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分享平台有限审查制度研究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eafx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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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千年版权法》规定的避风港规则,被世界各国所采用并沿用至今。避风港规则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及时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则可以避免承担侵权责任,其创设之目的是为了促进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权利人进行合作,从而实现对版权侵权的规制。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各种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开始出现,短视频分享平台则是其中之一。与传统视频平台侵权不同的是,短视频的创作主体众多,利益分享性突出;碎片化的短视频短小而量大,侵权认定更加困难;短视频的传播速度更快,接收端更广,侵权损失也会更大,而且基于短视频“快消”的商业模式,其版权侵权问题将会比传统视频更加严重。短视频分享平台版权侵权严重已是事实且亟待解决,而在现有法律制度通过解释的方式仍无法有效规制的情况下,平台经济产生的负外部性和自愿合作的交易成本障碍使得市场调节也无法解决该问题,但技术进步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有限审查制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欧盟通过立法实质上增设了一般过滤义务,但一般过滤义务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困境。美国也召开了避风港规则现代化的讨论,国会立法专家建议将通知删除规则升级为通知屏蔽规则,并内置“标准技术措施”。然而,如何确定适用范围、技术过滤措施的准确性以及合理使用等问题也需要解决。因此,通过对欧盟和美国的立法动向分析,提高平台的注意义务或者是增加审查义务已经成为趋势,而总结欧盟和美国在立法进程中的经验,可以为我国短视频分享平台有限审查制度的构建提供有益借鉴。我国有限审查制度应当从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首先,有限审查制度不同于一般过滤义务,其无需对平台内所有内容进行审查,限定审查范围是有限审查制度构建的第一步。有限审查的范围可以从作品和行为类型两个角度进行限定,通过对审查范围的限定,维护平台、内容创作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其次,制定合理的审查标准是确保审查结果准确性的前提,合理的审查标准至少应当考虑两方面因素,其一需明确影响审查标准的因素,如技术水平、平台中立性等;其二需明确审查标准的表现形式,可以从绝对数量和相对比例两方面进行考虑。再次,在有限审查制度下,平台的侵权责任理论得以丰富,并引入替代责任规则,平台将有可能因其行为而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帮助侵权责任以及替代侵权责任。最后,在审查错误后如何进行救济成为了有限审查制度构建中最有“温度“的一部分,如设立便捷的通知程序和沟通渠道、用户发出不侵权通知时进入人工审查模式以及在异议期利润的分配等。当然,只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平台并不会因错误审查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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