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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集团董事长俞敏洪:
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一视同仁
现在对于民办大学的考察,更多的是对于硬件的考察。谁都知道,硬件不等于教学质量,在软性方面也要跟公立大学一视同仁,第一是要建立公办大学、民办大学老师之间的流动机制。因为建立老师流动机制,就意味着晋升机制是一样的。第二是把民办大学老师的社会保障和公立大学接轨。民办大学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但老师退休以后拿的钱跟公立大学的老师比依然很少。
另外,公办大学的学生,每个月国家都有伙食补贴、医疗费补贴,还有学费贷款的绿色通道等。都是为国家培养人才,为什么民办大学就不行呢?这种基础补贴应该有。如果说单靠学生的学费能够把一所学校办好,这几乎是一个神话,没有一所学校能真正办成世界名校。可以尝试将几所公立大学转为民办大学,这样可以起到引领作用,慢慢地公办大学与民办大学的差距才能扭转过来。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冈市委书记刘雪荣:
发挥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
民办教育办好了,不仅为当地扩大了教育资源供给量,而且也是在帮政府分担责任。应像办银行一样,引入市场机制,二者机制体制不同,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多样化服务。国家对于民办教育,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杠杆调节作用,在保护其合法利益、保证其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基础上,使之具备与公办同等待遇,激活其民办体制的活力和创造力。
在公办民办关系处理上,“放水养鱼”,逐步将公办教育作为政府保基本民生需求的“兜底”角色;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将民办教育放归市场,使其以灵活的市场机制,走与公办教育定位不同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优质教育资源拓宽渠道。
★全国政协委员、民生教育集团主席李学春:
让社会资本放心投资教育
我认识的一些人很想投资教育,最后都因为产权不明、定位不清放弃了。民办教育要发展,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问题,让民营资本放心地进入教育领域。我觉得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是对的,国外也是这样。2010年,国家部署一些地区和民办高校开展分类管理改革试点。4年来,工作有了进展,但由于分类管理涉及诸多配套政策,有的还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存在冲突,在地方和学校层面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
因此,建议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原则,尽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果制度不完善,社会资本进入民办教育就会有顾虑。同时,国家层面应及早出台指导意见,围绕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连带的主要问题,如分类标准、法人属性、教师身份和待遇、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关键问题,完善配套政策,突破分类管理推进中的制度“瓶颈”,加快推进步伐。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胡振鹏:
民办高校迫切需要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
当前,民办高校的教学科研仍以公办高校退休教师为主力军,中青年教师数量不多、水平不高、队伍不稳定。根据江西部分民办高校不完全统计数据分析,民办高校青年教师每年的流动率在15%~20%之间。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影响民办高校教学科研水平与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学校教风、学风的传承。
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之所以流动频繁,主要在于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既非事业单位,也非企业单位,教师社会身份模糊,在编制、教龄计算及待遇、社会保障方面无法享有公办高校教师同等待遇。民办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地位低,归属感缺乏,发展前景不明朗,一有机会就跳槽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待遇更高的企业。
基于此,建议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教师编制数量,对于符合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中青年教师承认其教师身份。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成立“民办高校教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民办高校教师编制和中青年教师身份、教龄、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成果的认定,便于中青年教师在高校之间流动时可以得到延续。
★全国政协委员、西京学院院长任芳:
找到鼓励与约束民办教育的平衡点
从这几年的办学过程中,我切身感觉到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民办教育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了政府以及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可。现在民办教育发展中许多问题不太好解决,尤其是在鼓励和约束的平衡方面,往往在出台很多促进或者鼓励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时候,同样也会出台一些对民办教育约束性的政策。教育是民生问题,该有的约束应该约束,但是有的时候,约束过了头。公办学校都要放开办学自主权,那更不应该收紧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应该让民办学校按照自己的目标去办学。把民办学校当成公办学校管,民办学校就会失去活力。
民办学校是从市场中应运而生的,它办得不好,生存不下去,只有自己努力去办,其实你对它越没有要求、越没有保障的时候,我们民办学校的危机感会越大,所以我们会努力把学校办好,而国家只需在统筹、评估上有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就可以了。对一些办得好的民办学校要出台更多的鼓励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胡卫: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虽然过去一段时间教育行政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民办教育上做了许多有益探索,推出了不少得力举措,但就全局和总体而言,民办教育改革仍然进展不大。在“要不要发展民办教育”和“怎样发展民办教育”两大核心问题上,迄今为止相关政府部门仍然没有形成集体共识和采取统一行动。
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干扰,当前在民办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问题上,一些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不敢改革创新、不愿改革创新、不让改革创新、不会改革创新的状况。这种局面导致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动力不足、热情消退,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国民办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更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五个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第一,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同时积极回应各方重大关切。第二,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大胆探索。第三,稳妥推进分类管理,同时公平对待不同类型学校。第四,主动引导内涵发展,同时加大公共财政有效资助。第五,更加重视规范管理,同时保障民办学校自主办学。
办学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破解的瓶颈不少,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系统,触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只靠教育行政部门一头热、一肩挑,解决不了民办教育面临的诸多深层问题和矛盾。当前,应当尽快成立由国务院主管领导牵头,教育、发改、财税、民政、人保、编制、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办学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涉及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
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一视同仁
现在对于民办大学的考察,更多的是对于硬件的考察。谁都知道,硬件不等于教学质量,在软性方面也要跟公立大学一视同仁,第一是要建立公办大学、民办大学老师之间的流动机制。因为建立老师流动机制,就意味着晋升机制是一样的。第二是把民办大学老师的社会保障和公立大学接轨。民办大学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但老师退休以后拿的钱跟公立大学的老师比依然很少。
另外,公办大学的学生,每个月国家都有伙食补贴、医疗费补贴,还有学费贷款的绿色通道等。都是为国家培养人才,为什么民办大学就不行呢?这种基础补贴应该有。如果说单靠学生的学费能够把一所学校办好,这几乎是一个神话,没有一所学校能真正办成世界名校。可以尝试将几所公立大学转为民办大学,这样可以起到引领作用,慢慢地公办大学与民办大学的差距才能扭转过来。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冈市委书记刘雪荣:
发挥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
民办教育办好了,不仅为当地扩大了教育资源供给量,而且也是在帮政府分担责任。应像办银行一样,引入市场机制,二者机制体制不同,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多样化服务。国家对于民办教育,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杠杆调节作用,在保护其合法利益、保证其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基础上,使之具备与公办同等待遇,激活其民办体制的活力和创造力。
在公办民办关系处理上,“放水养鱼”,逐步将公办教育作为政府保基本民生需求的“兜底”角色;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将民办教育放归市场,使其以灵活的市场机制,走与公办教育定位不同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优质教育资源拓宽渠道。
★全国政协委员、民生教育集团主席李学春:
让社会资本放心投资教育
我认识的一些人很想投资教育,最后都因为产权不明、定位不清放弃了。民办教育要发展,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问题,让民营资本放心地进入教育领域。我觉得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是对的,国外也是这样。2010年,国家部署一些地区和民办高校开展分类管理改革试点。4年来,工作有了进展,但由于分类管理涉及诸多配套政策,有的还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存在冲突,在地方和学校层面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
因此,建议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原则,尽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果制度不完善,社会资本进入民办教育就会有顾虑。同时,国家层面应及早出台指导意见,围绕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连带的主要问题,如分类标准、法人属性、教师身份和待遇、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关键问题,完善配套政策,突破分类管理推进中的制度“瓶颈”,加快推进步伐。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胡振鹏:
民办高校迫切需要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
当前,民办高校的教学科研仍以公办高校退休教师为主力军,中青年教师数量不多、水平不高、队伍不稳定。根据江西部分民办高校不完全统计数据分析,民办高校青年教师每年的流动率在15%~20%之间。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影响民办高校教学科研水平与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学校教风、学风的传承。
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之所以流动频繁,主要在于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既非事业单位,也非企业单位,教师社会身份模糊,在编制、教龄计算及待遇、社会保障方面无法享有公办高校教师同等待遇。民办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地位低,归属感缺乏,发展前景不明朗,一有机会就跳槽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待遇更高的企业。
基于此,建议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教师编制数量,对于符合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中青年教师承认其教师身份。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成立“民办高校教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民办高校教师编制和中青年教师身份、教龄、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成果的认定,便于中青年教师在高校之间流动时可以得到延续。
★全国政协委员、西京学院院长任芳:
找到鼓励与约束民办教育的平衡点
从这几年的办学过程中,我切身感觉到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民办教育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了政府以及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可。现在民办教育发展中许多问题不太好解决,尤其是在鼓励和约束的平衡方面,往往在出台很多促进或者鼓励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时候,同样也会出台一些对民办教育约束性的政策。教育是民生问题,该有的约束应该约束,但是有的时候,约束过了头。公办学校都要放开办学自主权,那更不应该收紧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应该让民办学校按照自己的目标去办学。把民办学校当成公办学校管,民办学校就会失去活力。
民办学校是从市场中应运而生的,它办得不好,生存不下去,只有自己努力去办,其实你对它越没有要求、越没有保障的时候,我们民办学校的危机感会越大,所以我们会努力把学校办好,而国家只需在统筹、评估上有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就可以了。对一些办得好的民办学校要出台更多的鼓励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胡卫: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虽然过去一段时间教育行政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民办教育上做了许多有益探索,推出了不少得力举措,但就全局和总体而言,民办教育改革仍然进展不大。在“要不要发展民办教育”和“怎样发展民办教育”两大核心问题上,迄今为止相关政府部门仍然没有形成集体共识和采取统一行动。
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干扰,当前在民办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问题上,一些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不敢改革创新、不愿改革创新、不让改革创新、不会改革创新的状况。这种局面导致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动力不足、热情消退,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国民办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更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五个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第一,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同时积极回应各方重大关切。第二,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大胆探索。第三,稳妥推进分类管理,同时公平对待不同类型学校。第四,主动引导内涵发展,同时加大公共财政有效资助。第五,更加重视规范管理,同时保障民办学校自主办学。
办学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破解的瓶颈不少,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系统,触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只靠教育行政部门一头热、一肩挑,解决不了民办教育面临的诸多深层问题和矛盾。当前,应当尽快成立由国务院主管领导牵头,教育、发改、财税、民政、人保、编制、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办学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涉及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