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出租权法律制度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18t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科技的迅速发展技术传播的革命,带来了新的作品形式、储存手段,各种载体和内容的文化作品大量涌现。尤其是音像制品和计算机程序市场的发展突飞猛进,引起了版权领域一场全新的革命。1980年,首先在日本出现音像制品的大规模商业性出租,甚至影响到美国音像制品在日本的销售。1981年美国本土也出现音像出租行业,80年代中期,光盘存储器和数字存储方式的普及更方便了音像制品的出租和复制,作品出租业迅猛发展。目前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作品出租已有取代作品出售的趋势。作品出租的繁荣局面,一方面增加了出租商的收入,另一方面导致作品发行业的萧条,致使依赖版税而谋生的作者深受其害。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4年公布了两条建设性原则及补充意见,其主要在于确认出租权。1993年12月15日通过的TRIPS协议专设了出租权,1996年通过的WCT和WPPT对出租权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上可见,作品出租权是数字时代利益平衡的产物。出租权制度的建立,是对因为社会采用新的传播技术而造成对著作权人的经济损害进行补偿。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录音制品或电影作品出租已经在许多国家普遍出现,这种利用作品的形式致使作者不能充分实现作品的市场价值。此外,软件开发厂商已无法提供足够的保障,以防止非法复制,严重影响作品的发行与销售,使作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针对这种利益失衡的局面,越来越多的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确立作品出租权。TRIPS协议确认版权人的作品出租权,这是第一个关于作品出租权的明确的全球协议。接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签订的有关出租权的两个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虽然每个国家由于其各自的立法考量不同而有不同的立法标准,但是各国开始依据这些知识产权条约修改传统著作权法,保护出租权。所谓出租权,是指“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享有的决定是否出租或是否许可他人出租著作物并享受其利益的专有权。其中,著作物是指载有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有形物”。作品出租权的特征是:具有支配性,绝对性;附条件性,即作品出租权的享有必须以商业性出租有形的著作物为前提,用于出租的作品,必须以一定的物质载体固定。此外,为非盈利目的出租或出借著作物不适用出租权。所谓共享出租权,即各种不同权利主体针对不同客体的出租权重叠于一个标的之上的情形,笔者称之为共享出租权,笔者之所以不用“共有出租权”的提法,是因为其客体不一致。第三章讨论了出租权的起源和各个国家有关出租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变迁,介绍了美国作品出租权制度史、德国作品出租权制度史、日本作品出租权制度史、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出租权的规定,还研究了区域性以及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对出租权的保护。很显然,技术进步对作品使用的方法有重大影响。著作物的出租自近代以来日益盛行,早期的出租权包含在发行权中,直到1996年WCT将发行权与出租权分别作出了规定。作品出租权是基于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理论而确立的,公平正义理念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利益平衡,平衡原则使作品出租权制度应运而生,作者的利益是利益平衡的重心所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作品出租权之所以应当存在,是因为这种作品使用类型产生了一个新的作品消费者群体。数字化环境中作品出租权仍是实现作者经济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而言,作品出租权的主体主要包括电影导演、表演艺术家、影片制作者、广播组织、计算机程序的作者,唱片制作者和录音物的任何其他权利持有人。在EC92/100下,电影表演艺术家、作家转让出租权均受特殊规则约束。通常来讲,出租权的客体包括电脑程式、电影作品和录音制品.欧共体指令规定的除建筑作品、实用艺术作品之外,全部作品有出租权。作品出租权的内容包括:(1)权利人有权出租其作品;(2)权利人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出租其作品;(3)权利人有权从出租活动中收取一定的报酬;(4)权利人有权全部转让其作品的出租权;(5)权利人可以部分转让作品出租权,主要指在共享出租权的情形中,作者、表演者将出租权若干权能转让给电影制片人、录音录像制作者而仅保留分配出租报酬的权利。根据出租权制度,著作权人可以向从事商业性出租其版权作品的人收取版税.也就是说,每当副本原件出租,著作权人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酬。在许可他人使用出租权时,作者有权就许可出租作品的范围、方式、对价、期限等问题依自己所意愿作出独立的意思表示,并与合同相对人达成合意。转让出租权,系著作权人将其对作品出租的权益转移给他人。在共有出租权的内部,作者、表演者并不是将出租权的全部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转让,只是将出租权的部分内容转移出去,即将许可或禁止他人出租的权利转移给制片人或录音制作者,将获得报酬的权利保留下来。EC92/100和德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很有参考价值。出租权的转让,通常是权利内容作为一个整体全部转让,这种情形,我国著作权法宜借鉴德国的立法确立作者合同变更请求权。采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形式对出租权进行管理是行之有效的手段。出租权附有几种权利限制和例外,在WCT,TRIPS,或WPPT中,除计算机程序外,至于视听作品,成员国可选择不给予出租权,但作者至少应获得公平待遇。TRIPS、WCT、WPPT允许成员国根据各自国家法律确定例外的范围,为建立和推行出租权留下灵活性。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图书馆事业应该设立为出租权的例外,以法定许可方式开展出租服务。关于出租权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活动、损害、因果关系和过错。在一定条件下,减少了出租权人的"举证责任",被告人否认这种侵权行为可能不仅仅是否认侵权,还要提供详细资料证明。此外,还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几种责任形式。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出租权定义的可理解性有待改善,应该增加对共享出租权的细致规定。
其他文献
在实际应用中,许多潜在的语音识别任务都需要有多种语言的支持,但其中一些语言会面临数据资源缺乏的情况。因此,能够对非目标语言的语音数据进行利用,弥补目标语言资源受限所
比较物质熔沸点高低的依据安徽省安庆市广圩中学(246008)王华锋众所周知,物质的性质决定于物质的结构.熔沸点属于物质的性质,其高低应该由内部结构所决定.物质在受热熔化或沸腾时,吸收的热
IT项目管理效率低下是目前我国电信运营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造成IT项目目标难以实现,客户的需求难以满足,阻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知识的积累。通过研究电信运营业IT项目组织
无机营养在作物干物质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但对作物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氮、磷、钾对作物产量和品质的影响更为重要,微量元素硼、锌、锰的作用也不容忽
反相高效液相色谱-二极管阵列检测法在食品维生素A和维生素E(α-生育酚)测定中的应用前言维生素A(Retinol)和维生素E(Tocopherol)是机体维持正常代谢和机能必需的脂溶性维生素。由
本文通过对高中学生听课情况的问卷调查和问题分析,针对学生听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给学生提出了十种听课策略:1.做好课前的准备工作2.集中注意力听课、不开小差3.跟老师讲课的思路
创新是营销的源动力,营销创新是企业发展之源,也是目前中国企业遇到销售瓶颈问题时寻求突破的有效方法。面对宏观经济调控的冲击、传统营销模式的不足、国际工程机械巨头以金融
目的:探讨免疫抑制剂他克莫司(Tacrolimus,FK506)对原代人骨髓间质干细胞(Human Bone Marrow-derived Mesenchymal StemCells,HBMSCs)的增殖及向成骨细胞分化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
以茶籽壳为原料,以K2CO3作为活化剂,制备了新型活性炭。用氮气吸脱附法对活性炭的孔结梢进行了分析。以活性炭为电极材料,6mol/LKOH溶液为电解液组装成超级电容器,利用恒电流充放
行业内的激烈竞争迫使企业从大而全的经营模式,逐渐转向依靠对核心竞争优势的培养以精至强的道路。如何利用需求计划管理的杠杆,实现企业和供应链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无法回避的