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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从卡夫卡和普鲁斯特开始,现代小说中的主角就不再是英雄人物了,而往往是庸常现实生活中的失败者。这种失败是现实俗世生活意义上的失败:他们或是无法勉强自己去获致这样的成功,或是无力像他人那样娴熟而不假思索地应接自如,又或是无法从所谓“成功”中得到愉悦感,因而与现实之间总存在着某种不能缓解的疏离感。与那种更强调对外物的征服欲的现代精神相比,他们似乎更乐意像鼹鼠一样躲在自己幽暗的角落世界里向内挖掘。
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也是如此。小说没有任何戏剧性的后现代叙事手法,不紧不慢地从威廉·斯通纳在美国西部农场上的少年时代开始,一直写到他离开人世。虽然在他人生所经历的六十五年间(1891-1956),外面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如果加上冷战则是三次)和一次经济大萧条,但那对他的生活几乎没有产生什么直接影响:他自1910年上大学起,就一直呆在同一个校园里,外面世界的那些事只是造成了他岳父自杀、未来的女婿战死等间接影响,仿佛时代的大浪波及到这个平静的池塘时已只剩下涟漪。
的确,在一个大时代中能保有这样的平静是无上幸事,在同时代的许多国家,普通人只怕想躲都无法躲开那些席卷而来的大浪——就像索尔仁尼琴在《红轮》中所暗喻的那样,一个人在昏昏欲睡中靠着机车巨大的红色车轮,但它却忽然转起来,卷起你背上的衣服,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裹挟、推动着你卷入到危险的未知境地中去。相比而言,斯通纳至少在不想参战时还能拒绝参战,一辈子都可以藏身在象牙塔里,尽管他的同侪马斯特思嘲讽说大学“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但那儿至少还有庇护所。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就可以在这象牙塔里优游自在,相反,或许听起来有些奇怪的是,正是因此,一个人要反抗反倒变得更困难了——你也许觉得生活沉闷、内心压抑,但甚至都不知道应该反抗谁、如何反抗,因为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外部力量在左右着你的生活,只是一团无以名状的灰色空气。如果任由自己发泄这种怒气,又只会让旁人觉得他古怪、神经质或莫名其妙的老顽固。这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斯通纳生活的写照:他始终未能真正求得自己“辛苦追求的宁静”,敏感地意识到自己的生活里充满了挫败,怀疑这样究竟有何意义,然而他从未能反抗或真正改变什么,只是成功地使周围人觉得自己越来越难以理解。他的所有反抗要么在爆发之前就熄火了,要么在爆发之后归于失败,别人看到的只是他的某个“姿势”,却不能理解这是想表明什么、他又为何如此。
更麻烦的是,一个人有时会(并不总能)赫然发现所需要反抗的那个主宰正是自己。斯通纳本身就是一个对自我要求和道德感颇强的人物:出身于1891年的他,在成人之前经历了美国镀金时代的尾声以及禁欲主义的纯真年代,社会上既物欲横行,涌现出许多拜金的新潮女郎(flapper),又有清教徒道德主义的禁酒运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他和妻子伊迪丝在相处时那种彼此既保守、又拘谨不自如的相处,可说是那个时代的缩影之一。在小说中,伊迪丝这样传统而保守的女性已不再被描绘为美德和优雅的化身,然而斯通纳自己对待内心感情的第一反应也是自我克制——他之所以变成后来那个古怪的样子,或许正是因为他之前在管束自己这一点上做得太成功了。
小说中不止一次刻画斯通纳的自我审视:“有时,他回想自己几年前的样子,被那个陌生人物的记忆搞得惊诧不已,那个人像土地中冒出来的”、“当他开始向自己的听众和学生自我介绍时,他发现自己内心仍然深藏着某种惊奇感。有时,他对学生讲话时,仿佛是站在自我之外,观察着一个陌生人在给一群并不情愿地聚集在一块儿的人发表讲话”、即便他拿出全部坚强的忍耐力和坚忍不拔的行动,度过几天、几星期,自己仍然是一个严重分裂的人“。他不仅是时代的旁观者,甚至是自己生活的旁观者,像另一个人那样在生活,借用欧文·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的话说,他只是在扮演生活安排给自己的角色,但那个在”前台“的角色并不是真正的自己。
在笔法上与《斯通纳》不无相似之处的美国小说《纯真年代》中有一句话:“他已经渐渐明白,已婚男人为什么不总能够立即顺从自己最初的冲动。”如果是这样,那么斯通纳在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相反的时代精神:一个在崇尚道德律己和禁欲的年代成长起来的人,在经历了最压抑的中年之后,才开始觉得有必要“立即顺从自己最初的冲动”。四十三岁那年与凯瑟琳·德里斯科尔小姐的婚外恋是他人生得以无拘无束地表露自己的唯一一段感情经历,尽管两人各自压抑了许多,但随后到来的幸福使人感觉这压抑至少也有一个好处:使得那些被压抑的东西更有力量、激情和余味。在她这里,他的自我苏醒过来,因而当这份爱受阻于现实时,他变得更加无所顾忌,既然“无论他从哪里转过身,这个世界都像一座监狱”,那么他宁可在来日无多的人生中做回自己。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对待学术的态度与对待爱情不无共通之处:也是在人到中年之际,他虽然一方面怀疑自己所掌握的小小学问究竟有何价值,但另一面也因这种自嘲而更加豁达,从而使他在自我怀疑之下反倒比以前更为自信了,也恢复了对文字、语言的热爱,而这种热爱就像他的恋情一样,“他曾经深藏不露,好像那是非法和危险的,现在开始表现这种爱了,起先还是试探性的,接着大胆勇敢,最后就完全是自豪地表现了”。在凯瑟琳悄然离开后,他已丧失了对人生的幻想,因而比以往更不妥协地坚持自我,乃至逐渐在同事中落得个粗硬无礼和坏脾气的名声。他这样,乃是因为这是他仅存的自我,是他的尊严所系。可以设想,一个真正窒息的社会,是这样微小的反抗也无法存在的社会。
这部1965年问世的小说之所以在半个世纪之后读来仍感觉并不过时(没有多少小说能做到这一点),原因之一大概也是它写的其实是一个“无时间性”的故事。虽然故事中也清楚地交代了时代背景,但那却是疏离的,斯通纳的生活仿佛是独立于庞大历史事件而平行发展的轨道,至少要理解他的人生,并不需要对世界大战有多深的了解,这也使其人生获得了超越时间束缚的价值,因为它看起来也完全可能发生在当下的某个大学校园里。在一个线性进化的时空中,大概也唯有校园里的时间是循环式的,而知识分子们,也始终面临着大同小异的问题。考虑到这一点,小说那种不动声色的平淡克制写法想来也是有意如此,大概作者才一开始就意识到,平淡才最能持久。
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也是如此。小说没有任何戏剧性的后现代叙事手法,不紧不慢地从威廉·斯通纳在美国西部农场上的少年时代开始,一直写到他离开人世。虽然在他人生所经历的六十五年间(1891-1956),外面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如果加上冷战则是三次)和一次经济大萧条,但那对他的生活几乎没有产生什么直接影响:他自1910年上大学起,就一直呆在同一个校园里,外面世界的那些事只是造成了他岳父自杀、未来的女婿战死等间接影响,仿佛时代的大浪波及到这个平静的池塘时已只剩下涟漪。
的确,在一个大时代中能保有这样的平静是无上幸事,在同时代的许多国家,普通人只怕想躲都无法躲开那些席卷而来的大浪——就像索尔仁尼琴在《红轮》中所暗喻的那样,一个人在昏昏欲睡中靠着机车巨大的红色车轮,但它却忽然转起来,卷起你背上的衣服,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裹挟、推动着你卷入到危险的未知境地中去。相比而言,斯通纳至少在不想参战时还能拒绝参战,一辈子都可以藏身在象牙塔里,尽管他的同侪马斯特思嘲讽说大学“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但那儿至少还有庇护所。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就可以在这象牙塔里优游自在,相反,或许听起来有些奇怪的是,正是因此,一个人要反抗反倒变得更困难了——你也许觉得生活沉闷、内心压抑,但甚至都不知道应该反抗谁、如何反抗,因为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外部力量在左右着你的生活,只是一团无以名状的灰色空气。如果任由自己发泄这种怒气,又只会让旁人觉得他古怪、神经质或莫名其妙的老顽固。这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斯通纳生活的写照:他始终未能真正求得自己“辛苦追求的宁静”,敏感地意识到自己的生活里充满了挫败,怀疑这样究竟有何意义,然而他从未能反抗或真正改变什么,只是成功地使周围人觉得自己越来越难以理解。他的所有反抗要么在爆发之前就熄火了,要么在爆发之后归于失败,别人看到的只是他的某个“姿势”,却不能理解这是想表明什么、他又为何如此。
更麻烦的是,一个人有时会(并不总能)赫然发现所需要反抗的那个主宰正是自己。斯通纳本身就是一个对自我要求和道德感颇强的人物:出身于1891年的他,在成人之前经历了美国镀金时代的尾声以及禁欲主义的纯真年代,社会上既物欲横行,涌现出许多拜金的新潮女郎(flapper),又有清教徒道德主义的禁酒运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他和妻子伊迪丝在相处时那种彼此既保守、又拘谨不自如的相处,可说是那个时代的缩影之一。在小说中,伊迪丝这样传统而保守的女性已不再被描绘为美德和优雅的化身,然而斯通纳自己对待内心感情的第一反应也是自我克制——他之所以变成后来那个古怪的样子,或许正是因为他之前在管束自己这一点上做得太成功了。
小说中不止一次刻画斯通纳的自我审视:“有时,他回想自己几年前的样子,被那个陌生人物的记忆搞得惊诧不已,那个人像土地中冒出来的”、“当他开始向自己的听众和学生自我介绍时,他发现自己内心仍然深藏着某种惊奇感。有时,他对学生讲话时,仿佛是站在自我之外,观察着一个陌生人在给一群并不情愿地聚集在一块儿的人发表讲话”、即便他拿出全部坚强的忍耐力和坚忍不拔的行动,度过几天、几星期,自己仍然是一个严重分裂的人“。他不仅是时代的旁观者,甚至是自己生活的旁观者,像另一个人那样在生活,借用欧文·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的话说,他只是在扮演生活安排给自己的角色,但那个在”前台“的角色并不是真正的自己。
在笔法上与《斯通纳》不无相似之处的美国小说《纯真年代》中有一句话:“他已经渐渐明白,已婚男人为什么不总能够立即顺从自己最初的冲动。”如果是这样,那么斯通纳在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相反的时代精神:一个在崇尚道德律己和禁欲的年代成长起来的人,在经历了最压抑的中年之后,才开始觉得有必要“立即顺从自己最初的冲动”。四十三岁那年与凯瑟琳·德里斯科尔小姐的婚外恋是他人生得以无拘无束地表露自己的唯一一段感情经历,尽管两人各自压抑了许多,但随后到来的幸福使人感觉这压抑至少也有一个好处:使得那些被压抑的东西更有力量、激情和余味。在她这里,他的自我苏醒过来,因而当这份爱受阻于现实时,他变得更加无所顾忌,既然“无论他从哪里转过身,这个世界都像一座监狱”,那么他宁可在来日无多的人生中做回自己。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对待学术的态度与对待爱情不无共通之处:也是在人到中年之际,他虽然一方面怀疑自己所掌握的小小学问究竟有何价值,但另一面也因这种自嘲而更加豁达,从而使他在自我怀疑之下反倒比以前更为自信了,也恢复了对文字、语言的热爱,而这种热爱就像他的恋情一样,“他曾经深藏不露,好像那是非法和危险的,现在开始表现这种爱了,起先还是试探性的,接着大胆勇敢,最后就完全是自豪地表现了”。在凯瑟琳悄然离开后,他已丧失了对人生的幻想,因而比以往更不妥协地坚持自我,乃至逐渐在同事中落得个粗硬无礼和坏脾气的名声。他这样,乃是因为这是他仅存的自我,是他的尊严所系。可以设想,一个真正窒息的社会,是这样微小的反抗也无法存在的社会。
这部1965年问世的小说之所以在半个世纪之后读来仍感觉并不过时(没有多少小说能做到这一点),原因之一大概也是它写的其实是一个“无时间性”的故事。虽然故事中也清楚地交代了时代背景,但那却是疏离的,斯通纳的生活仿佛是独立于庞大历史事件而平行发展的轨道,至少要理解他的人生,并不需要对世界大战有多深的了解,这也使其人生获得了超越时间束缚的价值,因为它看起来也完全可能发生在当下的某个大学校园里。在一个线性进化的时空中,大概也唯有校园里的时间是循环式的,而知识分子们,也始终面临着大同小异的问题。考虑到这一点,小说那种不动声色的平淡克制写法想来也是有意如此,大概作者才一开始就意识到,平淡才最能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