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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是逻辑学的创始人,也是形而上学的开创者,在哲学史和逻辑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地位。王路先生所著《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一书,不仅详细地评介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而且从整个哲学和逻辑发展历史的角度,分析了它在现代的意义,给人以很大的启迪。以下我从逻辑与哲学两个方面谈谈亚里士多德逻辑给予我们今人的启示。
先看看亚里士多德逻辑在逻辑上给予我们的启示。亚里士多德逻辑的现代意义首先体现在以下方面。
对于逻辑,人们的理解各不相同。一种普遍的理解是,逻辑是关于思维的科学,探讨的是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内容,而研究思维形式。就思维形式而言,逻辑研究的是内容各不相同的命题所具有的共同结构,以及内容各不相同的推理所具有的共同结构——思维的逻辑形式,即命题形式和推理形式。三段论推理的共同逻辑形式是:“所有M都是P,所有S都是M,所以所有S都是P”。此外,逻辑除了探讨各种逻辑形式外,还探讨正确运用逻辑形式所必须遵循的基本的逻辑规律,比如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这样,关于逻辑的认识就从思维形式过渡到逻辑形式,从思维规律过渡到逻辑规律。简而言之,逻辑是关于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的科学。这种关于逻辑对象和性质的认识,基本上是在中世纪以后形成的,反映了近代的逻辑观念。应该说,上述关于逻辑的看法体现了对于逻辑这门学科的较为普遍的认识,这种认识不能说是没有道理的,但有待进一步明确。比如它需要对于思维做一个交代,而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再比如,它可能需要说明逻辑学对思维的研究与其他科学(包括心理学)的不同,这也并非易事。但我们认为它的主要不足在于,一方面没有突出逻辑研究的对象——推理,另一方面没有揭示逻辑科学的本质特征——探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必然性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这种关于逻辑的认识与亚里士多德的认识是不同的。 亚里士多德关于逻辑的定义是:一个推理是一个论证,在这个论证中,某些东西被规定下来,而在论证过程中必然会得出一些与这些被规定下来的东西不同的东西。在这个定义中,被规定下来的“有些东西”指的是推理的前提,而得出的一些与前提“不同的东西”指的是推理的结论,而前提和结论之间要具有“必然得出”的关系。而从前提“必然地得出”结论是指前提的真与结论的真具有必然的联系,当前提为真时结论必然为真。这个定义表明,逻辑是关于推理的理论,它研究的是前提与结论之间“必然地得出”这种联系,进一步说,逻辑是关于推理的“必然地得出”的理论。亚里士多德把推理作为逻辑研究的对象,把“必然地得出”这种推理关系作为逻辑研究的重点,把“必然地得出”作为逻辑的本质特征。
亚里士多德又是怎样去达到这种“必然地得出”的呢?他不是研究前提与结论之间在内容上的联系,而是探讨它们之间在形式上的联系。“亚里士多德的刻画完全是形式方面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第239页,以下出自本书的引文均只标页码)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必然地得出”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必然关系保证的。亚里士多德逻辑主要是三段论理论,三段论推理由三个命题构成,两个命题作为前提,一个命题作为结论。比如,“所有人都是会死的,所有希腊人都是人,所以所有希腊人都是会死的”。亚里士多德研究三段论推理的重心在于,探讨三段论中两个前提与一个结论(三个命题)具备什么逻辑形式才具有“必然地得出”这种关系。他根据中项的位置确定了三段论的各个格(即三段论的结构),根据构成前提和结论的三个命题的逻辑形式确定了三段论的各个式(即三段论的推理形式)。比如,第一格、第二格和第三格的第一式分别为:“如果A谓述每个B并且B谓述每个C,那么A也必然谓述每个C”、“如果M不属于任何N,而谓述每个O,那么N必然不属于任何O”、“如果P和R都属于每个S,那么P必然属于某个S”。这样,就从形式上刻画和规定了三段论的格与式,刻画和规定了保证“必然地得出”的各种三段论的推理形式,确立了有效的推理形式,排除了无效的推理形式,并且把这些有效的推理形式构造成为一个系统。作为这种研究方式的最大成果,亚里士多德构造了一个完全的三段论理论的形式系统。
上文表明,亚里士多德不仅明确了逻辑的对象——推理,明确了逻辑的根本性质与特征——“必然地得出”,而且从形式的角度着手,提供了一套保证“必然地得出”的可操作的方法。而“必然地得出”则“集中地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见“再版序”),它是逻辑的“内在机制”。(第234页)
逻辑发展的历史表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与现代逻辑的逻辑观是一致的。现代逻辑的基础是两个演算:命题演算与谓词演算。现代逻辑通过创制形式语言,构造逻辑演算来探讨推理中的“必然地得出”,它遵循了“必然地得出”这个逻辑的内在机制,反映了逻辑的本质。用现代逻辑的术语表达,所谓“必然地得出”,实质上指的是推理的有效性问题;而推理的有效性问题根本上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问题。它指的是,一个有效的推理形式是当(进行代入以后)所有前提为真时,结论必然为真。而对推理形式有效性的刻画,是通过构造逻辑演算做到的。应该看到,现代逻辑虽然遵循了与亚里士多德逻辑同样的“必然地得出”这个机制,但由于现代逻辑是从形式语言出发,通过逻辑演算来研究推理的有效性,即“必然地得出”的,因此它的分析命题的能力、刻画推理的能力都远远超过了亚里士多德逻辑。在刻画“必然地得出”上,现代逻辑远远优于亚里士多德逻辑,可以说,自从有了现代逻辑,亚里士多德逻辑就过时了。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对于逻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应该说,在逻辑学发展历史上,一直存在着是否遵循“必然地得出”这个逻辑学的内在机制问题。然而,“自亚里士多德以后,把握它,遵循它,逻辑才会发展,背离它,曲解它,逻辑就不会发展。逻辑史证明了这一点。”(第251页)有的时期,逻辑学的发展遵循了这个机制,就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比如斯多葛学派创立了命题逻辑,弗雷格创立了现代逻辑。有的时期,逻辑学的发展偏离了这个机制,就走了弯路,比如近代形成的传统逻辑,康德所谓的先验逻辑,以及黑格尔所谓的辩证逻辑,等等。总之,亚里士多德逻辑对于今人在逻辑上的重要启示是:“逻辑是关于推理的科学,并且是关于必然的推理的科学,特别是这种推理的必然性不是由内容决定的,而是由形式决定的。因此,‘必然地得出’是逻辑本身具有的内在机制。”(第241页)发展逻辑学必须遵循这个机制,偏离了这个机制,就不能把握逻辑学正确的发展方向。
我们再来看一看亚里士多德逻辑在哲学上给予今人的启示。应该说,从哲学的角度看,亚里士多德逻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和理解西方哲学的角度和思路。亚里士多德逻辑自产生以来,就一直与哲学交融在一起,对西方哲学两千年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样说的一个理由是,亚里士多德既是逻辑学的创始人,也是形而上学的创始人,他除了《工具论》这部逻辑著作之外,还创作了哲学 著作《形而上学》。而把他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理论结合在一起的则是关于“是”的逻辑与哲学的分析。
亚里士多德逻辑使用的主要是自然语言,他的三段论系统是以自然语言为基础而建立的。要给出三段论的推理形式的刻画,首先要给出构成三段论推理的那些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的分析。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为基本的命题形式是“S是P”。其中,S是主项,P是谓项,“是”是联项,把主项和谓项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加上量词和否定词就可以构成不同形式的命题。在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是”是一个逻辑常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亚里士多德是从日常语言出发建立逻辑理论的,因此他对于命题形式的分析是以对于句子的语法形式的分析为基础的,保留着日常语言的语法形式。也就是说,在希腊语言中,“是”是一个系词,“s是P”也是希腊语言的基本句式。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逻辑中的基本的命题形式和语言中的基本的句子形式是一致的,都是“s是P’,而它们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是”本身。这样,日常语言中“是”这个系词的核心地位就凸现出来。
如果亚里士多德单单揭示了基本的命题形式与基本的语言形式的一致性,那么也很难说他的逻辑对于哲学会有什么影响,但他把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是本身”(being as being),是关于“是”的学问,这样亚里士多德就在逻辑与哲学(形而上学)间建立起了联系。“是”不仅是逻辑的核心概念,而且也是形而上学的核心概念,通过研究逻辑上的“是”,可以研究形而上学的“是”,它成为了沟通逻辑和形而上学的桥梁。此后在很长的一段哲学发展史上,亚里士多德逻辑成了传统哲学研究的工具,是传统哲学基本的分析方法。“由于亚里士多德逻辑是传统逻辑的基础,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是后来形而上学的基础,因此逻辑与形而上学的联系一直保留下来。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在形式上有所改变罢了”(见再版序)。从哲学史看,无论是康德、笛卡尔,还是黑格尔、海德格尔都一直重视研究“是”的问题,都一直保持着逻辑与哲学的内在的联系,都是从亚里士多德逻辑出发来探讨形而上学问题的,而它们的结合点就是对自然语言中“是”这个系词的探讨。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从亚里士多德逻辑出发来理解西方传统哲学,理解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逻辑是理解西方传统哲学和形而上学的一把钥匙。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逻辑与传统哲学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那么现代逻辑产生之后,特别是在现代逻辑的广泛应用的基础上产生了语言哲学之后,亚里士多德逻辑对于学习现代哲学还具有重要的意义吗?提出这个问题的理由是,现代逻辑为哲学研究提供了新的逻辑分析方法,从而导致了哲学研究中的语言转向,产生了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现代哲学家关注语言,注重语言分析,而语言分析实质上是逻辑分析,即使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分析语言表达式,以揭示其语法结构掩盖下的逻辑结构,澄清语言表达式的意义,进而解决哲学问题。然而,作为哲学研究的新的方法,现代逻辑使用的是形式语言,构造的是逻辑演算系统。其中,命题演算重在刻画命题联结词的逻辑性质,谓词演算重在刻画谓词和量词的逻辑性质,而在使用形式语言对于命题、谓词以及量词等所做的刻画中,“s是P”这种基本的命题形式消失了。因此,“是”在命题形式的刻画中也就不再明确地体现出来,在现代逻辑中似乎就不具有什么重要地位了,亚里士多德逻辑与现代哲学的关系似乎也因此被割裂开来。
我认为,即便在现代逻辑产生之后,亚里士多德逻辑仍然对于现代哲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是”虽然不是现代逻辑的关注对象,但“真”却成为现代逻辑的核心概念。现代逻辑从语形和语义两个方面刻画推理,探讨“必然地得出”,而对“真”的探讨为现代逻辑的形式系统提供了语义解释。而在现代语言哲学中,意义理论是核心问题,对意义理论的探讨往往又是与对“真”的探讨结合在一起的,意义理论与“真”之理论是密不可分的。当代哲学家达米特的意义理论就是与他关于真的探讨直接相关的,可以说是以他的真之理论为基础的。而戴维森则直接从塔尔斯基的形式语言中的真定义出发,构建了自己的意义理论。因此,“真”在现代逻辑与现代哲学中是核心的概念。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与“真”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他常常是从“是”出发去探讨“真”。他最为著名的一段论述是:否定是的东西或肯定不是的东西就是假的,而肯定是的东西和否定不是的东西就是真的;因而任何关于任何事物是或不是的判断都陈述了要么为真,要么为假的东西。因此,在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是”与“真”的研究是联系在一起的。同样,在他讨论哲学问题时候,“是”与“真”也是结合在一起的。我们可以说,通过(与“是”联系的)“真”,亚里士多德逻辑与现代哲学仍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对于理解现代哲学,亚里士多德逻辑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而言之,把握和理解亚里士多德逻辑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地认识逻辑这门学科的性质,而且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西方哲学家的著作和思想。应该说,“亚里士多德逻辑可以为我们理解整个西方哲学提供一个基准,一条贯彻始终的思路。”(见再版序)因此,即使在今天,亚里士多德逻辑对于我们仍然是有意义的。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王路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7月修订版,28.00元)
先看看亚里士多德逻辑在逻辑上给予我们的启示。亚里士多德逻辑的现代意义首先体现在以下方面。
对于逻辑,人们的理解各不相同。一种普遍的理解是,逻辑是关于思维的科学,探讨的是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内容,而研究思维形式。就思维形式而言,逻辑研究的是内容各不相同的命题所具有的共同结构,以及内容各不相同的推理所具有的共同结构——思维的逻辑形式,即命题形式和推理形式。三段论推理的共同逻辑形式是:“所有M都是P,所有S都是M,所以所有S都是P”。此外,逻辑除了探讨各种逻辑形式外,还探讨正确运用逻辑形式所必须遵循的基本的逻辑规律,比如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这样,关于逻辑的认识就从思维形式过渡到逻辑形式,从思维规律过渡到逻辑规律。简而言之,逻辑是关于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的科学。这种关于逻辑对象和性质的认识,基本上是在中世纪以后形成的,反映了近代的逻辑观念。应该说,上述关于逻辑的看法体现了对于逻辑这门学科的较为普遍的认识,这种认识不能说是没有道理的,但有待进一步明确。比如它需要对于思维做一个交代,而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再比如,它可能需要说明逻辑学对思维的研究与其他科学(包括心理学)的不同,这也并非易事。但我们认为它的主要不足在于,一方面没有突出逻辑研究的对象——推理,另一方面没有揭示逻辑科学的本质特征——探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必然性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这种关于逻辑的认识与亚里士多德的认识是不同的。 亚里士多德关于逻辑的定义是:一个推理是一个论证,在这个论证中,某些东西被规定下来,而在论证过程中必然会得出一些与这些被规定下来的东西不同的东西。在这个定义中,被规定下来的“有些东西”指的是推理的前提,而得出的一些与前提“不同的东西”指的是推理的结论,而前提和结论之间要具有“必然得出”的关系。而从前提“必然地得出”结论是指前提的真与结论的真具有必然的联系,当前提为真时结论必然为真。这个定义表明,逻辑是关于推理的理论,它研究的是前提与结论之间“必然地得出”这种联系,进一步说,逻辑是关于推理的“必然地得出”的理论。亚里士多德把推理作为逻辑研究的对象,把“必然地得出”这种推理关系作为逻辑研究的重点,把“必然地得出”作为逻辑的本质特征。
亚里士多德又是怎样去达到这种“必然地得出”的呢?他不是研究前提与结论之间在内容上的联系,而是探讨它们之间在形式上的联系。“亚里士多德的刻画完全是形式方面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第239页,以下出自本书的引文均只标页码)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必然地得出”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必然关系保证的。亚里士多德逻辑主要是三段论理论,三段论推理由三个命题构成,两个命题作为前提,一个命题作为结论。比如,“所有人都是会死的,所有希腊人都是人,所以所有希腊人都是会死的”。亚里士多德研究三段论推理的重心在于,探讨三段论中两个前提与一个结论(三个命题)具备什么逻辑形式才具有“必然地得出”这种关系。他根据中项的位置确定了三段论的各个格(即三段论的结构),根据构成前提和结论的三个命题的逻辑形式确定了三段论的各个式(即三段论的推理形式)。比如,第一格、第二格和第三格的第一式分别为:“如果A谓述每个B并且B谓述每个C,那么A也必然谓述每个C”、“如果M不属于任何N,而谓述每个O,那么N必然不属于任何O”、“如果P和R都属于每个S,那么P必然属于某个S”。这样,就从形式上刻画和规定了三段论的格与式,刻画和规定了保证“必然地得出”的各种三段论的推理形式,确立了有效的推理形式,排除了无效的推理形式,并且把这些有效的推理形式构造成为一个系统。作为这种研究方式的最大成果,亚里士多德构造了一个完全的三段论理论的形式系统。
上文表明,亚里士多德不仅明确了逻辑的对象——推理,明确了逻辑的根本性质与特征——“必然地得出”,而且从形式的角度着手,提供了一套保证“必然地得出”的可操作的方法。而“必然地得出”则“集中地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见“再版序”),它是逻辑的“内在机制”。(第234页)
逻辑发展的历史表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与现代逻辑的逻辑观是一致的。现代逻辑的基础是两个演算:命题演算与谓词演算。现代逻辑通过创制形式语言,构造逻辑演算来探讨推理中的“必然地得出”,它遵循了“必然地得出”这个逻辑的内在机制,反映了逻辑的本质。用现代逻辑的术语表达,所谓“必然地得出”,实质上指的是推理的有效性问题;而推理的有效性问题根本上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问题。它指的是,一个有效的推理形式是当(进行代入以后)所有前提为真时,结论必然为真。而对推理形式有效性的刻画,是通过构造逻辑演算做到的。应该看到,现代逻辑虽然遵循了与亚里士多德逻辑同样的“必然地得出”这个机制,但由于现代逻辑是从形式语言出发,通过逻辑演算来研究推理的有效性,即“必然地得出”的,因此它的分析命题的能力、刻画推理的能力都远远超过了亚里士多德逻辑。在刻画“必然地得出”上,现代逻辑远远优于亚里士多德逻辑,可以说,自从有了现代逻辑,亚里士多德逻辑就过时了。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对于逻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应该说,在逻辑学发展历史上,一直存在着是否遵循“必然地得出”这个逻辑学的内在机制问题。然而,“自亚里士多德以后,把握它,遵循它,逻辑才会发展,背离它,曲解它,逻辑就不会发展。逻辑史证明了这一点。”(第251页)有的时期,逻辑学的发展遵循了这个机制,就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比如斯多葛学派创立了命题逻辑,弗雷格创立了现代逻辑。有的时期,逻辑学的发展偏离了这个机制,就走了弯路,比如近代形成的传统逻辑,康德所谓的先验逻辑,以及黑格尔所谓的辩证逻辑,等等。总之,亚里士多德逻辑对于今人在逻辑上的重要启示是:“逻辑是关于推理的科学,并且是关于必然的推理的科学,特别是这种推理的必然性不是由内容决定的,而是由形式决定的。因此,‘必然地得出’是逻辑本身具有的内在机制。”(第241页)发展逻辑学必须遵循这个机制,偏离了这个机制,就不能把握逻辑学正确的发展方向。
我们再来看一看亚里士多德逻辑在哲学上给予今人的启示。应该说,从哲学的角度看,亚里士多德逻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和理解西方哲学的角度和思路。亚里士多德逻辑自产生以来,就一直与哲学交融在一起,对西方哲学两千年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样说的一个理由是,亚里士多德既是逻辑学的创始人,也是形而上学的创始人,他除了《工具论》这部逻辑著作之外,还创作了哲学 著作《形而上学》。而把他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理论结合在一起的则是关于“是”的逻辑与哲学的分析。
亚里士多德逻辑使用的主要是自然语言,他的三段论系统是以自然语言为基础而建立的。要给出三段论的推理形式的刻画,首先要给出构成三段论推理的那些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的分析。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为基本的命题形式是“S是P”。其中,S是主项,P是谓项,“是”是联项,把主项和谓项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加上量词和否定词就可以构成不同形式的命题。在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是”是一个逻辑常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亚里士多德是从日常语言出发建立逻辑理论的,因此他对于命题形式的分析是以对于句子的语法形式的分析为基础的,保留着日常语言的语法形式。也就是说,在希腊语言中,“是”是一个系词,“s是P”也是希腊语言的基本句式。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逻辑中的基本的命题形式和语言中的基本的句子形式是一致的,都是“s是P’,而它们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是”本身。这样,日常语言中“是”这个系词的核心地位就凸现出来。
如果亚里士多德单单揭示了基本的命题形式与基本的语言形式的一致性,那么也很难说他的逻辑对于哲学会有什么影响,但他把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是本身”(being as being),是关于“是”的学问,这样亚里士多德就在逻辑与哲学(形而上学)间建立起了联系。“是”不仅是逻辑的核心概念,而且也是形而上学的核心概念,通过研究逻辑上的“是”,可以研究形而上学的“是”,它成为了沟通逻辑和形而上学的桥梁。此后在很长的一段哲学发展史上,亚里士多德逻辑成了传统哲学研究的工具,是传统哲学基本的分析方法。“由于亚里士多德逻辑是传统逻辑的基础,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是后来形而上学的基础,因此逻辑与形而上学的联系一直保留下来。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在形式上有所改变罢了”(见再版序)。从哲学史看,无论是康德、笛卡尔,还是黑格尔、海德格尔都一直重视研究“是”的问题,都一直保持着逻辑与哲学的内在的联系,都是从亚里士多德逻辑出发来探讨形而上学问题的,而它们的结合点就是对自然语言中“是”这个系词的探讨。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从亚里士多德逻辑出发来理解西方传统哲学,理解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逻辑是理解西方传统哲学和形而上学的一把钥匙。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逻辑与传统哲学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那么现代逻辑产生之后,特别是在现代逻辑的广泛应用的基础上产生了语言哲学之后,亚里士多德逻辑对于学习现代哲学还具有重要的意义吗?提出这个问题的理由是,现代逻辑为哲学研究提供了新的逻辑分析方法,从而导致了哲学研究中的语言转向,产生了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现代哲学家关注语言,注重语言分析,而语言分析实质上是逻辑分析,即使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分析语言表达式,以揭示其语法结构掩盖下的逻辑结构,澄清语言表达式的意义,进而解决哲学问题。然而,作为哲学研究的新的方法,现代逻辑使用的是形式语言,构造的是逻辑演算系统。其中,命题演算重在刻画命题联结词的逻辑性质,谓词演算重在刻画谓词和量词的逻辑性质,而在使用形式语言对于命题、谓词以及量词等所做的刻画中,“s是P”这种基本的命题形式消失了。因此,“是”在命题形式的刻画中也就不再明确地体现出来,在现代逻辑中似乎就不具有什么重要地位了,亚里士多德逻辑与现代哲学的关系似乎也因此被割裂开来。
我认为,即便在现代逻辑产生之后,亚里士多德逻辑仍然对于现代哲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是”虽然不是现代逻辑的关注对象,但“真”却成为现代逻辑的核心概念。现代逻辑从语形和语义两个方面刻画推理,探讨“必然地得出”,而对“真”的探讨为现代逻辑的形式系统提供了语义解释。而在现代语言哲学中,意义理论是核心问题,对意义理论的探讨往往又是与对“真”的探讨结合在一起的,意义理论与“真”之理论是密不可分的。当代哲学家达米特的意义理论就是与他关于真的探讨直接相关的,可以说是以他的真之理论为基础的。而戴维森则直接从塔尔斯基的形式语言中的真定义出发,构建了自己的意义理论。因此,“真”在现代逻辑与现代哲学中是核心的概念。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与“真”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他常常是从“是”出发去探讨“真”。他最为著名的一段论述是:否定是的东西或肯定不是的东西就是假的,而肯定是的东西和否定不是的东西就是真的;因而任何关于任何事物是或不是的判断都陈述了要么为真,要么为假的东西。因此,在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是”与“真”的研究是联系在一起的。同样,在他讨论哲学问题时候,“是”与“真”也是结合在一起的。我们可以说,通过(与“是”联系的)“真”,亚里士多德逻辑与现代哲学仍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对于理解现代哲学,亚里士多德逻辑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而言之,把握和理解亚里士多德逻辑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地认识逻辑这门学科的性质,而且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西方哲学家的著作和思想。应该说,“亚里士多德逻辑可以为我们理解整个西方哲学提供一个基准,一条贯彻始终的思路。”(见再版序)因此,即使在今天,亚里士多德逻辑对于我们仍然是有意义的。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王路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7月修订版,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