短、知名度不高、筹资观念落后等原因,利用筹资渠道获取办学经费还很欠缺,大多数的地方高校没有大额捐赠和经常性的捐赠收入。这样导致教育基金会部门悬置,徒有虚名。因此,高校应充分认识到捐赠对于大学发展的重要作用,把捐赠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成为学校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其三,资金运作机制不健全。高校教育基金会绝大多数属于非公募基金会,按照法律规定,基金会应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在国内除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一些高校基金会对捐赠资金进行资金运作外,多数高校基金会对资金运作不重视,面临着投资形式单一、投资规模不大等诸多问题,资金收益只限于银行存款,难以实现资本增值。而国外高校基金会通常通过专业化的资本运作,年资金收益能够达到10%,甚至20%至30%,使基金从“输血”向“造血”功能的转化。当然,国内的基金会运作机制不全,与投资渠道、市场体系发展不健全密切相关。
募捐的社会环境
民间捐资办学,一直是我国的传统,在乡村一般是家族兴办的义学,我国今天那些具有百年历史的高校,其前身也是民间捐资而立,如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等。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我国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物质基础,社会上也已经出现了一个拥有大量财富的富裕阶层,成为全球有名的奢侈品消费大国。从经济的角度,我国已经有很好的经济基础和条件,来发展高校捐赠的事业,这毋庸置疑,但有钱并意味着高校的募捐能够顺利进行。从中美对比看,高校募捐的社会环境不容乐观。
首先是法律规定的鼓励作用有限。减免税收用以鼓励私人捐赠,实际等于间接的政府补助,这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通过中美两国对比可以发现,中美都比较重视给捐赠者以税收优惠。但美国对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的规定更为灵活,超过当年税收扣除限度之外的财产捐赠,可留转到今后5年内继续予以扣除,充分体现了对捐赠税收优惠的灵活性。我国对个人和企业捐赠者的税收优惠限额分别为30%和3%,均低于美国的50%和10%。税收优惠幅度较小,这可能是影响我国高校募捐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美国的遗产税对教育捐赠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我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这样也不利于鼓励社会进行遗产捐赠。《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向教育进行捐赠者可以获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全额扣除,这是政策上的一大突破,也表明我国政府积极鼓励教育捐赠、发展教育事业的态度。然而这仅是政策性规定,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美国法律规定直接捐赠给非营利学校,捐赠者可享受税收减免,我国却必须通过有关机构向教育事业捐赠,而不能直接捐赠给学校。这一限制性规定如若不能突破,可能还会给教育捐赠事业带来阻碍。
其次是慈善制度。美国高等教育捐赠事业的发达与其相对发达的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的制度相联系。美国有较为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一方面可以提高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正是因为美国形成了这样一种制度架构,才使高校的募捐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相比之下,我国制度不健全,慈善机构行政化,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不允许私人基金会的存在,这些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阻碍了公众去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也不利于高校开展募捐工作。
第三是宗教文化的影响。美国的宗教文化对于公众热衷于捐助公益事业有很大影响,宗教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上也发挥了很大作用;而我国缺乏这样的宗教理念,并且现有的宗教组织在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远远不如美国,宗教组织捐资助学更是鲜有所闻。美国人的“志愿精神”使他们对社会有强烈的责任感;而中国人传统的血缘道德关系使他们更关注与自己有关系的人。美国人的捐赠是日常化的,类似于“锦上添花”;而中国人的捐赠更倾向于“雪中送炭”。在对待遗产上,美国人倾向于将其捐给社会,希望子孙依靠自己的奋斗获得成功;而中国人更多地是留给子孙,直接为他们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传统文化上的一些弊端影响了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也给我国高校的募捐工作带来困难。
基金会成长来日方长
目前,我国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各展其能,不断摸索实践,形成了几种典型的基金管理模式。根据相关学者的分类,我国大学的捐赠管理模式可以分为:市场运作型,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为代表;行政管理型,以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为代表;委员会型,以南京大学发展委员会为代表;海外拓展型,以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代表;行业依靠型,以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山东省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代表。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国外高校相比,我国的大学基金尚存在规模小、投入少、人员少、管理与运作还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并且发展的历史比较短,仍处于模仿、探索阶段。所以,我们更应该学习借鉴国外名校的成功经验,提高社会捐赠管理水平,使我国高校规范社会捐赠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康发展,从而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社会捐赠充足之日,就是我国高等教育强大之时。
推进学校发展,是所有高校基金会的基本诉求,甚至希望学校的基金会,能够像国外名校那样,成为学校财政的第四财政。这一美好的愿望能否实现,笔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高校募捐与高校基金会
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主要由国家包办,学校自主权较小,学校不太重视发挥校友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高等学校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市场竞争也逐渐加剧,高等学校必须寻求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扩大学校的办学空间,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在这—背景下,校友工作在我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学校都成立了依托校友会的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开大学等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校友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我国高校较早设立大学基金的是清华大学。1994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核准登记,成立了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1994年4月,浙江大学成立竺可桢教育基金会,2006年更名为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1995年,北京大学也成立了自己的教育基金会。此后,各个高校尤其是一些综合性大学相继设立了自己的基金会等组织。总的来说,中国的大学基金在这一段时期发展得比较迅速。截至2013年4月底,全国性的大学校友会或者基金会就有50个,如下表所示,全国教育基金会数量究竟有多少,由于很多省市的民间组织查询功能不可用,只能期待官方的数据公布了。
在民政部和个别省市登记的高校教育基金会、校友会
登记管理机关 数量
民政部 50个
北京市民政局 26个
上海市民政局 24个
天津市民政局 5个
江苏省民政厅 72个(仅基金会)
募捐成效
那么,高校基金会接受的捐赠从何而来呢?各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个人捐赠不是高校接受捐赠的主体。以2005年度为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教育基金会,从各自的捐赠收入数据中可以看出。
2005年度部分高校捐赠收入
学校
名称 捐赠
收入 境内 境内自然人 境内非自然人
北京
大学 12832
万元 10431
万元 573
万元 9858
万元
清华
大学 12936
万元 5472.8
万元 176
万元 5296.8
万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0
万元 2000
万元 0 2000
万元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04年12月成立,截至2005年11月,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总计4659万元。其中,社会捐赠1333万元,占29%;企业捐赠3049万元,占65%;校友捐赠276万元,占6%。著名民营企业家赵汉青捐资创建汉青国际教育创新基金,计划10年内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1亿元,2005年11月首批捐赠1000万元。
从以上几家基金会的数据可以看出,境内自然人的捐赠在高校全部捐赠中只是很小的一个部分。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2005年接受的捐赠中,境内自然人捐赠占4.5%,而清华教育基金会接受的境内自然人捐赠占捐赠总数的1.3%。2005年刚刚成立的北航教育基金会境内自然人捐赠为零。一位高校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校友捐赠在该校接受的全部捐赠中所在比例并不多,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裔人士的捐赠是该校的主要捐赠方。此外,在华的跨国企业也是该教育基金会的主要捐赠者。
部属高校基金会募捐成效,从中央财政的配比资金可见一斑:2011年中央财政为高校募捐配比资金达20亿元(即高校募捐来100万元,则中央财政给学校另行奖励100万元作为配套,但要求单笔捐赠在100万元以上)。
囿于成长的基金会
高校基金会作为高校募集社会资金的专门机构,国家给予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之高校自身的社会资本和较强的社会公信力等,享有独特的优势:依托高校、有丰富的校友资源。有时候,独特的优势,意味着独特的困难。
其一,筹资渠道不畅。目前,众多高校已经意识到成立基金会的必要性,但很多新成立的基金会主要收入只是成立之初的零散捐赠资金,或凭借校庆之际接收的部分校友和兄弟单位的礼金。在基金会启动后,囿于基金会的资金规模较小,就必然影响到基金会的资金运作问题,基金会造血功能明显不足。相比之下,在英、美等国高校的社会捐赠约占学校经费的10%,日本公立高校的社会捐赠约占学校总收入的15%,私立学校则高达50%以上,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名校的年捐赠额甚至高达5亿美元以上。
其二,对捐赠工作不够重视。正因为依托高校,法律上独立的基金会,实质上并不独立,只不过是学校的一个小部门而已。多数高校对社会捐赠的认识不够,宣传力度较小,没有很好地开发校友和学校资源。一些重点院校由于校友实力较强,加之名校名气所向,其自身吸引社会捐赠的能力也较强。而地方高校由于历史较短、知名度不高、筹资观念落后等原因,利用筹资渠道获取办学经费还很欠缺,大多数的地方高校没有大额捐赠和经常性的捐赠收入。这样导致教育基金会部门悬置,徒有虚名。因此,高校应充分认识到捐赠对于大学发展的重要作用,把捐赠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成为学校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其三,资金运作机制不健全。高校教育基金会绝大多数属于非公募基金会,按照法律规定,基金会应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在国内除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一些高校基金会对捐赠资金进行资金运作外,多数高校基金会对资金运作不重视,面临着投资形式单一、投资规模不大等诸多问题,资金收益只限于银行存款,难以实现资本增值。而国外高校基金会通常通过专业化的资本运作,年资金收益能够达到10%,甚至20%至30%,使基金从“输血”向“造血”功能的转化。当然,国内的基金会运作机制不全,与投资渠道、市场体系发展不健全密切相关。
募捐的社会环境
民间捐资办学,一直是我国的传统,在乡村一般是家族兴办的义学,我国今天那些具有百年历史的高校,其前身也是民间捐资而立,如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等。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我国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物质基础,社会上也已经出现了一个拥有大量财富的富裕阶层,成为全球有名的奢侈品消费大国。从经济的角度,我国已经有很好的经济基础和条件,来发展高校捐赠的事业,这毋庸置疑,但有钱并意味着高校的募捐能够顺利进行。从中美对比看,高校募捐的社会环境不容乐观。
首先是法律规定的鼓励作用有限。减免税收用以鼓励私人捐赠,实际等于间接的政府补助,这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通过中美两国对比可以发现,中美都比较重视给捐赠者以税收优惠。但美国对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的规定更为灵活,超过当年税收扣除限度之外的财产捐赠,可留转到今后5年内继续予以扣除,充分体现了对捐赠税收优惠的灵活性。我国对个人和企业捐赠者的税收优惠限额分别为30%和3%,均低于美国的50%和10%。税收优惠幅度较小,这可能是影响我国高校募捐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美国的遗产税对教育捐赠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我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这样也不利于鼓励社会进行遗产捐赠。《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向教育进行捐赠者可以获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全额扣除,这是政策上的一大突破,也表明我国政府积极鼓励教育捐赠、发展教育事业的态度。然而这仅是政策性规定,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美国法律规定直接捐赠给非营利学校,捐赠者可享受税收减免,我国却必须通过有关机构向教育事业捐赠,而不能直接捐赠给学校。这一限制性规定如若不能突破,可能还会给教育捐赠事业带来阻碍。
其次是慈善制度。美国高等教育捐赠事业的发达与其相对发达的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的制度相联系。美国有较为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一方面可以提高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正是因为美国形成了这样一种制度架构,才使高校的募捐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相比之下,我国制度不健全,慈善机构行政化,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不允许私人基金会的存在,这些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阻碍了公众去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也不利于高校开展募捐工作。
第三是宗教文化的影响。美国的宗教文化对于公众热衷于捐助公益事业有很大影响,宗教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上也发挥了很大作用;而我国缺乏这样的宗教理念,并且现有的宗教组织在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远远不如美国,宗教组织捐资助学更是鲜有所闻。美国人的“志愿精神”使他们对社会有强烈的责任感;而中国人传统的血缘道德关系使他们更关注与自己有关系的人。美国人的捐赠是日常化的,类似于“锦上添花”;而中国人的捐赠更倾向于“雪中送炭”。在对待遗产上,美国人倾向于将其捐给社会,希望子孙依靠自己的奋斗获得成功;而中国人更多地是留给子孙,直接为他们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传统文化上的一些弊端影响了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也给我国高校的募捐工作带来困难。
基金会成长来日方长
目前,我国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各展其能,不断摸索实践,形成了几种典型的基金管理模式。根据相关学者的分类,我国大学的捐赠管理模式可以分为:市场运作型,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为代表;行政管理型,以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为代表;委员会型,以南京大学发展委员会为代表;海外拓展型,以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代表;行业依靠型,以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山东省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代表。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国外高校相比,我国的大学基金尚存在规模小、投入少、人员少、管理与运作还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并且发展的历史比较短,仍处于模仿、探索阶段。所以,我们更应该学习借鉴国外名校的成功经验,提高社会捐赠管理水平,使我国高校规范社会捐赠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康发展,从而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社会捐赠充足之日,就是我国高等教育强大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