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医方权利的法学研究

被引量 : 25次 | 上传用户:chinetm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全社会稳步向民主、法制的和谐社会迈进之时,医师的执业生存环境却日益恶化。医疗行业是一种高科技、高风险、高责任、高奉献的职业。职业的公益性决定了医师权利义务分配的不平衡性,医师被要求履行更多的职业义务与伦理义务。发达国家普遍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保障医师执业权利的实现和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及收入,并建立了完善的商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来救济这种权利义务失衡的状态,分担医师的执业风险。反观我国,医师的权利保护现状令人担忧:医师工作时间长、负荷重,工资水平、福利待遇低,付出与所得不成比例;媒体的舆论误导致使医务人员无法享受应得尊重与理解;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不健全,无法分担医师的执业风险。医师在医疗执业中承担了过多的法定义务、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这种生存执业环境使医师的身心受到伤害。如何改善医师恶劣的执业环境,全面保障医方的合法权益,本文拟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与探讨。第一部分医方权利概述本节讨论的主要内容是医方权利概况。首先,通过对医方权利的法律渊源的详细列举,归纳出医方权利的具体内容。医方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应的,医方权利是医疗机构的权利和医务人员的权利两部分的合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享有医疗费用请求权、管理权、中止履行权及法人享有的其他合法权利,如财产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医务人员权利中,医师权利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故未涉及护士及其他医技人员的执业权利。医师享有以下权利:执业特权和相关权利。执业特权又包含询问权、检查权、诊疗权、证明权、特殊干预权、医疗行为豁免权、医疗裁量权。相关权利包括执业保障权、获得报酬权、获得尊重权、专业研习权、参与民主管理权等方面。其次,归纳医方义务及患者权利义务,探讨医患间权利义务的关系。根据权利义务的一般法理学研究,结合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得出结论: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医患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医方权利的实现与医方义务、患者的权利义务密不可分。医患关系中,医患双方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一致性、平等性等特点。再次,对不同医学模式下的医患关系进行总结,分析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变迁。从医学诞生至今,人类社会经历了四种医学模式。远古时代,神灵主义医学模式时期巫医同源,巫医作为神的旨意的执行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反之,病人被认为是被神抛弃的人,氏族部落成员对其往往不闻不问,听任自然。病人的权利同医师的义务一样无从谈起。自然哲学医学模式时期,东西方医德伦理均获得长足发展,医师竭尽所能解除病人病痛,患者真诚信赖医师,将健康与生命完全交于医师之手,无权利可言。生物医学模式时期,机械论在医学中的运用,将医患关系机械化、物化和非人性化。高度发达的医学技术和物化的医患关系使医师权利到达了顶峰,医师在治疗中拥有绝对的权威,家长式医疗盛行,病人只有服从的义务。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时期,病人权利运动风起云涌,病人的自主权受到尊重,医师的权利范围缩小,须履行更多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医患间地位更加趋于平等。结论:纵观各个医学模式,医患间权利义务变迁呈现出医方权利范围日益缩小,同时被课以更多义务的趋势。第二部分医方权利各论理论研究及法律保护上篇医方权利各论理论研究在医疗实践中,医方的某些权利缺乏立法保护或制度支持,医方在行使权利时因权限界定的模糊而无法真正享有这些权利。医方权利保护不力所产生的不良影响损害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医患关系恶化,成为引发医疗纠纷的导火索。具体而言,医师的特殊干预权、医疗裁量权、医疗行为豁免权和医师执业保障权存在保护不力的问题,本节对上述各权利的内涵、渊源、表现形式逐一探讨,并结合国外相关理论研究现状和司法实践,分析各权利保护不力的成因及不良影响,以期找到完善立法建设和制度保障的方法。内容分述如下:特殊干预权是医师的基本权利之一,但我国尚未对该权利以明确的权利形式予以立法肯定,只在《侵权责任法》中以抢救危重病人的适格行为中规定了该权利,及在《执业医师法》中以强制义务形式出现。特殊干预权立法地位模糊,由于于法无据,医师无法采取某些必要医疗行为,直接损伤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最典型的例子是“肖志军拒签案”。梳理国内外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发现,日本、美国成文法中均规定了特殊干预权的权限范围、适用条件、法律效力并辅以可行程序,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我国理论界也多对该权利的立法意义持肯定意见。通过分析患者医疗自主权、家属的代理权限与医方特殊干预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明确特殊干预权的法律地位,完善权利的行使要件和程序,可以制约患者及家属滥用自主权和代理权限,有利于实现患者的最佳利益。医疗裁量权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权利是指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师有根据病情的变化决定治疗方案并随时调整治疗方案的权利,狭义权利是指医师履行告知义务时对病情告知尺度的裁量。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师履行告知义务时应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这是医疗裁量权法的渊源。日本、美国等国对医疗裁量权的规定多见于司法实践的判例中,承认医师的医疗裁量权是各国司法的通例。反观我国,对医疗裁量权界定不明导致医师行使该权利时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发生冲突。明确医师的医疗裁量权,完善告知义务履行程序是解决权利冲突的途径。医疗行为豁免权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权利,它在上升为法律权利之前就一直作为一条重要的伦理学原则长期存在着。分析医疗行为的特点,可以发现医疗行为的侵袭性、高风险性和医学技术的局限性决定了医疗损害必然发生,这就构成了医疗行为豁免权的免责事由。医疗行为豁免权在医疗实践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手术知情同意书免责条款的效力探究和无过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尽管大多数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医疗机构拟定的手术知情同意书的免责条款不能成为免责的依据,但笔者从法理学、伦理学的双重角度论证免责条款具有合理性,应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无过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主要由医院承担,这明显显失公平。明确医疗机构享有医疗行为豁免权方能从根本上减轻医方因无过失医疗损害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执业保障权本节讨论的执业保障权是基于医师的执业特权而产生的广义的执业保障权。包括获得报酬权、执业保障权(狭义权利:医师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本条件并逐步改善提高,保证医师执业技能和水平的充分发挥。)、专业研习权、获得尊重权等内容。笔者选取北京一至三级六家医院投放180份医师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考察北京地区医师工作满意度情况,统计结果后发现医师工作满意度普遍较低,结合文献资料得出结论:尽管《执业医师法》对上述权利做了明确规定,但现实中医师权利保护不力的现象广泛存在,已成为医师执业环境恶化的首要因素。尽快建立完善的医师执业保障权利制度体系,加大司法保障力度,方能从根本上改善医师执业环境,保护医师合法权利。下篇医方权利各论法律保护我国目前虽有《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调整医疗活动中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但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调整医患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且这些法律条例在实践中有不完善之处。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经验,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独立的《医事法》,全面调整医事法律关系。针对本文内容,《医事法》涉及的内容应该包括医方特殊干预权、医疗裁量权、医疗行为豁免权、执业保障权;患者知情同意权、医疗自主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等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从立法角度完善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明确患者知情同意权内容和范围;明确知情同意权的主体,建立诊前知情同意转让制度,完善对权利主体行为能力的规定;明确行使知情同意权的界限,限制权利主体滥用同意权。第二,医师的特殊干预权的立法设想:通过立法保障特殊干预权行使;完善特殊干预权的实施程序;建立司法监督评判机构;界定代理制度中的特殊干预权。第三,完善告知制度,保障医方医疗裁量权的实现:立法应进一步明确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形式及各种告知方式适用的范围;完善告知程序;明确告知的具体内容;免除医师对告知患者病情所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的注意义务。第四,明确医疗行为豁免权的法律效力,完善手术知情同意书的立法体例和立法内容,并在司法规制中适用可容性危险原则减轻医方的赔偿责任。第五,明确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分配原则:将医疗事故概念扩大为医疗损害,加大赔偿力度;公立医院的无过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应适用国家赔偿法。第三部分医方权利制度保护机制探讨要解决我国医方权利保护不力的现状,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法制体系。还应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建立有效地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抵御风险,减少损失;改革医疗机构目前的薪酬制度,提高医师的收入水平;完善医师的培训制度,特别是明确医师培训制度的法律地位,为保障医师的专业研习权提供法律依据。1、建立有效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责任保险是医疗机构向社会分摊医疗风险带来的损失,从而减轻医疗机构和医师的经济压力的一种经济转嫁机制。医疗责任保险在发达国家已经发展了一百多年,形成了成熟有效的运行模式。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发展起步晚,没有全国性的法律规范,相关立法层次低;保险费偏高,且厘定标准不够科学;赔偿限额低,责任期限短;法律适用混乱导致赔偿标准不统一。这些存在的问题导致医疗机构对医疗责任保险有效需求不足,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不能真正起到分担风险的作用。通过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国成熟经验,探索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发展对策:用立法手段强制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多种模式结合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丰富保险险种;建立专属机构处理医疗责任保险理赔。2、增加医师收入的制度探讨国家对卫生事业和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投入不足,医师的劳务价值被低估,薪酬制度僵化等原因导致医师收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不能体现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低收入产生以下的不良影响:引发医师道德风险,加剧患者“看病贵”的现象;医师工作积极性被挫伤,工作满意度低。提高医师收入,完善现行的薪酬体制,是激励医师更好发挥工作积极性的有益手段。从长远的角度看,更有利于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改革薪酬制度内容,提高薪酬水平,加大国家投入,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本质是增加医师收入的有效途径。3、健全医师培训制度,保障医师专业研习权利医学是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健全医师培训制度,完善医师培养模式是医师享有专业研习权的根本保证。现行的医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某些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如学校教育学制设置繁多,缺失人文精神培养;毕业后教育内容规定不完善;全科医师培训制度建设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这些问题成为制约医学教育健康发展的瓶颈。健全医学教育培养模式,完善医师培训制度,要做到加强各阶段医学教育中的医学法律法规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明确住院医师培训制度的法律地位,构建医师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和淘汰制度;建立健全全科医师培训制度。
其他文献
2007年3月1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标志着一种新型的金融机构开始服务于农村市场。村镇银行以立足地方、服务村镇,亲农、扶农、帮农、惠农,建“农民欢迎的银行”作为自己
水文频率计算是水文计算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通过定量预估水文现象在未来可能的长期变化,为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水文频率计算包括线型选
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是迅速增强综合国力的关键因素。产品创新能力代表了一个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产品创新活动的展开是以创新战略的设定为开端和依据的,所以
证券市场作为一个资源配置的重要市场,直接影响着资源配置的效率。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稳健经营、健康快速发展直接推动这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上市公司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网络广告动画作为新型媒介之一,它的兴起势不可挡。FLASH广告以其制作快捷,简单,通用性强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随着上网人数的剧增,越来
氮肥是农作物生长必不可少的肥料之一。目前,传统的酸碱滴定法测量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方法检测速度慢,耗时较长,并且在不清楚化肥中的成分的时候,测定化肥中的总氮含量可能会误
我国大学科技园是在大学科技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激发下,逐渐创办和发展起来的。对大学科技园盈利模式的探讨有助于实现其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器
在当今经济危机的大潮中,欧美各行业各大品牌或艰难支撑、或转让兼并,各大品牌都在寻求适合自己的、稳健的、科学的品牌支撑及发展理论和方法。而发展中的CIS策划理论,对企业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与国际市场的风波不断使得中国企业承担的价格风险越来越大,企业迫切需要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风险规避。由此,以规避风险为主要功能的期货市场就受到越来
社会风俗一直是新文化地理学、民俗学、人类学研究的传统领域,同时也是研究的焦点问题。但长期以来,学术界把对于社会风俗的研究焦点放在了风俗形成原因、过程和详尽记录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