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主义视阈下侵犯财产罪量刑情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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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正量刑失衡的天平,实现量刑公正,对于量刑活动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量刑失衡的现象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量刑起到重要调节作用的量刑情节设置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了较多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也明确了量刑情节适用规则。但从当前实践来看,仍暴露出较多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刑事立法以及司法中忽视了责任对于量刑的制约,缺乏将责任和预防分开的观念。规范化量刑方法所确立的量刑规则虽细化、量化了量刑情节,但由于没有区分量刑情节的类型和性质,仍无法妥善处理重复评价问题以及无法妥善处理惩罚和预防犯罪之间的冲突,在量刑中容易致使刑罚溢出,导致量刑失衡。上述问题以侵犯财产罪量刑实践较为显著。当前侵犯财产罪量刑实践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量刑情节适用泛化,情节重复评价,量刑情节识别偏于功利化等问题,致使量刑出现偏差。责任是量刑的基础,对犯罪人判处的刑罚的限度必须与责任的程度相适应。侵犯财产罪量刑情节设置及适用中的上述乱象皆源于对量刑中责任内涵把握的不准确以及以责任为基础的量刑理论的缺失。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责任与大陆法系中的责任是不同的概念。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下,刑事责任仅被作为犯罪论和刑罚论之间的桥梁,并没有实质的内容,无法起到指导量刑以及指导司法实践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引入以责任为理论基础的责任主义作为量刑指导,对侵犯财产罪量刑情节的设置与适用进行全面检视,以厘清当前侵犯财产罪量刑失衡的根源。论文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展开研究,分为以下四个章节。第一章,责任主义与量刑的关系。从责任主义的理论介绍以及责任主义与量刑的关系两个维度为展开,确认责任主义在量刑中的机能与价值,明晰责任主义指导下个罪量刑时的一般规则。第二章,侵犯财产罪量刑情节设置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与缘由。对侵犯财产罪量刑情节设置及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论证与原因分析。第三章,责任主义纳入侵犯财产罪量刑情节设置及适用的前提。对责任主义纳入侵犯财产罪量刑情节适用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合理性进行证成。第四章,责任主义指导下侵犯财产罪量刑情节的设置与适用。责任主义指导下,侵犯财产罪量刑情节的设置与适用应作出如下完善:第一,遵循责任刑限制预防刑的总体思路,将量刑情节区分为责任刑情节与预防刑情节,对量刑情节分类适用。第二,结合司法实践,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设立罚金预缴制度,将近亲属代缴罚金情节识别为行刑情节。第三,在量刑情节适用时注重对量刑情节的数量性辨别,剔除部分事后悔罪情节作为出罪事由并按照定罪免刑处理。第四,恪守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区分量刑起点数额与基准刑升高数额,在前科犯罪被评价为定罪情节且同时成立累犯的情形下限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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