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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高年级的学生应该学会“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然而,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在一线工作时,了解到很多教师认为,批改学生的作文,完全是自己的分内之事,是为了应付学校检查而作.他们利用工作之余时间,在学生的作文本上用红笔作眉批、旁批,作圈点勾画,修改符号规范,字迹美观,而后将作文本发下去,并不督促学生认真揣摩教师是怎么帮他修改的,为什么这样修改.久而久之,使很多学生有了一种错觉,即只有“写”作文是自己的事,而“评改”作文则是教师的“专利”,作文本发下来,看看分数,读读文末的评语就完事大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