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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文试图运用翻译规范理论中的预备规范和初始规范,从历史、社会的角度重新审视林译小说,再通过操作规范探讨他在翻译中使用删节、添加和改动的原因。本文认为林纾的翻译之所以成为翻译,是因为它符合当时的规范,而且在整个小说翻译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促成了新的翻译规范的形成,理应有相应的历史地位。
关键词:翻译 规范 林译小说
中图分类号:H059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在我国漫长的翻译历史上,林译小说是一道独特的风景。林纾本人不懂外文,翻译是与口译者合作,但林译小说数量惊人,共计一百七十余部,且读者众多。《巴黎茶花女遗事》1899年一面世就受到读者青睐,再版过20次(邹振环,1994)。之后的10年里,林译小说风靡全国。但“五四”期间,林译小说受到冷遇。他用古文翻译的作品也遭到质疑,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对林纾及林译小说提出尖锐的批评。在林纾死后,郑振铎和钱钟书又为林纾和林译作品正名。林译小说在历史上可谓毁誉参半,给后人留下不少疑惑。仅对翻译文本内部,在语言形式上、语义等方面的等值或等效对林译小说进行研究,结果无法令人满意。因为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翻译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社会文化规范的影响和制约。在考察翻译活动时,应将它置身于当时的历史、社会、文化的语境之下。翻译规范理论则为研究历史上的翻译现象提供了一种途径。该理论经由以色列学者图里和之后的赫曼斯、切斯特曼等人的深入探讨之后,成为描述翻译学的理论基础和描写工具。本文试图运用翻译规范理论,从历史、社会的角度全面地解读林译小说这一独特的现象,同时考察翻译规范理论的解释力。
二翻译规范理论
迪恩·图里(Gideon Toury)是第一个对翻译规范进行系统的描写性研究的学者。根据图里的定义,规范是某个群体共有的行为准则,从约束力最强的规则到最弱的个人风格,呈现一个连续体。这样,图里(1995)成功地将翻译置于目的语文化环境下的研究,摆脱了译文是原文的附属品的身份,他认为译文的产生和形成取决目的语文化的多种社会文化规范,所以翻译是社会文化制约的活动。图里将翻译规范分为三大类:1、预备规范,通常指目标语文化的翻译政策以及翻译的直接程度;2、初始规范,对译者所面临的选择进行了分类。翻译规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译者在两种不同语言、文化、篇章传统规范之间取舍的产物。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在“充分性”和“可接受性”之间取舍;3、操作规范属于翻译行为的微观选择,影响篇章中语言材料的分布方式、结构和文字表达。切斯特曼(1997)在分析了图里的规范理论后,又从社会学里的产品规范和过程规范以及语言学中的产品规范、交际规范和道德规范对图里的规范分类从不同的角度补充了两点,即预期规范和职业规范。Munday(2001)曾经这样评价:“切斯特曼有关规范的分类涉及到了图里的空白,对翻译过程和产品的全面描述有着积极的意义。”接下来,文章将以图里的理论为主要框架并结合切斯特曼的理论,对林译小说进行探讨。
三翻译规范理论关照下的林译小说
1预备规范
图里的预备规范中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翻译政策,即在某个特定历史时期要通过翻译输入哪种文化?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需求是什么?林译小说出现在清末民初,当时的中国经历了1840-1842年和1856年的两次鸦片战争,国门被西方列强打开,也带来了西方文化的影响。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震撼了中国的知识阶层,大量的西方作品被译介。但在当时,小说这种文体并非大众阅读的主流,也非社会需求的主导。更多的是军工、制造、天文、历算,以及之后的教育、经济、政治等社会科学方面的翻译。当林纾开始翻译《巴黎茶花女遗事》时,根本没想到以此来改造中国小说。(陈平原,1989)因此当时林纾与王寿昌并没有在译作上署真名。可见他们对于这样的翻译作品仅仅抱着尝试的心态。但这之后,国内开始了小说界革命,一大批文人巨卿从改良社会政治的角度热烈倡导小说,林纾的翻译无意间与时代潮流合了拍。(杨联芬,2003)图里认为翻译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译入语文化的需求,所以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具有启蒙思想的林译小说风靡了中国,而读者们的喜爱也说明了他们对林译小说这种翻译形式没有怀疑。虽然林纾不懂西文,但是林译小说作为翻译作品被国人广泛接受却是事实。
就翻译的直接程度而言,在当时,间接翻译十分常见。梁启超在《变法通义》中的《论译书》中有这样的文字:“日本与我为同文之国,自昔行用汉文。……以此视西文,抑又事半功倍也。”1902年初,他在《新民从报》连载的依据日文译本用白话翻译的《十五小豪杰》,原为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做。而这种间接翻译不但无人质疑,还被视为捷径。林译小说中间接翻译的例子不少,如林纾在译日本德富健次郎的《不如归》时,所用的是英文译本。从某种意义上讲,林纾和口述者之间的合作翻译也可以被视为间接翻译。但是,中国读者对这样的翻译给予了高度的宽容,并没有将此排除在翻译之外,并纷纷效仿。应当说,清末民初“林纾模式”的盛行是有其特殊历史语境的:一则因为那时国人中如严复那样精通中西语的人少之又少,而对西方文化充满渴望的人却已形成相当规模。更为重要的是,清末民初很长一段时间内,文学翻译尚处于初期,读者的预期中往往将翻译等同于文学创作,这无疑给译者扬长避短、各显其能提供了大好机会。
2初始规范
初始规范要求译者在翻译的充分性和可接受性之间找到平衡。在林纾生活的时代,可接受性显然被置于首位,意译的现象非常普遍,且程度各异。而林译小说在意译的同时却能保留原著的神韵,让中国读者领略西方文学的魅力,实属难得。当梁启超与罗孝高合译《十五小豪杰》时,不仅效仿了日本人森田思轩的《十五少年》的“豪杰译”法,还在第一回的“附记”中称:“今吾译此书,又纯以中国说部体段代之,然自信不负森田。”(邹振环,1994)这当然是出于政治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是读者的接受能力。造成意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学翻译理论的贫乏,无规可循。而林译小说《撒克逊劫后英雄略》(Ivanhoe),不仅保留了原作的章节结构,其中不少史学评论,原本可以删去,却也被译出。林纾的《巴黎茶花女遗事》更是成为颇能保留原作神韵的典范。这样不失神韵的意译,在文学翻译规范子体系尚未形成时,在晚清小说家与翻译家的角色与意识尚未真正分离和确立之时,给时人提供了一个较令人满意的意译范例。
选择什么样的翻译方法,用古文还是白话文,实际上也与译者和读者对西方小说的理解和评价大有关系。当时,翻译小说的功用为“知风俗”。于是,林纾在当时中西文化的冲突中为翻译文学找到了一个二者都可以接受的契合点。作为一个封建士大夫,林纾深知当时世人阅读的品位。在翻译过程中,如果拘泥于西方文体,用直译的方式直接把西方文学作品译介入中国文化语境,肯定会被本土文化所弃。(朱安博,2009)所以,林纾选择了古文作为翻译的语言媒介。加之他深厚的古文功底和文学修养,为其把握西方文学大家作品的精髓奠定了基础。
3操作规范
操作规范探讨的是译者在操作层面具体采用的翻译策略,它们包括删节、添加、更改地名等等。在林纾翻译域外小说时,翻译小说应具备的模样在读者心中并没有可供参考的样本,规范的子系统尚处于形成阶段,翻译外国小说才刚刚开始。但林译《巴黎茶花女遗事》较之前的翻译小说所受待遇天壤地别,一时文人学士争读“茶花女”成风。林纾小说,具体到操作规范的层面上,到底是如何取舍的呢?毫无疑问,要求林纾做到译文与原文上的形式对等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仅因为林纾是基于口授者的讲述翻译的,而且林纾本人还是一位文学家。如林纾在小说《撒克逊劫后英雄略》的序言中写道,“往往付脉、接笋、变调等大类吾古文家言。”林纾十分推崇司马迁、班固、韩愈和柳宗元的文笔,将他们的文章章法作为标准。林纾在外国小说中感受到的是与左、马、班、韩相通的文气,重视文章的“意境”与“神味”。所有这些林纾在文学上的素养,最终成为他翻译小说时的规范,对林纾理解和处理译文均产生了影响。所以林纾将译文置于古文章法的大规范之下,那么译文就必须首先遵循古文的语言规范。现在看来,在无规可循的情况下,不可能自创规范体系。这时林纾选择了用读者普遍能接受的语言和方式来诠释西方文学。但是,就在这同时,林纾无意间将中西文法相通之处点破,完好地保留了原作的韵味。
对于林纾在译文中的删节,郑振铎在《林琴南先生》一文中这样评价:
“……至于说是林先生故意删节,则恐无此事。……我们虽然不能把他的译文与原文一个字一个字的对读而觉得一字不差,然而,如果一口气读了原文,在去读译文,则作者情调却可觉得丝毫未易……”
可见,林纾的删节并没有影响故事情节的发展。林纾在对译文进行添加时,也是为了译文的可读性。一则,身为作家的林纾想对原文润笔;二则,针对时局添加自己的观点,帮助读者理解。如在《海外轩渠录》中,在第一部分中论及男女童受教育时,林纾不仅将男女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翻译出来,还表达了他对女性的态度:
原文:When the girls are twelve years old,which among them is the marriageable age,their parents or guardians take them home,with great expressions of gratitude to the professors,and seldom without tears of the young lady and her companions.
林译:女子至十二岁,在彼国中,为已届之婚期。父母受之,致谢其师傅,女婴至于哭泣,别其同侪,虽所习略次于男子,而所应为之事,既承教泽,则亦靡所不能。
其中“虽所习略次于男子,而所应为之事,既承教泽,则亦靡所不能”原文中没有,是由林纾添加进去的,但他已融入了自己的理解,纳入到了自我所认同的中国文化中,同时还表现出了一定的进步性。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林译小说脱离不了当时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但是林译小说开中国近代小说翻译之先河,其作用和地位是不可抹杀的。当时的翻译规范特别是文学翻译的规范子系统尚处于发生期,林纾既继承了传统文学的规范又对其突破,为新规范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但在很多时候,描述翻译学往往过分强调目的语社会文化环境对译作形成的影响,而忽视了其它非环境因素对译作形成的限制,如译者的主观能动性等。所以,如果换成别人,而不是林纾,也许可能不会有这样成绩。也就是说,译作的诞生,目的语外部的客观条件固然重要,但译者自身的经历和人生体验对译作的形成可能会有很大的、甚至是至关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Chesterman,A:Memes of Translation:The Spread of Ideas in Translation Theory.Amsterdam:Benjamins.1997.
[2] Munday,J.(ed),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Routledge:London & New York.2001.
[3] Toury,Gideon:Descriptive Translation Studies and Beyond.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4] 陈平原:《20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
[5] 李宗刚:《对林译小说风靡一时的在解读》,《东岳论丛》,2004年第6期。
[6] 李德超:《翻译研究的系统理论:赫曼斯〈系统中的翻译〉述评》,《外语与翻译》,2003年第3期。
[7] 梁启超:《论译书》,《饮冰室文集类编》(上),1897年版。
[8] 刘小刚:《翻译规范——话语的秩序》,《天津外国语学报》,2008年第1期。
[9] 毛忠明、程韵文:《翻译规范与变异》,《上海科技翻译》,2004年第4期。
[10] [日]山田敬三:《鲁迅与儒勒·凡尔纳之间》,《鲁迅研究月刊》,2003年第6期。
[11] 杨联芬:《晚清至五四: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发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2] 邹振环:《影响中国近代社会的一百种译作》,中国对外翻译出版,1994年版。
[13] 朱安博:《归化与异化:中国文学翻译研究的百年流变》,科技出版社,2009年版。
作者简介:陆艳,女,1975—,江苏南通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翻译理论、英语教学,工作单位: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关键词:翻译 规范 林译小说
中图分类号:H059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在我国漫长的翻译历史上,林译小说是一道独特的风景。林纾本人不懂外文,翻译是与口译者合作,但林译小说数量惊人,共计一百七十余部,且读者众多。《巴黎茶花女遗事》1899年一面世就受到读者青睐,再版过20次(邹振环,1994)。之后的10年里,林译小说风靡全国。但“五四”期间,林译小说受到冷遇。他用古文翻译的作品也遭到质疑,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对林纾及林译小说提出尖锐的批评。在林纾死后,郑振铎和钱钟书又为林纾和林译作品正名。林译小说在历史上可谓毁誉参半,给后人留下不少疑惑。仅对翻译文本内部,在语言形式上、语义等方面的等值或等效对林译小说进行研究,结果无法令人满意。因为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翻译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社会文化规范的影响和制约。在考察翻译活动时,应将它置身于当时的历史、社会、文化的语境之下。翻译规范理论则为研究历史上的翻译现象提供了一种途径。该理论经由以色列学者图里和之后的赫曼斯、切斯特曼等人的深入探讨之后,成为描述翻译学的理论基础和描写工具。本文试图运用翻译规范理论,从历史、社会的角度全面地解读林译小说这一独特的现象,同时考察翻译规范理论的解释力。
二翻译规范理论
迪恩·图里(Gideon Toury)是第一个对翻译规范进行系统的描写性研究的学者。根据图里的定义,规范是某个群体共有的行为准则,从约束力最强的规则到最弱的个人风格,呈现一个连续体。这样,图里(1995)成功地将翻译置于目的语文化环境下的研究,摆脱了译文是原文的附属品的身份,他认为译文的产生和形成取决目的语文化的多种社会文化规范,所以翻译是社会文化制约的活动。图里将翻译规范分为三大类:1、预备规范,通常指目标语文化的翻译政策以及翻译的直接程度;2、初始规范,对译者所面临的选择进行了分类。翻译规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译者在两种不同语言、文化、篇章传统规范之间取舍的产物。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在“充分性”和“可接受性”之间取舍;3、操作规范属于翻译行为的微观选择,影响篇章中语言材料的分布方式、结构和文字表达。切斯特曼(1997)在分析了图里的规范理论后,又从社会学里的产品规范和过程规范以及语言学中的产品规范、交际规范和道德规范对图里的规范分类从不同的角度补充了两点,即预期规范和职业规范。Munday(2001)曾经这样评价:“切斯特曼有关规范的分类涉及到了图里的空白,对翻译过程和产品的全面描述有着积极的意义。”接下来,文章将以图里的理论为主要框架并结合切斯特曼的理论,对林译小说进行探讨。
三翻译规范理论关照下的林译小说
1预备规范
图里的预备规范中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翻译政策,即在某个特定历史时期要通过翻译输入哪种文化?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需求是什么?林译小说出现在清末民初,当时的中国经历了1840-1842年和1856年的两次鸦片战争,国门被西方列强打开,也带来了西方文化的影响。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震撼了中国的知识阶层,大量的西方作品被译介。但在当时,小说这种文体并非大众阅读的主流,也非社会需求的主导。更多的是军工、制造、天文、历算,以及之后的教育、经济、政治等社会科学方面的翻译。当林纾开始翻译《巴黎茶花女遗事》时,根本没想到以此来改造中国小说。(陈平原,1989)因此当时林纾与王寿昌并没有在译作上署真名。可见他们对于这样的翻译作品仅仅抱着尝试的心态。但这之后,国内开始了小说界革命,一大批文人巨卿从改良社会政治的角度热烈倡导小说,林纾的翻译无意间与时代潮流合了拍。(杨联芬,2003)图里认为翻译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译入语文化的需求,所以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具有启蒙思想的林译小说风靡了中国,而读者们的喜爱也说明了他们对林译小说这种翻译形式没有怀疑。虽然林纾不懂西文,但是林译小说作为翻译作品被国人广泛接受却是事实。
就翻译的直接程度而言,在当时,间接翻译十分常见。梁启超在《变法通义》中的《论译书》中有这样的文字:“日本与我为同文之国,自昔行用汉文。……以此视西文,抑又事半功倍也。”1902年初,他在《新民从报》连载的依据日文译本用白话翻译的《十五小豪杰》,原为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所做。而这种间接翻译不但无人质疑,还被视为捷径。林译小说中间接翻译的例子不少,如林纾在译日本德富健次郎的《不如归》时,所用的是英文译本。从某种意义上讲,林纾和口述者之间的合作翻译也可以被视为间接翻译。但是,中国读者对这样的翻译给予了高度的宽容,并没有将此排除在翻译之外,并纷纷效仿。应当说,清末民初“林纾模式”的盛行是有其特殊历史语境的:一则因为那时国人中如严复那样精通中西语的人少之又少,而对西方文化充满渴望的人却已形成相当规模。更为重要的是,清末民初很长一段时间内,文学翻译尚处于初期,读者的预期中往往将翻译等同于文学创作,这无疑给译者扬长避短、各显其能提供了大好机会。
2初始规范
初始规范要求译者在翻译的充分性和可接受性之间找到平衡。在林纾生活的时代,可接受性显然被置于首位,意译的现象非常普遍,且程度各异。而林译小说在意译的同时却能保留原著的神韵,让中国读者领略西方文学的魅力,实属难得。当梁启超与罗孝高合译《十五小豪杰》时,不仅效仿了日本人森田思轩的《十五少年》的“豪杰译”法,还在第一回的“附记”中称:“今吾译此书,又纯以中国说部体段代之,然自信不负森田。”(邹振环,1994)这当然是出于政治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是读者的接受能力。造成意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学翻译理论的贫乏,无规可循。而林译小说《撒克逊劫后英雄略》(Ivanhoe),不仅保留了原作的章节结构,其中不少史学评论,原本可以删去,却也被译出。林纾的《巴黎茶花女遗事》更是成为颇能保留原作神韵的典范。这样不失神韵的意译,在文学翻译规范子体系尚未形成时,在晚清小说家与翻译家的角色与意识尚未真正分离和确立之时,给时人提供了一个较令人满意的意译范例。
选择什么样的翻译方法,用古文还是白话文,实际上也与译者和读者对西方小说的理解和评价大有关系。当时,翻译小说的功用为“知风俗”。于是,林纾在当时中西文化的冲突中为翻译文学找到了一个二者都可以接受的契合点。作为一个封建士大夫,林纾深知当时世人阅读的品位。在翻译过程中,如果拘泥于西方文体,用直译的方式直接把西方文学作品译介入中国文化语境,肯定会被本土文化所弃。(朱安博,2009)所以,林纾选择了古文作为翻译的语言媒介。加之他深厚的古文功底和文学修养,为其把握西方文学大家作品的精髓奠定了基础。
3操作规范
操作规范探讨的是译者在操作层面具体采用的翻译策略,它们包括删节、添加、更改地名等等。在林纾翻译域外小说时,翻译小说应具备的模样在读者心中并没有可供参考的样本,规范的子系统尚处于形成阶段,翻译外国小说才刚刚开始。但林译《巴黎茶花女遗事》较之前的翻译小说所受待遇天壤地别,一时文人学士争读“茶花女”成风。林纾小说,具体到操作规范的层面上,到底是如何取舍的呢?毫无疑问,要求林纾做到译文与原文上的形式对等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仅因为林纾是基于口授者的讲述翻译的,而且林纾本人还是一位文学家。如林纾在小说《撒克逊劫后英雄略》的序言中写道,“往往付脉、接笋、变调等大类吾古文家言。”林纾十分推崇司马迁、班固、韩愈和柳宗元的文笔,将他们的文章章法作为标准。林纾在外国小说中感受到的是与左、马、班、韩相通的文气,重视文章的“意境”与“神味”。所有这些林纾在文学上的素养,最终成为他翻译小说时的规范,对林纾理解和处理译文均产生了影响。所以林纾将译文置于古文章法的大规范之下,那么译文就必须首先遵循古文的语言规范。现在看来,在无规可循的情况下,不可能自创规范体系。这时林纾选择了用读者普遍能接受的语言和方式来诠释西方文学。但是,就在这同时,林纾无意间将中西文法相通之处点破,完好地保留了原作的韵味。
对于林纾在译文中的删节,郑振铎在《林琴南先生》一文中这样评价:
“……至于说是林先生故意删节,则恐无此事。……我们虽然不能把他的译文与原文一个字一个字的对读而觉得一字不差,然而,如果一口气读了原文,在去读译文,则作者情调却可觉得丝毫未易……”
可见,林纾的删节并没有影响故事情节的发展。林纾在对译文进行添加时,也是为了译文的可读性。一则,身为作家的林纾想对原文润笔;二则,针对时局添加自己的观点,帮助读者理解。如在《海外轩渠录》中,在第一部分中论及男女童受教育时,林纾不仅将男女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翻译出来,还表达了他对女性的态度:
原文:When the girls are twelve years old,which among them is the marriageable age,their parents or guardians take them home,with great expressions of gratitude to the professors,and seldom without tears of the young lady and her companions.
林译:女子至十二岁,在彼国中,为已届之婚期。父母受之,致谢其师傅,女婴至于哭泣,别其同侪,虽所习略次于男子,而所应为之事,既承教泽,则亦靡所不能。
其中“虽所习略次于男子,而所应为之事,既承教泽,则亦靡所不能”原文中没有,是由林纾添加进去的,但他已融入了自己的理解,纳入到了自我所认同的中国文化中,同时还表现出了一定的进步性。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林译小说脱离不了当时的社会和历史环境。但是林译小说开中国近代小说翻译之先河,其作用和地位是不可抹杀的。当时的翻译规范特别是文学翻译的规范子系统尚处于发生期,林纾既继承了传统文学的规范又对其突破,为新规范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但在很多时候,描述翻译学往往过分强调目的语社会文化环境对译作形成的影响,而忽视了其它非环境因素对译作形成的限制,如译者的主观能动性等。所以,如果换成别人,而不是林纾,也许可能不会有这样成绩。也就是说,译作的诞生,目的语外部的客观条件固然重要,但译者自身的经历和人生体验对译作的形成可能会有很大的、甚至是至关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Chesterman,A:Memes of Translation:The Spread of Ideas in Translation Theory.Amsterdam:Benjamins.1997.
[2] Munday,J.(ed),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Routledge:London & New York.2001.
[3] Toury,Gideon:Descriptive Translation Studies and Beyond.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4] 陈平原:《20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
[5] 李宗刚:《对林译小说风靡一时的在解读》,《东岳论丛》,2004年第6期。
[6] 李德超:《翻译研究的系统理论:赫曼斯〈系统中的翻译〉述评》,《外语与翻译》,2003年第3期。
[7] 梁启超:《论译书》,《饮冰室文集类编》(上),1897年版。
[8] 刘小刚:《翻译规范——话语的秩序》,《天津外国语学报》,2008年第1期。
[9] 毛忠明、程韵文:《翻译规范与变异》,《上海科技翻译》,2004年第4期。
[10] [日]山田敬三:《鲁迅与儒勒·凡尔纳之间》,《鲁迅研究月刊》,2003年第6期。
[11] 杨联芬:《晚清至五四: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发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2] 邹振环:《影响中国近代社会的一百种译作》,中国对外翻译出版,1994年版。
[13] 朱安博:《归化与异化:中国文学翻译研究的百年流变》,科技出版社,2009年版。
作者简介:陆艳,女,1975—,江苏南通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翻译理论、英语教学,工作单位:上海立信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