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性原则相关论文
构建第三次分配制度体系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三次分配理论的指导。深入理解第三次分配的内涵要坚持其“补充性”和“自愿性”原......
补充性原则作为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的宪法原则,成为现代税收国家赋予地方税权的理论渊源.地方税权是地方治理的制度基础和重要支撑......
为了充分利用当事人陈述之证据资料,我国首次于2015年《民诉法解释》第110条中规定了当事人询问制度。当事人询问制度是指将本案诉......
伴随人口老龄化,家庭护理已难以满足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为此,“十三五”规划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十四五”规划......
国际刑事法院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追究个人国际犯罪刑事责任的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
受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长期影响,我国当事人询问缺乏程序法上的规范和约束,实践中询问随意性较大,既不利于当事人陈述独立证据价值......
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直接影响着缔约国和非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关乎国际义务与国家......
二战以来,国际社会一直想建立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法院。经过长期而曲折的努力,具有国际刑法发展史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刑事法院终于在......
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权补充性原则关乎国际义务与国家主权的均衡协调;《规约》对于管辖权补充性......
肯尼亚情势是国际刑事法院建立以来,第一个由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自行启动调查,由缔约国提出可受理性质疑的案件。可受理性质疑的背......
行政资助的理性在于贯彻比例原则。在给付行政领域中,与必要性原则相对应的是辅助性原则,其功能包括分散国家的资源控制力、改善公......
世界各国现存的主流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揭示着共通的诉讼实施权配置原理。诉讼实施权原则上配置给实体权利义务归属主体,只有存在......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近年来国际上兴起的一条法律选择新原则.该原则不是我国冲突法的基本原则,而是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一个补......
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直接影响着缔约国乃至非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规约对于管辖权......
虽然1998年产生的《罗马规约》将侵略罪列入国际刑事法院具有管辖权的罪行,但是一个包含具体条款的侵略罪修正案直到2010年第一次......
在中国社会法制不发达、新行政诉讼法增加一般给付诉讼类型的背景下,探讨给付行政的基本原则尤为必要。给付行政的基本原则应注意......
现行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经过修改,具体规则得到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但再审启动次数的规定作为再审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却存在广泛争议......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再审事由做了很大的修改,但还是存在不足。对于再审事由,应在坚持它的非正常救济程序功能和补充性原则的基础上......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所确立的管辖权具有相当的特殊性,是坚持主权原则与打击"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为严重犯罪"需要之间的微......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法律性质莫衷一是。通过揭示团结原则和补充性原则,我们发现社会保险在本质上应......
1998年 7月 1 7日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赋予国际刑事法院补充管辖权 ,是国际社会在审视历史、权衡利弊之后所作出的理智选择......
《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正案")废除9个罪名死刑,并细化现有部分刑法条文,彰显了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明确性与人道性精神。"修......
我国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再审事由之规定,存在事由概括不全、部分事由过于笼统、"空转现象"严重等问题。再审事由的确定,必须......
是否应当把管辖错误作为再审事由,民诉理论界存在争议。学者们对这一再审事由的批评存在合理性,但把管辖错误作为再审事由是与中国......
1998年7月17日, 联合国 “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大会在意大利罗马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 即《罗马规约》。《罗马规约》的......
倒卖车票、船票罪的侵害法益并非正常的交通秩序,也非旅客的合法权益与客运单位的经济利益,更非国家车、船票的售购制度,其欠缺现......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将"管辖错误"规定为再审事由之一有其合理性。但考虑到再审制度的本质,应将"管辖错误"限定在违反专......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标志着首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成立,是国际法治进程特别是国际刑法领域的一次巨大进步。国际刑事法院自......
在现代违宪审查制度中,作为直接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宪法诉愿制度为个人面对国家寻求直接的基本权利救济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也对维持......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通过和世界上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审判机构—国际刑事法院的诞生,给世界带来了很大影响。根据《罗马......
国际刑事法院是人类社会第一个长期的独立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尽管其管辖的罪行只有四种,但其管辖权的行使仍然难免与国家司法主权......
我国改革开放既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其重要的变革内容,又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实现市场经济建设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从计划经济到市场......
国际社会建立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法院的设想由来已久,但直到1998年7月17日,联合国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外交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或规约)在2002年7月1日正式生效,依据该规约,世界上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审判机构......
国际刑事法院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在制裁国际罪行,构建独立而完善的国际刑事审判制度,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等......
管辖权问题一直是国际刑事法院筹建过程中的重要障碍,也是《罗马规约》起草过程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最终,《罗马规约》将国际刑事......
面对着日益严重的犯罪国际化的趋势,国际社会从未放弃建立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院来预防、打击和惩治国际犯罪的努力。目前,国际刑......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实践中的地位有所不同。在我国,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
我国现行法律尚无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的规定。人口老龄化和4-2-1家庭模式的现实、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弱者保护和社会责任......
2002年7月1日,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在海牙成立。但是成立后的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与非缔约国......
从国际刑事法院对达尔富尔问题的介入,可以看出国际法中“不干涉内政原则”与《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中的“补充性条款”之间的冲......
国际刑事法院在管辖权问题上向来备受各国关注。补充性原则是管辖权方面的一项重要制度,用于处理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家法院管辖权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