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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骨,世间罕见。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六月下旬去了趟北平,有过兴奋、期待、赞叹,却都不及我立于天坛祈年殿前的那一刹敬慕来得记忆犹新。然而,我的敬慕不是源于高殿雄伟庄严的美,而是使它横跨百年、依旧光华如初、屹立不倒地赋予它新生的人儿。
对于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喜爱,我的关注点从来不是其羡煞旁人的伉俪情深,而是他们携手舞袖,在古代建筑史上留下的不可磨灭的撼天动地之举。
或许我是因初中那篇关于梁思成“一言救两都”的文章开始喜欢上他们的;又或许是因天坛展览馆中,那几张留存下的修复祈年殿的珍贵影像资料。他们的那种风骨与气度,让我感觉美。
美藏于人骨,美亦隐于文骨。
以前,我对美也是有要求的。它必须惊艳,必须夺目,必须摄魂。这种要求尤为体现在自己的文字中。辞藻挑华丽的来堆砌,抒情要含蓄的去宣发,引用选高深的来撑台。诚然,我的目的也确实达到了。读过我文章的人,没有一个不被全篇晦涩的生词频频卡住,没有一个不看得瞠目结舌汗涔涔,没有一个不被绕得神魂颠倒不知所云。
好在,这段沼泽我并没沦陷过深。渐渐懂得,过去的自己目光浅显,过于将重心置于文皮,而忽略了文骨——思想情感。
没有精神灌注的文章注定是要被灰暗掩埋的,拥有灵魂存在的文章终究是会被发扬颂美的。
美,分为两种。其一,宛如香气,能够瞬间充盈屋室,却是来去无影,随着时间的推移终将消散殆尽。其二,宛如陈酒,需待久酿发酵而成,却是历久弥新,伴着白驹过隙逐步沁入心脾。
世人偏爱的美,大多惊艳了时光,却不知美匿于骨,唯有看透本质才能将美化作精神的脊柱去温暖漫长的岁月。
六月下旬去了趟北平,有过兴奋、期待、赞叹,却都不及我立于天坛祈年殿前的那一刹敬慕来得记忆犹新。然而,我的敬慕不是源于高殿雄伟庄严的美,而是使它横跨百年、依旧光华如初、屹立不倒地赋予它新生的人儿。
对于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喜爱,我的关注点从来不是其羡煞旁人的伉俪情深,而是他们携手舞袖,在古代建筑史上留下的不可磨灭的撼天动地之举。
或许我是因初中那篇关于梁思成“一言救两都”的文章开始喜欢上他们的;又或许是因天坛展览馆中,那几张留存下的修复祈年殿的珍贵影像资料。他们的那种风骨与气度,让我感觉美。
美藏于人骨,美亦隐于文骨。
以前,我对美也是有要求的。它必须惊艳,必须夺目,必须摄魂。这种要求尤为体现在自己的文字中。辞藻挑华丽的来堆砌,抒情要含蓄的去宣发,引用选高深的来撑台。诚然,我的目的也确实达到了。读过我文章的人,没有一个不被全篇晦涩的生词频频卡住,没有一个不看得瞠目结舌汗涔涔,没有一个不被绕得神魂颠倒不知所云。
好在,这段沼泽我并没沦陷过深。渐渐懂得,过去的自己目光浅显,过于将重心置于文皮,而忽略了文骨——思想情感。
没有精神灌注的文章注定是要被灰暗掩埋的,拥有灵魂存在的文章终究是会被发扬颂美的。
美,分为两种。其一,宛如香气,能够瞬间充盈屋室,却是来去无影,随着时间的推移终将消散殆尽。其二,宛如陈酒,需待久酿发酵而成,却是历久弥新,伴着白驹过隙逐步沁入心脾。
世人偏爱的美,大多惊艳了时光,却不知美匿于骨,唯有看透本质才能将美化作精神的脊柱去温暖漫长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