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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费孝通先生的再传弟子,最敬佩他终其一生“志在富民”。费老关于中国乡村问題解决和乡土中国现代转型之道,是基于他对传统中国乡村“农工相辅”“消遣经济”及“不饥不寒的小康经济”等的认识,建立在他所说的首先科学地了解人民的生活,再谋有效地协助他们应对转变这一立场的基础上。要理清费老如何从对中国乡村生活的认识进而提出他素以坚持的“乡村工业化”路线之间的思想逻辑,《云南三村》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费孝通是后五四一代有人文精神的社会科学家,他的自我定位自始至终就是科学研究工作者。无论是在燕京大学接受帕克和史禄国教授的影响,还是远赴英伦师从马林诺夫斯基受到更深熏陶,他身上的科学理性主义即表现在相信科学知识的力量,坚持通过科学途径获得的认识才能为解决问题、推动社会积极变迁提供坚实的基础。这种态度在当时首先意味着要用经验实证的方法去研究问题、认识各种事物和现象。按照其尊师吴文藻和马林诺夫斯基的要求,这方法必须是田野的调查研究,更确切地说是“社区研究”。
费老自己在方法上更推崇《禄村农田》这本著作,是认为它更多带着问题或研究假设,更具体地将文化功能主义的理论。强调一地人们各种生活制度安排,围绕着基本的生计需要而相互搭配起到各自的作用并实现平衡,来解答问题和假设,而不是单单的描述事物却没有观点和答案。在《禄村农田》中,费老实际上一直在对比着“江村”和“禄村”,前者原来有较发达的手工业,但离城市工商业乃至国际市场较近,随着外来冲击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现象,包括出现占有土地较多的不在地地主和大量佃户;而后者较偏远、工商业不发达,呈现的却是以小土地所有者加雇工自营的主体格局。在“《云南三村》序”中他说:
从江村到禄村,从禄村到易村,再从易村到玉村,都是有的放矢地去找研究对象,进行观察、分析和比较,用来解决一些已提出的问题,又发生一些新的问题。换一句话,这就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简言之,这是更符合社会学的社区研究的做法。
在方法论上,《云南三村》试图回答关于社区研究以个案为单位如何能够支撑全面的中国乡村研究这一质疑。费老在多年后准备重新在国内编校出版他写的《禄村农田》、张之毅主笔的《易村手工业》和《玉村商业和农业》,汇成一部《云南三村》的序里,明确说道:
从《江村经济》到《云南三村》,还可以说一直到80年代城乡关系和边区开发的研究,中间贯穿着一条理论的线索。《云南三村》是处在这条线索的重要环节上,而且在应用类型比较的方法上也表现得最清楚。因之,要理解魁阁所进行的这些社会学研究,最好看一看这本《云南三村》。
在《云南三村》里,正是对不同于“江村”的几个农村做了这样的研究,而且三个村也是不同的类型。“禄村”和“易村”都更为偏僻,但一者以传统农业为主,一者多手工业,“玉村”则近城市、有更多商业。如此,或既可有助于研究者把握在城市工商业影响下农村变迁的不同阶段和演变线索,又能从中抓住某些不变的基本共同点。由此看来,《云南三村》确是费老对中国乡村研究进路上的关键一步,前续《江村经济》等,后更支撑起了《生育制度》《乡土中国》以至《皇权与绅权》。如果说后面这几部著作代表了费老开始综合对中国不同乡村社区的发现与认识,致力从整体上揭示“乡土中国”的运作逻辑,若无在中国内地对几个不同村落的研究为基础,仅靠《江村经济》是不够的。
费老在《云南三村》里运用“社区研究 类型比较法”,至今也在中国的城乡研究中继续得到运用。如费老和张之毅在三个村进行田野调查和研究的许多具体方法和技巧,特别是费老本人娴熟采用的方法技巧,包括他直接论述的关于社区调查研究的主张,例如观察法的具体发挥和材料呈现——讲故事或直接叙述经历事情、交往过程及所见,加访谈—口头报告,对于报告人资格的判定,强调社会调查和研究不等于填表格—统计—写报告,不只是提供素白的事实,要与现实直接亲密接触,在实地检讨原有的概念、发现新的问题,以求最充分的了解,等等。不得不说,其调查研究方法对今天的城乡社会研究,仍具重要的启发和意义。
无论《禄村农田》还是《易村手工业》《玉村农业和商业》,《云南三村》都贡献了许多重要的发现和见解,可以说丰富和提升了费老对中国乡村经济生活以及其他生活运行的重要认识,从而既有力地支持了他关于中国乡村和整个中国问题的整体认识理解,也为他在此基础上形成“乡村工业化”等解决方案做了更好的准备。
1.传统乡村“农工相辅”的基本生计模式
费老对传统中国乡村自给性的生计体系之认识,历来强调它是非单一农作或农业的体系,他用“农工相辅”“相配”或是农业与副业相结合等来描述这一体系的特征。在《云南三村》中,它表述了一个更普遍性的事实,可以上升到更一般化的关于乡村生计的认识,即是不同条件下的中国乡村,传统上既也都存在着“农工(副)相辅”的模式,而且这一模式也将是使各个农村保持基本的生计平衡所需。这一认识的意义非同小可,直接可通向在地的“乡村工业化”作为一种战略路线的提出,是站在乡村及其主体立场上的中国现代化的基本主张。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借助《云南三村》才能更好地打通费老对于中国乡村生活的认识到其坚持“乡村工业化”主张的充足逻辑链条。
2.“消遣经济”与“不饥不寒的小康生活”
费老在《云南三村》里探讨了心态或价值观的条件,可说是第一次比较详尽地触及了完整经济形态研究中的心理或精神层面分析。他对禄村人民所表现出的“传统经济态度”的认识,是通过比较西方建立在快乐主义原则上的“三多主义”(多生产、多消费、多享受),禄村人民体现的是“少痛苦(劳作)、少消费、多消遣”的另一种不同的态度。这可以解释有田者脱离劳作的趋向,也可为其他很多现象(包括“农工相辅”的自给型生计模式)提供解释。当然,这也构成传统乡村农业技术改善缓慢与只能维持“不饥不寒的(温饱)生活”之相互影响的一个解释因素。尽管随着历史的演进,今天再用类似的概念来描画我国农村人或农民的经济和态度或许已经不适用了,但这里面包含的对中国不少乡村人们思维方式或价值取向的某种洞见,仍然是重要的分析,这未尝不是另一种“(经济)理性”,它既支配了过去中国许多乡村人民的思想和行动,可能也还在继续支配着一些乡村人民的思想和行动,到了已走向后现代的当今,也许将重新趋于主流化,这应当也是深入理解费老后续主张的“乡村(在地)工业化”路线的一个深层方面。 3.劳动力的利用与技术进步问题
在费老功能主义的视野里,无论是分析解释禄村人民的生计体系和相应制度,还是分析解释易村造纸坊和织篾器的发生,以及说明玉村商业活动等现象,都是从土地和劳力的利用以解决“生活问题”这条基本线出发的,并一以贯之作为中心,将劳动力利用的重要性以及引出的剩余劳动力问题阐述得更加深入具体,同时以之解释中国农村技术进步未能发生也得到了更清晰的效果。这一分析理路,无论是对于探讨不同条件下中国乡村的转型发展,还是思考今天整个中国问题,都有些别开生面同时是相当重要的。今日我们可能用不同的提法,比如“就业问题”,比如更具体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策略等,但从每个人和某个社区整体如何利用人们的劳动力、利用劳力本身,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它所意味着的还是有相当多的不同。若再加上进而思考技术进步问题,也将带出很多新的认识、理解与行动。他希望“适度的技术”和合于“农工相辅”“小康消遣生活经济”的劳力利用。这或能有助于理解他后来主张的“离土不离乡”最多到镇,以及重视家庭作为单位的经济思想。
4.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
在《禄村农田》里,费老分析土地的分配,论及团体地主(各种公田)的经营,指出了它们是“联合所有、分散经营”的主要方式。在其他一些处、如关于“租营”方式和“云南省农村调查”的讨论中,他明确地谈到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虽然费老并未十分系统地阐论他关于土地所有和土地使用存在的复杂情形,特别是两者可以分离的观点,但是,从《江村经济》中他对“田底”—“田面”之分的描述,到此时更明确区分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认为他关注到了农村土地问题的这个方面,并且因多次提及而表明了自己对此的重视。这个问题与他有关中国乡村重建的其他主张是何关系,尚需进一步分析。不过,这使他的相关思想中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应当可以避开他单纯看重小农的误解,也可以更好地通向他有关“合作组织”的一些意见。
费老较为系统地阐述其关于中国“乡村工业化”的思想和主张是自《乡土重建》,他不但总结了关于中国乡村运作机理及其在社会变迁面前所发生问题的认识,更集中地探讨了基于乡土的工业发展之各种可能及条件,包括“现代工业技术的下乡”“分散在乡村里的小型工厂”以及“乡土工业的新型式”,相应的“自力更生的重建资本”和“节约储蓄的保证”等。经此,他勾勒出了此后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内在贯穿的中国乡村工业化的蓝图,所变化的只是其具体实现模式(无论是“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还是民权模式)。但是,费老关于中国乡村工业化的这些思路和主张,其基本的内容在《云南三村》里实已成形。毋宁说,后来的《乡土重建》也好,其他论述也好,只是更为系统化的阐发。
费老在《禄村农田》的最后谈及“禄村经济的展望”。他首先表达的观点是既不同意进化论的单线阶段说,也不认为乡村变化全无规律可循。表明了费老关于中国乡村工业化主张的背后一个理据,即不只有一种单一的从农村农业变成城市工业的道路,在一定的条件下,完全存在着另外的可能性,就是乡村的在地工业化的可能性。其后他说道:
在农业技术没有改良之前,新工业若突然吸收了大批劳工出村,像禄村一类劳力需求富于季候性的农村中,确会发生短期的劳力恐慌,因而影响农田产额的。所以我们还得特别注意农村中劳力调剂的机构。……更希望负有发展内地农村经济责任的当局,能注意到内地农村的特性,善于制定适合的政策。
不能不说,费老在上个世纪40年代发出的这种警示,至今仍是适用的。这些可说是间接地支持了他的乡村工业化主张。
费老清醒地认识到,“可是有前途的乡村工业,却决不是战前那种纯粹以体力作动力的生产方式,也决不是每家或每个作坊各自为政的生产方法”,乡村工业须在技术上和组织上“变质”,才能存在并立足于新世界。费老给出了乡村工业提升自己品质的途径,技术上的改良“第一步是引用机器,使乡村工业并不完全等于手工生产”;他还举出了一些实例说明如何可以做到“乡村工业部分机器化”,包括制作过程中纵横方向的不同分段办法。此外,他强调“更重要的还是在组织上的统一”,这充分展示了他作为科学工作者的人文价值观,因为“家庭手工业和作坊工业在组织上要谋联系,就得采取合作方式。作坊里生产工具的所有权,不使它集中在少数有资本的人手里,而分散到所有参加生产的农民手上”,“用合作方式来组织的乡村工业,就可以避免如张之毅……所说的,作坊工业成为集中土地权的魔手了”。一句话,费老所主张的中国乡村工业化,是发展合作制的乡村工业道路。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云南三村》里费老讲到的所有这些,也正是他在《乡土重建》中进一步展开的,也是更后来他讲述当代中国乡村工业故事并未偏离的框架。如同《云南三村》最初在美出版时的英文名是“Earthbound China”(被土地束缚的中国)所意味的,费老之意应是看见传统中国乡村生活既有其理亦有其无奈,并寻求解缚而又不完全脱缚之道。这或许就是他的“乡村工业化”追求的意境,也是《云南三村》在其整个思想中的独特位置所在。
(作者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导师。)
《云南三村》完整展示了费孝通的中国乡村研究方法论
费孝通是后五四一代有人文精神的社会科学家,他的自我定位自始至终就是科学研究工作者。无论是在燕京大学接受帕克和史禄国教授的影响,还是远赴英伦师从马林诺夫斯基受到更深熏陶,他身上的科学理性主义即表现在相信科学知识的力量,坚持通过科学途径获得的认识才能为解决问题、推动社会积极变迁提供坚实的基础。这种态度在当时首先意味着要用经验实证的方法去研究问题、认识各种事物和现象。按照其尊师吴文藻和马林诺夫斯基的要求,这方法必须是田野的调查研究,更确切地说是“社区研究”。
费老自己在方法上更推崇《禄村农田》这本著作,是认为它更多带着问题或研究假设,更具体地将文化功能主义的理论。强调一地人们各种生活制度安排,围绕着基本的生计需要而相互搭配起到各自的作用并实现平衡,来解答问题和假设,而不是单单的描述事物却没有观点和答案。在《禄村农田》中,费老实际上一直在对比着“江村”和“禄村”,前者原来有较发达的手工业,但离城市工商业乃至国际市场较近,随着外来冲击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现象,包括出现占有土地较多的不在地地主和大量佃户;而后者较偏远、工商业不发达,呈现的却是以小土地所有者加雇工自营的主体格局。在“《云南三村》序”中他说:
从江村到禄村,从禄村到易村,再从易村到玉村,都是有的放矢地去找研究对象,进行观察、分析和比较,用来解决一些已提出的问题,又发生一些新的问题。换一句话,这就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简言之,这是更符合社会学的社区研究的做法。
在方法论上,《云南三村》试图回答关于社区研究以个案为单位如何能够支撑全面的中国乡村研究这一质疑。费老在多年后准备重新在国内编校出版他写的《禄村农田》、张之毅主笔的《易村手工业》和《玉村商业和农业》,汇成一部《云南三村》的序里,明确说道:
从《江村经济》到《云南三村》,还可以说一直到80年代城乡关系和边区开发的研究,中间贯穿着一条理论的线索。《云南三村》是处在这条线索的重要环节上,而且在应用类型比较的方法上也表现得最清楚。因之,要理解魁阁所进行的这些社会学研究,最好看一看这本《云南三村》。
在《云南三村》里,正是对不同于“江村”的几个农村做了这样的研究,而且三个村也是不同的类型。“禄村”和“易村”都更为偏僻,但一者以传统农业为主,一者多手工业,“玉村”则近城市、有更多商业。如此,或既可有助于研究者把握在城市工商业影响下农村变迁的不同阶段和演变线索,又能从中抓住某些不变的基本共同点。由此看来,《云南三村》确是费老对中国乡村研究进路上的关键一步,前续《江村经济》等,后更支撑起了《生育制度》《乡土中国》以至《皇权与绅权》。如果说后面这几部著作代表了费老开始综合对中国不同乡村社区的发现与认识,致力从整体上揭示“乡土中国”的运作逻辑,若无在中国内地对几个不同村落的研究为基础,仅靠《江村经济》是不够的。
费老在《云南三村》里运用“社区研究 类型比较法”,至今也在中国的城乡研究中继续得到运用。如费老和张之毅在三个村进行田野调查和研究的许多具体方法和技巧,特别是费老本人娴熟采用的方法技巧,包括他直接论述的关于社区调查研究的主张,例如观察法的具体发挥和材料呈现——讲故事或直接叙述经历事情、交往过程及所见,加访谈—口头报告,对于报告人资格的判定,强调社会调查和研究不等于填表格—统计—写报告,不只是提供素白的事实,要与现实直接亲密接触,在实地检讨原有的概念、发现新的问题,以求最充分的了解,等等。不得不说,其调查研究方法对今天的城乡社会研究,仍具重要的启发和意义。
《云南三村》贡献了中国乡村经济生活运行的一些关键认识
无论《禄村农田》还是《易村手工业》《玉村农业和商业》,《云南三村》都贡献了许多重要的发现和见解,可以说丰富和提升了费老对中国乡村经济生活以及其他生活运行的重要认识,从而既有力地支持了他关于中国乡村和整个中国问题的整体认识理解,也为他在此基础上形成“乡村工业化”等解决方案做了更好的准备。
1.传统乡村“农工相辅”的基本生计模式
费老对传统中国乡村自给性的生计体系之认识,历来强调它是非单一农作或农业的体系,他用“农工相辅”“相配”或是农业与副业相结合等来描述这一体系的特征。在《云南三村》中,它表述了一个更普遍性的事实,可以上升到更一般化的关于乡村生计的认识,即是不同条件下的中国乡村,传统上既也都存在着“农工(副)相辅”的模式,而且这一模式也将是使各个农村保持基本的生计平衡所需。这一认识的意义非同小可,直接可通向在地的“乡村工业化”作为一种战略路线的提出,是站在乡村及其主体立场上的中国现代化的基本主张。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借助《云南三村》才能更好地打通费老对于中国乡村生活的认识到其坚持“乡村工业化”主张的充足逻辑链条。
2.“消遣经济”与“不饥不寒的小康生活”
费老在《云南三村》里探讨了心态或价值观的条件,可说是第一次比较详尽地触及了完整经济形态研究中的心理或精神层面分析。他对禄村人民所表现出的“传统经济态度”的认识,是通过比较西方建立在快乐主义原则上的“三多主义”(多生产、多消费、多享受),禄村人民体现的是“少痛苦(劳作)、少消费、多消遣”的另一种不同的态度。这可以解释有田者脱离劳作的趋向,也可为其他很多现象(包括“农工相辅”的自给型生计模式)提供解释。当然,这也构成传统乡村农业技术改善缓慢与只能维持“不饥不寒的(温饱)生活”之相互影响的一个解释因素。尽管随着历史的演进,今天再用类似的概念来描画我国农村人或农民的经济和态度或许已经不适用了,但这里面包含的对中国不少乡村人们思维方式或价值取向的某种洞见,仍然是重要的分析,这未尝不是另一种“(经济)理性”,它既支配了过去中国许多乡村人民的思想和行动,可能也还在继续支配着一些乡村人民的思想和行动,到了已走向后现代的当今,也许将重新趋于主流化,这应当也是深入理解费老后续主张的“乡村(在地)工业化”路线的一个深层方面。 3.劳动力的利用与技术进步问题
在费老功能主义的视野里,无论是分析解释禄村人民的生计体系和相应制度,还是分析解释易村造纸坊和织篾器的发生,以及说明玉村商业活动等现象,都是从土地和劳力的利用以解决“生活问题”这条基本线出发的,并一以贯之作为中心,将劳动力利用的重要性以及引出的剩余劳动力问题阐述得更加深入具体,同时以之解释中国农村技术进步未能发生也得到了更清晰的效果。这一分析理路,无论是对于探讨不同条件下中国乡村的转型发展,还是思考今天整个中国问题,都有些别开生面同时是相当重要的。今日我们可能用不同的提法,比如“就业问题”,比如更具体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策略等,但从每个人和某个社区整体如何利用人们的劳动力、利用劳力本身,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它所意味着的还是有相当多的不同。若再加上进而思考技术进步问题,也将带出很多新的认识、理解与行动。他希望“适度的技术”和合于“农工相辅”“小康消遣生活经济”的劳力利用。这或能有助于理解他后来主张的“离土不离乡”最多到镇,以及重视家庭作为单位的经济思想。
4.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
在《禄村农田》里,费老分析土地的分配,论及团体地主(各种公田)的经营,指出了它们是“联合所有、分散经营”的主要方式。在其他一些处、如关于“租营”方式和“云南省农村调查”的讨论中,他明确地谈到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虽然费老并未十分系统地阐论他关于土地所有和土地使用存在的复杂情形,特别是两者可以分离的观点,但是,从《江村经济》中他对“田底”—“田面”之分的描述,到此时更明确区分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认为他关注到了农村土地问题的这个方面,并且因多次提及而表明了自己对此的重视。这个问题与他有关中国乡村重建的其他主张是何关系,尚需进一步分析。不过,这使他的相关思想中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应当可以避开他单纯看重小农的误解,也可以更好地通向他有关“合作组织”的一些意见。
《云南三村》包含了费孝通“乡村工业化”的主要思路主张
费老较为系统地阐述其关于中国“乡村工业化”的思想和主张是自《乡土重建》,他不但总结了关于中国乡村运作机理及其在社会变迁面前所发生问题的认识,更集中地探讨了基于乡土的工业发展之各种可能及条件,包括“现代工业技术的下乡”“分散在乡村里的小型工厂”以及“乡土工业的新型式”,相应的“自力更生的重建资本”和“节约储蓄的保证”等。经此,他勾勒出了此后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内在贯穿的中国乡村工业化的蓝图,所变化的只是其具体实现模式(无论是“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还是民权模式)。但是,费老关于中国乡村工业化的这些思路和主张,其基本的内容在《云南三村》里实已成形。毋宁说,后来的《乡土重建》也好,其他论述也好,只是更为系统化的阐发。
费老在《禄村农田》的最后谈及“禄村经济的展望”。他首先表达的观点是既不同意进化论的单线阶段说,也不认为乡村变化全无规律可循。表明了费老关于中国乡村工业化主张的背后一个理据,即不只有一种单一的从农村农业变成城市工业的道路,在一定的条件下,完全存在着另外的可能性,就是乡村的在地工业化的可能性。其后他说道:
在农业技术没有改良之前,新工业若突然吸收了大批劳工出村,像禄村一类劳力需求富于季候性的农村中,确会发生短期的劳力恐慌,因而影响农田产额的。所以我们还得特别注意农村中劳力调剂的机构。……更希望负有发展内地农村经济责任的当局,能注意到内地农村的特性,善于制定适合的政策。
不能不说,费老在上个世纪40年代发出的这种警示,至今仍是适用的。这些可说是间接地支持了他的乡村工业化主张。
费老清醒地认识到,“可是有前途的乡村工业,却决不是战前那种纯粹以体力作动力的生产方式,也决不是每家或每个作坊各自为政的生产方法”,乡村工业须在技术上和组织上“变质”,才能存在并立足于新世界。费老给出了乡村工业提升自己品质的途径,技术上的改良“第一步是引用机器,使乡村工业并不完全等于手工生产”;他还举出了一些实例说明如何可以做到“乡村工业部分机器化”,包括制作过程中纵横方向的不同分段办法。此外,他强调“更重要的还是在组织上的统一”,这充分展示了他作为科学工作者的人文价值观,因为“家庭手工业和作坊工业在组织上要谋联系,就得采取合作方式。作坊里生产工具的所有权,不使它集中在少数有资本的人手里,而分散到所有参加生产的农民手上”,“用合作方式来组织的乡村工业,就可以避免如张之毅……所说的,作坊工业成为集中土地权的魔手了”。一句话,费老所主张的中国乡村工业化,是发展合作制的乡村工业道路。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云南三村》里费老讲到的所有这些,也正是他在《乡土重建》中进一步展开的,也是更后来他讲述当代中国乡村工业故事并未偏离的框架。如同《云南三村》最初在美出版时的英文名是“Earthbound China”(被土地束缚的中国)所意味的,费老之意应是看见传统中国乡村生活既有其理亦有其无奈,并寻求解缚而又不完全脱缚之道。这或许就是他的“乡村工业化”追求的意境,也是《云南三村》在其整个思想中的独特位置所在。
(作者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