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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卢旺达新的过渡政府成立后为消除国内贫困现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案政策,以期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促进国内经济的跨越发展。本文拟通过对卢旺达外国投资政策与法律框架的阐释,解析卢旺达的投资法律制度。
关键词:卢旺达;投资法;框架
1.促进外国投资政策
1.1卓有成效的私有化改革
卢旺达政府把私有化改革作为政府改革和重建的重要内容之一,这实际上是受一些非洲国家私有化经验的影响。1996年,其制定出台了第二号法令作为卢国私有化政策和公共投资的法律依据。同年5月,卢国总统根据该项法令成立了一些必要的机构,以推进私有化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些机构包括:国家私有化委员会、私有化技术委员会、私有化秘书处等,内阁对私有化有最终的决策权。在私有化过程中,政府提出了十分明确的目标:减轻政府的财政和行政管理负担;提高私有化后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能力;减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扩大企业的产业自主权。
私有化过程中,政府尤为注重透明性和可预见性。除了一些战略性、需要重大投资和特有技术投入的企业外,所有的私有化都公开对外招标,评标结果送交内阁批准。政府在招标完成以后会对企业进行私有化监督,保证买方忠实履行招标协议条款并按计划实施。未遵守协议或未按照计划实施的企业将被国家强制收回。总的来说,卢国的私有化改革是成功的。1996年第二号法令中列出了75个将被出售或清算的国有企业,截止2005年九月就有40家企业完成私有化。
1.2努力实现贸易自由化
贸易自由化是卢旺达政府承诺实施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1996年,卢旺达恢复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身份(该国在1966年就是关税联盟的成员国之一)。通过签署世贸协议,优先进入世界主要的贸易市场。但由于国内极其有限的工业生产能力,这些协议对于卢旺达而言象征性大于实惠性。真正有实质意义的是签署EBA协议和AGOA协议。
EBA协议是欧盟普惠制(GSP)项下五个协议之一,该协议为所有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提供优惠待遇,且对原产地为最不发达国家(49个)的所有产品适用优惠待遇。AGOA协议的全称是非洲增长和机遇法,根据该协议,美国将向符合要求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6400种商品提供免税和自由配额的待遇直至2015年。但前提必须是受惠国已经或正式建立市场经济、制定法律、减贫政策及反腐败体制的國家。2000年10月,卢旺达审核合格被授予可享受AGOA待遇的国家。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6月卢旺达与美国签订了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TIFA),该协议为探讨双边贸易、增强两国贸易和投资关系提供了正式的磋商机制。
2.外国投资法律框架
2.1外国投资准入
卢旺达是非洲国家中少有的对外国投资几乎没有限制的国家。2005年颁布的《促进投资和出口法》中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资参与经营境内的所有商业活动,并且享受和境内投资者一样的优惠政策和设施。1998年,卢国政府依据第14号法律成立专门的促进投资和出口代表处(RIEPA)。2005年《促进投资和出口法》对1998年第14号法律作了一些修改,增加了2005年《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一些财政激励政策。整体上看,《促进投资和出口法》继承了14号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
2.2工作许可和签证
卢旺达宪法第42条规定:"所有合法居住于卢旺达共和国境内外国人都可以享受除宪法和法律专门保留给本国公民以外的所有权利"。《促进投资和出口法》中也贯彻了这一原则,强调外国投资者在投资中享有国民待遇。政府为鼓励外国投资者,规定按照投资的金额允许雇佣一定数量的外国人。所有外国投资者及其雇佣的外国人均可免费获得有效期为1年的初始工作许可证和自由居留签证。企业雇佣的外国人员在获得就业认可后的最初12个月内享有一定的优惠,如可以免除进口税和销售税购置下列物品:供本人使用的一辆汽车;根据海关规定的个人用品。当然,雇佣关系结束后,如果免税物品要在当地销售则应以销售时的价格为基础补足税额。如果投资者在卢旺达商业银行的存款数量持续6个月超过50万美元,则有权获得永久居留资格。
2.3税收制度
近年来,卢旺达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现代化的税收体系,以改善国家税收结构和管理水平。为此进行了多次税收体制改革,最初是根据15/97号法令成立了国家税务局负责税务征收工作。2004年,国家税务局改制,按照税收的性质将其分为三部分,大纳税人科、所得税科和国际贸易税科。其中,大纳税人科负责增值税和不足300家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所得税科负责4000余家中小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国际贸易税科则负责国际贸易税收部分。这一项税收改制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甚至有些机构把GDP增长率从1999年的9.9%上升到2004年的13.9%也归功于这项改革。
除了税收结构的变化外,具体税率的变化也是比较大的。公司税率在2005年以前是35%,2005年卢旺达加入东非共同体后下降为30%。增值税在2001年替代营业税时基本税率保持在15%左右,2002年基本税率上升至18%,目的是使增值在总税收中所占的比例由2001年的30.5上升为2004年34.8%。在进口税率上,2005年前的税率是:制成品30%,半成品15%,原料5%。2005年以后,为与东非共同体保持一致各项税率均下调了5%。个人所得税的变化也很大,2005年第16号法令《个人所得税法》获得通过,该法令部分修改了1997年的第8号法令(根据该法令设置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中取消了报酬收入20%免税的规定,这对高收入者而言不是好消息,意味着月收入超过212,500卢法郎的个人将缴纳更多的所得税。
2.4劳动雇佣制度
卢旺达于2001年12月30日颁布了《劳动法》(52/2001号法令),以调整本国及外来人员在本国的雇佣关系,包括合同的终止、劳动条件(尤其重视对儿童、孕妇和产妇权益的保护)、雇佣期限、假期、薪水和其他行政事项。2006年,新劳动法开始修订,修订后增加对外籍人员雇佣的规定,在保护雇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雇主的利益。除有利于雇员与雇主利益的条款外,每位雇员还能带薪休假,由雇主按照雇员实际工作时间每月1.5天来支付休假费用。法定休假不同于带薪休假,卢旺达每年有13个法定假期。
3.结语
卢旺达政府在吸引外资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显示出其恢复经济的决心。事实上,撇除大屠杀所带来的阴影,卢国的投资环境可以说是相当诱人的。首先,卢国市场虽然狭小,却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处女地,国内商品生产能力几乎为零,这为生产进口替代品创造了先机。其次,卢旺达还是一个非常安全、犯罪率低、干扰和平因素较少的国家,对于多数投资者而言,它还是一个相当清廉的国家,国内腐败现象极少。促进投资法的颁布对于引进外资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对卢国政府实现2020远景规划目标的作用也是十分巨大的。
参考文献:
[1]许光建. 联合国宪章诠释[M].山西:太原教育出版,1999 年 第 516 页.
[2]刘文生.中非小国卢旺达的冲突[J]. 乡镇论坛,1994(06).
[3]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88 , New York, 1959 p.341.
[4]卢旺达《促进投资和出口法》2005
作者简介:杨奕,女,湘潭大学法学院2008级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卢旺达;投资法;框架
1.促进外国投资政策
1.1卓有成效的私有化改革
卢旺达政府把私有化改革作为政府改革和重建的重要内容之一,这实际上是受一些非洲国家私有化经验的影响。1996年,其制定出台了第二号法令作为卢国私有化政策和公共投资的法律依据。同年5月,卢国总统根据该项法令成立了一些必要的机构,以推进私有化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些机构包括:国家私有化委员会、私有化技术委员会、私有化秘书处等,内阁对私有化有最终的决策权。在私有化过程中,政府提出了十分明确的目标:减轻政府的财政和行政管理负担;提高私有化后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能力;减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扩大企业的产业自主权。
私有化过程中,政府尤为注重透明性和可预见性。除了一些战略性、需要重大投资和特有技术投入的企业外,所有的私有化都公开对外招标,评标结果送交内阁批准。政府在招标完成以后会对企业进行私有化监督,保证买方忠实履行招标协议条款并按计划实施。未遵守协议或未按照计划实施的企业将被国家强制收回。总的来说,卢国的私有化改革是成功的。1996年第二号法令中列出了75个将被出售或清算的国有企业,截止2005年九月就有40家企业完成私有化。
1.2努力实现贸易自由化
贸易自由化是卢旺达政府承诺实施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1996年,卢旺达恢复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身份(该国在1966年就是关税联盟的成员国之一)。通过签署世贸协议,优先进入世界主要的贸易市场。但由于国内极其有限的工业生产能力,这些协议对于卢旺达而言象征性大于实惠性。真正有实质意义的是签署EBA协议和AGOA协议。
EBA协议是欧盟普惠制(GSP)项下五个协议之一,该协议为所有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提供优惠待遇,且对原产地为最不发达国家(49个)的所有产品适用优惠待遇。AGOA协议的全称是非洲增长和机遇法,根据该协议,美国将向符合要求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6400种商品提供免税和自由配额的待遇直至2015年。但前提必须是受惠国已经或正式建立市场经济、制定法律、减贫政策及反腐败体制的國家。2000年10月,卢旺达审核合格被授予可享受AGOA待遇的国家。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6月卢旺达与美国签订了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TIFA),该协议为探讨双边贸易、增强两国贸易和投资关系提供了正式的磋商机制。
2.外国投资法律框架
2.1外国投资准入
卢旺达是非洲国家中少有的对外国投资几乎没有限制的国家。2005年颁布的《促进投资和出口法》中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资参与经营境内的所有商业活动,并且享受和境内投资者一样的优惠政策和设施。1998年,卢国政府依据第14号法律成立专门的促进投资和出口代表处(RIEPA)。2005年《促进投资和出口法》对1998年第14号法律作了一些修改,增加了2005年《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一些财政激励政策。整体上看,《促进投资和出口法》继承了14号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
2.2工作许可和签证
卢旺达宪法第42条规定:"所有合法居住于卢旺达共和国境内外国人都可以享受除宪法和法律专门保留给本国公民以外的所有权利"。《促进投资和出口法》中也贯彻了这一原则,强调外国投资者在投资中享有国民待遇。政府为鼓励外国投资者,规定按照投资的金额允许雇佣一定数量的外国人。所有外国投资者及其雇佣的外国人均可免费获得有效期为1年的初始工作许可证和自由居留签证。企业雇佣的外国人员在获得就业认可后的最初12个月内享有一定的优惠,如可以免除进口税和销售税购置下列物品:供本人使用的一辆汽车;根据海关规定的个人用品。当然,雇佣关系结束后,如果免税物品要在当地销售则应以销售时的价格为基础补足税额。如果投资者在卢旺达商业银行的存款数量持续6个月超过50万美元,则有权获得永久居留资格。
2.3税收制度
近年来,卢旺达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现代化的税收体系,以改善国家税收结构和管理水平。为此进行了多次税收体制改革,最初是根据15/97号法令成立了国家税务局负责税务征收工作。2004年,国家税务局改制,按照税收的性质将其分为三部分,大纳税人科、所得税科和国际贸易税科。其中,大纳税人科负责增值税和不足300家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所得税科负责4000余家中小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国际贸易税科则负责国际贸易税收部分。这一项税收改制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甚至有些机构把GDP增长率从1999年的9.9%上升到2004年的13.9%也归功于这项改革。
除了税收结构的变化外,具体税率的变化也是比较大的。公司税率在2005年以前是35%,2005年卢旺达加入东非共同体后下降为30%。增值税在2001年替代营业税时基本税率保持在15%左右,2002年基本税率上升至18%,目的是使增值在总税收中所占的比例由2001年的30.5上升为2004年34.8%。在进口税率上,2005年前的税率是:制成品30%,半成品15%,原料5%。2005年以后,为与东非共同体保持一致各项税率均下调了5%。个人所得税的变化也很大,2005年第16号法令《个人所得税法》获得通过,该法令部分修改了1997年的第8号法令(根据该法令设置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中取消了报酬收入20%免税的规定,这对高收入者而言不是好消息,意味着月收入超过212,500卢法郎的个人将缴纳更多的所得税。
2.4劳动雇佣制度
卢旺达于2001年12月30日颁布了《劳动法》(52/2001号法令),以调整本国及外来人员在本国的雇佣关系,包括合同的终止、劳动条件(尤其重视对儿童、孕妇和产妇权益的保护)、雇佣期限、假期、薪水和其他行政事项。2006年,新劳动法开始修订,修订后增加对外籍人员雇佣的规定,在保护雇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雇主的利益。除有利于雇员与雇主利益的条款外,每位雇员还能带薪休假,由雇主按照雇员实际工作时间每月1.5天来支付休假费用。法定休假不同于带薪休假,卢旺达每年有13个法定假期。
3.结语
卢旺达政府在吸引外资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显示出其恢复经济的决心。事实上,撇除大屠杀所带来的阴影,卢国的投资环境可以说是相当诱人的。首先,卢国市场虽然狭小,却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处女地,国内商品生产能力几乎为零,这为生产进口替代品创造了先机。其次,卢旺达还是一个非常安全、犯罪率低、干扰和平因素较少的国家,对于多数投资者而言,它还是一个相当清廉的国家,国内腐败现象极少。促进投资法的颁布对于引进外资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对卢国政府实现2020远景规划目标的作用也是十分巨大的。
参考文献:
[1]许光建. 联合国宪章诠释[M].山西:太原教育出版,1999 年 第 516 页.
[2]刘文生.中非小国卢旺达的冲突[J]. 乡镇论坛,1994(06).
[3]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88 , New York, 1959 p.341.
[4]卢旺达《促进投资和出口法》2005
作者简介:杨奕,女,湘潭大学法学院2008级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