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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6日,深圳市建设局在召开的全市建筑行业规范和整治泥头车超载动员大会上指出,因泥头车违反规定无合法证件、超高超载运输或带泥上路被交通、城管、交警等执法部门查处的,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据及处罚材料,对使用或雇用该泥头车的施工企业作出责令停工整改,对于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市建设局将直接对企业给予红色警示3个月,期间,将禁止该企业在深圳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