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省政府日前公布《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将对五类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对五类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包括:列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河道、湖泊水域以及注册登记的水库水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和自然保护区水域;清水通道维护区和重要湿地的水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点保护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