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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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与刑事领域的纠纷分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调整,通常来说二者相互独立,各自按照相对应的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对纠纷进行处理,但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着将刑事案件先期按照民事纠纷进行审理裁判,比如将刑事犯罪先期按照民事纠纷进行解决,对借贷行为按照民事违约纠纷处理后又以诈骗罪对其展开刑事追诉,又或者各地法院对同样以股权转让的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事实判定罪与非罪的不同,进而导致的民、刑裁判冲突等问题。民事案件审结后又发现该行为涉嫌犯罪的后续刑事案件程序上如何进行处置,民事裁判与刑事裁判存的内容存在冲突又该如何处理,立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操作不一,进而损害到司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针对此类案件及其涉及的相关问题,实务做法大多选择在程序、运行等方面寻求解决的办法,而鲜有从裁判的效力层面探讨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交叉或冲突的处理方法。为此,本文立足实务,从裁判的效力层面入手,分析我国民、刑裁判冲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之效力的些许思考。
  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之效力问题的提出。首先,以两个经典案例为切入点,引出刑民交叉案件中民事裁判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其次,通过比较学术界对于刑民交叉案件概念的不同理解,紧接着对“同一事实”的认定进行分析,明确刑民交叉案件的关联关系,再对比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几种程序,引出在刑民交叉案件中讨论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效力的意义;最后,介绍了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刑民裁判冲突产生的根源以及冲突的表现,以此对本文所探讨问题进行整体上的把握。
  第二部分介绍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之效力的理论基础。通过对既判力理念的分析,考察我国刑民交叉案件中民、刑裁判的效力,再立足于民事与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一致性,即司法统一的内在要求,并结合法院审判权的统一性这三个方面的分析,论证了从效力层面,解决刑民交叉案件中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之效力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的理论基础和法理依据。
  第三部分探讨我国民事裁判在刑事诉讼中效力的司法现状与问题。通过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现行司法实务中的做法,列举刑民交叉案件中刑民裁判效力存在冲突的典型案例,说明刑民裁判存在冲突的问题;然后,就存在问题中的争议进行对比分析,厘清实务中的争议,以期从司法实务的角度探讨构建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效力的必要性。
  第四部分致力于寻求我国民事裁判对于刑事诉讼之效力的完善路径。结合刑民交叉案件的特殊性、刑事优先与民事诉讼自身规律以及当前司法实务争议等需求,本文认为有必要及可能肯定民事裁判对于刑事诉讼的证据效力。并以此为前提,对于刑事犯罪先期按照民事纠纷处理,后续刑事诉讼在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如何解决,以及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的效力如何提出本文的观点。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关于民事裁判效力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进而从既判力理念、证据效力、审判监督程序等方面提出关于完善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效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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