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enty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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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经济转型、社会利益深度融合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日趋重要。出于激励创新和保护社会公益的目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作为专利行政保护方式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当下,知识产权各领域都存在着侵权行政裁决,但最为详细和规范的制度在于专利领域。因此,研究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对于整个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制度有较为重要的意义。基本原理是研究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的起点。首先,以专利侵权纠纷及行政裁决的概念为基础,梳理学界关于行政裁决性质的主要学说,明确其行政司法行为之性质。同时,追溯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的发展历史,总结其在制度源起、制度发展以及制度完善等各阶段的特点。其次,与专利侵权诉讼、行政调解以及行政查处等纠纷解决机制比较,总结专利侵权行政裁决自身优势。最后从节约司法资源、权益保障功能以及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三个层面总结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的现实意义。理论基础是完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的基石。总体从知识产权公权化理论、当事人程序主体理论以及社会结构功能理论三个方面进行理论阐述。从知识产权私权属性到公权化趋势,论证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所存在的理论意义;从阐述当事人程序主体理论之意蕴到应用,论述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完善对于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的重要的理论价值;从社会结构功能理论解读到运用,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基础。现状分析是完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的前提。就规范现状而言,通过整理法律规范及国家政策文件依据,从裁决主体、裁决程序、结案方式和配套措施等方面梳理制度运行现状。就实践现状而言,通过比较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建设试点前后的基本情况,阐明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的实践运行效果。通过梳理规范和运行现状后,发现该制度现实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第一,专利侵权行政裁决主体设置不合理;第二,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法律效力不足;第三,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程序不合理;第四,专利侵权行政裁决与诉讼机制衔接不畅。制度改进是完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制度的核心。为充分发挥其效能,有必要对现存问题进行反思和处理。针对行政裁决主体,应明确专利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实现管执分离;完善专利侵裁决人员队伍,保障裁决机构及裁决人员的独立性、提升裁决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实现裁决人员的多元化。在裁决效力层面,从实体上明确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的性质、法律效力,赋予专利管理机关侵权纠纷损害赔偿的裁决权。在裁决程序层面,从启动程序、审理方式以及与调解程序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最后,从与诉讼制度衔接层面出发,在案件受理阶段,梳理行政裁决与民事诉讼的衔接程序;确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模式,厘清行政裁决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构建行政裁决与诉讼程序之间协调处理机制,实现整个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制度循环畅通,发挥最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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