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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丞待解决的问题。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弱势群体的相关利益保护最终被纳入政策议程这一个典型案例进行研究,从进入政策议程所需的条件分析社会中弱势群体在推进公共政策议程中所做的不同努力,探讨弱势群体寻求利益表达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弱势群体;公共政策议程;有效途径
一、乙肝问题的社会背景
我国是乙肝大国,根据有关流行病学资料,我国乙肝病毒感染率为57.6%,其中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为9.8%;全国现患慢性肝炎病人超过2000万例[1],鉴于人们对病毒性肝炎缺乏了解,而造成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和歧视,就连近一半的患者自己也错误地认为,一起吃饭和工作、握手、拥抱及其他唾液传播方式会传染乙肝。但其实从科学上来说,虽然携带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但一般的生活接触和饮食是不会传染的,他们完全可以进行正常的工作、学习和婚恋,而且原则上在就业时亦不应该有任何的禁忌。
从社会认知的角度出发,乙肝病毒携带者则常常会被社会和公众带有偏见的对待和排斥,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面临着实际上的不平等。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自身来说,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对其不公正的待遇,导致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困境和心理压力,再加上相关科学知识的不足和缺乏有效的表达和申诉渠道,导致社会和制度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偏见和排斥及其引发的各种问题并没有引起政府的重视,导致这一群体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正当权利屡受侵害。如:2007年6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发布一项调查报告称,在对98家在华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调查后,发现近八成的跨国公司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一些跨国公司不再明确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录求职者,而是代之以其他理由,以此降低法律和道德风险[2]。
这一问题在公务领域也并非罕见。周一超,浙江大学农学系2003届毕业生,2003年1月,他报名参加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在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后,未能通过体检,因而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愤而行凶致使人事局两干部一死一伤。
二、相关利益群体为推进政策议程的努力
就问题的提出者与公众的参与程度而言,乙肝歧视问题的政策议程设定显然是外在创始模式。从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所需条件的角度出发,相关利益群体都积极奔走,做出了不同的努力,最后促成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成和制定。
1、引起社会对乙肝的关注,呼吁社会公正对待乙肝患者
某一问题被部分社会主体关注后还不足以成为社会问题或公共问题,只有当此问题被社会大部分人所觉察和表达出来,才能成为社会问题。
有关乙肝患者的利益群体,包括患者自身和志愿者,都积极地从社会媒体、专家组织和个人等方面寻求支持和资源,以求扩大社会对乙肝问题的关注。在中国进入“政治季”的每年三月份,乙肝网友们都积极地在各个频道中发帖,号召大家给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写信、打电话、发E-mail,呼吁他们关注乙肝歧视,期待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入学等权益得到立法保护。除了积极游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还邀请香港巨星刘德华担任乙肝防治宣传大使。为了拓展反乙肝歧视的影响,部分志愿者还把目光投向医药卫生界人士集中的民主党派—中国农工民主党。经过商议,双方决定把规范乙肝检测这样一个技术问题和当今政治生活宏大主题联系在一起。在2006年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中国工农民主党提出一个名为“规范乙肝检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党派提案。提案建议规范检测乙肝标志物的范围,同时加强保护受检者隐私。
2、影响政府与决策者
要使得一项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政府与决策者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乙肝维权行动中,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们通过接近“两会”代表、致信重要领导等方式,对决策者施加影响和压力,促成政府对乙肝问题的重视,使得这一问题能够早日列入政策议程。
部分志愿者搜集了由很多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的“特殊名单”,一到全国“两会”前夕,他们就通过打电话、面谈等途径,将反乙肝歧视的建议、提案文稿送给对议题可能持同情态度的代表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组副组长期间,还曾收到过一份由1611位公民签名的“要求对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
在利益群体的努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都参与到乙肝歧视问题的讨论中,形成了乙肝维权运动的支持力量,乙肝歧视问题逐渐进入公众议程。
三、推进弱势群体政策议程的途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的分化加速,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公加剧,在这一过程中强弱势群体的力量对比悬殊巨大,强势群体成为政治、社会、经济的主导群体,弱势群体在这些领域的话语权逐渐丧失。
在公共政策制定中进行有效利益表达是维护和争取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但弱势群体位卑言轻,很难有效的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导致公共政策利益分配失衡,产生社会不公,引发民众不满,诱发社会冲突。乙肝病毒携带者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利益得不到保护,频频引发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如乙肝病毒携带者自杀事件、乙肝治疗虚假广告、假药泛滥等严重地危害到社会的稳定。
因此,要使得社会上这些特殊群体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可参照以下途径建议:
第一,培育弱势群体的主体意识,增强其利益表达的主动性。面对社会中的不公正对待,弱势群体首先对自己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既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采取极端的手段报复社会。所谓主体意识,是指政治参与的主体—公民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精神[3]。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弱势群体同样应该具有平等的权利和公正的待遇。只有有了主体化的利益表达意识,弱势群体才会对自己的利益要求有清醒的认识,才会更加自觉地、主动地影响公共政策,追求合理的利益要求,并且采取正当的手段维护自身合理的利益要求。
第二,培育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团体,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众所周知,团体的力量远远大于个人的单薄之力,而弱势群体更是因为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在寻求利益表达的过程中更显得苍白无力。积极发展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群众性、独立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提高民众的社会组织化程度,不仅能帮助弱势群体增强利益表达的效果,还能使一个社会问题更易引起决策部门的关注,从而充分考虑其利益要求。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弱势群体自身微弱的呼声,他们的问题将不会得到持续关注,没有进入政策议程,问题的解决也就无从谈起。
第三,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网络等新型工具。社会问题被国家机关认识并确定为政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条途径:客观形势的压力、领导人的重视、公众诉求的推动和大众传媒的关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要善于主动挖掘和开拓各种渠道,为自身利益的诉求争取更多的动力支持。在现代社会,网络舆论作为公众舆论的构成部分,已对公共政策具有重大影响力,而网络作为一种新兴利益表达渠道,也有着适宜弱势群体表达利益的天然优势。网络表达的主体相当广泛,无论主体间的地位差距有多大,他们在网络空间中都具有平等的表达权。因此,善用网络,将成为弱势群体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弱势群体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弱势群体所遭受的不公待遇和在社会中所处的劣势地位将不利于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弱势群体想要有效维护自身利益,只有通过政治参与,将自己的利益诉求有效表达,积极推进政策议程的发展,才能最终通过公共政策扭转自身的劣势地位,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姚弼光.为无症状HBsAg携带者解惑[J].大众医学.1998,5.
[2]陈世香主编.公共政策案例分析[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206.
[3]朱亚鹏.网络社会下中国公共政策议程设定模式的转型[J].中山大学学报,2010,50(5).
关键词:弱势群体;公共政策议程;有效途径
一、乙肝问题的社会背景
我国是乙肝大国,根据有关流行病学资料,我国乙肝病毒感染率为57.6%,其中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为9.8%;全国现患慢性肝炎病人超过2000万例[1],鉴于人们对病毒性肝炎缺乏了解,而造成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和歧视,就连近一半的患者自己也错误地认为,一起吃饭和工作、握手、拥抱及其他唾液传播方式会传染乙肝。但其实从科学上来说,虽然携带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但一般的生活接触和饮食是不会传染的,他们完全可以进行正常的工作、学习和婚恋,而且原则上在就业时亦不应该有任何的禁忌。
从社会认知的角度出发,乙肝病毒携带者则常常会被社会和公众带有偏见的对待和排斥,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面临着实际上的不平等。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自身来说,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对其不公正的待遇,导致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困境和心理压力,再加上相关科学知识的不足和缺乏有效的表达和申诉渠道,导致社会和制度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偏见和排斥及其引发的各种问题并没有引起政府的重视,导致这一群体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正当权利屡受侵害。如:2007年6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发布一项调查报告称,在对98家在华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调查后,发现近八成的跨国公司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一些跨国公司不再明确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录求职者,而是代之以其他理由,以此降低法律和道德风险[2]。
这一问题在公务领域也并非罕见。周一超,浙江大学农学系2003届毕业生,2003年1月,他报名参加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在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后,未能通过体检,因而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愤而行凶致使人事局两干部一死一伤。
二、相关利益群体为推进政策议程的努力
就问题的提出者与公众的参与程度而言,乙肝歧视问题的政策议程设定显然是外在创始模式。从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所需条件的角度出发,相关利益群体都积极奔走,做出了不同的努力,最后促成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成和制定。
1、引起社会对乙肝的关注,呼吁社会公正对待乙肝患者
某一问题被部分社会主体关注后还不足以成为社会问题或公共问题,只有当此问题被社会大部分人所觉察和表达出来,才能成为社会问题。
有关乙肝患者的利益群体,包括患者自身和志愿者,都积极地从社会媒体、专家组织和个人等方面寻求支持和资源,以求扩大社会对乙肝问题的关注。在中国进入“政治季”的每年三月份,乙肝网友们都积极地在各个频道中发帖,号召大家给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写信、打电话、发E-mail,呼吁他们关注乙肝歧视,期待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入学等权益得到立法保护。除了积极游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还邀请香港巨星刘德华担任乙肝防治宣传大使。为了拓展反乙肝歧视的影响,部分志愿者还把目光投向医药卫生界人士集中的民主党派—中国农工民主党。经过商议,双方决定把规范乙肝检测这样一个技术问题和当今政治生活宏大主题联系在一起。在2006年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中国工农民主党提出一个名为“规范乙肝检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党派提案。提案建议规范检测乙肝标志物的范围,同时加强保护受检者隐私。
2、影响政府与决策者
要使得一项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政府与决策者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乙肝维权行动中,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们通过接近“两会”代表、致信重要领导等方式,对决策者施加影响和压力,促成政府对乙肝问题的重视,使得这一问题能够早日列入政策议程。
部分志愿者搜集了由很多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的“特殊名单”,一到全国“两会”前夕,他们就通过打电话、面谈等途径,将反乙肝歧视的建议、提案文稿送给对议题可能持同情态度的代表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组副组长期间,还曾收到过一份由1611位公民签名的“要求对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
在利益群体的努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都参与到乙肝歧视问题的讨论中,形成了乙肝维权运动的支持力量,乙肝歧视问题逐渐进入公众议程。
三、推进弱势群体政策议程的途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的分化加速,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公加剧,在这一过程中强弱势群体的力量对比悬殊巨大,强势群体成为政治、社会、经济的主导群体,弱势群体在这些领域的话语权逐渐丧失。
在公共政策制定中进行有效利益表达是维护和争取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但弱势群体位卑言轻,很难有效的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导致公共政策利益分配失衡,产生社会不公,引发民众不满,诱发社会冲突。乙肝病毒携带者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利益得不到保护,频频引发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如乙肝病毒携带者自杀事件、乙肝治疗虚假广告、假药泛滥等严重地危害到社会的稳定。
因此,要使得社会上这些特殊群体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可参照以下途径建议:
第一,培育弱势群体的主体意识,增强其利益表达的主动性。面对社会中的不公正对待,弱势群体首先对自己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既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采取极端的手段报复社会。所谓主体意识,是指政治参与的主体—公民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精神[3]。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弱势群体同样应该具有平等的权利和公正的待遇。只有有了主体化的利益表达意识,弱势群体才会对自己的利益要求有清醒的认识,才会更加自觉地、主动地影响公共政策,追求合理的利益要求,并且采取正当的手段维护自身合理的利益要求。
第二,培育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团体,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众所周知,团体的力量远远大于个人的单薄之力,而弱势群体更是因为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在寻求利益表达的过程中更显得苍白无力。积极发展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群众性、独立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提高民众的社会组织化程度,不仅能帮助弱势群体增强利益表达的效果,还能使一个社会问题更易引起决策部门的关注,从而充分考虑其利益要求。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弱势群体自身微弱的呼声,他们的问题将不会得到持续关注,没有进入政策议程,问题的解决也就无从谈起。
第三,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网络等新型工具。社会问题被国家机关认识并确定为政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条途径:客观形势的压力、领导人的重视、公众诉求的推动和大众传媒的关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要善于主动挖掘和开拓各种渠道,为自身利益的诉求争取更多的动力支持。在现代社会,网络舆论作为公众舆论的构成部分,已对公共政策具有重大影响力,而网络作为一种新兴利益表达渠道,也有着适宜弱势群体表达利益的天然优势。网络表达的主体相当广泛,无论主体间的地位差距有多大,他们在网络空间中都具有平等的表达权。因此,善用网络,将成为弱势群体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弱势群体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弱势群体所遭受的不公待遇和在社会中所处的劣势地位将不利于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弱势群体想要有效维护自身利益,只有通过政治参与,将自己的利益诉求有效表达,积极推进政策议程的发展,才能最终通过公共政策扭转自身的劣势地位,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姚弼光.为无症状HBsAg携带者解惑[J].大众医学.1998,5.
[2]陈世香主编.公共政策案例分析[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206.
[3]朱亚鹏.网络社会下中国公共政策议程设定模式的转型[J].中山大学学报,20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