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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平:赋予高校自主承认加分的权利
《教育》旬刊:高考加分本意是为了保证公平,怎么反而成了不公平的体现?
杨东平:影响教育不公的高考因素内涵各不相同,权利的平等和机会的平等两类问题交织;其中既有区域发展差距、家庭文化资本等潜在的、长期性因素的影响,也有权力、利益对现行政策直接的扭曲和异化,高考加分政策的弊端就是明显的一例。
《教育》旬刊:高考加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哪些?
杨东平:加分项目过多过滥,大量加分考生与“裸考”学生形成明显的不公平竞争,有违高考制度设计的初衷。更重要的是,一些调查显示,在社会优势地位的人,其子女在加分政策中获得了更多的优惠。加分政策的价值偏差和操作过程不规范,加分政策究竟是对一次性纸笔考试局限性的一种改善或补偿机制,还是一种福利待遇,或者是特殊利益集团的一种既得利益,是需要不断厘清和端正的基本。
《教育》旬刊:面对问题又有哪些解决之道?
杨东平:在操作层面上,高考与招生方面的各种制度都以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规章的形式出现,缺乏统一的立法,存在法律效力层次低、调整不全面以及规范之间的相互矛盾与冲突等问题,缺乏程序性的保障。所以,首先要在法律层面上解决问题。
《教育》旬刊:具体到哪些制度建设和改革呢?
杨东平:落实选拔优秀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为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和实行多元综合评价,需要软化和淡化“分分计较”的刻板的总分录取模式。这样,对优秀学生实行政策性加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逐渐降低。加分政策真正需要保障的是社会弱势阶层的教育机会,贯彻促进教育公平的价值。因此,加分政策调整的核心理念是将“奖励先进”为主调整为以“扶助弱势”为主。
还应该赋子高校自主承认高考加分的权利。在整体性的高考加分政策尚未调整改善之时,按照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价值,将决定权交给高校,高校可不承认在教育部规定之外的地方加分项目,按原始分投档或录取,或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事实上,2009年香港大学在内地招生,己经采取了这一做法,值得我们效仿。同时,还应提高决策层级,加分政策应当主要由教育部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标准,对加分项目、对象、范围,在国家层面做出统一规定,改变地方各自为政的状态。加大加分政策的制度“刚性”,调整的方向是尽量减少加分项目,缩小加分幅度,凡是有可能被人为因素异化的“软标准”都应取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加大获得加分资格考生的信息透明度,提升社会监督效度,公布所有获得加分学生的全面信息,以及行政部门对各个阶段的鉴定程序和结果。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质询制和问责制。
杨东平,北京理工大学文学院教授、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理事、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郑炽钦:改革应加强政策评估
《教育》旬刊:高考加分政策应该怎么改革和“瘦身”?
郑炽钦:我国现行的高考加分政策,大致可分为三类:政治性加分、鼓励性加分和政策性加分。这种政策设计的初衷都是良好的,对弥补高考制度的不足以及促进入学机会的相对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在执行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程度。所以要改革的话,对现行加分政策可分别采取保留、取消和增加的不同措施。需要保留的主要是补偿性加分,是为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正义的政治性照顾,如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华侨和归侨、烈士子女等等。此外是政策性照顾,如退役优秀运动员、三峡地区移民考生、农村地区独生女生等等,需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少数民族学生加分,应使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和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真正受到照顾。己经生活在城市地区、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则不应子以加分。
《教育》旬刊:如何理解取消对特长生和先进生的政策优惠?
郑炽钦:取消对特长生和先进生的政策优惠。对德、智、体绩优高中生的加分政策初衷是为了奖励和激励学生争取优秀。它在实际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助长为加分而加分的功利主义;出现比较严重的造假现象,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特长生、科技创新成果的造假等等;这一政策事实上主要为优势阶层享用,加大了阶层差距。对三好学生、科技竞赛、文体特长等的奖励性加分有的可以取消,有的可纳入高校自主招生的轨道,或在统一招生中作为高等学校的参考,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增加对弱势阶层学生的补偿性政策。当前研究型大学农村学生不断减少、进入优秀大学的生源集中在各地极少数“超级中学”的现实,提醒我们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采取如美国的“肯定性行动”、台湾的“繁星计划”那样的补偿措施,增加教育资源不足的农村学生和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的高等教育机会。将目前正在实行的免费师范生、对连片贫困地区农村的定向招生计划、研究型大学自主招生中的“自强计划”等整合在一个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的制度设计之中,使之真正能够成为矫正、改善教育不公的有效土具。这一政策要落到实处,需要深入详尽的研究,关键是使之能够真正惠顾最应当受照顾的弱势群体,而避免己经享有优质资源的学生“搭便车”。
《教育》旬刊:加分改革还应注意什么问题?
郑炽钦:目前对许多加分政策,往往停留在价值或问题层面的争论,政策执行的实效究竟如何,其实都需要进行政策评估,需要通过公正的调研和客观的评价,在事实调查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进行利弊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调整改变。对包括高考政策在内的各类教育政策的评估,应当成为国家和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和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
郑炽钦,中学特级教师,现任广东实验中学校长、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副校长。兼任全国中学教科研联合体常务副理事长,广东教育学会副会长,广东督导学会副会长,广东省中学思想政治教研会理事长。曾参加编制国家教育部《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现行)、《高中思想政治》等教材。 王华倬:全部取消体育加分导向性不好
《教育》旬刊:体育加分为什么成为高考加分腐败最严重的项目?
王华倬:体育高考加分的获得是多环节的过程。从流程来看,除了训练,其它3个环节都有可能暗箱操作。由于这些环节的封闭性、不公开性,难以监督,很容易导致造假、舞弊事情的发生。
由于有些体育项目,如武术、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等,评分以主观评分为主,或部分主观评分,等同于考生的成绩是由考官决定,这样给复测考官大开舞弊方便之门,这些项目成了权钱交易的重灾区,你明知道他以权谋私,也无话可说。体育高考加分改革就是努力使主观评分变成客观评分,使复测的成绩决定在于考生自己而不是考官。
《教育》旬刊:有人呼吁取消体育加分,您怎么看?
王华倬:取消体育高考加分政策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平的。体育不仅锻炼和健康学生身体,而且能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所以在学生体质下降的现在不仅不能取消体育高考加分,而且还要大力提倡。体育、艺术等方面优秀的人才,在高考分数上不可能占优势,但为了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为了为国争光,为了刻苦训练,许多学生在训练场上流血流汗,耗用了他们本该坐在教室里的时间,他们成功了,在鼓励青少年参加体育运动和竞赛的背景下,享受一定的加分鼓励是应该的。而且,在全国学生体质下降的背景下,取消体育加分的导向性不是很好。
《教育》旬刊:体育加分应该怎么改革?
王华倬:由于二级运动员证书和资格可以由地级市给予,有些考生可以通过关系直接购买。所以,应取消市级比赛获取资格。考生加分资格认定出现的问题,大多不是招生机构本身的漏洞,主要原因是多头管理、监管不力、责任不明确造成的。如果把体育高考加分资格认定下放到市一级,那认定体育高考加分的部门就有省、市各教育局和体育局共四家单位。特别是市级单位,范围这么大,权情交易、权钱交易比较方便,难免监管不力。还应规范比赛次数和比赛项目。考虑到临时举办比赛、或几个市、州学校拼凑比赛所造成的运动员整体水平低,报名舞弊,以假乱真,钱权交易,应建立长效比赛获取资格机制,各省教育厅和体育局只允许一年各举办资格比赛一次,比赛计划应在一年以上,比赛开赛前一个月在相关会议、网站和媒体上公布。
王华倬,教授,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院长。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学校体育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校体育研究会理事;《体育教学》杂志编委。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学校体育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学校体育学、体育教育教学原理、体育课程史论等研究。
《教育》旬刊:高考加分本意是为了保证公平,怎么反而成了不公平的体现?
杨东平:影响教育不公的高考因素内涵各不相同,权利的平等和机会的平等两类问题交织;其中既有区域发展差距、家庭文化资本等潜在的、长期性因素的影响,也有权力、利益对现行政策直接的扭曲和异化,高考加分政策的弊端就是明显的一例。
《教育》旬刊:高考加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哪些?
杨东平:加分项目过多过滥,大量加分考生与“裸考”学生形成明显的不公平竞争,有违高考制度设计的初衷。更重要的是,一些调查显示,在社会优势地位的人,其子女在加分政策中获得了更多的优惠。加分政策的价值偏差和操作过程不规范,加分政策究竟是对一次性纸笔考试局限性的一种改善或补偿机制,还是一种福利待遇,或者是特殊利益集团的一种既得利益,是需要不断厘清和端正的基本。
《教育》旬刊:面对问题又有哪些解决之道?
杨东平:在操作层面上,高考与招生方面的各种制度都以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规章的形式出现,缺乏统一的立法,存在法律效力层次低、调整不全面以及规范之间的相互矛盾与冲突等问题,缺乏程序性的保障。所以,首先要在法律层面上解决问题。
《教育》旬刊:具体到哪些制度建设和改革呢?
杨东平:落实选拔优秀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为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和实行多元综合评价,需要软化和淡化“分分计较”的刻板的总分录取模式。这样,对优秀学生实行政策性加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逐渐降低。加分政策真正需要保障的是社会弱势阶层的教育机会,贯彻促进教育公平的价值。因此,加分政策调整的核心理念是将“奖励先进”为主调整为以“扶助弱势”为主。
还应该赋子高校自主承认高考加分的权利。在整体性的高考加分政策尚未调整改善之时,按照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价值,将决定权交给高校,高校可不承认在教育部规定之外的地方加分项目,按原始分投档或录取,或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事实上,2009年香港大学在内地招生,己经采取了这一做法,值得我们效仿。同时,还应提高决策层级,加分政策应当主要由教育部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标准,对加分项目、对象、范围,在国家层面做出统一规定,改变地方各自为政的状态。加大加分政策的制度“刚性”,调整的方向是尽量减少加分项目,缩小加分幅度,凡是有可能被人为因素异化的“软标准”都应取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加大获得加分资格考生的信息透明度,提升社会监督效度,公布所有获得加分学生的全面信息,以及行政部门对各个阶段的鉴定程序和结果。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质询制和问责制。
杨东平,北京理工大学文学院教授、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理事、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郑炽钦:改革应加强政策评估
《教育》旬刊:高考加分政策应该怎么改革和“瘦身”?
郑炽钦:我国现行的高考加分政策,大致可分为三类:政治性加分、鼓励性加分和政策性加分。这种政策设计的初衷都是良好的,对弥补高考制度的不足以及促进入学机会的相对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在执行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程度。所以要改革的话,对现行加分政策可分别采取保留、取消和增加的不同措施。需要保留的主要是补偿性加分,是为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正义的政治性照顾,如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华侨和归侨、烈士子女等等。此外是政策性照顾,如退役优秀运动员、三峡地区移民考生、农村地区独生女生等等,需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少数民族学生加分,应使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和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真正受到照顾。己经生活在城市地区、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则不应子以加分。
《教育》旬刊:如何理解取消对特长生和先进生的政策优惠?
郑炽钦:取消对特长生和先进生的政策优惠。对德、智、体绩优高中生的加分政策初衷是为了奖励和激励学生争取优秀。它在实际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助长为加分而加分的功利主义;出现比较严重的造假现象,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特长生、科技创新成果的造假等等;这一政策事实上主要为优势阶层享用,加大了阶层差距。对三好学生、科技竞赛、文体特长等的奖励性加分有的可以取消,有的可纳入高校自主招生的轨道,或在统一招生中作为高等学校的参考,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增加对弱势阶层学生的补偿性政策。当前研究型大学农村学生不断减少、进入优秀大学的生源集中在各地极少数“超级中学”的现实,提醒我们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采取如美国的“肯定性行动”、台湾的“繁星计划”那样的补偿措施,增加教育资源不足的农村学生和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的高等教育机会。将目前正在实行的免费师范生、对连片贫困地区农村的定向招生计划、研究型大学自主招生中的“自强计划”等整合在一个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的制度设计之中,使之真正能够成为矫正、改善教育不公的有效土具。这一政策要落到实处,需要深入详尽的研究,关键是使之能够真正惠顾最应当受照顾的弱势群体,而避免己经享有优质资源的学生“搭便车”。
《教育》旬刊:加分改革还应注意什么问题?
郑炽钦:目前对许多加分政策,往往停留在价值或问题层面的争论,政策执行的实效究竟如何,其实都需要进行政策评估,需要通过公正的调研和客观的评价,在事实调查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进行利弊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调整改变。对包括高考政策在内的各类教育政策的评估,应当成为国家和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和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
郑炽钦,中学特级教师,现任广东实验中学校长、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副校长。兼任全国中学教科研联合体常务副理事长,广东教育学会副会长,广东督导学会副会长,广东省中学思想政治教研会理事长。曾参加编制国家教育部《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现行)、《高中思想政治》等教材。 王华倬:全部取消体育加分导向性不好
《教育》旬刊:体育加分为什么成为高考加分腐败最严重的项目?
王华倬:体育高考加分的获得是多环节的过程。从流程来看,除了训练,其它3个环节都有可能暗箱操作。由于这些环节的封闭性、不公开性,难以监督,很容易导致造假、舞弊事情的发生。
由于有些体育项目,如武术、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等,评分以主观评分为主,或部分主观评分,等同于考生的成绩是由考官决定,这样给复测考官大开舞弊方便之门,这些项目成了权钱交易的重灾区,你明知道他以权谋私,也无话可说。体育高考加分改革就是努力使主观评分变成客观评分,使复测的成绩决定在于考生自己而不是考官。
《教育》旬刊:有人呼吁取消体育加分,您怎么看?
王华倬:取消体育高考加分政策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平的。体育不仅锻炼和健康学生身体,而且能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所以在学生体质下降的现在不仅不能取消体育高考加分,而且还要大力提倡。体育、艺术等方面优秀的人才,在高考分数上不可能占优势,但为了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为了为国争光,为了刻苦训练,许多学生在训练场上流血流汗,耗用了他们本该坐在教室里的时间,他们成功了,在鼓励青少年参加体育运动和竞赛的背景下,享受一定的加分鼓励是应该的。而且,在全国学生体质下降的背景下,取消体育加分的导向性不是很好。
《教育》旬刊:体育加分应该怎么改革?
王华倬:由于二级运动员证书和资格可以由地级市给予,有些考生可以通过关系直接购买。所以,应取消市级比赛获取资格。考生加分资格认定出现的问题,大多不是招生机构本身的漏洞,主要原因是多头管理、监管不力、责任不明确造成的。如果把体育高考加分资格认定下放到市一级,那认定体育高考加分的部门就有省、市各教育局和体育局共四家单位。特别是市级单位,范围这么大,权情交易、权钱交易比较方便,难免监管不力。还应规范比赛次数和比赛项目。考虑到临时举办比赛、或几个市、州学校拼凑比赛所造成的运动员整体水平低,报名舞弊,以假乱真,钱权交易,应建立长效比赛获取资格机制,各省教育厅和体育局只允许一年各举办资格比赛一次,比赛计划应在一年以上,比赛开赛前一个月在相关会议、网站和媒体上公布。
王华倬,教授,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院长。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学校体育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校体育研究会理事;《体育教学》杂志编委。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学校体育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学校体育学、体育教育教学原理、体育课程史论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