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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伴随大学生就业市场化、高校扩招,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凸现,引发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地域和城乡差异过大、高校扩招与市场需求的脱节、就业指导体系不健全,以及大学生就业能力不强和择业观念落后等。针对我国大学生就业困难,本文从五个方面提出指导策略:推行增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模式;完善发展政策引导,坚持特色育人;完善就业指导体系,加强就业中介机构建设;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法律法规,鼓励大学生创业、基层和西部就业,等等。
关键词: 大学生 就业困难 原因 指导策略
一、导论
1998年我国大学生就业体制从过去计划经济下的“统包统分”开始向市场经济下的“自主择业”转变。伴随着高校持续扩招,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开始凸显。尤其是在目前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大学生就业更是遭遇困难。就业体制市场化改革以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迅速扩大。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纵观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这种爆发式的毕业生人数增加,必然造成大学毕业生严重“过剩”。根据《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的调查,2011届大学毕业生中有9.3%的处于失业状态,而2011届全国大学毕业生人数为608.2万人,如果按此比例推算的话,将近57万人处于失业状态。本文着重分析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寻找破解途径和指导策略。
二、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
(一)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粗放的发展方式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目前,有关制度安排和供给与大学生短时间数量激增岗位需求增多,存在着相当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更愿意上一些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型的项目,不愿意上劳动密集型的项目;从投资政策而言,中小企业风险大,银行不愿意给提供就业岗位多的中小企业贷款,导致社会总投资的绝大部分投向就业效应趋弱的国有部门;政府对中小企业歧视性的战略、体制和政策,使得中小企业没有一个良好的和公平的体制环境,造成中小企业数量少。
经济结构不合理和产业结构低端化使得我国的就业结构长期得不到优化和提升,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体力劳动、简单劳动等领域,这些显然不是大学生就业的目标岗位。相应的,需要大量知识型人才(大学生)的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不能在短期内提供大量的知识型、复杂劳动型的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
(二)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
我国经济发达地区集中在东部沿海,如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东部和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明显;同时,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逐步拉大。高等教育投资个人化改革,带来的结果是就业机会成本增加,毕业生就业本能地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城市,以平衡父母省吃俭用的教育投资和社会期望。当绝大多数毕业生就业的指向性和选择性过于集中时,短期性和结构性的劳动力供给就会出现明显过剩。
(三)高等教育与市场需求脱节。
一是政府主导型的高等教育投资与管理体制,使市场化的就业模式和计划性的人才供给机制之间形成尖锐矛盾,高校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快速变化的社会需求错位,毕业生的供给质量和供给类型与劳动力市场的要求不吻合,相当一批大学生求职面临困难,很多急需人才的区域和岗位招不到合适的人才,从而导致“生产”与“销售”“双轨制”条件下的就业难。
二是高等学校普遍缺乏明确的办学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的特色不明显,导致毕业生高度同质化,增加了就业市场的竞争压力。一方面,不能培养出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所需要的知识型“白领”人才。另一方面,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所急需的懂技术、会经营、有文化的实用型人才和农村教师、农村医生等公共服务型人才的培养长期被忽视。整个社会所急需的人才,高等教育不能有效地供给;社会岗位饱和、需求量不大的人才,高校却投入了很多的资源去培养。
(四)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不健全。
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伴随着大学生就业制度的改革逐步展开,目前仍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各高校虽然均设置有专门的就业指导工作机构,但面临着自身能力建设落后的困难,其人力资源开发的功能非常弱。具体表现为:
一是指导内容不全。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侧重于发布招聘信息、统计毕业生、派发档案或进行面对面的咨询等;较少涉及学生个性的塑造、潜能的开发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缺乏就业心理辅导、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指导,缺乏就业安全教育。
二是指导方法单一。各高校普遍开展就业指导课教学,辅以就业形势报告和讲座等方式,一般采用灌输式单向教学,效果不佳;就业动员会、形势报告会、就业指导讲座等基本面向全体毕业生,缺乏针对性的专门咨询和指导;一对一的在线咨询、职业兴趣测试、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等等。高校现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总体而言难以满足大学生对职业岗位信息、政策法规咨询、就业协议指导、求职技能、职业生涯指导和心理辅导等方面的需求,更谈不上传递社会需求,支撑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整合,从而直接导致整个人才市场毕业生供求信息的不充分和不对称。
(五)大学生个人因素。
既然大学生实现了由市场配置人才的就业方式,就应该主动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遵循人才市场的规律。然而,很多大学生的市场意识仍然淡薄,不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一是择业期望值过高。许多学生择业时一味强调“我想干什么”,而不考虑“我能干什么”,不是从自身的特点、能力和社会需要出发,给自己恰当的职业定位,而是把目光盯在中心城市、沿海地区、大单位和热门行业,对就业抱有过高的期望值。二是功利色彩过浓。许多大学生在择业时陷入了功利主义的泥潭,不是立足于选择最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实现自我价值的岗位,而是把工资待遇、住房条件、生活环境作为选择工作的主要标准,表现出目光短浅,急功近利,只重眼前利益。三是思想观念陈旧。择业时只把目标锁定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上,盼望端“铁饭碗”,过“安稳日子”,人为设置就业障碍。四是一部分毕业生的敬业精神、吃苦精神、协作精神、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觉悟、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沟通能力与用人单位的要求相距甚远。 三、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研究
(一)推行增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模式。
政府要把促进大学生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改变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特别是改变某些阻碍就业结构转型和就业容量扩大的逆向制度安排。要采取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创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模式,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衔接。要切实把扩大就业的目标有机地体现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的各项工作中去。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努力实现新增就业目标,给大学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政府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用人的限制壁垒,促使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的良性发展。加速户籍制度改革,加速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减少因户口的限制给大学生带来的摩擦性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到劳动、人事部门进行管理,可以利于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对社会用工进行合理的人才配置。发挥人事代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区域性人才档案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用工的招聘方法及用人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减少因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福利差距,在同一行业内实现同工同酬。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就要从市场经济模式入手,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而不只是以开会、下达文件、评估的方式表示对高校就业工作的重视。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职业发展规划教育是对大学生未来从事职业的总体规划。不仅可以使大学生较为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特点,而且可以使其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二)亟须完善发展政策引导,坚持特色育人。
高等学校要全力争取政府在办学体制、专业设置等方面所能给予的最大自主权,尽可能减少上级行政审批的种种限制,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资源调控机制。从我国经济的发展规划人手,制订人才需求计划,合理规划学科建设目标,促进高等教育的有序发展。根据就业率情况对专业做出适当的调整,对于需求前景一般、就业率普遍低的专业,应该从招生总量上适当减少,对具体高校来说,就业率低的专业应停止招生。要建立统一的毕业生供求信息库和一个整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以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服务。
在专业设置和培养上采用科学而灵活的质量评估体系,促使高等学校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满足大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使高等教育更接近于公益化,减少由于经济差异而造成的欠发达地区上学难的现状,使我国人口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促进中西部地区人才队伍的建设。
建立灵活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弹性学制教育模式,满足大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注重大学生的素质培养。重视大学生的美育教育、人文精神的培养、重视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教育。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建立全新的就业机制,加强与企业的科研合作。加强与企业的技术合作,建立有效的科研、实习基地,适应企业技术发展的需要,使教育平台与职业发展平台有机结合。使毕业生掌握更多与企业相适应的技术,减少毕业生由学生向社会职业转变的时间。主动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改革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强专业适应性,努力办出特色。
(三)完善就业指导体系,加强就业中介机构建设。
完善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一方面,创新就业指导理念,建立全程性大学生就业指导模式。遵循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学生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不同特点,围绕职业生涯设计,选择不同的指导内容和重点,实施全程化指导。另一方面,实行课堂讲授、行为训练、社会实践、经验介绍等多种方法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对择业的过程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同时,高度关注就业信息的精确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帮助学生准确了解社会需求与相关行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明确某职位的具体要求,以及职位所要求的素质模型和学生自身知识、技能、素质水平的匹配程度。
据此全面加强就业指导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在向用人单位传递大学生素质信息的同时,向大学生传递其应该拥有怎样的知识、技能与态度和使用配置方式的信息,帮助学生更加明确自身的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择业信心。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在网上公布毕业生资源信息、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学校应主动、有目的地安排学生到有意向接收学生的单位实习,组织好大型供需见面会和专场招聘会,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要建立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并通过为企业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扩大信息员队伍等措施千方百计收集职业需求信息。
加强就业指导专业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就业指导职业化、专家化,充分发挥就业指导在用人单位与大学生之间的纽带与桥梁作用,有效传递社会需求,围绕职业路径重组教育政策和就业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反推教育需求,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状况,逐步调整专业设置、招生结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不断提高高等教育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帮助大学生在大学里更好地选择自己的专业,更好地培养自己的能力。
(四)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大学生既是承载家庭高期望值和高投入的特殊群体,又是承载社会高期望值的特殊群体。高投入与低回报的现实让大学生和家长无法接受,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对此,政府要增加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减少家庭高等教育的成本,降低大学生择业期望值。此外,需要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增强自主创业能力,帮助他们做好职业发展规划。
大学生要破除旧的“当国家干部”、“端铁饭碗”的就业观,认清就业形势,端正择业心态,树立竞争的观念,从思想上认识到就业形势的变化。我国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后,就业竞争必然会越来越激烈。树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先就业、后择业、再立业”的新的就业观,树立自主创业和多元就业的意识,以平常心态面对就业和择业,摒弃从众、攀比等心理。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自己的兴趣、长处,准确定位,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工作。 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通过对大学生的个人潜能的培养,提高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自我学习的能力。“经验准入制度”凸显了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缺陷,德国的经验值得借鉴,实行“双师制”的培养模式。加强操作能力培养,使实践教学更接近社会实际。积极推进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允许学生跨系或转系学习,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试行学分制或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中途就业或者暂缓就业,继续选学其他专业或接受职业培训;利用多媒体、实验中心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提供良好的学习情境,加强课堂教学的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性。按照基础宽厚、复合交叉、强化实践、外向拓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力度,增加复合型、应用型课程的比重,设计不同的课程模块,通过分流培养不断提升应用型人才的就业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宽厚基础与明确就业导向的紧密结合。
(五)健全法律法规,鼓励大学生创业、到基层和西部就业。
就业政策法制化、体系化、制度化是西方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也要根据当前的就业形势、问题等,与时俱进制定《就业促进法》等,明确规定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高校在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定职责;建立大学生就业的利益驱动机制。国家要制定法律,明确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与义务,规范其确定、选择、录用高层次人才的行为。要通过市场形式、政策和宣传教育。建立公开有形的人才劳务市场,明确人事部门、劳动部门的人才预测、交流及人才市场组织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有关规范人才劳务市场的法律。明确高校保障毕业生正常就业的权利和义务,规范高校产品出口及其社会实现的责任行为,强化对高校生产规模盲目扩张的硬性约束。
借鉴学习日本、美国等国的做法,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和颁布《特定地区、单位就业促进法》等法规,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基层就业的政策制度化、体系化,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受益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注重政策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政策要对大学生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激励机制、淘汰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具体明晰,便于操作实施。
把大学生非正规就业提到更高的位置。实现大学生非正规就业,推动就业模式的转变,需要政府转变角色和职能,成为大学生非正规就业发展的环境建设者、市场监督者和服务提供者。政府应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大学生就业竞争环境,把大学生非正规就业纳入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中,从法律的角度确保大学生非正规就业的地位。要在户口、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私营、个体、三资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开发非国有单位容纳大学生就业的潜力。
参考文献:
[1]姚裕群,彭思舟.关于我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讨论综述[J].人口与经济,2008,(3):36-40.
[2]高海生,傅军栋.大学生就业难的SWOT分析及策略[J].中国高等教育,2008,(9):46-48.
[3]吕荣娟.大学生就业难与政府“看不见的手”[J].成人教育,2008,(5):18-19.
[4]姚裕群.我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演变与近期发展趋势[J].人口学刊,2008,(1):10-14.
[5]张进.提升就业能力:缓解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选择[J].高等教育研究(武昌),2007,28,(12):37-41.
[6]王保义.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与对策的深层次分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12):109-112.
[7]张强,赵万里.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社会影响及解决对策[J].辽宁教育研究,2007,(4):107-108.
[8]谢作诗,杨克瑞.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J].教育研究,2007,28,(4):45-48.
[9]张有全.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06,(5):323-324.
[10]杨宜勇,周帅.我国社会就业压力与大学生就业难题的破解[J].中国高等教育,2006,(24):19-21.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广东省大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与就业的实证研究”(2009TJK067)。
关键词: 大学生 就业困难 原因 指导策略
一、导论
1998年我国大学生就业体制从过去计划经济下的“统包统分”开始向市场经济下的“自主择业”转变。伴随着高校持续扩招,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开始凸显。尤其是在目前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大学生就业更是遭遇困难。就业体制市场化改革以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迅速扩大。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纵观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这种爆发式的毕业生人数增加,必然造成大学毕业生严重“过剩”。根据《2012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的调查,2011届大学毕业生中有9.3%的处于失业状态,而2011届全国大学毕业生人数为608.2万人,如果按此比例推算的话,将近57万人处于失业状态。本文着重分析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寻找破解途径和指导策略。
二、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
(一)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粗放的发展方式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目前,有关制度安排和供给与大学生短时间数量激增岗位需求增多,存在着相当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更愿意上一些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型的项目,不愿意上劳动密集型的项目;从投资政策而言,中小企业风险大,银行不愿意给提供就业岗位多的中小企业贷款,导致社会总投资的绝大部分投向就业效应趋弱的国有部门;政府对中小企业歧视性的战略、体制和政策,使得中小企业没有一个良好的和公平的体制环境,造成中小企业数量少。
经济结构不合理和产业结构低端化使得我国的就业结构长期得不到优化和提升,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体力劳动、简单劳动等领域,这些显然不是大学生就业的目标岗位。相应的,需要大量知识型人才(大学生)的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不能在短期内提供大量的知识型、复杂劳动型的适合大学生就业的岗位。
(二)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
我国经济发达地区集中在东部沿海,如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东部和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明显;同时,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逐步拉大。高等教育投资个人化改革,带来的结果是就业机会成本增加,毕业生就业本能地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城市,以平衡父母省吃俭用的教育投资和社会期望。当绝大多数毕业生就业的指向性和选择性过于集中时,短期性和结构性的劳动力供给就会出现明显过剩。
(三)高等教育与市场需求脱节。
一是政府主导型的高等教育投资与管理体制,使市场化的就业模式和计划性的人才供给机制之间形成尖锐矛盾,高校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快速变化的社会需求错位,毕业生的供给质量和供给类型与劳动力市场的要求不吻合,相当一批大学生求职面临困难,很多急需人才的区域和岗位招不到合适的人才,从而导致“生产”与“销售”“双轨制”条件下的就业难。
二是高等学校普遍缺乏明确的办学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的特色不明显,导致毕业生高度同质化,增加了就业市场的竞争压力。一方面,不能培养出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所需要的知识型“白领”人才。另一方面,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所急需的懂技术、会经营、有文化的实用型人才和农村教师、农村医生等公共服务型人才的培养长期被忽视。整个社会所急需的人才,高等教育不能有效地供给;社会岗位饱和、需求量不大的人才,高校却投入了很多的资源去培养。
(四)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不健全。
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伴随着大学生就业制度的改革逐步展开,目前仍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各高校虽然均设置有专门的就业指导工作机构,但面临着自身能力建设落后的困难,其人力资源开发的功能非常弱。具体表现为:
一是指导内容不全。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侧重于发布招聘信息、统计毕业生、派发档案或进行面对面的咨询等;较少涉及学生个性的塑造、潜能的开发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缺乏就业心理辅导、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指导,缺乏就业安全教育。
二是指导方法单一。各高校普遍开展就业指导课教学,辅以就业形势报告和讲座等方式,一般采用灌输式单向教学,效果不佳;就业动员会、形势报告会、就业指导讲座等基本面向全体毕业生,缺乏针对性的专门咨询和指导;一对一的在线咨询、职业兴趣测试、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等等。高校现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总体而言难以满足大学生对职业岗位信息、政策法规咨询、就业协议指导、求职技能、职业生涯指导和心理辅导等方面的需求,更谈不上传递社会需求,支撑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整合,从而直接导致整个人才市场毕业生供求信息的不充分和不对称。
(五)大学生个人因素。
既然大学生实现了由市场配置人才的就业方式,就应该主动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遵循人才市场的规律。然而,很多大学生的市场意识仍然淡薄,不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一是择业期望值过高。许多学生择业时一味强调“我想干什么”,而不考虑“我能干什么”,不是从自身的特点、能力和社会需要出发,给自己恰当的职业定位,而是把目光盯在中心城市、沿海地区、大单位和热门行业,对就业抱有过高的期望值。二是功利色彩过浓。许多大学生在择业时陷入了功利主义的泥潭,不是立足于选择最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实现自我价值的岗位,而是把工资待遇、住房条件、生活环境作为选择工作的主要标准,表现出目光短浅,急功近利,只重眼前利益。三是思想观念陈旧。择业时只把目标锁定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上,盼望端“铁饭碗”,过“安稳日子”,人为设置就业障碍。四是一部分毕业生的敬业精神、吃苦精神、协作精神、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觉悟、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沟通能力与用人单位的要求相距甚远。 三、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研究
(一)推行增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模式。
政府要把促进大学生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改变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特别是改变某些阻碍就业结构转型和就业容量扩大的逆向制度安排。要采取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创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模式,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衔接。要切实把扩大就业的目标有机地体现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的各项工作中去。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努力实现新增就业目标,给大学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政府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用人的限制壁垒,促使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的良性发展。加速户籍制度改革,加速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减少因户口的限制给大学生带来的摩擦性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到劳动、人事部门进行管理,可以利于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对社会用工进行合理的人才配置。发挥人事代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区域性人才档案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用工的招聘方法及用人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减少因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福利差距,在同一行业内实现同工同酬。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就要从市场经济模式入手,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而不只是以开会、下达文件、评估的方式表示对高校就业工作的重视。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职业发展规划教育是对大学生未来从事职业的总体规划。不仅可以使大学生较为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特点,而且可以使其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二)亟须完善发展政策引导,坚持特色育人。
高等学校要全力争取政府在办学体制、专业设置等方面所能给予的最大自主权,尽可能减少上级行政审批的种种限制,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资源调控机制。从我国经济的发展规划人手,制订人才需求计划,合理规划学科建设目标,促进高等教育的有序发展。根据就业率情况对专业做出适当的调整,对于需求前景一般、就业率普遍低的专业,应该从招生总量上适当减少,对具体高校来说,就业率低的专业应停止招生。要建立统一的毕业生供求信息库和一个整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以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服务。
在专业设置和培养上采用科学而灵活的质量评估体系,促使高等学校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满足大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使高等教育更接近于公益化,减少由于经济差异而造成的欠发达地区上学难的现状,使我国人口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促进中西部地区人才队伍的建设。
建立灵活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弹性学制教育模式,满足大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注重大学生的素质培养。重视大学生的美育教育、人文精神的培养、重视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教育。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建立全新的就业机制,加强与企业的科研合作。加强与企业的技术合作,建立有效的科研、实习基地,适应企业技术发展的需要,使教育平台与职业发展平台有机结合。使毕业生掌握更多与企业相适应的技术,减少毕业生由学生向社会职业转变的时间。主动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改革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强专业适应性,努力办出特色。
(三)完善就业指导体系,加强就业中介机构建设。
完善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一方面,创新就业指导理念,建立全程性大学生就业指导模式。遵循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学生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不同特点,围绕职业生涯设计,选择不同的指导内容和重点,实施全程化指导。另一方面,实行课堂讲授、行为训练、社会实践、经验介绍等多种方法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对择业的过程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同时,高度关注就业信息的精确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帮助学生准确了解社会需求与相关行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明确某职位的具体要求,以及职位所要求的素质模型和学生自身知识、技能、素质水平的匹配程度。
据此全面加强就业指导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在向用人单位传递大学生素质信息的同时,向大学生传递其应该拥有怎样的知识、技能与态度和使用配置方式的信息,帮助学生更加明确自身的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择业信心。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在网上公布毕业生资源信息、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学校应主动、有目的地安排学生到有意向接收学生的单位实习,组织好大型供需见面会和专场招聘会,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要建立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并通过为企业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扩大信息员队伍等措施千方百计收集职业需求信息。
加强就业指导专业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就业指导职业化、专家化,充分发挥就业指导在用人单位与大学生之间的纽带与桥梁作用,有效传递社会需求,围绕职业路径重组教育政策和就业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反推教育需求,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状况,逐步调整专业设置、招生结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不断提高高等教育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帮助大学生在大学里更好地选择自己的专业,更好地培养自己的能力。
(四)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大学生既是承载家庭高期望值和高投入的特殊群体,又是承载社会高期望值的特殊群体。高投入与低回报的现实让大学生和家长无法接受,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对此,政府要增加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减少家庭高等教育的成本,降低大学生择业期望值。此外,需要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增强自主创业能力,帮助他们做好职业发展规划。
大学生要破除旧的“当国家干部”、“端铁饭碗”的就业观,认清就业形势,端正择业心态,树立竞争的观念,从思想上认识到就业形势的变化。我国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后,就业竞争必然会越来越激烈。树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先就业、后择业、再立业”的新的就业观,树立自主创业和多元就业的意识,以平常心态面对就业和择业,摒弃从众、攀比等心理。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自己的兴趣、长处,准确定位,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工作。 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通过对大学生的个人潜能的培养,提高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自我学习的能力。“经验准入制度”凸显了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缺陷,德国的经验值得借鉴,实行“双师制”的培养模式。加强操作能力培养,使实践教学更接近社会实际。积极推进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允许学生跨系或转系学习,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试行学分制或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中途就业或者暂缓就业,继续选学其他专业或接受职业培训;利用多媒体、实验中心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提供良好的学习情境,加强课堂教学的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性。按照基础宽厚、复合交叉、强化实践、外向拓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力度,增加复合型、应用型课程的比重,设计不同的课程模块,通过分流培养不断提升应用型人才的就业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宽厚基础与明确就业导向的紧密结合。
(五)健全法律法规,鼓励大学生创业、到基层和西部就业。
就业政策法制化、体系化、制度化是西方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也要根据当前的就业形势、问题等,与时俱进制定《就业促进法》等,明确规定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高校在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定职责;建立大学生就业的利益驱动机制。国家要制定法律,明确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与义务,规范其确定、选择、录用高层次人才的行为。要通过市场形式、政策和宣传教育。建立公开有形的人才劳务市场,明确人事部门、劳动部门的人才预测、交流及人才市场组织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有关规范人才劳务市场的法律。明确高校保障毕业生正常就业的权利和义务,规范高校产品出口及其社会实现的责任行为,强化对高校生产规模盲目扩张的硬性约束。
借鉴学习日本、美国等国的做法,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和颁布《特定地区、单位就业促进法》等法规,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基层就业的政策制度化、体系化,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受益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注重政策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政策要对大学生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激励机制、淘汰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具体明晰,便于操作实施。
把大学生非正规就业提到更高的位置。实现大学生非正规就业,推动就业模式的转变,需要政府转变角色和职能,成为大学生非正规就业发展的环境建设者、市场监督者和服务提供者。政府应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大学生就业竞争环境,把大学生非正规就业纳入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中,从法律的角度确保大学生非正规就业的地位。要在户口、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私营、个体、三资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开发非国有单位容纳大学生就业的潜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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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广东省大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与就业的实证研究”(2009TJK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