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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志业
“志业”(Beruf)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韦伯在《学术与政治》演讲中的一个关键词,在德文中,“beruf”一般用来指职业,马丁·路德翻译圣经时,给这个字提供了强烈的基督教背景,强调“奉神所召去从事某事”,因此它有强烈的价值意涵。志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作为一种心志取向的职业或事业。之所以会有某种心志取向,自然是出于一种价值观,个人的追求。教学作为一种志业,关注的焦点在于一个以教学为志业的人所从事的教学工作的价值何在,即教师的使命是什么,教学的意义是什么。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根据它的终极意义来诠释,而这种终极意义,个人只能根据自己对生命所保持的终极立场,加以接受或拒斥。”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杜威把教师比喻成天国的引路人,上帝代言人,是一种天职。驱动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主要不是来自外部的物质刺激、经济社会地位的提高,而是来自教师工作本身对教师个人的自我实现的价值。因为,教学不仅仅是拥有知识技能的专业,教学更是一种人际关系,要求教师主体性参与,和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情感联系。教师对学生提供的服务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重要的还有育人。所有这一切,并不是把教师仅仅作为一个专业人员所能达到的,它要求教师把教学作为一种心志取向,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
教学作为一种“志业”(calling),与教学作为一种“职业”(vocation)或“专业”(profession)相比,虽然一字之差,但其内涵相距甚远,这反映了人们对教学的不同理解,体现了教学的三种境界。把教学作为一种“职业”,反映了人们把教学当做谋生手段,教学乃是为解决生计问题,缺少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定性,在实践中表现为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的教育服务。把教学作为一种“专业”,强调教学专业的科学取向,以工具理性为重,把“教学专业与”看成具有相似性和普遍意义的“专业特质”。要求专业人员通过长期的、正规的高等教育,学习、掌握较高程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在社会服务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使专业责任。因此,这里所谓的教学作为一种“专业”,强调的是外烁的“专业特质”,是专业本身要求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特质,而非专业人员对自身个性的发掘、展示和张扬。专业强调的是一种外在规定性,与此相反,志业则强调的是内在规定性。
二、教学作为一种志业:教师专业化的内在规定性
在我国教育史上,也有类似职业与志业的分类,中国传统中有一种人称为“经师”,一种人称为“人师”。古语曰:“经师易得,人师难求”。汉代有所谓五经博士,是官职。这些人,专门讲经书,是经师,跟现代专门传授知识的人(教学作为一种职业)比较接近;中国传统里面还有一种人师,道德学问上做人的榜样、典范的那种教师。人师是教师修养的最高境界,不仅教书,而且育人,以其高尚的人格塑造学生的人格,对学生心灵的影响深刻且久远。“经师”和“人师”的划分,比较接近我们文中的“职业”与“志业”的划分。但是“人师”与“志业”还是有区别的。在现代,把教学作为一种专业,主要是落实在育人上,也有道德理想,但主要是通过建构教师的终极意义来实现。传统的“人师”,以道德楷模为追求,这在现代体制里面几乎落空了。现代体制中,当一个教师、教授,只是看学术上的专业和成就,’以及作为教师自身专业发展,主要不讲求道德上的修养,因而,道德方面的要求慢慢地隐退了,其实这一方面很重要,尤其对做教师的人。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是教师专业化的内在规定性。
“教学作为一种职业”和“教学作为一种志业’两条道路有相同的部分,它们都要有一定教师教育专业的训练,但两者区别也很大。作为教师从业人员的志业,要在教学上不断地发展,不能满足于现有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准,要把教学与研究结合起来,稳步地突破自己“专业”的界限,开辟新的领域。只在一个专业小范围做研究,没有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培养人的活动中来,或者只教学不研究,不可能成为一个名师。所以“教学作为一种志业”要求教师不断地努力,才能克服僵化,不断地创造生命。教学作为一个职业,可以限定在只传授现有知识上,但作为志业需要不断地突破。
另一方面,一种职业的发展与兴衰,主要取决于社会对此种职业的劳动性质及其创造的价值的认同态度及需求程度,而一种职业的从业者群体的“志业感”如何,则与从业者对自我价值体验密切相关。自从教师职业产生之日起,尽管对于教师职业价值的认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过一定的起伏,但总体上以“尊师重教”、“师道尊严”的传统为社会认识的主流,这种社会的价值认同关涉教师职业的内在尊严及教师群体的自我意识。理想的教师身份首先是在与技术专家身份的区别中获得自明性的,具有专业意识的教师拒绝将自身的价值仅仅定位于知识的传输系统上,教学也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其中体现着自身那些无可替代的人生价值体验与专业旨趣,教师更多地依靠自身的社会关怀、机制关怀、专业精神、心态人格等方面的教育资源来启发新知识,引人向善。教育者在完成知识传授任务的同时,更要关心学生的情意层面的发展。这就要求教师不仅仅是一个被法定知识规约的“经师”的角色,而更应是一个以自身的文化修养与道德主体意识来阐发社会理想,引导学生精神性发展的“人师”。“经师”职业发展的主旨在于严格奉行普适性的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机械的操练,而“人师”却将职业目标定位于寻求情景化的教育意义,引导学生对学习及生活的人生检验。
教学绝不仅仅是知识传授,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知识的“学”与“教”,即教学相长的文化素养的建构,是教师对主体价值的把握与体验。真正地将教学作为一种志业的教育者将不再是一种“工具性”的存在,而是以深刻的生命关怀及丰富的人生体验为基础,以学生的认识发展与人格建构为主旨,在“教书”的过程中真正完成“育人”的目标。享受学术尊严、具有专业精神的教师必须超脱对于知识的权威地位的依赖,通过主体价值的反思重建自己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行为,使自己成为在创造性的职业生命过程中实现内在职业尊严与外在权威地位的主体,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工具意义、外在价值的水平上去从事这样的工作。教师不应该把知识的传递,而应该把人的培育与主体的发展作为教育的终极目标。这样,面对着正在成长中的,身心具有无限可塑性的青少年一代,育人的使命将不断地向教师的智慧、人格和能力发出挑战,成为推动教师学识、人格及教育观念发展的不竭动力,从而真正地促进教师的专业使命及职业尊严的不断提升。 将“教学作为一种志业”的教师是一批“为了思想和不是靠了思想而生活的人”,他们将从体制和技术理性的规约中解放出来,开始建构真正属于自己的职业发展空间并且致力于发展人性、追求真理的目标的实现。“教学”对于从业者来说就不仅仅是一个谋生的饭碗,而是寄托着某种无可替代的人生价值和专业旨趣。
三、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培育新型教师文化
教师文化是教师群体所具有的价值观、治学态度,行为方式等,反映着他们的教育思想、学术水平、师德师风,并融入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所从事的各项具体工作,对学风、校风、人才培养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作为培育新型教师文化的主旨,目的在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学育人的教师队伍。
第一,倡导正确的价值观,注重在教师中培育和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治学境界。教师文化的核心是教师的价值观。每位受到教师使命召唤、有志从事教学工作的人,都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他所肩负的重任具有双重要求。即不仅需要具备学者的资格,同时必须能够做一位好教师。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的教师,“要率先垂范,做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弘扬者和推动者,做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努力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人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把“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第二,把教学作为精神上的追求。今天,相对于教学作为一种专业的经营,把教学作为生命志业首先受到的限制,就是教学已进入一个空前理性化、专业化的时代,并且这种情形将继续下去。作为教师必须认清,教学唯有实现专业化,才能在教育的世界里,更好地实现育人的价值。一位真正有成就的教师,无不属于教学专业性的成就,无不把教学视为自己生命的展现。任何人如果不能把教学作为精神上的志业,那么他还是离教师远点好些。“因为凡是不能让人怀着热情去从事的事,就人作为人来说,都是不值得的事。”
第三,要勤于研究。教学如同高深知识的生产与应用一样,也是学术活动。其实,教学本身并不是单纯地对已有知识的传播,需要对知识的综合、归纳。从更深层次上,教学还意味着教师不断生产知识与应用知识,教师只有以理性态度看待教学问题,在潜心研究中把理论与实践相比较,生成专业学术与教学学术,才能创造性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增强教学工作的自主自为性。这就要求教师对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升教学学术性。教师作为以育人为中心工作的职业,需要时刻保持着学科专业知识的高深性与前沿性,经常保持着对教师职业的敏感性,增强反思与研究能力,促进专业持续发展。因此,教师在从事教学、科研及服务工作时,经由独立、合作、正式及非正式等进修、研究活动,时刻引导自我反省与理解,增进教学、研究及服务等专业知识与精神,促进个人自我发展与生命展现,提升学校教师文化,达成学校的教育目标,从而提升整体教育质量。教学作为一种志业体现了教学专业与教师文化的融合,蕴含了教师的教育理念、课程能力、教学能力、学科知识、教学知识、评价知识、学习如何教学的知识。可见,以教学作为心志取向的教师专业发展离不开教师对于教学知识和精神的关注与提升,通过加大研究力度来转变教育理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研究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把教学作为精神追求的根基。
教师的专业学术知识丰厚,并不意味着学生能从他那里学到渊博而深入的知识。失去对学生的尊重与关注,缺乏对课堂的理解与把握,没有对教学法的研究与创造,教学就难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所有这一切的实现,要求教师把教学作为自己的心志取向,对学生严格而尊重,对自己有信心而不满足,对教学工作立章法而求创新。
(作者单位:福建泉州师范学院教科院)
责任编辑 王哲先
“志业”(Beruf)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韦伯在《学术与政治》演讲中的一个关键词,在德文中,“beruf”一般用来指职业,马丁·路德翻译圣经时,给这个字提供了强烈的基督教背景,强调“奉神所召去从事某事”,因此它有强烈的价值意涵。志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作为一种心志取向的职业或事业。之所以会有某种心志取向,自然是出于一种价值观,个人的追求。教学作为一种志业,关注的焦点在于一个以教学为志业的人所从事的教学工作的价值何在,即教师的使命是什么,教学的意义是什么。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根据它的终极意义来诠释,而这种终极意义,个人只能根据自己对生命所保持的终极立场,加以接受或拒斥。”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杜威把教师比喻成天国的引路人,上帝代言人,是一种天职。驱动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主要不是来自外部的物质刺激、经济社会地位的提高,而是来自教师工作本身对教师个人的自我实现的价值。因为,教学不仅仅是拥有知识技能的专业,教学更是一种人际关系,要求教师主体性参与,和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情感联系。教师对学生提供的服务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重要的还有育人。所有这一切,并不是把教师仅仅作为一个专业人员所能达到的,它要求教师把教学作为一种心志取向,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
教学作为一种“志业”(calling),与教学作为一种“职业”(vocation)或“专业”(profession)相比,虽然一字之差,但其内涵相距甚远,这反映了人们对教学的不同理解,体现了教学的三种境界。把教学作为一种“职业”,反映了人们把教学当做谋生手段,教学乃是为解决生计问题,缺少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定性,在实践中表现为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的教育服务。把教学作为一种“专业”,强调教学专业的科学取向,以工具理性为重,把“教学专业与”看成具有相似性和普遍意义的“专业特质”。要求专业人员通过长期的、正规的高等教育,学习、掌握较高程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在社会服务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使专业责任。因此,这里所谓的教学作为一种“专业”,强调的是外烁的“专业特质”,是专业本身要求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特质,而非专业人员对自身个性的发掘、展示和张扬。专业强调的是一种外在规定性,与此相反,志业则强调的是内在规定性。
二、教学作为一种志业:教师专业化的内在规定性
在我国教育史上,也有类似职业与志业的分类,中国传统中有一种人称为“经师”,一种人称为“人师”。古语曰:“经师易得,人师难求”。汉代有所谓五经博士,是官职。这些人,专门讲经书,是经师,跟现代专门传授知识的人(教学作为一种职业)比较接近;中国传统里面还有一种人师,道德学问上做人的榜样、典范的那种教师。人师是教师修养的最高境界,不仅教书,而且育人,以其高尚的人格塑造学生的人格,对学生心灵的影响深刻且久远。“经师”和“人师”的划分,比较接近我们文中的“职业”与“志业”的划分。但是“人师”与“志业”还是有区别的。在现代,把教学作为一种专业,主要是落实在育人上,也有道德理想,但主要是通过建构教师的终极意义来实现。传统的“人师”,以道德楷模为追求,这在现代体制里面几乎落空了。现代体制中,当一个教师、教授,只是看学术上的专业和成就,’以及作为教师自身专业发展,主要不讲求道德上的修养,因而,道德方面的要求慢慢地隐退了,其实这一方面很重要,尤其对做教师的人。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是教师专业化的内在规定性。
“教学作为一种职业”和“教学作为一种志业’两条道路有相同的部分,它们都要有一定教师教育专业的训练,但两者区别也很大。作为教师从业人员的志业,要在教学上不断地发展,不能满足于现有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准,要把教学与研究结合起来,稳步地突破自己“专业”的界限,开辟新的领域。只在一个专业小范围做研究,没有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培养人的活动中来,或者只教学不研究,不可能成为一个名师。所以“教学作为一种志业”要求教师不断地努力,才能克服僵化,不断地创造生命。教学作为一个职业,可以限定在只传授现有知识上,但作为志业需要不断地突破。
另一方面,一种职业的发展与兴衰,主要取决于社会对此种职业的劳动性质及其创造的价值的认同态度及需求程度,而一种职业的从业者群体的“志业感”如何,则与从业者对自我价值体验密切相关。自从教师职业产生之日起,尽管对于教师职业价值的认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过一定的起伏,但总体上以“尊师重教”、“师道尊严”的传统为社会认识的主流,这种社会的价值认同关涉教师职业的内在尊严及教师群体的自我意识。理想的教师身份首先是在与技术专家身份的区别中获得自明性的,具有专业意识的教师拒绝将自身的价值仅仅定位于知识的传输系统上,教学也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其中体现着自身那些无可替代的人生价值体验与专业旨趣,教师更多地依靠自身的社会关怀、机制关怀、专业精神、心态人格等方面的教育资源来启发新知识,引人向善。教育者在完成知识传授任务的同时,更要关心学生的情意层面的发展。这就要求教师不仅仅是一个被法定知识规约的“经师”的角色,而更应是一个以自身的文化修养与道德主体意识来阐发社会理想,引导学生精神性发展的“人师”。“经师”职业发展的主旨在于严格奉行普适性的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机械的操练,而“人师”却将职业目标定位于寻求情景化的教育意义,引导学生对学习及生活的人生检验。
教学绝不仅仅是知识传授,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知识的“学”与“教”,即教学相长的文化素养的建构,是教师对主体价值的把握与体验。真正地将教学作为一种志业的教育者将不再是一种“工具性”的存在,而是以深刻的生命关怀及丰富的人生体验为基础,以学生的认识发展与人格建构为主旨,在“教书”的过程中真正完成“育人”的目标。享受学术尊严、具有专业精神的教师必须超脱对于知识的权威地位的依赖,通过主体价值的反思重建自己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行为,使自己成为在创造性的职业生命过程中实现内在职业尊严与外在权威地位的主体,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工具意义、外在价值的水平上去从事这样的工作。教师不应该把知识的传递,而应该把人的培育与主体的发展作为教育的终极目标。这样,面对着正在成长中的,身心具有无限可塑性的青少年一代,育人的使命将不断地向教师的智慧、人格和能力发出挑战,成为推动教师学识、人格及教育观念发展的不竭动力,从而真正地促进教师的专业使命及职业尊严的不断提升。 将“教学作为一种志业”的教师是一批“为了思想和不是靠了思想而生活的人”,他们将从体制和技术理性的规约中解放出来,开始建构真正属于自己的职业发展空间并且致力于发展人性、追求真理的目标的实现。“教学”对于从业者来说就不仅仅是一个谋生的饭碗,而是寄托着某种无可替代的人生价值和专业旨趣。
三、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培育新型教师文化
教师文化是教师群体所具有的价值观、治学态度,行为方式等,反映着他们的教育思想、学术水平、师德师风,并融入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所从事的各项具体工作,对学风、校风、人才培养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作为培育新型教师文化的主旨,目的在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学育人的教师队伍。
第一,倡导正确的价值观,注重在教师中培育和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治学境界。教师文化的核心是教师的价值观。每位受到教师使命召唤、有志从事教学工作的人,都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他所肩负的重任具有双重要求。即不仅需要具备学者的资格,同时必须能够做一位好教师。把教学作为一种志业的教师,“要率先垂范,做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弘扬者和推动者,做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努力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人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把“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第二,把教学作为精神上的追求。今天,相对于教学作为一种专业的经营,把教学作为生命志业首先受到的限制,就是教学已进入一个空前理性化、专业化的时代,并且这种情形将继续下去。作为教师必须认清,教学唯有实现专业化,才能在教育的世界里,更好地实现育人的价值。一位真正有成就的教师,无不属于教学专业性的成就,无不把教学视为自己生命的展现。任何人如果不能把教学作为精神上的志业,那么他还是离教师远点好些。“因为凡是不能让人怀着热情去从事的事,就人作为人来说,都是不值得的事。”
第三,要勤于研究。教学如同高深知识的生产与应用一样,也是学术活动。其实,教学本身并不是单纯地对已有知识的传播,需要对知识的综合、归纳。从更深层次上,教学还意味着教师不断生产知识与应用知识,教师只有以理性态度看待教学问题,在潜心研究中把理论与实践相比较,生成专业学术与教学学术,才能创造性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增强教学工作的自主自为性。这就要求教师对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升教学学术性。教师作为以育人为中心工作的职业,需要时刻保持着学科专业知识的高深性与前沿性,经常保持着对教师职业的敏感性,增强反思与研究能力,促进专业持续发展。因此,教师在从事教学、科研及服务工作时,经由独立、合作、正式及非正式等进修、研究活动,时刻引导自我反省与理解,增进教学、研究及服务等专业知识与精神,促进个人自我发展与生命展现,提升学校教师文化,达成学校的教育目标,从而提升整体教育质量。教学作为一种志业体现了教学专业与教师文化的融合,蕴含了教师的教育理念、课程能力、教学能力、学科知识、教学知识、评价知识、学习如何教学的知识。可见,以教学作为心志取向的教师专业发展离不开教师对于教学知识和精神的关注与提升,通过加大研究力度来转变教育理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研究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把教学作为精神追求的根基。
教师的专业学术知识丰厚,并不意味着学生能从他那里学到渊博而深入的知识。失去对学生的尊重与关注,缺乏对课堂的理解与把握,没有对教学法的研究与创造,教学就难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所有这一切的实现,要求教师把教学作为自己的心志取向,对学生严格而尊重,对自己有信心而不满足,对教学工作立章法而求创新。
(作者单位:福建泉州师范学院教科院)
责任编辑 王哲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