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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福建省主要养殖淡水鱼中兽药残留水平及评价其食用安全风险.方法 以草鱼、罗非鱼和鳗鱼为研究对象,分析其药物残留及其代谢物残留含量,运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综合污染指数法和目标危险系数法进行污染评价.结果 在3种养殖淡水鱼肌肉中,36种药物中有31种(包含14种渔用禁药)未检出,只有甲氧苄啶、磺胺嘧啶、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恩诺沙星等5种药物被检测出,残留量最高的是氟苯尼考(179.33μg/kg),次之为磺胺嘧啶(161.20μg/kg);有1个罗非鱼样品的磺胺嘧啶含量超过了标准限量值;单项污染指数评价表明,除了1个罗非鱼样品受到磺胺嘧啶重度污染和1个鳗鱼样品受到甲氧苄啶轻度污染外,其余的55份淡水鱼样品的药物残留处于正常背景水平;综合污染指数评价表明,除了有1份罗非鱼样品处于轻度污染水平外,98.24%的淡水鱼的综合药物残留处于正常背景水平,其卫生质量均正常;成人和儿童的复合药物危害系数最大的均为鳗鱼;94.74%的淡水鱼长期被成人摄食不会造成潜在的药物健康风险,91.23%的淡水鱼长期被儿童摄食不会造成潜在的药物健康风险.结论 福建省3种养殖淡水鱼食用仍存在一定的药物健康风险,今后应继续保持高压监管,并对出现的个别药物污染进行更精准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