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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医患纠纷成为热点话题。我在海外25年,从未遭遇医患纠纷,亦从来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问题。
在北美,从准备报考医学院到通过医生执照考试正式执業行医,可以说是一个千锤百炼的过程。首先,医学院和法学院,在北美都属于专业学院,申请人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并且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才有资格申请,通常学制是四年。成绩亦不是唯一录取标准,加拿大有一所医学院甚至不需要考试,只看个人自述来判断申请人是否会是个合格的医生。为此,许多学生在中学时代便开始做义工,有的甚至休学服务社区或者贫穷国家。医学院的宗旨很明确:未来的医生不但要学业出类拔萃,而且要有足够的爱心,坚韧的意志。
这道高门槛注定培养出来的是精英中的精英。四年本科,四年医学院,毕业后如果志在普通家庭医生,实习三年;如果志在专科医生,那么另加四年,共七年。如果18岁上大学,到成为一个真正的医生,至少已年近30岁了。这样一个制度,几乎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也注定了医生这个职业在北美就是高收入、高地位。医生以患者谋取私利的机会在北美没有存在空间。
加拿大是全民免费医疗,医院不分公私,除了牙科属于美容范畴的医疗服务,需要购买医疗保险以外,只要是本国合法居民,无需医疗保险。就诊时先看家庭医生,家庭医生如果觉得情况严重,再转介到专科医生处,没有多花钱看特诊之说,也没有托熟人找关系之渠道,患者需要做的就是等候。前些年阿尔伯塔省的卡尔加里有议员看专科插队被揭发,议员公开道歉,也就此葬送政治前程。医患之间的选择是双向的,制度的公平避免了医患之间类似厚此薄彼的纠纷。
美国的医院有所谓的公私之分,有专门收治无医保病人的医院,诸如county hospital(县医院)。几乎所有的医院看急诊都无需先付费,治疗结束后账单会寄到患者家中,根据收入水平收费。缴付方式也因人而异,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款,如果都无力承担,费用则由政府买单。在医院工作的医生,薪水由医院支付;开私家诊所的医生,薪水则向患者的医保公司索取。医保公司则根据医生的诊断评估患者所需要的诊治费用,若是医生给予了不必要的过度治疗,医保公司有权选择只支付部分费用。在北美,几乎没有过度治疗的可能。如果你带着发高烧的孩子去看急诊,通常的情况是护士在分流站把孩子扒光了,喂冰棒,等上几个钟头,医生给孩子看看喉咙和耳朵,如果没有发炎,关照你给孩子多喝水,开一瓶退烧药就打发回家。我的儿子20岁,加拿大出生,在美国上幼稚园,儿时经常出入诊所、医院,从未挂过一次水。医生若是给予过度治疗,不但拿不到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还有可能上黑名单,没有医生会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
好友Alex是美国南部休斯敦一家医院的肿瘤科专科医生,每天看诊的都是癌症病人。几乎每一位病人过世之后,家属都会送上卡片甚至鲜花感谢他的努力并伴病人度过最后时光。患者砍杀医生这样闻所未闻的血腥个案,在北美只会发生在精神病院。
医疗事故任何地方都会有,北美也不例外,法律是人人选择的解决途径。医患之间,没有亲密亦没有仇恨,这样一个相互尊重、双方维持在专业范围内的关系正是制度使然。
在北美,从准备报考医学院到通过医生执照考试正式执業行医,可以说是一个千锤百炼的过程。首先,医学院和法学院,在北美都属于专业学院,申请人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并且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才有资格申请,通常学制是四年。成绩亦不是唯一录取标准,加拿大有一所医学院甚至不需要考试,只看个人自述来判断申请人是否会是个合格的医生。为此,许多学生在中学时代便开始做义工,有的甚至休学服务社区或者贫穷国家。医学院的宗旨很明确:未来的医生不但要学业出类拔萃,而且要有足够的爱心,坚韧的意志。
这道高门槛注定培养出来的是精英中的精英。四年本科,四年医学院,毕业后如果志在普通家庭医生,实习三年;如果志在专科医生,那么另加四年,共七年。如果18岁上大学,到成为一个真正的医生,至少已年近30岁了。这样一个制度,几乎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也注定了医生这个职业在北美就是高收入、高地位。医生以患者谋取私利的机会在北美没有存在空间。
加拿大是全民免费医疗,医院不分公私,除了牙科属于美容范畴的医疗服务,需要购买医疗保险以外,只要是本国合法居民,无需医疗保险。就诊时先看家庭医生,家庭医生如果觉得情况严重,再转介到专科医生处,没有多花钱看特诊之说,也没有托熟人找关系之渠道,患者需要做的就是等候。前些年阿尔伯塔省的卡尔加里有议员看专科插队被揭发,议员公开道歉,也就此葬送政治前程。医患之间的选择是双向的,制度的公平避免了医患之间类似厚此薄彼的纠纷。
美国的医院有所谓的公私之分,有专门收治无医保病人的医院,诸如county hospital(县医院)。几乎所有的医院看急诊都无需先付费,治疗结束后账单会寄到患者家中,根据收入水平收费。缴付方式也因人而异,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款,如果都无力承担,费用则由政府买单。在医院工作的医生,薪水由医院支付;开私家诊所的医生,薪水则向患者的医保公司索取。医保公司则根据医生的诊断评估患者所需要的诊治费用,若是医生给予了不必要的过度治疗,医保公司有权选择只支付部分费用。在北美,几乎没有过度治疗的可能。如果你带着发高烧的孩子去看急诊,通常的情况是护士在分流站把孩子扒光了,喂冰棒,等上几个钟头,医生给孩子看看喉咙和耳朵,如果没有发炎,关照你给孩子多喝水,开一瓶退烧药就打发回家。我的儿子20岁,加拿大出生,在美国上幼稚园,儿时经常出入诊所、医院,从未挂过一次水。医生若是给予过度治疗,不但拿不到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还有可能上黑名单,没有医生会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开玩笑。
好友Alex是美国南部休斯敦一家医院的肿瘤科专科医生,每天看诊的都是癌症病人。几乎每一位病人过世之后,家属都会送上卡片甚至鲜花感谢他的努力并伴病人度过最后时光。患者砍杀医生这样闻所未闻的血腥个案,在北美只会发生在精神病院。
医疗事故任何地方都会有,北美也不例外,法律是人人选择的解决途径。医患之间,没有亲密亦没有仇恨,这样一个相互尊重、双方维持在专业范围内的关系正是制度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