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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内地居民投资移民人数持续增加,而伴。随这股移民潮,一些官员与商人非法转移资产出境并外逃不归的现象,引人注意。
目前,有媒体通过梳理近十年来50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样本,试图画出一份贪官外逃“路线图”,其目的当然不是为贪官外逃做指南,而是希望提醒有关部门如何预防和追逃,以及回应公众的疑惑。
三种方式出逃
通过梳理50名贪官外逃的案例,也大致得出贪官们外逃的路线图,这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准备、出逃和隐居。
贪官一旦准备外逃,基本上都已经有着相当充裕的钱款。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外逃人员携带赃款,基本上都是超过千万元。(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的书中透露:“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1998年以来,人民法院审判贪污贿赂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约占80%;而外逃贪官平均涉案金额近5000万美元。”)而向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这些国家过渡,投资移民的门槛通常都需要资产千万以上。
根据已曝光的案例,贪官们通常会选择三种方式出逃,一类是蓄谋较久,先将妻子、子女送出国外,然后再将财产慢慢转移,随后自己也辞职离境,并不引人注目。此类外逃的准备期一般耗时1至3年。
第二类是在腐败行为被发现后仓促出走,或是隐匿民间伺机出境,他们虽然没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但是在长期腐败的过程中已经为自己留下了后路,通常会为自己办假护照和假身份证以防不测。
第三类是利用出国学习或考察的机会不辞而别,有些人不惜抛下妻子、子女。此类外逃准备期一般在3个月至1年。
而这三者的准备工作也并非一蹴而就,虽然对于普通人而言,非法出境更多是采取偷渡方式,比如通过蛇头组织,躲在客轮暗层或者改造的集装箱里。
但是这种过程通常相当具有风险性,不仅是容易被查获,而且这一过程的人身风险系数高。在已经曝光的外逃案件中,相对较少。一位沿海省市的边检系统人士也告诉记者,他们查获的偷渡客,或是被遣返的都是普通劳工,出去是为了打黑工。
所以,相较而言,化名出境则是不少贪官的上佳选择。比较典型的就是有多张护照,因为根据当前我国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护照证件管理规定,通常处级以上干部的因公因私护照都会上缴统一管理。
不过,也有高官通过各种手段,利用身份证和护照管理的漏洞,通过伪造身份证,然后申领真实的护照,继而获得真实的签证。比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曾任温州市副市长的外逃贪官杨秀珠携全家出境时,所用证件都是真名护照。
出逃七步曲
每一个贪官的出逃除了那种东窗事发后,临时决定的以外,都会经过一年左右的准备。大概的出逃步骤包括:转移资产——家属先行一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
在这其中,护照的准备显得尤为重要,这决定了是否能跨出中国大门,顺利进入藏匿国。与那些偷渡客和犯罪分子伪造护照不同,这些普遍用的都是真护照。他们有的人拥有多本护照,并改名换姓,但是即使是这些护照,很多也都是由公安机关颁发的。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案发时,办案人员搜出贴有胡长清照片的假身份证两个,化名高峰和胡诚,护照两本,化名陈凤齐和高峰。胡长清交待,其假身份证是南昌市某派出所副所长给办的,胡长清也给她和子女办了假身份证和因私出国护照。反腐专家分析说,利用手中的权势、金钱或其他手段,他们可以将“假的真护照”顺利拿到手。另外,还有些稍稍用点心机,曲线办护照,这样的话,他们一旦逃到国外,不但在海关查不到记录,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易名而居。
事实上,为有意出逃的犯罪分子,当然也包括出逃办理护照,目前已经成为国内一些公安机关牟利的重要渠道。2004年年末,吉林省辽源市查出公安局有关职能部门涉嫌为他人办理、提供假护照案件,包括辽源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在内的多名民警被列入调查之列。而此前,湖南等地也出过数起公安机关倒卖护照的案件。
目的地国倾向北美
哈尔滨中行河松街支行的行长高山。这位据传携6亿储蓄款项出逃加拿大的行长,先将家人转移到国外,继而在敛足钱财后,自己也步家人后尘,最后完成出逃的过程。
据《中国追捕外逃纪实》一书作者、检察机关的随案采访作家李广森发现,早前携款潜逃的,惟一的目的是“不被抓”,他们有些是隐姓埋名躲在国内,有的藏在深山老林自生自灭,有的甚至躲进煤矿做了矿工,此外很大一部分就近偷逃出境到了泰国、缅甸。
但现在的贪官,则把目光转向了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他们希望能用自己聚敛的财富在那里过上天堂般的生活。”
贪官们选择逃往目的地的另外一个标准是,必须是没有和中国签订引渡条例的国家。中国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林欣介绍说:“目前,与我国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只有十来个国家,其中多数是发展中国家,没有一个西方国家。一些被外逃视为避难‘天堂’的国家,大都与中国没有引渡协议。”
移家在这些国家中又会成为首选,因为移家在到达后,可以通过金钱和一些政治上的避难要求等手段,获得合法身份,而像许多欧洲国家不是移家,相比之下,中国的就较少选择这些地方为落脚点。
据了解,目前在美国、澳大利亚等中国喜欢的国家,已经有华人专门开公司为提供“一条龙”服务。他们利用当地法律中的漏洞,和所在国的律师进行合作,他们办理从购买房产,到洗钱,再到取得合法身份等全套服务,不过收费也相当高昂。据知情人士透露,许多律师只要一接受案子,就要先收5000美元,此后收取的费用更是多如牛毛。
厅局级成为出逃主力
在外逃人员构成上,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资料显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有87.5%,其他部门约占12.5%。
中国贪官外逃潮是在近几年来才引人注目的。湖南大学兼职教授王明高认为,2000年是贪官外逃的一个分水岭,“贪官出逃的数量明显增多。”这一年,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被判处死刑,这对贪官们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贪官畏罪外逃的风潮,与中国加大整肃吏治的力度同时而起。
国家检察官学院周其华教授总结外逃贪官的特点,“年龄太多集中在45~50岁左右,多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主,他们不但拥有相当的权力——管钱管物管人,同时还有一定的涉外交往经验,因此具备运作和策划出逃的能力。”
周其华还谈到,外逃官员大多具备两个以上的职务,其腐败的行为往往发生在兼职范围内,“正职摆在明处,而兼职则不被组织掌握,行政官员兼任经济职务尤其要注意。”
一项统计数据也显示,国有企业是贪官外逃的重灾区。2001年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的120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有70%为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会人员。
王明高则分析说,目前出逃的官员多以厅局级为主,“因为他们手中掌控了大量的资源,并且有时间积累一定的腐败资本。级别太低则难以达到出逃所需的成本,太高又会惹人瞩目。”
目前,有媒体通过梳理近十年来50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样本,试图画出一份贪官外逃“路线图”,其目的当然不是为贪官外逃做指南,而是希望提醒有关部门如何预防和追逃,以及回应公众的疑惑。
三种方式出逃
通过梳理50名贪官外逃的案例,也大致得出贪官们外逃的路线图,这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准备、出逃和隐居。
贪官一旦准备外逃,基本上都已经有着相当充裕的钱款。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外逃人员携带赃款,基本上都是超过千万元。(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的书中透露:“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1998年以来,人民法院审判贪污贿赂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约占80%;而外逃贪官平均涉案金额近5000万美元。”)而向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这些国家过渡,投资移民的门槛通常都需要资产千万以上。
根据已曝光的案例,贪官们通常会选择三种方式出逃,一类是蓄谋较久,先将妻子、子女送出国外,然后再将财产慢慢转移,随后自己也辞职离境,并不引人注目。此类外逃的准备期一般耗时1至3年。
第二类是在腐败行为被发现后仓促出走,或是隐匿民间伺机出境,他们虽然没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但是在长期腐败的过程中已经为自己留下了后路,通常会为自己办假护照和假身份证以防不测。
第三类是利用出国学习或考察的机会不辞而别,有些人不惜抛下妻子、子女。此类外逃准备期一般在3个月至1年。
而这三者的准备工作也并非一蹴而就,虽然对于普通人而言,非法出境更多是采取偷渡方式,比如通过蛇头组织,躲在客轮暗层或者改造的集装箱里。
但是这种过程通常相当具有风险性,不仅是容易被查获,而且这一过程的人身风险系数高。在已经曝光的外逃案件中,相对较少。一位沿海省市的边检系统人士也告诉记者,他们查获的偷渡客,或是被遣返的都是普通劳工,出去是为了打黑工。
所以,相较而言,化名出境则是不少贪官的上佳选择。比较典型的就是有多张护照,因为根据当前我国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护照证件管理规定,通常处级以上干部的因公因私护照都会上缴统一管理。
不过,也有高官通过各种手段,利用身份证和护照管理的漏洞,通过伪造身份证,然后申领真实的护照,继而获得真实的签证。比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曾任温州市副市长的外逃贪官杨秀珠携全家出境时,所用证件都是真名护照。
出逃七步曲
每一个贪官的出逃除了那种东窗事发后,临时决定的以外,都会经过一年左右的准备。大概的出逃步骤包括:转移资产——家属先行一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
在这其中,护照的准备显得尤为重要,这决定了是否能跨出中国大门,顺利进入藏匿国。与那些偷渡客和犯罪分子伪造护照不同,这些普遍用的都是真护照。他们有的人拥有多本护照,并改名换姓,但是即使是这些护照,很多也都是由公安机关颁发的。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案发时,办案人员搜出贴有胡长清照片的假身份证两个,化名高峰和胡诚,护照两本,化名陈凤齐和高峰。胡长清交待,其假身份证是南昌市某派出所副所长给办的,胡长清也给她和子女办了假身份证和因私出国护照。反腐专家分析说,利用手中的权势、金钱或其他手段,他们可以将“假的真护照”顺利拿到手。另外,还有些稍稍用点心机,曲线办护照,这样的话,他们一旦逃到国外,不但在海关查不到记录,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易名而居。
事实上,为有意出逃的犯罪分子,当然也包括出逃办理护照,目前已经成为国内一些公安机关牟利的重要渠道。2004年年末,吉林省辽源市查出公安局有关职能部门涉嫌为他人办理、提供假护照案件,包括辽源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在内的多名民警被列入调查之列。而此前,湖南等地也出过数起公安机关倒卖护照的案件。
目的地国倾向北美
哈尔滨中行河松街支行的行长高山。这位据传携6亿储蓄款项出逃加拿大的行长,先将家人转移到国外,继而在敛足钱财后,自己也步家人后尘,最后完成出逃的过程。
据《中国追捕外逃纪实》一书作者、检察机关的随案采访作家李广森发现,早前携款潜逃的,惟一的目的是“不被抓”,他们有些是隐姓埋名躲在国内,有的藏在深山老林自生自灭,有的甚至躲进煤矿做了矿工,此外很大一部分就近偷逃出境到了泰国、缅甸。
但现在的贪官,则把目光转向了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他们希望能用自己聚敛的财富在那里过上天堂般的生活。”
贪官们选择逃往目的地的另外一个标准是,必须是没有和中国签订引渡条例的国家。中国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林欣介绍说:“目前,与我国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只有十来个国家,其中多数是发展中国家,没有一个西方国家。一些被外逃视为避难‘天堂’的国家,大都与中国没有引渡协议。”
移家在这些国家中又会成为首选,因为移家在到达后,可以通过金钱和一些政治上的避难要求等手段,获得合法身份,而像许多欧洲国家不是移家,相比之下,中国的就较少选择这些地方为落脚点。
据了解,目前在美国、澳大利亚等中国喜欢的国家,已经有华人专门开公司为提供“一条龙”服务。他们利用当地法律中的漏洞,和所在国的律师进行合作,他们办理从购买房产,到洗钱,再到取得合法身份等全套服务,不过收费也相当高昂。据知情人士透露,许多律师只要一接受案子,就要先收5000美元,此后收取的费用更是多如牛毛。
厅局级成为出逃主力
在外逃人员构成上,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资料显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有87.5%,其他部门约占12.5%。
中国贪官外逃潮是在近几年来才引人注目的。湖南大学兼职教授王明高认为,2000年是贪官外逃的一个分水岭,“贪官出逃的数量明显增多。”这一年,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被判处死刑,这对贪官们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贪官畏罪外逃的风潮,与中国加大整肃吏治的力度同时而起。
国家检察官学院周其华教授总结外逃贪官的特点,“年龄太多集中在45~50岁左右,多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主,他们不但拥有相当的权力——管钱管物管人,同时还有一定的涉外交往经验,因此具备运作和策划出逃的能力。”
周其华还谈到,外逃官员大多具备两个以上的职务,其腐败的行为往往发生在兼职范围内,“正职摆在明处,而兼职则不被组织掌握,行政官员兼任经济职务尤其要注意。”
一项统计数据也显示,国有企业是贪官外逃的重灾区。2001年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的120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有70%为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会人员。
王明高则分析说,目前出逃的官员多以厅局级为主,“因为他们手中掌控了大量的资源,并且有时间积累一定的腐败资本。级别太低则难以达到出逃所需的成本,太高又会惹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