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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始于观察。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观察无时无刻不在其日常工作中发生着。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师要具备“激励与评价”的专业能力,具体要求为“关注幼儿日常表现……”“有效运用观察、谈话、家园联系、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在《专业标准》的引领下,幼儿园招聘、考核标准开始从重(准)教师的才艺展示到重(准)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教师培养机构也从重视艺体技能(唱歌、跳舞、钢琴、说课、讲故事)和课堂教学能力的培养转向关注专业化教师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理想和信念、职业规范和道德、专业知识和幼儿园综合教育工作能力)的全面培养。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以专业能力方面的“幼儿行为观察能力”为例,分析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相关考试及从教能力考核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并进一步提出改进策略。
一、我校学生“幼儿行为观察能力”的主要培养途径
在我校新修订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多门专业课程内容和考核举措直指幼儿行为观察能力的培养。
1.增设新的课程
《幼儿行为观察与指导》作为一门专业核心课程,要求学生在掌握幼儿行为观察的具体方法的基础上,能够选择合适的方法,对幼儿行为进行有效地观察记录,并能进一步整理和分析所得第一手资料,从而进一步有效指导幼儿的行为。学生在此课程的学习过程中,能够获得较为完整的幼儿行为观察方面的知识体系。此外,本课程的实践性取向也更有利于学生观察能力的培养。
2.增设“幼儿行为观察与评价能力”考核项目
为了应对《专业标准》提出的新要求与挑战,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对实施已久的《学前教育专业基本功考核方案》进行了修订,在多次研讨后,将之重新命名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从教能力考核方案》。其中,“幼儿行为观察与评价能力”的考核内容与要求为:在教育情境中对幼儿行为进行观察记录、分析评价及教育应对的能力。
3.在已有课程《幼儿游戏与指导》中的渗透
《幼儿游戏与指导》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基础课,在我们新一轮修订的教学大纲中,其能力目标之一为“能根据儿童发展的实际水平指导儿童游戏……”,课程的最终落脚点在“游戲活动的观察、分析与评价”上,观看视频写游戏活动的观察记录也往往是期末考核的重要形式之一,要求学生能够恰当地运用已学的观察方法对幼儿的游戏行为进行观察、分析。
二、“幼儿行为观察能力”培养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从教能力考核方案》自2014级学生开始实行,实行以来,发现学生在对幼儿行为观察及分析方面依然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下面将结合学生的相关作业,分析学生在此方面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
1.记录过于随意,格式不规范
作为一份科学的观察记录,必然有着自己的格式要求,即使这些要求并非完全一致,但也应当有观察对象、观察时间、观察地点、观察方法等一些主要因素。然而,在批阅学生作业的过程中,发现仍然有不少学生忽视了格式要求,写法“随心所欲”。主要问题有:第一,完全没有格式意识,直接呈现观察记录内容(图1);第二,只简单地写上观察时间、地点及观察对象,缺少观察对象更具体的年龄信息,缺少专业的观察方法(图2)。
2.内容过于简略,信息不详细
一份好的观察记录应该能够反映幼儿活动的情境性特征,以使我们掌握的信息更全面准确。然而,在学生提交的观察记录中,发现不少都存在着三言两语的情况。案例1即为学生记录的某幼儿在娃娃家的内容,其中便存在这样的问题。
案例1:莉莉在“家”中,“家”里有电视机、沙发、电脑、照相机,她自己在照相机和电脑面前玩。老师与莉莉拍照,莉莉告诉老师选一个自己画的图画,照片就会变成图画的样子。老师挑好图后,莉莉告诉她过3分钟后来取。莉莉到电视机前呆了一会儿,教师问:“我的照片好了吗?”之后,莉莉回到照相机前操作了一会儿,拿着一张照片递给老师说:“好了。”
这样高度概括的观察记录内容,缺少对师幼对话的直接记录,显然无法全面反映幼儿活动的真实情况,至于据此进一步跟进做有效的分析、指导,更是无从谈起。可以适当地还原“莉莉”当时所说的话语,至于“呆了一会儿”“操作了一会儿”这样的表述可以更具体:一会儿到底是多长时间,这段时间内孩子们在玩什么、操作什么。
3.“眉毛胡子一把抓”,重点不突出
观察的线索不明确,或者说观察的目标行为不聚焦,也是学生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图3)。呈现的观察记录内容繁杂,观察者将幼儿的动作行为、师幼互动等方面的内容,一一加以详细记录,看起来似乎很全面详细,实际上,观察者缺少问题意识,没能突出观察活动的重点是什么,例如:重点观察幼儿的语言发展水平,亦或是重点观察幼儿的同伴交往水平……仅是做了流水账式的观察记录,既不利于教师对幼儿的分析、指导,也不利于教师长远的专业发展。
4.混淆记录与分析,内容不客观
尽管从理论上来说,相关课程已经强调过观察记录的内容要尽可能客观,不带有观察者的主观判断,或者要如实地记录幼儿的动作和语言等行为,避免以第三人称的口吻高度概括。然而,学生提交的作业中仍表现出要么没有遵照执行,要么分不清楚主观和客观,带有主观判断色彩。图4便存在这样的问题,其中记录和分析混淆在一起,表述中有大量的主观判断,例如“幼儿对积木的形与色有选择意识……”“想象力丰富……”“游戏目的明确……”这些表述实际上是在评价幼儿的游戏,却和记录部分混在一起,并且带有观察者的主观判断。
三、“幼儿行为观察能力”培养策略
上述问题是我校学生在和幼儿行为观察相关的考试或考核中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一线教师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如何切实地解决这些问题,提升职前职后教师的幼儿行为观察水平? 1.明确内涵,聚焦观察幼儿行为
俗话说:会看看门道,不会看看热闹。“看”和“观察”是否等同?有学者认为:“观”即看,“察”即研究,观察是有研究地看,是带着问题去看,是通过分析看到的表面现象来解读幼儿发展水平的过程。简而言之,观察是既看又想的过程。因此,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在对幼儿行为进行观察的时候,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把所看到的一股脑儿全记录下来,那样,既起不到促进教师、幼儿共同成长的目的,反而对老师的时间和精力都是一种浪费。
那么如何做到更好地聚焦观察?可以选择我们认为有价值的角度去看、去记。当我们看到幼儿的某种行为时,可以在心中多问几个为什么。例如,在玩结构游戏时,尽管老师要求:“要几块积木就拿几块,不要全部倒出来,也不要翻得‘哗哗响’。”可乐乐总是在积木筐里翻来翻去。如果不深入思考他为什么有这样的行为,可能呈现出来的观察记录是“乐乐的行为表明他不遵守规则”;而实际上老师若能在乐乐这儿停留稍长时间,并仔细看其行为的结果,便发现:原来乐乐的建构作品是按照“红——蓝——红——蓝”规律排序的“火车轨道”,所以他这是有目的地在挑选红色积木和蓝色积木以完成建构作品。如此一来,后者的观察记录更能聚焦幼儿的发展水平,是有效的。
2.掌握要求,规范书写观察记录
采用不同的观察方法,所呈现的观察记录不尽相同,但最基本的要素都要涵盖,主要有:观察对象(可涵盖其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观察时间、地点、观察方法、观察者等,如果采用轶事记录法的话,还需要提炼出观察的事件名称。这些基本信息能帮助我们更有针对性地展开分析。
此外,在书写的时候,观察记录和分析评价最好分开,做到观察记录部分是纯粹地对幼儿行为的客观记录,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聚焦地将幼儿的行为(语言、动作、神态、交往等)反映出来。至于主观判断或评价则是后面分析评价应该体现出来的。
3.夯实理论,有效分析幼儿行为
《幼兒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这也是对幼儿行为进行观察记录的最终目的。因此,只有能对观察记录进行有效分析,才能“不失时机”地支持与引导幼儿的活动,这对职前教师来说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因此,我们只有全面系统地学习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与教育等知识,才有可能对幼儿的行为进行科学、有效地分析。
总而言之,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能力是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的重要体现,也将贯穿其职业生涯始终。我们在职前培养阶段就要充分重视,师生共同努力从多角度切实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升我们的人才培养质量。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以专业能力方面的“幼儿行为观察能力”为例,分析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相关考试及从教能力考核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并进一步提出改进策略。
一、我校学生“幼儿行为观察能力”的主要培养途径
在我校新修订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多门专业课程内容和考核举措直指幼儿行为观察能力的培养。
1.增设新的课程
《幼儿行为观察与指导》作为一门专业核心课程,要求学生在掌握幼儿行为观察的具体方法的基础上,能够选择合适的方法,对幼儿行为进行有效地观察记录,并能进一步整理和分析所得第一手资料,从而进一步有效指导幼儿的行为。学生在此课程的学习过程中,能够获得较为完整的幼儿行为观察方面的知识体系。此外,本课程的实践性取向也更有利于学生观察能力的培养。
2.增设“幼儿行为观察与评价能力”考核项目
为了应对《专业标准》提出的新要求与挑战,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对实施已久的《学前教育专业基本功考核方案》进行了修订,在多次研讨后,将之重新命名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从教能力考核方案》。其中,“幼儿行为观察与评价能力”的考核内容与要求为:在教育情境中对幼儿行为进行观察记录、分析评价及教育应对的能力。
3.在已有课程《幼儿游戏与指导》中的渗透
《幼儿游戏与指导》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基础课,在我们新一轮修订的教学大纲中,其能力目标之一为“能根据儿童发展的实际水平指导儿童游戏……”,课程的最终落脚点在“游戲活动的观察、分析与评价”上,观看视频写游戏活动的观察记录也往往是期末考核的重要形式之一,要求学生能够恰当地运用已学的观察方法对幼儿的游戏行为进行观察、分析。
二、“幼儿行为观察能力”培养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从教能力考核方案》自2014级学生开始实行,实行以来,发现学生在对幼儿行为观察及分析方面依然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下面将结合学生的相关作业,分析学生在此方面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
1.记录过于随意,格式不规范
作为一份科学的观察记录,必然有着自己的格式要求,即使这些要求并非完全一致,但也应当有观察对象、观察时间、观察地点、观察方法等一些主要因素。然而,在批阅学生作业的过程中,发现仍然有不少学生忽视了格式要求,写法“随心所欲”。主要问题有:第一,完全没有格式意识,直接呈现观察记录内容(图1);第二,只简单地写上观察时间、地点及观察对象,缺少观察对象更具体的年龄信息,缺少专业的观察方法(图2)。
2.内容过于简略,信息不详细
一份好的观察记录应该能够反映幼儿活动的情境性特征,以使我们掌握的信息更全面准确。然而,在学生提交的观察记录中,发现不少都存在着三言两语的情况。案例1即为学生记录的某幼儿在娃娃家的内容,其中便存在这样的问题。
案例1:莉莉在“家”中,“家”里有电视机、沙发、电脑、照相机,她自己在照相机和电脑面前玩。老师与莉莉拍照,莉莉告诉老师选一个自己画的图画,照片就会变成图画的样子。老师挑好图后,莉莉告诉她过3分钟后来取。莉莉到电视机前呆了一会儿,教师问:“我的照片好了吗?”之后,莉莉回到照相机前操作了一会儿,拿着一张照片递给老师说:“好了。”
这样高度概括的观察记录内容,缺少对师幼对话的直接记录,显然无法全面反映幼儿活动的真实情况,至于据此进一步跟进做有效的分析、指导,更是无从谈起。可以适当地还原“莉莉”当时所说的话语,至于“呆了一会儿”“操作了一会儿”这样的表述可以更具体:一会儿到底是多长时间,这段时间内孩子们在玩什么、操作什么。
3.“眉毛胡子一把抓”,重点不突出
观察的线索不明确,或者说观察的目标行为不聚焦,也是学生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图3)。呈现的观察记录内容繁杂,观察者将幼儿的动作行为、师幼互动等方面的内容,一一加以详细记录,看起来似乎很全面详细,实际上,观察者缺少问题意识,没能突出观察活动的重点是什么,例如:重点观察幼儿的语言发展水平,亦或是重点观察幼儿的同伴交往水平……仅是做了流水账式的观察记录,既不利于教师对幼儿的分析、指导,也不利于教师长远的专业发展。
4.混淆记录与分析,内容不客观
尽管从理论上来说,相关课程已经强调过观察记录的内容要尽可能客观,不带有观察者的主观判断,或者要如实地记录幼儿的动作和语言等行为,避免以第三人称的口吻高度概括。然而,学生提交的作业中仍表现出要么没有遵照执行,要么分不清楚主观和客观,带有主观判断色彩。图4便存在这样的问题,其中记录和分析混淆在一起,表述中有大量的主观判断,例如“幼儿对积木的形与色有选择意识……”“想象力丰富……”“游戏目的明确……”这些表述实际上是在评价幼儿的游戏,却和记录部分混在一起,并且带有观察者的主观判断。
三、“幼儿行为观察能力”培养策略
上述问题是我校学生在和幼儿行为观察相关的考试或考核中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一线教师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如何切实地解决这些问题,提升职前职后教师的幼儿行为观察水平? 1.明确内涵,聚焦观察幼儿行为
俗话说:会看看门道,不会看看热闹。“看”和“观察”是否等同?有学者认为:“观”即看,“察”即研究,观察是有研究地看,是带着问题去看,是通过分析看到的表面现象来解读幼儿发展水平的过程。简而言之,观察是既看又想的过程。因此,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在对幼儿行为进行观察的时候,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把所看到的一股脑儿全记录下来,那样,既起不到促进教师、幼儿共同成长的目的,反而对老师的时间和精力都是一种浪费。
那么如何做到更好地聚焦观察?可以选择我们认为有价值的角度去看、去记。当我们看到幼儿的某种行为时,可以在心中多问几个为什么。例如,在玩结构游戏时,尽管老师要求:“要几块积木就拿几块,不要全部倒出来,也不要翻得‘哗哗响’。”可乐乐总是在积木筐里翻来翻去。如果不深入思考他为什么有这样的行为,可能呈现出来的观察记录是“乐乐的行为表明他不遵守规则”;而实际上老师若能在乐乐这儿停留稍长时间,并仔细看其行为的结果,便发现:原来乐乐的建构作品是按照“红——蓝——红——蓝”规律排序的“火车轨道”,所以他这是有目的地在挑选红色积木和蓝色积木以完成建构作品。如此一来,后者的观察记录更能聚焦幼儿的发展水平,是有效的。
2.掌握要求,规范书写观察记录
采用不同的观察方法,所呈现的观察记录不尽相同,但最基本的要素都要涵盖,主要有:观察对象(可涵盖其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观察时间、地点、观察方法、观察者等,如果采用轶事记录法的话,还需要提炼出观察的事件名称。这些基本信息能帮助我们更有针对性地展开分析。
此外,在书写的时候,观察记录和分析评价最好分开,做到观察记录部分是纯粹地对幼儿行为的客观记录,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聚焦地将幼儿的行为(语言、动作、神态、交往等)反映出来。至于主观判断或评价则是后面分析评价应该体现出来的。
3.夯实理论,有效分析幼儿行为
《幼兒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这也是对幼儿行为进行观察记录的最终目的。因此,只有能对观察记录进行有效分析,才能“不失时机”地支持与引导幼儿的活动,这对职前教师来说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因此,我们只有全面系统地学习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与教育等知识,才有可能对幼儿的行为进行科学、有效地分析。
总而言之,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能力是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的重要体现,也将贯穿其职业生涯始终。我们在职前培养阶段就要充分重视,师生共同努力从多角度切实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升我们的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