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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运动竞赛中的假球问题屡治不愈,不仅妨碍体育事业的发展,也对社会文明和公平正义造成严重的危害。本文使用了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对大量文献资料进行了整理与分析,并运用归纳法对相关资料进行逻辑上的梳理,找出研究对象间的内在联系。以运动竞赛中的不公平现象为切入点,以假球现象为主线,揭示了运动竞赛中假球问题的产生原因及社会危害等,对假球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究。
关键词: 运动竞赛;假球问题
【中图分类号】 G843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7)20-0087-01
一、 假球的定义
在《管理体制视角下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中的纠纷研究》一文中,张碧昊指出:“假球”是指比赛的结果不是由公平竞赛产生的,而是事先已被幕后操纵的非法活动。
二、 假球的特征
1. 有使用金钱贿赂收买或是互相协议的手段。
运动竞赛参与主体收受贿赂或参与赌博赌球,亦或是被赌博集团所控制,故意“放水”输掉比赛。
2. 有显而易见或是不显著的假球动作。
为了出线和获得更好的名次,消极比赛故意求输,打“默契球”。球队队员、教练员,体育竞赛中的主要参与者参与赌球,消极比赛或是故意输掉比赛,以此来获得物质利益。
3. 比赛结束后有可能取得证据也有可能没有明显的证据。
运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比赛胜利,玷污了体育精神,违背高尚的职业道德同时也违反公正公平的体育竞赛规则。
三、 假球问题的成因
1. 文化根源的不同及政治干预。
胡儿在《假球黑哨的文化根源》一文中,分析了产生“假球”问题的文化因素,认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导致东西方对待竞技体育和游戏的态度的不同。
2. 经济因素,物质利益的诱惑。
在运动竞赛中取得胜利会产生众多的经济利益。部分俱乐部和竞赛参与人员在竞赛中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提升成绩,以获得最大的利益。
3. 竞赛规则不完善,竞赛规程存在漏洞。
競赛规则和竞赛规程是体育竞赛中的法律,它规定了运动竞赛中的方方面面。但由于部分规则的不完善,让一些运动员或教练员有机可乘,运用规则和规程的漏洞为自己牟利。
4. 体育竞赛参与者自身体育精神和道德素质的缺失。
物质利益的诱惑只是一个外在的诱因,而一些比赛参与者自身体育精神和道德素质的缺失才是导致假球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在因素。
5. 法律制度不完善,惩戒力度较低。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是导致“假球问题的”根本原因。只有加强司法的介入,加大对假球的惩罚力度,适当运用刑法对其进行控制,完善体育法制。
四、 假球问题的社会危害
1. 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
假球的危害是巨大的,是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影响公众对社会价值标准的评判,尤其对青少年儿童的思想情感造成严重的危害。
2. 不利于体育项目的普及和发展 。
运动竞赛中的假球现象严重危害观众的利益,影响运动员竞技水平的发挥和提高,降低了比赛的观赏性,阻碍体育竞赛的健康正常运行,不利于球类运动的发展和普及。
3. 亵渎了体育精神,影响社会价值的评定标准。
公平公正不仅是体育竞赛的灵魂,也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石。运动竞赛倡导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体育不仅要增强人们的体质,更是向大众传播高尚的体育精神,但是运动竞赛中的假球行为严重亵渎了高尚的体育精神,也对社会价值标准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4. 严重损害了国家或俱乐部的社会形象。
在一些运动竞赛中,为了达到某些不正当的目的,获得物质利益,出现了一些违反竞赛规则和道德规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体育竞赛公平公正的精神,不仅让广大观众深受其害,也损毁了国家或是俱乐部的社会形象。
五、 建议
1.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物质利益的诱惑只是假球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运动竞赛主要参与者和利益相关人员思想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偏低,不能抵抗高额的物质利益诱惑,精神和内心的腐败才是真正的主要因素。
2. 加快体育立法,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加强及完善体育特别是竞技体育的立法工作,加快司法介入,依法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厉打击假球活动。
3. 完善体育竞赛规则。
体育竞赛中的规则是比赛中的法律,不管是运动员还是比赛中的裁判都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应不断完善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
4. 正确引导体育竞赛商业化和职业化的进程。
体育竞赛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了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操纵体育竞赛,获得非法利益,必须正确引导体育事业商业化和职业化的进程,让体育事业在健康的内外环境中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碧昊.管理体制视角下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中的纠纷研究—以“假球”和“黑哨”问题为例[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6.
[2] 杨余民.我国竞技体育比赛中的不公平竞争问题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8.
[3] 黄洁.我国竞技体育中操纵比赛行为的对策研究—以“假球”、“黑哨”为例[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4] 王野.国内足球职业联赛“假球”现象成因的分析[D].吉林:吉林大学,2010.
[5] 张志平.我国篮球运动违规现象及扼制措施研究[D].湖北:湖北大学,2013.
[6] 段嘉元.对足球假球问题的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1994.05.008.
[7] 郭平, 宋一心.竞技体育中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存在及其消除[J]. 体育与科学, 1999(6):20-23+26.
[8] 王雷光,毛丽红. 解读和解决足球“假球与黑哨”问题[J].考试周刊, 2009(32):158-159.
[9] 黄继章.竞技体育中不公平竞争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治理[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7(1):38-39.
[10] 胡儿.假球黑哨的文化根源[J].体育文化导刊,2001(1):22-22.
关键词: 运动竞赛;假球问题
【中图分类号】 G843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7)20-0087-01
一、 假球的定义
在《管理体制视角下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中的纠纷研究》一文中,张碧昊指出:“假球”是指比赛的结果不是由公平竞赛产生的,而是事先已被幕后操纵的非法活动。
二、 假球的特征
1. 有使用金钱贿赂收买或是互相协议的手段。
运动竞赛参与主体收受贿赂或参与赌博赌球,亦或是被赌博集团所控制,故意“放水”输掉比赛。
2. 有显而易见或是不显著的假球动作。
为了出线和获得更好的名次,消极比赛故意求输,打“默契球”。球队队员、教练员,体育竞赛中的主要参与者参与赌球,消极比赛或是故意输掉比赛,以此来获得物质利益。
3. 比赛结束后有可能取得证据也有可能没有明显的证据。
运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比赛胜利,玷污了体育精神,违背高尚的职业道德同时也违反公正公平的体育竞赛规则。
三、 假球问题的成因
1. 文化根源的不同及政治干预。
胡儿在《假球黑哨的文化根源》一文中,分析了产生“假球”问题的文化因素,认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导致东西方对待竞技体育和游戏的态度的不同。
2. 经济因素,物质利益的诱惑。
在运动竞赛中取得胜利会产生众多的经济利益。部分俱乐部和竞赛参与人员在竞赛中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提升成绩,以获得最大的利益。
3. 竞赛规则不完善,竞赛规程存在漏洞。
競赛规则和竞赛规程是体育竞赛中的法律,它规定了运动竞赛中的方方面面。但由于部分规则的不完善,让一些运动员或教练员有机可乘,运用规则和规程的漏洞为自己牟利。
4. 体育竞赛参与者自身体育精神和道德素质的缺失。
物质利益的诱惑只是一个外在的诱因,而一些比赛参与者自身体育精神和道德素质的缺失才是导致假球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在因素。
5. 法律制度不完善,惩戒力度较低。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是导致“假球问题的”根本原因。只有加强司法的介入,加大对假球的惩罚力度,适当运用刑法对其进行控制,完善体育法制。
四、 假球问题的社会危害
1. 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
假球的危害是巨大的,是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影响公众对社会价值标准的评判,尤其对青少年儿童的思想情感造成严重的危害。
2. 不利于体育项目的普及和发展 。
运动竞赛中的假球现象严重危害观众的利益,影响运动员竞技水平的发挥和提高,降低了比赛的观赏性,阻碍体育竞赛的健康正常运行,不利于球类运动的发展和普及。
3. 亵渎了体育精神,影响社会价值的评定标准。
公平公正不仅是体育竞赛的灵魂,也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石。运动竞赛倡导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体育不仅要增强人们的体质,更是向大众传播高尚的体育精神,但是运动竞赛中的假球行为严重亵渎了高尚的体育精神,也对社会价值标准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4. 严重损害了国家或俱乐部的社会形象。
在一些运动竞赛中,为了达到某些不正当的目的,获得物质利益,出现了一些违反竞赛规则和道德规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体育竞赛公平公正的精神,不仅让广大观众深受其害,也损毁了国家或是俱乐部的社会形象。
五、 建议
1.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物质利益的诱惑只是假球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运动竞赛主要参与者和利益相关人员思想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偏低,不能抵抗高额的物质利益诱惑,精神和内心的腐败才是真正的主要因素。
2. 加快体育立法,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加强及完善体育特别是竞技体育的立法工作,加快司法介入,依法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厉打击假球活动。
3. 完善体育竞赛规则。
体育竞赛中的规则是比赛中的法律,不管是运动员还是比赛中的裁判都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应不断完善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
4. 正确引导体育竞赛商业化和职业化的进程。
体育竞赛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了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操纵体育竞赛,获得非法利益,必须正确引导体育事业商业化和职业化的进程,让体育事业在健康的内外环境中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碧昊.管理体制视角下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中的纠纷研究—以“假球”和“黑哨”问题为例[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6.
[2] 杨余民.我国竞技体育比赛中的不公平竞争问题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8.
[3] 黄洁.我国竞技体育中操纵比赛行为的对策研究—以“假球”、“黑哨”为例[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4] 王野.国内足球职业联赛“假球”现象成因的分析[D].吉林:吉林大学,2010.
[5] 张志平.我国篮球运动违规现象及扼制措施研究[D].湖北:湖北大学,2013.
[6] 段嘉元.对足球假球问题的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1994.05.008.
[7] 郭平, 宋一心.竞技体育中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存在及其消除[J]. 体育与科学, 1999(6):20-23+26.
[8] 王雷光,毛丽红. 解读和解决足球“假球与黑哨”问题[J].考试周刊, 2009(32):158-159.
[9] 黄继章.竞技体育中不公平竞争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治理[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7(1):38-39.
[10] 胡儿.假球黑哨的文化根源[J].体育文化导刊,2001(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