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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民族民间文化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财富,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根基和精神资源。因此,如何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认识
当前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丰富,需要文化来平衡精神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一种特殊的关切,给人以心灵的滋润和慰藉,通过民族民间文化,能够认识自己从哪里来,对走向明天,走向未来,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各族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是中华民族保持对祖先的记忆和历史延续的独特展现。它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一脉相承,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来强劲的生命力、吸引力和感动,发挥出独特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提出“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是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因此,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重视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社会能否保持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前文化工作者面临的紧迫任务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人民群众劳动创造的智慧结晶,民间艺术、民间风俗丰富了人们生活,传递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这些文化艺术是新时代构筑国家民族现代先进文化的基因。如果没有人坚持继承、保护,就不可避免地对民间文艺逐渐淡漠,一些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民间文艺礼仪、节庆文化遗产就不断地消亡,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老艺人掌握的传统节目、剧目和表演技巧,得不到复排和传承。使得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逐渐瓦解、消亡或灭绝。当今市场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民间文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抓经济忽视了社会的民间艺术,他们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必要的保护,民族独特的文化形态,就可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而灰飞烟灭。到那时,民族民间文化的丰富性、多样性无法显现,如果人类精神植被一旦遭到破坏,那么我们的精神生活靠什么来滋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精神资源,是民族之魂,是发展选进文化的民族根基,我们应当全力爱护它、保护它、崇敬它、发扬它。只有把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继承保护下来,才能创造自己的文化精髓,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也是将优秀文化传递给子孙后代的保证。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的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世世代代的创造和积累,积淀着历史时期的社会因子。继承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采用传统文化的继承和科学的扬弃,来创造和熔铸具有丰富历史底蕴,又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文化是历史的要求。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谈一些个人想法。
(一)加强法制建设,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受到法律的保护
通过立法的程序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与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法律保护,做到有章可遁,有法可依,这才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利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和确立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运转协调的工作制度,是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关键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全社会的职责,在政府宏观调控的领导下,文化部门担负起一定的责任,给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间和空间,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鼓励、吸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建立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弘扬。
(三)经费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重要保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需要对传承人的培养以及对从事民间艺术的老人给予适当的生活支持资助,给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的经费。如果没有经费的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就得不到保障。要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保证经费投入,财政部门应给予经费的保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另一方面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列入专款。同时加强专款支出管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必要的物质基础,才能促进传承和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是传承与保护的重要环节。
让有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采用展览、民间艺术表演、民间艺术旅游、大量的民族民间艺术出版等形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还要将传统的民族民间艺术和现代艺术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重要的一环,使之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人才的培养是传承与保护必需的要求。
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走进校园,在学校举办民族民间艺术培训班,采用课堂讲授、函授、实施排练教育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期、分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开设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业,大力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研究专门的人才,特别要培养一批懂专业、善管理的复和型人才。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保护传承工作专业队伍。让更多的人走进民间艺术。发扬民族之魂,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魂宝流传千秋。
(作者单位:青海省海北州群众艺术馆)
一、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认识
当前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丰富,需要文化来平衡精神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一种特殊的关切,给人以心灵的滋润和慰藉,通过民族民间文化,能够认识自己从哪里来,对走向明天,走向未来,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各族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是中华民族保持对祖先的记忆和历史延续的独特展现。它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一脉相承,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来强劲的生命力、吸引力和感动,发挥出独特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提出“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是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因此,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重视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社会能否保持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前文化工作者面临的紧迫任务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人民群众劳动创造的智慧结晶,民间艺术、民间风俗丰富了人们生活,传递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这些文化艺术是新时代构筑国家民族现代先进文化的基因。如果没有人坚持继承、保护,就不可避免地对民间文艺逐渐淡漠,一些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民间文艺礼仪、节庆文化遗产就不断地消亡,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老艺人掌握的传统节目、剧目和表演技巧,得不到复排和传承。使得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逐渐瓦解、消亡或灭绝。当今市场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民间文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抓经济忽视了社会的民间艺术,他们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必要的保护,民族独特的文化形态,就可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而灰飞烟灭。到那时,民族民间文化的丰富性、多样性无法显现,如果人类精神植被一旦遭到破坏,那么我们的精神生活靠什么来滋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精神资源,是民族之魂,是发展选进文化的民族根基,我们应当全力爱护它、保护它、崇敬它、发扬它。只有把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继承保护下来,才能创造自己的文化精髓,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也是将优秀文化传递给子孙后代的保证。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的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世世代代的创造和积累,积淀着历史时期的社会因子。继承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采用传统文化的继承和科学的扬弃,来创造和熔铸具有丰富历史底蕴,又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文化是历史的要求。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谈一些个人想法。
(一)加强法制建设,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受到法律的保护
通过立法的程序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与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法律保护,做到有章可遁,有法可依,这才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利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和确立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运转协调的工作制度,是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关键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全社会的职责,在政府宏观调控的领导下,文化部门担负起一定的责任,给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间和空间,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鼓励、吸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建立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弘扬。
(三)经费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重要保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需要对传承人的培养以及对从事民间艺术的老人给予适当的生活支持资助,给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的经费。如果没有经费的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就得不到保障。要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保证经费投入,财政部门应给予经费的保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另一方面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列入专款。同时加强专款支出管理,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必要的物质基础,才能促进传承和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是传承与保护的重要环节。
让有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采用展览、民间艺术表演、民间艺术旅游、大量的民族民间艺术出版等形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还要将传统的民族民间艺术和现代艺术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重要的一环,使之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人才的培养是传承与保护必需的要求。
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走进校园,在学校举办民族民间艺术培训班,采用课堂讲授、函授、实施排练教育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期、分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开设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业,大力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研究专门的人才,特别要培养一批懂专业、善管理的复和型人才。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保护传承工作专业队伍。让更多的人走进民间艺术。发扬民族之魂,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魂宝流传千秋。
(作者单位:青海省海北州群众艺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