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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国56个民族大家庭中,居住于台湾省的高山族(台湾宝岛内少数民族的总称).是我中华民族中的一个重要成员、高山族在主食方面多以粮食为主。据《重修台湾府志》中载:清代高山族基本上是一日三餐,一日之饭通常是“清晨煮熟置小藤篮内,名霞篮,或午或晚临食时沃以水”食之。饭有两种,“一占米煮食;一篾筒贮糯米,置釜上蒸熟手团食,日三餐,出则裹腰间。”“饭不拘糠糯炊而食之.或将糯米蒸熟春为饼饵,名都都”。“饭渍米水中,经宿鸡鸣蒸熟.食时和以水.糯少则兼食黍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