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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袁世凯,阅读,教师专业成长
史学研究是历史教学的基础和指导,其新成果是推动历史教学变革的重要动力。中学老师虽有心关注史学研究进展以提升专业素养,但由于时间、条件所限,对繁多而分散的学术文章、专著,往往无所适从。因此,集大成式的展示史学研究最新进展的学术专著就特别为他们所需。个人认为,新近出版的《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以下简称“新编”)就是这样的著作。
“新编”分“晚清卷”和“民国卷”,采专题架构,共57章,由两岸在近代史研究领域卓有研究的学者各自承担其专长议题,历经五年多时间完成,“为中文学界在中国近代史领域多年研究成果的系统展现”。名为“新”编,是“主要希望能突破过去之窠臼,在历史论述上展现出新的特质”。主编之一的黄克武先生认为,“读者阅读此书,可以最有效地掌握学界最新的关于中国近代变迁的重要观点”。
通读此书后,笔者感到此言非虚。下面仅以在近代史上极具争议的袁世凯研究为例,来体认该书在史料运用、历史诠释和研究范式等方面对中学历史教学的一些启发。
一、史料运用
史料是通向历史认识的桥梁,史料教学已成中学历史教学的常见方式。但由于诸多局限,中学历史老师在史料占有上存在天然缺陷,因此或囿于教科书和教参的成见,或困于网上资料泛滥而可靠性不足之苦。“新编”的一大益处,就是提供了大量史料或者是查找史料的线索,能够补充、订正乃至重构教科书的史实,从而帮助我们逐步靠近历史真相。
(一)直接提供大量史料
民国初年,中国民族工业快速发展,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政府的保护和扶植。在现行高中历史教科书的书写中,“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发展实业的法令,激发了民族资产阶级投资近代工业的热情”是通行叙述方式。不过,“新编”则提供了另外的史料:
在其(袁世凯)大力督促下,各种经济法规在清末修订新律的基础上得以继续修订或完善,民初经济立法也因此呈现一段难得的“黄金时期”。从数量上看,短短几年间制定颁布法规数十部,约占整个北洋时期所定经济法规之半,初步形成了中国近代经济法律体系的架构。从质量来看,中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规几乎全部产生于1915年以前,其后的立法主要表现为对之前立法的补充和完善,很少重大的创新。从效果上看,民初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总量均超过晚清几十年的总和,这与袁世凯执政时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颁布、实施对工商业的保护是分不开的。
由此观之,颁布法令以促进民初经济发展的,理应包括、甚至主要应是袁世凯的北京政府。此类史料可以直接引用于教学,帮助我们补充、完善教科书的结论。
“新编”中有些史料则会颠覆教科书的结论。我们认为,这样的史料更值得重视,它们既能用来订正、重构教科书史实,更能借此培养学生实证意识与怀疑精神。例如,关于“善后大借款”的背景,借助“新编”中的史料,我们可以作如下设计:
材料1:熊(希龄)在几经劝说而终于首肯(担任财政总长)之前,写了一封长信给唐(绍仪),说当时全国岁出逾6亿两,纸币已增发至3亿元,物价暴涨,情势危殆。一个月后,熊希龄在(1912年)4月14日致袁世凯的电文中说,他接手财政总长时,政府只有存银3万余两,如果再没有款项周转的话,共和政府即将垮台。
材料2:(南京留守)黄兴(1912年)5月15日发出的急电说:“此间军队火食,已数日不能发给,今日有数处竟日仅一粥。每日索饷者门为之塞,危险情形日逼一日。加以急报密陈,日必数十至,哗溃之势已渐发端,二日之内倘再无款救宁,大乱立至。兴德薄能鲜,支持至今,实已才尽力竭。此后东南大局,如有变乱,则兴不能负此责任。”
材料3:自辛亥革命爆发以来,包括庚子赔款在内的各项借款本息都未按期支付……积欠未付2000万两庚子赔款,以及预估至少1000万英镑的岁支需求……
材料4:(1912年3月)在内阁总理唐绍仪主持下,进行一场……国际借款谈判。此一谈判,中国方面的主事者由唐绍仪而熊希龄至周学熙,谈到次年4月26日签字,此即日后所称之“第一次善后大借款”。
——王建郎、黄克武主编:
《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
(1)根据上述材料,分析“第一次善后大借款”的背景。
(2)教科书认为,此次借款,是为了帮助袁世凯扩张武力以镇压革命。上述材料中哪些内容对这一观点不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你认为还需补充哪些方面的资料?
通过阅读上述史料,学生将能理解,面对革命之后的严重财政危机,为能尽速安定局面,举借外债势所必然。且这一借款谈判自1912年3月即已开始,此时袁世凯就要武力镇压革命了吗?教科书的叙述是否妥当呢?为解决这一疑问,还需查找借款用途等相关史料,仔细判别之后,才有可能得到一个相对合理的结论。
(二)提供查找史料线索
“善后大借款”的实际用途到底如何?对此,“新编”引用了陆征祥在1913年5月14日与日使伊集院彦吉的谈话:“此次借款并非供政府之挥霍,所有赔款、代各省清还债款、优待皇室经费、整顿盐务等费,均一一开列清楚,不可更议,彼等不知其详,甚以为此晓说。”并评论说:“核對其合同文字及日后实际执行,并非虚语。”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寻找史料的线索:合同文字和日后实际执行情况。
1.合同文字
查对《善后借款合同·附件》,借款用途规定如下:
从下表可以看出,“善后大借款”实际所得金额的一半是偿还以前的外债和赔款。根据合同约定,这些款项,是由银行团在销售债票进款中直接予以扣除,用途是无法改变的。就剩余款项进行分析,考诸合同文字,各项费用均详细开列用途,扩充武力之说没有根据。
2.日后实际执行情况
至于合同的日后实际执行情况,民初财政官员、著名财政史专家贾士毅1917年的分析很具参考价值。他认为“善后大借款”限制用途,尤为严酷。其能由中央开支者,仅此四月至九月之行政费。余如偿还赔洋各款,及各省历年所欠五国银行旧债,两项概由银团划扣,而赔偿外人损失,及裁遣军队费、整顿盐务费数项,复均指有用途,既无通融之余地,复少灌注之巨金。“二次革命”爆发,军费浩大,“瑞记第三次借款,奥国第一、第二两次借款,先后订定,共收三百五十万镑,是项借款半系订购军械,半系充作军费”。 结合以上史料,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善后大借款”自有其指定用途,袁世凯用来镇压“二次革命”的经费另有来源。值得启发学生深思的是,此一考证过程并不复杂,史料也易获得。但是,教科书为什么还要书写成“购买军械,扩大军队,准备镇压革命力量”呢?我们相信,经过类似教学环节的长期涵育,实证意识、怀疑精神自会逐渐在学生心中生长。
“新编”中类似大量的史料线索、参考文献出处等,给我们进一步查找史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当然,历史不仅只有史料,常见的还有历史诠释。对同一个历史事件,不同的历史学家根据不同或相同的史料往往有各自的观点、解释,历史思辨的魅力于此体现最为明显。“新编”对过去的不少成说进行了修正或重评,这给我们教学提供了极好的范例。
二、历史诠释
历史研究需要对文本进行解读,这种解读充满了主观性。例如,对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学历史教科书完全从正面角度给予高度评价,如“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它从法律上宣告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但“新编”却着重指出,《临时约法》存在着重大缺陷,带来了严重后果。
1.制度缺陷
首先,形成两个行政中枢。“新编”认为,《临时约法》规范的责任内阁制并不完备,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确定总统府与国务院孰为最高行政中枢:
盖总统虽可“总揽政务”,国家的实际政务总是通过政府各部门来推进实施的,加之“副署”权的规定,也就赋予国务院以巨大的权力。……由于总统府和国务院都被赋予相当的行政权,而《临时约法》又“并未说明内阁是对总统或是对议会承担责任”,于是导致一国之内同时具有两个行政中枢的政体格局。
其次,行政权对立法权缺乏约束。“新编”认为,《临时约法》的显著特征在于赋予立法机构——参议院以广泛的权力,但在利用立法权来束缚行政权的时候,却对于行政如何反过来制约立法没有任何具体规定,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所谓分权制衡是双向互动的。……揆诸参议员之本意,大概是想操政治上之主动,制人而不受制于人。殊不知这种做法却因与其鼓吹的分权制衡理论不相吻合,不但不能收限制行政首脑之效,反而授人以柄,引起反对派的激烈反对……
2.因人立法
“新编”特别指出,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并不符合孙中山的一贯主张。《临时约法》“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带有限制袁世凯专权的明显意图,但这一举措犯了因人立法之忌”。这一做法带来了严重后果:
将约法或宪法做成了维护特定党派利益的制度规范,做成了因一人或一时而定的“根本法”。……既然不是从国家长远利益考虑来规划根本制度,人存政存、人亡政息也就不可避免。
这真的使人大开眼界。教科书为什么对《临时约法》的重大缺陷和導致的严重后果只字不提呢?这不是一个让学生汲取历史经验教训,认识近代以来宪政建设艰难历程的绝好事例吗?当然,这类超越教科书、充满新意的历史诠释也是命题立意的重要来源,我们可以就此设计如下试题:
材料1: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四条
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四十七条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2:同盟会于1911年12月26日……开会讨论政府组织方案。……孙中山在会上明确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内阁制乃平时不使元首当政治之冲,故以总理对国会负责,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但孙中山的主张很快就发生了变化。1913年春孙氏语涉政体的一次演说,暴露出其主张的前后矛盾,他说:“……现就中国情形论之,以内阁制为佳。我的国民,莫不主张政党内阁。”
——王建郎、黄克武主编:
《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
材料3:综观民初政情,《临时约法》成了总统与内阁、政府与议会、中央与地方、军事与民政诸多冲突的根源。最终导致孙袁决裂、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其后,南北混战,武夫称雄,《临时约法》,终成废纸。
——范福潮:《(临时约法)为何成废纸?》
(1)根据材料1,分析临时大总统的权力受到哪些制约。与美国1787年宪法相比,《临时约法》规定的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有何不同?
(2)依据材料2指出,在制度设计上,孙中山的主张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临时约法》的制度设计。
雷戈说:“当人们学会并习惯于教科书式的思维时,他实际上就已无法正常思维了。”学生历史视野的开阔,端有赖于我们教师能先冲破蒙蔽视野的迷雾。历史不是单一的线性演进过程,而是千回百转、多重面向的发展;历史中有黑暗与光明、邪恶与正义的对峙,但也不全是黑白分明、成王败寇之叙事。在教学中,我们可以借鉴“新编”的手法和丰富资料,和学生一起仔细打量各种历史诠释,学生自会发现历史的复杂与多歧,从而少些片面结论,促使历史思维逐渐生长。
历史诠释差异的背后,往往折射出历史研究范式的转移。作为近代史上极具争议的重要人物,对袁世凯的评价变化提供了考量研究范式转换的极好视角。
三、研究范式
历史作品的演变,往往是人们对各自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关注焦点的一种回应。以北洋外交史研究为例,“新编”认为,过去两岸学者对北洋外交多持较负面评价,其原因与“革命史观”及“民族主义”密切相关。这一研究范式强调列强侵华和国人奋勇抗争,以及革命党救国北洋卖国之论述,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有利于在国家危亡之际凝聚民心救亡图存。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两岸意识形态束缚减轻,革命史观渐被突破,从现代化进程角度评判北洋外交成就成为潮流。例如,对于“二十一条”交涉,“新编”认为:“袁世凯努力与日本周旋,其外交实已达到当时中国国力所能取得的最好结果,签署的《民四条约》,较诸二十一条原案,已打了很大的折扣,看不出有卖国的迹象。签约以后,袁氏又订定诸多国内法规限制日本国臣民在满蒙取得土地从事工商各业……然而数十年来二十一条的损害被夸大,袁世凯、张作霖都成了卖国媚日的国贼,北洋政府也被讥为亲日,这些政治神话已成为教科书中的基调,导致国人长期将二十一条与《中日民四条约》相混淆。”从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到对革命史观的批判,在注意到中国外交失败屈辱的一面时,也已客观评判时人的努力过程,改变了过去深受意识形态影响的单一论述模式。
“新编”更希望,在今日“将中国外交史与全球外交史联结,将内化与国际化相结合,注意清末外交到北洋、国民政府外交之传承与创新;传统东亚世界秩序近代的演变,和东亚各国外交史加强对话;吸取国际史的优点,让东西世界秩序能平等对话。如此……庶可有助于国民建立平允开阔的历史观与世界观,为中国和平崛起奠下觀念基础,为建构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上述从革命史观到现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的演变轨迹,折射出革命时代——改革时代——全球化时代的重大变迁。这也启示我们,在教学中,从史学史角度梳理重要人物或事件的研究范式变化历程,将有助于学生加深对历史书写的认识。例如,以近百年来对袁世凯的评价变化为切入点,可做如下问题设计:
材料1:袁世凯逝世后,以北洋政府为主导的舆论,将袁塑造为“手创民国”的“功臣”,对之极尽颂扬;而在南方革命党人的口诛笔伐之下,袁则完全为“叛国违法”的“元恶”。两种截然相反的评述,反映了民国时期两种政治势力对政局稳定和政治改良的不同考量。在此过程中,“袁世凯”已非单纯层面上的“民国第一任正式大总统”或者举国征讨的“逆贼”,而已然演变为一种凝聚人心、激励斗志的政治符号。
——霍慧新:《袁世凯逝世后舆论评价之南北观》
材料2:早在建国前,对袁世凯的研究就层出不穷……这些研究站在批判的角度来审视袁世凯,从袁氏反革命的结果来倒推其行为动机,更多是政治宣传。其中,陈伯达的《窃国大盗袁世凯》是从反帝反封政治需要出发,为了彻底打倒“人民公敌蒋介石”而以“革命”的名义宣判“窃国大盗袁世凯”死有余辜的始作俑者,是把袁世凯妖魔化抹黑的典型代表作,也是“革命史观”的元典,这对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史学界研究和评价袁世凯影响至为深远,甚至迄今在各种中国近代史教材课本上仍然可见其影响,对新中国史学界影响最大。
——杜恩义:《袁世凯与山东早期现代化》
材料3: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对于袁世凯的评价采取了多元化视角,思想上有较大突破,更趋于客观。学者在充分认识袁世凯种种劣迹的基础之上,主要以“近代化”视角对袁世凯时期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探究,肯定了其在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中作出的贡献。
——苏全有、邹宝刚:《有关袁世凯研究中的评价问题及其趋势》
(1)依据材料1分析指出,在袁世凯逝世后,舆论评价的南北观出现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2)结合材料2和所学知识,概述“革命史观”的内涵。比较材料2、3,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袁世凯的研究视角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产生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3)综合上述材料和问题,你认为历史书写受到了哪些因素的影响?
经过此环节的教学,学生将会认识到历史书写受到诸如时代背景、政治立场、研究范式等因素的影响,充满了主观色彩。之后在面对历史书写的时候,质疑精神而不是盲从自然慢慢从他们心中生长。
学术研究是历史教学的重要基础,要使学生养成“尊重历史,追求真实”“求真、求实和创新的科学态度”,就必须高度重视学术研究的进展。历史虽无法摆脱政治的影响,但“这些政治神话已成为教科书中的基调”的批评也值得我们深思。从这个意义上,“新编”序言的一段话,对中学历史教学而言,就别具深意:
近代史虽与现实纠葛,然它不是政治的附庸,也不是社会科学的脚注。在历史学家努力找寻真相之下,本书提供读者一幅贴近真实的历史图像,也是对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的一份重要贺礼。
此书值得我们细细研读。
史学研究是历史教学的基础和指导,其新成果是推动历史教学变革的重要动力。中学老师虽有心关注史学研究进展以提升专业素养,但由于时间、条件所限,对繁多而分散的学术文章、专著,往往无所适从。因此,集大成式的展示史学研究最新进展的学术专著就特别为他们所需。个人认为,新近出版的《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以下简称“新编”)就是这样的著作。
“新编”分“晚清卷”和“民国卷”,采专题架构,共57章,由两岸在近代史研究领域卓有研究的学者各自承担其专长议题,历经五年多时间完成,“为中文学界在中国近代史领域多年研究成果的系统展现”。名为“新”编,是“主要希望能突破过去之窠臼,在历史论述上展现出新的特质”。主编之一的黄克武先生认为,“读者阅读此书,可以最有效地掌握学界最新的关于中国近代变迁的重要观点”。
通读此书后,笔者感到此言非虚。下面仅以在近代史上极具争议的袁世凯研究为例,来体认该书在史料运用、历史诠释和研究范式等方面对中学历史教学的一些启发。
一、史料运用
史料是通向历史认识的桥梁,史料教学已成中学历史教学的常见方式。但由于诸多局限,中学历史老师在史料占有上存在天然缺陷,因此或囿于教科书和教参的成见,或困于网上资料泛滥而可靠性不足之苦。“新编”的一大益处,就是提供了大量史料或者是查找史料的线索,能够补充、订正乃至重构教科书的史实,从而帮助我们逐步靠近历史真相。
(一)直接提供大量史料
民国初年,中国民族工业快速发展,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政府的保护和扶植。在现行高中历史教科书的书写中,“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发展实业的法令,激发了民族资产阶级投资近代工业的热情”是通行叙述方式。不过,“新编”则提供了另外的史料:
在其(袁世凯)大力督促下,各种经济法规在清末修订新律的基础上得以继续修订或完善,民初经济立法也因此呈现一段难得的“黄金时期”。从数量上看,短短几年间制定颁布法规数十部,约占整个北洋时期所定经济法规之半,初步形成了中国近代经济法律体系的架构。从质量来看,中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规几乎全部产生于1915年以前,其后的立法主要表现为对之前立法的补充和完善,很少重大的创新。从效果上看,民初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总量均超过晚清几十年的总和,这与袁世凯执政时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颁布、实施对工商业的保护是分不开的。
由此观之,颁布法令以促进民初经济发展的,理应包括、甚至主要应是袁世凯的北京政府。此类史料可以直接引用于教学,帮助我们补充、完善教科书的结论。
“新编”中有些史料则会颠覆教科书的结论。我们认为,这样的史料更值得重视,它们既能用来订正、重构教科书史实,更能借此培养学生实证意识与怀疑精神。例如,关于“善后大借款”的背景,借助“新编”中的史料,我们可以作如下设计:
材料1:熊(希龄)在几经劝说而终于首肯(担任财政总长)之前,写了一封长信给唐(绍仪),说当时全国岁出逾6亿两,纸币已增发至3亿元,物价暴涨,情势危殆。一个月后,熊希龄在(1912年)4月14日致袁世凯的电文中说,他接手财政总长时,政府只有存银3万余两,如果再没有款项周转的话,共和政府即将垮台。
材料2:(南京留守)黄兴(1912年)5月15日发出的急电说:“此间军队火食,已数日不能发给,今日有数处竟日仅一粥。每日索饷者门为之塞,危险情形日逼一日。加以急报密陈,日必数十至,哗溃之势已渐发端,二日之内倘再无款救宁,大乱立至。兴德薄能鲜,支持至今,实已才尽力竭。此后东南大局,如有变乱,则兴不能负此责任。”
材料3:自辛亥革命爆发以来,包括庚子赔款在内的各项借款本息都未按期支付……积欠未付2000万两庚子赔款,以及预估至少1000万英镑的岁支需求……
材料4:(1912年3月)在内阁总理唐绍仪主持下,进行一场……国际借款谈判。此一谈判,中国方面的主事者由唐绍仪而熊希龄至周学熙,谈到次年4月26日签字,此即日后所称之“第一次善后大借款”。
——王建郎、黄克武主编:
《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
(1)根据上述材料,分析“第一次善后大借款”的背景。
(2)教科书认为,此次借款,是为了帮助袁世凯扩张武力以镇压革命。上述材料中哪些内容对这一观点不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你认为还需补充哪些方面的资料?
通过阅读上述史料,学生将能理解,面对革命之后的严重财政危机,为能尽速安定局面,举借外债势所必然。且这一借款谈判自1912年3月即已开始,此时袁世凯就要武力镇压革命了吗?教科书的叙述是否妥当呢?为解决这一疑问,还需查找借款用途等相关史料,仔细判别之后,才有可能得到一个相对合理的结论。
(二)提供查找史料线索
“善后大借款”的实际用途到底如何?对此,“新编”引用了陆征祥在1913年5月14日与日使伊集院彦吉的谈话:“此次借款并非供政府之挥霍,所有赔款、代各省清还债款、优待皇室经费、整顿盐务等费,均一一开列清楚,不可更议,彼等不知其详,甚以为此晓说。”并评论说:“核對其合同文字及日后实际执行,并非虚语。”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寻找史料的线索:合同文字和日后实际执行情况。
1.合同文字
查对《善后借款合同·附件》,借款用途规定如下:
从下表可以看出,“善后大借款”实际所得金额的一半是偿还以前的外债和赔款。根据合同约定,这些款项,是由银行团在销售债票进款中直接予以扣除,用途是无法改变的。就剩余款项进行分析,考诸合同文字,各项费用均详细开列用途,扩充武力之说没有根据。
2.日后实际执行情况
至于合同的日后实际执行情况,民初财政官员、著名财政史专家贾士毅1917年的分析很具参考价值。他认为“善后大借款”限制用途,尤为严酷。其能由中央开支者,仅此四月至九月之行政费。余如偿还赔洋各款,及各省历年所欠五国银行旧债,两项概由银团划扣,而赔偿外人损失,及裁遣军队费、整顿盐务费数项,复均指有用途,既无通融之余地,复少灌注之巨金。“二次革命”爆发,军费浩大,“瑞记第三次借款,奥国第一、第二两次借款,先后订定,共收三百五十万镑,是项借款半系订购军械,半系充作军费”。 结合以上史料,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善后大借款”自有其指定用途,袁世凯用来镇压“二次革命”的经费另有来源。值得启发学生深思的是,此一考证过程并不复杂,史料也易获得。但是,教科书为什么还要书写成“购买军械,扩大军队,准备镇压革命力量”呢?我们相信,经过类似教学环节的长期涵育,实证意识、怀疑精神自会逐渐在学生心中生长。
“新编”中类似大量的史料线索、参考文献出处等,给我们进一步查找史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当然,历史不仅只有史料,常见的还有历史诠释。对同一个历史事件,不同的历史学家根据不同或相同的史料往往有各自的观点、解释,历史思辨的魅力于此体现最为明显。“新编”对过去的不少成说进行了修正或重评,这给我们教学提供了极好的范例。
二、历史诠释
历史研究需要对文本进行解读,这种解读充满了主观性。例如,对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学历史教科书完全从正面角度给予高度评价,如“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它从法律上宣告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但“新编”却着重指出,《临时约法》存在着重大缺陷,带来了严重后果。
1.制度缺陷
首先,形成两个行政中枢。“新编”认为,《临时约法》规范的责任内阁制并不完备,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确定总统府与国务院孰为最高行政中枢:
盖总统虽可“总揽政务”,国家的实际政务总是通过政府各部门来推进实施的,加之“副署”权的规定,也就赋予国务院以巨大的权力。……由于总统府和国务院都被赋予相当的行政权,而《临时约法》又“并未说明内阁是对总统或是对议会承担责任”,于是导致一国之内同时具有两个行政中枢的政体格局。
其次,行政权对立法权缺乏约束。“新编”认为,《临时约法》的显著特征在于赋予立法机构——参议院以广泛的权力,但在利用立法权来束缚行政权的时候,却对于行政如何反过来制约立法没有任何具体规定,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所谓分权制衡是双向互动的。……揆诸参议员之本意,大概是想操政治上之主动,制人而不受制于人。殊不知这种做法却因与其鼓吹的分权制衡理论不相吻合,不但不能收限制行政首脑之效,反而授人以柄,引起反对派的激烈反对……
2.因人立法
“新编”特别指出,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并不符合孙中山的一贯主张。《临时约法》“将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带有限制袁世凯专权的明显意图,但这一举措犯了因人立法之忌”。这一做法带来了严重后果:
将约法或宪法做成了维护特定党派利益的制度规范,做成了因一人或一时而定的“根本法”。……既然不是从国家长远利益考虑来规划根本制度,人存政存、人亡政息也就不可避免。
这真的使人大开眼界。教科书为什么对《临时约法》的重大缺陷和導致的严重后果只字不提呢?这不是一个让学生汲取历史经验教训,认识近代以来宪政建设艰难历程的绝好事例吗?当然,这类超越教科书、充满新意的历史诠释也是命题立意的重要来源,我们可以就此设计如下试题:
材料1: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三十四条
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四十七条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2:同盟会于1911年12月26日……开会讨论政府组织方案。……孙中山在会上明确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内阁制乃平时不使元首当政治之冲,故以总理对国会负责,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但孙中山的主张很快就发生了变化。1913年春孙氏语涉政体的一次演说,暴露出其主张的前后矛盾,他说:“……现就中国情形论之,以内阁制为佳。我的国民,莫不主张政党内阁。”
——王建郎、黄克武主编:
《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
材料3:综观民初政情,《临时约法》成了总统与内阁、政府与议会、中央与地方、军事与民政诸多冲突的根源。最终导致孙袁决裂、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其后,南北混战,武夫称雄,《临时约法》,终成废纸。
——范福潮:《(临时约法)为何成废纸?》
(1)根据材料1,分析临时大总统的权力受到哪些制约。与美国1787年宪法相比,《临时约法》规定的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有何不同?
(2)依据材料2指出,在制度设计上,孙中山的主张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临时约法》的制度设计。
雷戈说:“当人们学会并习惯于教科书式的思维时,他实际上就已无法正常思维了。”学生历史视野的开阔,端有赖于我们教师能先冲破蒙蔽视野的迷雾。历史不是单一的线性演进过程,而是千回百转、多重面向的发展;历史中有黑暗与光明、邪恶与正义的对峙,但也不全是黑白分明、成王败寇之叙事。在教学中,我们可以借鉴“新编”的手法和丰富资料,和学生一起仔细打量各种历史诠释,学生自会发现历史的复杂与多歧,从而少些片面结论,促使历史思维逐渐生长。
历史诠释差异的背后,往往折射出历史研究范式的转移。作为近代史上极具争议的重要人物,对袁世凯的评价变化提供了考量研究范式转换的极好视角。
三、研究范式
历史作品的演变,往往是人们对各自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关注焦点的一种回应。以北洋外交史研究为例,“新编”认为,过去两岸学者对北洋外交多持较负面评价,其原因与“革命史观”及“民族主义”密切相关。这一研究范式强调列强侵华和国人奋勇抗争,以及革命党救国北洋卖国之论述,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有利于在国家危亡之际凝聚民心救亡图存。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两岸意识形态束缚减轻,革命史观渐被突破,从现代化进程角度评判北洋外交成就成为潮流。例如,对于“二十一条”交涉,“新编”认为:“袁世凯努力与日本周旋,其外交实已达到当时中国国力所能取得的最好结果,签署的《民四条约》,较诸二十一条原案,已打了很大的折扣,看不出有卖国的迹象。签约以后,袁氏又订定诸多国内法规限制日本国臣民在满蒙取得土地从事工商各业……然而数十年来二十一条的损害被夸大,袁世凯、张作霖都成了卖国媚日的国贼,北洋政府也被讥为亲日,这些政治神话已成为教科书中的基调,导致国人长期将二十一条与《中日民四条约》相混淆。”从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到对革命史观的批判,在注意到中国外交失败屈辱的一面时,也已客观评判时人的努力过程,改变了过去深受意识形态影响的单一论述模式。
“新编”更希望,在今日“将中国外交史与全球外交史联结,将内化与国际化相结合,注意清末外交到北洋、国民政府外交之传承与创新;传统东亚世界秩序近代的演变,和东亚各国外交史加强对话;吸取国际史的优点,让东西世界秩序能平等对话。如此……庶可有助于国民建立平允开阔的历史观与世界观,为中国和平崛起奠下觀念基础,为建构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上述从革命史观到现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的演变轨迹,折射出革命时代——改革时代——全球化时代的重大变迁。这也启示我们,在教学中,从史学史角度梳理重要人物或事件的研究范式变化历程,将有助于学生加深对历史书写的认识。例如,以近百年来对袁世凯的评价变化为切入点,可做如下问题设计:
材料1:袁世凯逝世后,以北洋政府为主导的舆论,将袁塑造为“手创民国”的“功臣”,对之极尽颂扬;而在南方革命党人的口诛笔伐之下,袁则完全为“叛国违法”的“元恶”。两种截然相反的评述,反映了民国时期两种政治势力对政局稳定和政治改良的不同考量。在此过程中,“袁世凯”已非单纯层面上的“民国第一任正式大总统”或者举国征讨的“逆贼”,而已然演变为一种凝聚人心、激励斗志的政治符号。
——霍慧新:《袁世凯逝世后舆论评价之南北观》
材料2:早在建国前,对袁世凯的研究就层出不穷……这些研究站在批判的角度来审视袁世凯,从袁氏反革命的结果来倒推其行为动机,更多是政治宣传。其中,陈伯达的《窃国大盗袁世凯》是从反帝反封政治需要出发,为了彻底打倒“人民公敌蒋介石”而以“革命”的名义宣判“窃国大盗袁世凯”死有余辜的始作俑者,是把袁世凯妖魔化抹黑的典型代表作,也是“革命史观”的元典,这对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史学界研究和评价袁世凯影响至为深远,甚至迄今在各种中国近代史教材课本上仍然可见其影响,对新中国史学界影响最大。
——杜恩义:《袁世凯与山东早期现代化》
材料3: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对于袁世凯的评价采取了多元化视角,思想上有较大突破,更趋于客观。学者在充分认识袁世凯种种劣迹的基础之上,主要以“近代化”视角对袁世凯时期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探究,肯定了其在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中作出的贡献。
——苏全有、邹宝刚:《有关袁世凯研究中的评价问题及其趋势》
(1)依据材料1分析指出,在袁世凯逝世后,舆论评价的南北观出现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2)结合材料2和所学知识,概述“革命史观”的内涵。比较材料2、3,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袁世凯的研究视角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产生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3)综合上述材料和问题,你认为历史书写受到了哪些因素的影响?
经过此环节的教学,学生将会认识到历史书写受到诸如时代背景、政治立场、研究范式等因素的影响,充满了主观色彩。之后在面对历史书写的时候,质疑精神而不是盲从自然慢慢从他们心中生长。
学术研究是历史教学的重要基础,要使学生养成“尊重历史,追求真实”“求真、求实和创新的科学态度”,就必须高度重视学术研究的进展。历史虽无法摆脱政治的影响,但“这些政治神话已成为教科书中的基调”的批评也值得我们深思。从这个意义上,“新编”序言的一段话,对中学历史教学而言,就别具深意:
近代史虽与现实纠葛,然它不是政治的附庸,也不是社会科学的脚注。在历史学家努力找寻真相之下,本书提供读者一幅贴近真实的历史图像,也是对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的一份重要贺礼。
此书值得我们细细研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