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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同性恋权利保障问题在世界范围内都获得了极大关注,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许多国家争议的焦点问题。为什么要保障同性恋者走进婚姻的权利以及采取怎样的方式保障这个权利等问题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不同的回答,但是对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深入探索同性婚姻在我国合法化的可能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个群体已经不仅仅是在柜子里面,他们自身也开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争取自己的权利。然而他们面前是困难重重,不仅有法律上的,更有宗教上的、道德上的阻碍,平等和自由得不到基本的保障。本文从合法性的角度出发,分为宪法基础和法律基础。主要采用了实证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分析宪法文本的规定,总结同性婚姻的历史发展,对比了加拿大、美国等国家经典案例,并且分析加拿大、英国和美国选择不同模式保障同性恋婚姻权的原因,以期从中得出对我国的同性婚姻的发展有借鉴意义的部分。在此基础之上,笔者认为我国应当采用同性婚姻模式。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同性婚姻涉及到的基本概念问题,包括同性恋以及同性婚姻的概览。第二部分是探索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基础。首先分析伦理基础,包括宗教和婚姻两个方面;其次是宪法基础,主要从平等权、自由权、婚姻权以及少数人权利四方面进行论证;最后是论证同性婚姻的法律基础,包括从婚姻法、收养法、税收、遗产以及人格权等方面进行分析。第三部分通过分析加拿大、英国和美国对同性恋婚姻权的保障方式及其原因从而过渡到第四部分,即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和我国可以选取的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模式。笔者认为这不仅要忠实于我国国情,而且重点在于论证同性婚姻的合宪性以及发挥法解释学的作用。最后笔者还认为应当注重同性恋团体在同性婚姻合法化过程中的自主性作用。总之,在了解同性婚姻涉及到的基本问题之后,重点论述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基础,加之分析世界上代表性国家的模式,笔者希望能对我国的同性恋婚姻权的保障做出一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